问题

如何看待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涉嫌诬告的周某?

回答
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涉嫌诬告的周某,这一事件在法律和社会舆论层面都引起了广泛关注。理解这一举动,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 事件背景回顾:

首先,我们简要回顾一下事件的主要脉络,这有助于理解当事人此举的动机:

王某文(丈夫) 在2021年8月,在其阿里工作的妻子王某(原告)控诉其上级张某(被告)性骚扰后,因发布了一篇详细描述妻子遭遇并指控张某以及公司的不当行为的帖子而引发舆论风暴。
妻子王某 起诉了她的上级张某,指控其在2021年7月存在性骚扰行为,并在后续的用餐过程中存在强制猥亵行为。
张某(上级) 在被指控后,曾接受警方调查,但最终被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起诉。
阿里公司 在事件初期处理方式受到广泛批评,随后进行了内部调查,但对王某的安置和对张某的处理方式引发了更多争议。
王某(丈夫) 在最初披露事件后,因其言论被认为损害了张某的名誉,被阿里公司解雇。
周某(其他当事人/知情人) 在事件发酵过程中,曾发表与王某夫妻叙述不同的言论,例如声称王某在用餐时主动亲吻张某等,这些言论被王某夫妻认为是捏造事实、污蔑和诬告。

二、 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周某的可能动因:

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周某,并非仅仅是出于个人恩怨,而是可能基于以下几个层面的考量:

1. 维护自身名誉和尊严:
“诬告”的指控: 王某夫妻认为周某的言论歪曲了事实,尤其是关于妻子在用餐过程中主动亲吻张某的说法,这直接颠倒了性骚扰和强制猥亵的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角色,对王某的个人名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并将妻子塑造成了一个不检点的形象。
社会舆论压力: 周某的言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认知,可能导致一部分人认为王某夫妻在撒谎或夸大其词,这使得王某夫妻在舆论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控告周某是他们试图挽回名誉、澄清事实的一种方式。

2. 为案件“正名”和寻求法律上的“公道”:
警方不予起诉的解释: 尽管警方对张某不予起诉,但这并不等同于张某的行为就是完全清白的,而是基于证据的判断。王某夫妻可能认为,周某的言论是为了进一步“洗白”张某,并以此否定了王某遭受性骚扰的真实性。
“诬告”罪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诬告”是指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如果周某的言论被认定为捏造,并且其动机是为了陷害王某夫妻,那么就可能构成诬告。王某夫妻控告周某,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对不实信息传播者的追究。

3. 对抗和反击不实信息的传播:
阻止虚假叙事的蔓延: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不实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且影响广泛。周某的言论如果 unchecked,可能会进一步固化对王某夫妻不利的刻板印象,影响其他潜在的受害者发声的信心。
设置法律红线: 控告周某也是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捏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可能也是王某夫妻希望看到的,即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网络言论。

4. 争取更有利于案件发展和公众认知:
改变叙事: 如果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证明周某的言论是诬告,那么对于王某夫妻在社会舆论中的处境将会有极大的改善,也能间接为王某本人在遭受性骚扰的事实上增添一层佐证。
影响可能的后续事件: 虽然此案中警方未予起诉,但如果后续出现新的证据或者有其他的法律程序,那么对周某的追究结果可能也会成为一个参考。

三、 法律角度的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王某文夫妻控告周某可能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 名誉权侵犯: 如果周某的言论被认定为捏造,并且足以损害王某夫妻的名誉,那么就可能构成对他们名誉权的侵犯。王某夫妻可以要求周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侮辱、诽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诽谤,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如果周某的言论达到了这个程度,并且有相应的证据,那么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 诬告陷害罪: 如前所述,如果周某捏造事实,意图使王某夫妻(或王某)受到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但这个罪名通常指向的是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周某的言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需要具体分析其言论的性质和目的。
4. 举证责任: 王某夫妻作为原告,需要承担证明周某的言论是不真实的、并对他们造成了实际损害的举证责任。这可能包括提供证据证明周某所说的“主动亲吻”等情节与事实不符。

四、 社会与伦理层面的解读:

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在性骚扰等敏感事件中,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往往会受到二次伤害。王某夫妻的这一举动,也可以被看作是在争取对自己及家人的保护,防止被不实言论所玷污。
舆论的复杂性: 阿里女员工案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复杂性的事件,其中涉及个人隐私、职场权力、性道德等多个维度,公众的看法也存在分歧。王某夫妻的控告,也是在试图在这个复杂的舆论场中,争夺对事实的解释权。
“沉默”与“发声”的权衡: 在遭受不公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沉默,也可以选择发声。王某夫妻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对抗不实信息,体现了一种积极维权的态度。

五、 可能面临的挑战:

尽管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周某,但他们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

证明“诬告”的难度: 证明他人“诬告”并非易事,尤其是当涉及的是个人之间的言论和互动时,可能存在口供不一的情况,证据的获取和认定也可能存在困难。
证据的获取: 如何有效地收集和呈现证据,证明周某言论的不实性,将是案件成功的关键。
再次陷入舆论漩涡: 控告行为本身可能会再次引发公众关注,并带来新的舆论压力,也存在被解读为“蹭热度”或其他负面评价的风险。
法律程序的漫长和成本: 法律诉讼是一个漫长且可能耗费大量精力和金钱的过程。

总结:

王某文夫妻决定控告涉嫌诬告的周某,是他们在一个遭受不公和不实信息攻击的困境中,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名誉、尊严和寻求“公道”的行动。这一举动背后,既有个人层面的情感驱动,也包含了对法律公正的期待,以及在复杂舆论环境中争取话语权的努力。这个事件的走向,也将对未来类似的网络言论传播和个人维权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的判断,将取决于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的裁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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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叙述文写作又上了新台阶,支持随时把证据和进度公示于众,给大家普法的同时也会记住参与的法律界人士。

俄罗斯有句谚语:“人民应该知道自己的英雄们”。最近这些年这句话有些被滥用,反正无论是英雄们还是“英雄们”都被抬/拉出来示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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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

只要法院不微博办法,不去和稀泥,这事越辩越明。

不然就一直有女拳打拳,最后受伤的还是司法公信力和真正女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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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现在能翻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他有老婆。

在这个小作文为王的时代,如果没有女人帮忙写小作文,败局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虽然在济南这种法制健全的地方,小作文并不能干预司法。

但王妻的小作文的对冲,

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网友对王先生的攻击。

要是没有王妻的鼎力相助,王先生现在能不能扛过来还很难说,更别提如今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反击了。

曾经很多朋友企图通过不婚对抗女权,

现在看来这个方法并不是万能的,

达利特如果真的可以和婆罗门结为连理,

确实可以提高自己的身价。

古代有母随子贵,

现在有夫因妻荣。

突然我也不是那么不想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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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控告周某!

周某涉嫌强制猥亵、诽谤、诬告陷害、寻衅滋事这四个罪名切入得很准确全面。

希望相关部门也介入给力点,杭州那个快递造谣女子出轨,出轨甚至都不算违法遑论犯罪,追究的也只是基于自诉的诽谤,相关部门都快速介入,自诉转了公诉。而这里,面涉及的强制猥亵、诬告陷害、寻衅滋事等好几个本来就该公诉,希望不要因为是男性受害就漫不经心。

整个事件,大家看在眼里,太荒唐,若不追究周某刑事责任,法律刑法岂不儿戏。

就不说匹夫一怒血溅十步啥的,就说,男人也是人,不是工具,更不是只拉磨的牲口。请社会给男性最基本的权益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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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支持反诉!

如果反诉成功,这影响的不是王某文一个人,而是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小仙女在正义的铁拳前止步,让那些问心无愧的人可以挺直腰杆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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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忘了还有一个重要的点,那就是周某涉嫌了强制猥亵罪!!

如果这一点被重视了,那么女性将来在性行为中,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的诬告,因为只要我们有证据,我们可以反坐她性骚扰猥亵!

必须意识到男性完全并且正在遭受大量的性骚扰猥亵,这种事件不能够不重视!!

这是对男性特别是男童保护的福音,我们要集中声音,让社会听见,让国家听见,让司法听见!

PS:说的夸张点,下次嗷,男生们在公共场合都敏感点,哪个女的咸猪手碰了你,可不能放过了,我们要制造出动静来反击小仙女了,反手就是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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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诉!

之前看了阿里事件的警方通报,我忒喵的真服了,周某的行为可以说简直匪夷所思:

先是在没人劝酒强迫的情况下,自己把自己灌醉?然后到房间以后开始到处给人打电话表示自己很醉?接着又同意前台给王某办门卡故意放人进来?

第二天又主动给男二打电话告诉房间号,再次给男二开门故意放人进来?最开始还特意回避不提跟男二见面这件事?

完了写的控诉小作文里面多处撒谎,与后面警方通报的事实严重不符,隐去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严重夸大对方的责任,误导舆论给别人泼脏水,简直让人无语。


而且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两次所谓的被wx,其实都是她自己的行为导致的

第一次本来王某都准备打网约车走了,车都叫好了,结果被她“醉倒”后打给别人的一通电话又拉了回去,才发生了后来的事。

第二次她早上又主动给男二打电话,告知房号还给他开门,于是乎才发生了后面的情节。

大家注意到没?两次都是她主动引人过来,并放人进门的!

她如果不同意前台给王某办卡,或者不告诉男二房号并开门,他们根本就进不来,她压根不会有事!

再往远了说,她如果不把自己灌醉,不在房间到处给别人打电话引人过来,只要做到上面任意一条,就不可能会发生后面的事

所以这一切,难道不是她自己造成的吗?

凭什么错都是男方的,要男方为其主动引人进门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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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就该让每一个被小作文害过的诬告者出来维权。

强烈希望能落实诬告反坐,我始终认为,唯有诬告失败成本高于成功的收益,才能有效制止这种小作文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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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结果如何,都支持,支持,还是他妈的支持!需要捐款请留链接。

虽然2005年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受害人可以是男性,但是主要应用场景应该是男性侵犯男性。我估计检察院没这个魄力起诉周某这条罪名,就算有,我估计法院也没这个魄力判。

虽然我希望他们都有这个魄力,但是我估计他们没有。

告周某强制猥亵的话,这个基本上可以预计检察院不会起诉。到时候又会打回济南公安处理。

这个时候济南公安就又是被两头堵。之前王某强制猥亵没有证据,只能按照猥亵处理,主要依据应该就是女方的口供。那既然女方有口供,男方就也有口供,而且王某张某,通行女同事以及出租车司机都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就是说周某一个人的口供分量要大于其他所有人的,这显然不成立。如果判周某拘留15天,那么这个事情就有点搞笑,两个人相互猥亵,各打五十大板。

所以我觉得重点还是应该放在诬告和造谣上,最好拉上阿里。

这样一来,首先王某的拘留15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取消了,然后周某可以按照诬告、造谣等罪名进行起诉和赔偿。但是只赔偿一个王某可能也没多少金额,而且王某毕竟也上套了。所以最好拉上阿里,以及受影响的高管和员工。

当然,阻力比较大,阿里未必愿意出这个头。

王某文这次起诉也算是为社会做出贡献了,所以还是开头那句话,无论如何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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