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人在地铁,刚拿出电脑蹲地上码字。为各位知友延展一下补充更详细的信息:
今年春节,在徐州丰县欢口镇董集村一个土坯房里,一位“被栓铁链单住土坯房”、“20年生育八孩”、“疑似被拐卖”、“精神已不正常”的女性,她遭受的非人待遇,引发了网络广泛关注。
而当地官方从最初的的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偏听偏信,到引发网络舆论关注之后的懵懂应对。前三次通告出了三个完全不同的版本,每一次都引发网民巨大质疑。
凤凰新闻客户端主笔唐驳虎观察到,直到2月10日傍晚,第四份通告发布。
最新调查结果是,在云南省福贡县找到了该女子同母异父的妹妹,DNA确认了三人母女关系,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而不是其他走失人员,这很关键。
而且,另一个重点是,存在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的行为!
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得不说,从最早的电话采访,再到前三份通报,内容口径,尤其是最关键的身份信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最初的“本地人、不存在拐卖”到“流浪被捡”、“不知来处”、“失踪人口DNA数据库里没有”,再到第三份的通告:
原来早在20多年前婚姻登记时,就已经清清楚楚写明,她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
可以说,终于等来了大致的真相。然而,已经因前两次通报分外愤怒的网友,已经完全不再信任当地的陈述了。
许多人高喊,离奇!不可信!
但基于一系列复杂的背景知识,我认为还是可以大体相信(也就是还有一部分需要另加核实)这个版本通报的大致脉络。
当时的第三份调查报告只是了解事情的梗概,而最新的这份通告确定了被拘禁女子的身份以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后续还需要更多细节来还原悲剧中的每个环节。
实际上,听到福贡这个地名,就能明白了更多的信息。
所以,第一点就是得分清福贡在哪。这可不是滇中滇东北的汉族聚居区,而是云南乃至中国的“极边之地”。
其一
怒江峡谷里的“直过民族”
福贡县亚谷村,全称是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
“亚谷”是傈僳语,也写作“亚贡”“垭谷”,是“橘子”的意思,意为橘子很多的地方。
而怒江州,顾名思义,以流穿这里的怒江而得名。州府位于南端的泸水六库镇(1912-1974年位于今福贡匹河乡知子罗村)。
西南边陲的怒江大峡谷,湍急的怒江在层峦叠嶂间奔涌疾驰,公路镶嵌在江边半山上。即使在云南,这里也是交通最不方便的角落。
即使在2020年底高速通车到六库的情况下,从省会昆明到州府六库,距离530多公里,也需要7个多小时。
从六库到亚谷村,还要沿着怒江开100多公里,两个小时。如果是当年的山路,全程需要40多小时。
怒江州管辖4个县级单位,除了兰坪位于澜沧江谷,泸水、福贡、贡山沿着怒江大峡谷一字排开,公路也沿着江谷穿过。
怒江大峡谷西边是海拔5000多米的高黎贡山,再往外,就是缅甸。东边是海拔4000多米的碧罗雪山,而江谷处海拔只有1100多米。
秋冬雪山夹峙,江水碧绿;夏季怒江奔涌,飞云流转,气势磅礴,非常壮美。
沿着怒江大峡谷一路往前,沿途还有着各色原生态的美景:云雾缭绕的山峰,绿树环抱的村寨,横跨江面的索桥,滔滔奔流的江水。
而与世外桃源般的秘境相伴的,还有惊人的贫困。
在陡峭的江峡里,可耕平地稀少。由于山高坡陡,就连能开垦为梯田的缓坡都不多,村民耕作仅能果腹。
亚谷全村面积25.8平方公里,下辖亚谷、加车、怒岗、普白、文阁、松梗、南安、生比8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
全村共有农户711户2436人,耕地面积2360亩,人均耕地不到1亩,只能靠种玉米勉强解决口粮,也就是,活着。
这里主要聚居着傈僳族、怒族,还有少量彝族、纳西族,社会发育程度极低。
1949年后,有一批少数民族从原始社会跨越几种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被称为“直过民族”。
怒江峡谷的这批少数民族,就是“直过民族”的典型。“其居处结草为庐,或以树皮覆之……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
由于环境艰难,思想落后,经过近70年变迁,这里依然过着艰难苦涩的生活。“饿是饿不死,吃是吃不饱。”
2015年,亚谷村绝大多数村民仍住着篱笆房、木板房、茅草房。种玉米仍然沿用改进版的刀耕火种的方式,一根木棒戳个小坑,把种子往里一扔,完工。
村民们认为,能“吃着包谷稀饭、喝着包谷酒,过年杀一头年猪,那日子就叫幸福了”。
直到2016年的春节,用东部地区的爱心捐助,给这里发放过冬棉被的时候,这里的民居生活状况还是如此:
篱笆为墙柴扉为门,屋内环境极度简陋昏暗,而且脏乱差。
而短短四年内,这里就发生了“一跃千年”的巨大变化。
亚谷村是怒江州税务局的对口扶贫点。但在第一年,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驻村队员开展工作的境遇。
对改变生产、生活模式的宣传推广,无论再讲细、讲透、讲得更美好,闭门羹少不了吃。傈僳族村民就认准了一个理:我们种玉米填饱肚子就行了。
扶贫工作队员每天一大早怀着改变世界的决心出门,每天傍晚垂头丧气回到宿舍倒头就睡,睡个半小时,继续起来重整心情,和村民杠上了。
经过驻村工作队挨家挨户拉家常、苦口婆心做工作,才挨个说服傈僳族村民。
他们终于愿意开始利用山地优势,养土鸡、养黄牛,种天麻、种草果,还有花椒、核桃,当然还有发展传统的沃柑产业。
养殖家禽家畜、种植经济作物,解决了收入来源问题。而更根本的居住条件改善,则需要政府直接扶持。
一户补贴6万元,大部分家庭都新修了水泥房子,都是两层到三层。
同时,通过实施易地搬迁,将居住分散、交通条件恶劣的部分傈僳族村民挪出“穷窝”,从山上搬到江边,并落实好产业帮扶、就业培训等措施。
用三年时间解决了吃穿住,但还并不意味着就是过上现代生活了。
工作队员还要像大人教小孩一样,教村民怎么打扫,讲究个人卫生,衣服、被子怎么折叠,厨具等生活用品怎样干净、整洁。
工作队还要买来桌凳,教村民吃饭要在餐桌上吃,不要蹲着吃。
除了教会内务整理,还要管房前屋后。
怎样保持庭院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做到人畜分离,粪污入坑,及时冲洗自家厕所等等,全都要教。
为了督促从来没有卫生习惯的村民搞好环境卫生整治,从“会清理”到“能自觉维护”,工作队还得像学校老师管学生一样,搞卫生监督检查整治制度,每天、每周、每半个月、每月搞卫生评比。
卫生监督员每天要进到每一户家庭用手机拍下家庭卫生情况,对家内脏乱差,影响村容村貌的家庭,第一次予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整改。
第二次依然存在的,责令缴纳卫生整治费50元,作为小组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并罚打扫公共区域卫生1天。
第三次检查依然不改的,悬挂脏乱差户黄旗,并发至村公共微信群晒一晒,待整改检查合格后,才予以摘旗。
而被评为卫生示范户的,通过广播表扬,挂流动红旗,并奖励200~300元超市代金券。
现在,亚谷村的所有村民都加入了微信群,还创办了自己的公众号。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开始过上现代化生活。
亚谷村和全国深度贫困地区一起实现整族脱贫,而亚谷村的孩子们,也能每年都考出个若干个大学生。
这就是“小花梅”往昔和今日的家乡。
其二
怒江峡谷与东部地区的买卖婚姻
为什么要用近2000字描摹“小花梅”的家乡?因为不了解20年前福贡县的背景,就无法完整理解“小花梅”们的命运。
一些网民质疑,这个地名是不是随便乱编出来的。从一个偏远的边境村子,是怎么给弄到几千公里外的苏北近山东地界去的?
不是说交通艰难吗?怎么跑出去的?还跑了几千公里?是不是欺负云南没有户籍信息,好糊弄?
错了,实际上,从1978年以后,为了改变艰苦、贫穷、落后的生活,就陆续有大量的怒江傈僳族妇女,通过婚姻迁移到像山东、苏北这样的东部沿海地区。
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因为相邻的“滇西门户”保山经济条件比怒江好一点,福贡最初的婚姻外嫁是嫁到保山,后来才开始进行跨省更远的迁移。
《福贡县志(1999)》就已记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1986年,由于改革开放的扩大,内地省份不少青壮年来到县内求亲,使县内的青年妇女嫁到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且越来越多。”
这其中有外出打工后的自由恋爱,有男方上门“讨亲”,但也有相当部分是被连蒙带骗的买卖。
据一份网络资料显示,福贡县从1988年到2009年的21年间,共有4005名妇女外流外嫁,其中过程涉嫌买卖、拐卖的有1750人,占比近44%。
被买卖的这一部分女性,她们从怒江离开时,很多是被之前“外嫁”的同乡们欺瞒、哄骗。
年轻的怒江傈僳族女孩对外面的世界存在着美好的幻想,以为嫁到东部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些大部分是15岁到20岁之间的女孩,当万里迢迢到了之后,才发现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很大。
等待她们的“丈夫”,不少都是在本地找不到配偶的农村底层男性,要么是家庭条件差,要么容貌不佳,甚至是智力障碍。
但这时为时已晚,几千公里外完全陌生的地域,想跑也跑不掉,她们就这样被拘禁或者软禁了起来,沦为东部农村底层男性“配种”和传宗接代的工具。
待到她们生儿育女,熟悉了当地环境,也被放松了控制,获得一些自由,她们胆子大起来,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不少人是连孩子都不要了,千难万险跑回了怒江,此后另外嫁人。但也有一小部分觉得生活还过得去的,就变成了所谓的“媒人”。而男方的亲戚或熟人们也有同样的婚配需求。
为了挣介绍费等原因,她们回到怒江,寻找愿意外嫁的女孩,尽力游说撮合,把男方说得很好,隐瞒缺点和真实情况。
就这样,女孩家能收到一笔彩礼钱,“媒人”拿到了介绍费,自己也回了一趟老家。
必须说,在贫困社会复杂的现实中,大量女孩被介绍人带走,懵懵懂懂去了外地。其实都不是她们的自主意愿,而实质都是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甚至是拐卖。
比如“小花梅”,就是福贡众多外流女性中命运悲惨的典型案例。
其三
“小花梅”和更悲惨的命运
从第三份通告中,可以采信的事实,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保山,1996年自主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而此后,“小花梅”被同村的桑某某(已嫁至连云港东海县)带至苏北。
之后被找到的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昆明乘火车到达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
然后,就接上董某一家自称的“1998年6月流浪乞讨被收留”了,
而这一段就可以确定是胡扯了。“路上捡来的”,那么婚姻登记资料,怎么会有清清楚楚地“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
更关键地是——董某也是知道这个地址的,但是前两次调查时为什么没有说?
第三份通告出来后,媒体人胡锡进称,从接近案情的可靠人士处获得一个信息,桑某某已经承认她在这件事情上收取了“好处费”。
结合大背景知识,基本上这应该就是事实真相了。
更进一步的分析,在1996年的福贡,精神已不正常的“小花梅”离婚回到山村,又有精神疾病,在当地找不到对象。
“小花梅”成了贫困家庭的负担,她的父母已经无力照顾。而这时回福贡的桑某,便把“小花梅”带到苏北。
可以说,这不是一般的买卖婚姻。“小花梅”患有精神疾病,没有自主行为能力,1998年的婚姻关系有效性严重存疑。
而且她在被发现时用铁链拴着,在她患有精神病的状态下,“丈夫”董某与之发生性关系,非自愿连生八胎,生存状态很差。这些都是事实。
在最新通告中,经DNA比对,此前通告中的“被铁链拴住的8孩母亲”杨某侠就是福贡女子“小花梅”,而且已经明确了桑某夫妇以及董某,分别涉嫌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
“小花梅”只是其中一个个例,就在董集村,多方报道都证实,还有一位被叫做“钟某仙”的疑似被拐卖妇女,已经常年被放在破旧脏乱的家中泥土地上,生活不能自理。
她的生存状况更加悲惨和恶劣。而且据媒体报道,其“丈夫”直言不讳告诉博主,她就是花1000多元“买”来的。
现在,网友们已经掀起了对上世纪80-90年代骇人听闻的“人贩子”大规模绑架、性侵、拘禁、折磨妇女现象的挖掘,发现鲁西南、苏北等地农村正是当年“买妻”掳掠吃人行为的重灾区。
而且,目前这些地区和全国多地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现象,更引发了深层的忧虑。这些严重社会问题,就不是一篇文章和网友呼吁就能解决的,还是需要顶层设计。
本文仅就被认为是“小花梅”的“被拘禁8孩母亲”个案,提供一些直接的背景信息。也不能忘记,还有许许多多的“小花梅”,依然生活在公众的视野之外。
还应当注意到,现在经过艰苦努力,“小花梅”的怒江家乡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走向文明、富裕、进步。
而“小花梅”和“钟某仙”却依然如动物一般生存着,当地的贫困现象也绝非个例。
无论是历史遗毒还是现实苦难,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徐州丰县欢口镇,这个全国千强镇中排名第504位、江苏百强镇的发达地区,居然还存在这种贫困、落后、愚昧、野蛮的生存现象,实在是巨大的反差!
2022年,不能让她们继续悲惨、非人道地生活下去。加强救助和保护,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帮扶保障。这与打击震慑拐卖妇女儿童的现实犯罪、追究历史犯罪,也都一样重要。
徐州已经有蓝V出来,委婉地告诉你们“事情到此为止,你们可以闭嘴了”……
而且这两篇文章的发布时间,比“徐州发布”的第四次通报还早了2小时,有故意预热?还是无意犯蠢?——好想去把这些人的呼吸暂停了!也不用暂停太久,三五分钟就好了。
这样的时候还护徐州的短,这样的短有什么好护的?根据知友在另外一个答案https://www.zhihu.com/answer/2342652554中提供的图片,全国每年立案的拐卖案件还有好几千起,这涉及全国大范围,并不是徐州一地一家的事情。暂停个毛线啊!
真心希望,事情不要到此为止,更多同类案件能得到系统处理,而不是揪出一件、应付一件。
【追更】刚刚,也就是写下以上答案没多久,作家李亚玲(《北京爱情故事》的作者)发布了一个民间版故事,并且以自己的名誉和性命担保,说她讲的是真实可靠的,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轮挤牙膏,打心底信仰事情的真相真的只是如此。
【回复】谢谢评论区指正,原来李亚玲也曾为吴亦凡“赌上信誉”“打包票”,所以她信誉早就破产了,所以下图的故事,虽然听起来都合逻辑,但可信度却未必高。
哎,看来不能抱什么幻想,真相可能就是很冷酷的。
大家说的都是对他们的影响,
我想说的是对我们的启发:
如果没有网络热议,这事早在第一份报告时就结案了。
不,说不定连第一份报告都不会有。
我们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是可以帮助这个社会变好的。
在网络上发声,是有用的。
我希望我们都能明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舆论不仅仅能让人社死或是帮李靓蕾小姐争财产,它一样能捍卫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锅男不懂这点的话,我也没话可说了。
发现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相关信息后,丰县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家人和邻居反映,杨某侠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经医疗机构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对其进行救治,并对其家庭开展进一步救助,确保过上温暖的春节。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
2022年1月28日
时隔两周,大反转。
公信力就是这么被耗掉了。
徐州先后四次发布官方通告,口径从“没这事,温暖年”,到三人被刑拘。从刚才发布的通告口径来看,公安部参与了督办,民意已震动中央。
但同时,我们还应当意识到,拐卖妇女的罪恶现象,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了习俗,是视而不见的“房间里的大象”。我们并不希望此案就是终结,因为我们心知,一定还有更多受害者依然被隐匿在黑暗中。
2015年我曾报道过一桩虐童案,一个农村家庭,父乞母疯,精神病母亲在喂奶时疯病发作,用剪刀将亲生孩子扎了一百多刀。当时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启动社会送养机制,帮助这一家的三个孩子摆脱困局。
当年,我把报道手记发在知乎上时,就有许多人在评论里发现了母亲处境的不对劲。后来,徐州八孩事件唤起了我的这个回忆,我重新回去看了一下这篇文章,发现一个毛骨悚然的事实:同样的徐州丰县、同样乞讨的父亲(这里的“父亲”甚至是三兄弟)、同样“捡”来的疯母亲……这些“巧合”让我确定,徐州丰县拐卖妇女绝非孤例,而存在着长期的、系统性、习俗性的犯罪现象。
最近这两天,不少人私信问我,丰县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不买媳妇村庄就会消失”的穷山恶水。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在2015年,丰县给我的印象也是一个基建完善、工业蓬勃的中型县城。
我去虐童案中的三兄弟家采访时,他们的邻居鄙夷地表示:但凡愿意去厂里打工能把日子过成这样?他们家穷就是因为彻头彻尾的好吃懒做。在虐童曝光前,靠着邻居们的不时接济,三个孩子才得以存活。但是对于三兄弟家里有一个“捡”来的疯女人的事情,所有人表现出了完全一致的淡然。这种淡然,不是麻木也不是躲闪,而是一种类似于“太阳从东方升起”的理所应当,仿佛已经是常识的一部分。就像这一次徐州八孩事件一样,一开始,从董某民和他的儿子,跑去拍“送温暖”视频的博主,到当地的官员,没有人觉得小花梅的存在代表了一种罪恶。所以我觉得,买卖妇女市场的存在,远不是贫穷这一个原因这么简单。
前几天,在车浩教授和罗翔教授的辩论中,车教授反对为收买妇女加罪,首要原因就是“即使量刑三年,执行上也很弱,因此把3改为10没有意义”。但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法律变成一纸空文,罪恶就能变成习俗。法律不仅惩治恶,也担负着教化正义的功能。因此,法律缺位之处,人们的思想观念就会趋于混沌邪恶。
所以说,这个案件不应当就此终结,对拐卖妇女现象的关注也应当始终持续,直到它彻底消失。司法必须归位,恶人必须受惩,我们当然应该抱有期待,并且永远不要放弃。
祝贺在连续热搜的推动下,无数拐卖案件中的一件终于得到了部分解决,虽然其间差点丧事喜办表彰补助案犯。
新闻中的桑某妞,干的就是“渣子行”“开外山”的生意,以前叫“牙婆”,属于“三姑六婆”之一。
连阔如老先生写过一本奇书《江湖丛谈》,客观且全面地介绍旧时江湖行当、行话和内幕。
老渣,俗呼“渣子行”儿,这渣子行儿的人所做贩卖人口,拐带良家妇女,离人骨肉,断人子孙,灭绝宗祧,是无人道的。
渣子行贩卖人口,以敝人所知道的分为两大派。一派叫“不开外山”;一派叫“开外山”。
“不开外山”卖到当地,“开外山”是卖到外地,桑某妞就是后者。
这不开外山的渣子行,又名叫“纤手”。差不多都盘踞在娼窑附近的茶馆酒肆里,三五成群的干那鬼鬼祟祟的事儿。“开外山”的,可又不同了,他们专以往外省贩卖人口为生,他们的手段较比不开外山的毒辣多了,都是媒婆改行的,在我国政体未改变之先,有三姑六婆最为可怕,治家格言有几句是:“僧道尼姑体来往,在堂前莫叫卖花婆。”三姑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是:稳婆、花婆、巫婆、虔婆、药婆、媒婆(牙婆)。
“三姑六婆”并非“七大姑八大姨”的意思,并非指「亲戚」,而是强调「职业」。其中的牙婆就是媒婆中那些做拐卖人口生意的。
原来这开茶坊的王婆子,也不是守本分的。便是积年通殷勤,做媒婆,做卖婆,做牙婆,又会收小的,也会抱腰(注:收生婆的助手),又善放刁。还有一件不可说,髻上着绿,阳腊灌脑袋,端的看不出这婆子的本事来!——《金瓶梅词话》第二回
稳婆是接生婆,巫婆是女跳大神的,药婆是江湖郎中,虔婆是老鸨……就和王婆一样,六婆并非泾渭分明,一个人可能身兼数职。
自古以来,牙婆就是贩卖人口的主要实施者。
她们利用女性身份,容易让对方共情,从而降低对同性的防范意识。利用贫苦人家消息闭塞眼界不宽,花言巧语描述远方的美好,说动其父母;或者是扮演同情女孩的角色,美其名曰让她逃离苦难的原生家庭,巧言令色劝其一起离开。
牙婆毕竟是女性,主要靠骗,而实施暴力逼迫的角色,往往还有帮凶,如这个案例中,桑某妞的丈夫时某忠,往往就是软硬兼施中的“狠角色”,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
连阔如先生在文末也形容她们诱拐妇女的手段“比吸铁石还厉害”,怒斥这一行当是“早晚喂狗”,
奉劝老渣们,干什么不能吃两顿饭,何必一定干这早晚喂狗的行当?再奉劝一般做家长的,住在哪条胡同,都要留神街坊、邻居有没有老渣们?如若有啊,或是留神注意,或是少叫人串门子。渣子行引诱妇女的手段比吸铁石还厉害呢,等到他们将人拐了走,送在那万劫不后的火坑里,等接到被骗后悔请求由火坑往外救人的书信哪,那可就麻烦了。
有本奇书大家都读过,《水浒传》,一丈青扈三娘富贵人家的大小姐,才貌双全,嫁给了下三滥吃人心的王矮虎,和灭门仇人梁山贼寇成了亲家,和杀父杀亲的李逵等人结为兄弟一起冲锋陷阵。
施耐庵还说扈三娘“乖觉”,给她安排一个“地慧星”,话说一个机警机智的女子,为什么能和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一样?
可能在作者眼里,这就是她的智慧,她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面对困境,人本能会做出极端的反馈来自救。
有人以命相搏,大杀四方,想通过自己的力量,冲出禁锢她的牢笼。
有人疯狂躁动,行为失常,想通过自己的错乱,让外界不伤自己分毫。
有人主动斩断自己的感情,忘记自己的过往,想通过自己的麻木,让一切变得顺理成章。
她们都有共同点,他们都想活下来。
以命相搏的是《狗镇》里那个从牢笼中钻出的少女,杀光了镇上的每一个人;
麻木顺从的是扈三娘,没有人能救她,她只能接受和屈从,甚至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发疯的是一个个被拐的妇女,她们或”发疯“或”被发疯“,这样让她们看上去更像个物品,可以随意被处置,锁上或者丢弃。
她们是三种被拐的妇女。
锁她们的是那个所谓的“家”也是“枷”,更是狗镇、水泊梁山,是她们走不出去的盲山。
我又想到了奇书《三国演义》,里面有个微不足道的角色,刘安之妻。
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刘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玄德称谢而别,取路出梁城。忽见尘头蔽日,一彪大军来到。玄德知是曹操之军,同孙乾径至中旗下,与曹操相见,具说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为之下泪。又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一位妇女,因为一位“英雄”偶然做客没有硬菜可吃,就莫名其妙成为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刀下的菜肴。更奇葩的是,这位丈夫居然能说出”老母在堂,未敢远行“奇葩理由。妻与母同为女性,但相较之下,妻不像人,更像来客人了拿出来的好酒和杀掉的鸡鸭。
这是多么令人匪夷所思的剧情。
然而,可怕之处在于作者能用如此轻松的口吻讲述这一血腥的事实,好像描述家长里短一般。还给禽兽一般的刘安安排一个好的结局——曹操“以金百两往赐之”。
以作者的视角来看,这些钱,够刘安再“购置”新的妻子了。
用平淡无奇的语言说出现在来看匪夷所思的事情,说明在那个时代,那么做就体现了普世价值:
妻子是什么?就是个东西、玩意儿!
本以为这是过去的噩梦,不成想现实中在某些地方还会存在。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狂人日记》
比某些人吃人更荒唐更恐怖的是
某些地方的普世价值恐怕还是:
这是人家自家的事儿;
就是个玩意儿;
差不多得了。
这事的进展,堪称现代赛博朋克+魔幻现实+惊悚讽刺剧情了。
根据最新通报,基本证实了网友此前最坏的猜想:女子是被拐卖的、丈夫涉嫌拘禁。
我们再回过头看这事的开端,更魔幻,源头是嫌疑人通过短视频的自爆,
被拐女子生的大儿子,建议父亲通过拍短视频卖母亲的惨来变现,当网红,
这招果然有用,视频火了,丈夫甚至接起了广告和代言,
要不是网友们的质疑,这事就真成了,堪称自媒体0成本冷启动的教科书,要不是有这么多后续、我估计流量焦虑的MCN们都忍不住要抄袭模仿起“穷苦疯癫女子养八孩”的剧情短片了。
而出事后,大儿子还以“侵犯了母亲肖像权”为由要求媒体删稿,
真是个孝顺的好大儿。
这来来回回中,网友们铺天盖地的质疑,伴随着性别对立、地域矛盾,以及官方口径不一的回应,
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这事件中,短视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试想一下,上一条视频刷到的是精致小姐姐在上海打卡网红咖啡店,
下一条,出现一个在泥地里被拴着的蓬头垢面的精神失常的中年妇女,
这种强烈的对比,既是讽刺,也是惊悚。
要减轻人们的惊悚感,需要的是更有公信力的处理结果。
尤其是丰县前后两份通报,差距巨大,
往好了说,这是在及时纠错,
往坏了说,第一份通报是否存在重大过错、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这是需要有关方面给出说法的。
最后,这件事情还没完,还有很多问题等着回应,比如户口是怎么上的?结婚手续谁办的?之前那份处理结果是谁拍板发布的?
以及最最重要的,在丰县、在徐州、在更多地方,到底有多少类似的事件还没有被查出来。
应该说,从1月26日的第一份通报、到2月10日的第四份通报,与本次事件有关的疑问并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当第一份通报言之凿凿的宣布“不存在人口拐卖行为”时,如果有人提出质疑,结局大概率会是一个送命题。当第三份通报宣布受害人是被桑某某从云南带到徐州“治病”时,如果有人提出质疑,结局大概率还是一个送命题。
直到第四份通报宣布桑某妞夫妇、董某民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有关人口拐卖的质疑才逐渐从一个送命题变成了可以公开讨论(实锤)的话题。
而在四份通报前后打脸的现实背后,则是更多无人敢问的送命题。
a、强奸罪
在第四份通报中,董某民被刑拘的理由是“涉嫌非法拘禁罪”。
然鹅,什么样的“非法拘禁”竟然能够顺利的生下8个孩子?通报没说。
1984年最高法《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早已明确界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1990年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同样也明确规定:“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处。”
显然,董某民[1]对于杨某侠如此明显的强奸罪,严重程度早已远远超过了“涉嫌非法拘禁罪”。
b、年龄
在第四份通报中,只公布了董某民(55岁)、桑某妞(48岁)、时某忠(67岁)三人的年龄。
对于最为关键的受害人年龄,反而始终只字不提。
而在CCTV对受害人的实地采访中,杨某侠的病床卡显示她的年龄为52岁。也就是说,杨某侠不仅在40岁之后连续生了7个孩子,而且在生第8个孩子时的产龄已高达51岁。
这个产龄,不仅超过了国内女性的自然绝经年龄(平均49岁左右),而且还创下了国内高龄产妇的第二高龄纪录[2]。
由于所有高龄产妇的分娩方式基本上都是破腹产,于是,杨某侠在生第8个孩子时究竟是否是破腹产,就成了一个能够创造全新世界纪录的国际性医学问题。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杨某侠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内、受尽各种地狱般的折磨之后,却依然还能保持40岁的容貌。
显然,这种永葆青春的“冻龄”方法,就连大S、刘晓庆看了都怕。
c、照片
在第三份通报中,有关部门对于杨某侠(小花梅)的身份验证方式,是让云南的“村干部和村民根据照片、口音比对”。这种奇葩的身份验证方式,仿佛让时间倒退了一个世纪。
实际上,截至第四份通报为止,杨某侠(小花梅)的结婚登记照始终都没有公布。
而这其中隐藏的黑洞级问题,则是本案中致命度最高的送命题,没有之一。
没人知道,在第四份通报之后,还会不会有更多的新通报。
由于涉及highly sensitive内容,因此其他问题和细节在此无法展开详述,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在公众号或new base[3]中查看《沉默的羔羊2022》原稿。
【此处删除4xxx字】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ZZ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而在ZZ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则是因为人一钱不值。
楼下保安则说,1748年,法国人孟德斯鸠发表了《论法的精神》,乾隆在选妃;1765年,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乾隆在大搞文字狱;1780年,美国科学院在波士顿正式成立,乾隆在下江南。
真相总算是水落石出了吧,之前的疑点终于得有了合理的解释。
希望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这样的罪恶不要再重演了。
还有就是,希望各地政府吸取这个教训,有问题早解决,遇事不要没查清楚就条件反射式的否认,不要每次都搞到舆论滔天公信力败坏,事态几乎不可收拾的时候才做出合理的解释。
早干嘛去了。
除了小花梅年龄,还有一点更加细思极恐。
小花梅生的八个孩子,是不是都和董某有血缘关系。
董某民绝对不仅仅是涉嫌非法拘禁。
敲掉牙齿,犯了天条一样用铁链锁起来。
每天吃残羹剩饭。
冬天也穿单衣,冻得瑟瑟发抖。
这件事已经成为了全球笑柄。
之前热搜话题也是一个接一个的消失。
当然,现在这个调查通报,也算是对这件事做一个结尾。
一些相关人员都受到了惩罚。
小花梅以及她家人都有基本生活保障。
虽然依然还有诸多疑点。
虽然对现在发布的处罚觉得还是太轻,但是,小花梅总算是有了新生活。
对于她来说,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可以开启新的生活。
希望她不会被打扰,可以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过完这一生。
1月30号,当地有关部门出了调查报告,其中并没有关于拐卖的描述。
表示该女子是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上节育环,所以才生育了8个孩子!
我就想问一问,在这个计划生育施行了几十年的国家,当地的相关部门会不知道吗?
还有,该女子明显是被拐卖的失踪人口小花梅,请问当年的结婚证是如何办下来的?
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否有核实女子身份,她是否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办的结婚登记?
推脱说身体原因无法上节育环,请问什么样的身体情况无法上节育环。
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为何视而不见,生育了八胎竟然完全没有管过这件事。
该女子的牙齿到底是因为牙周炎自然脱落的,还是被强行打落的。
用锁链锁,冬天穿单衣,冻得瑟瑟发抖,沦为生育机器,当地相关部门没有丝毫的介入。
事后出具的调查报告避重就轻,如果不是公安部门的重新发布公告,抓了三名拐卖人口的人,请问这件事还要瞒多久。
关于相关的渎职官员的处理结果又是什么?
国家机关部门的公信力,就是被你们这些蛀虫如此糟蹋的吗?
我很难相信,这种事竟然发生在2022年的我国。
如果这件事的相关责任人不能够严肃处理,政府公信力何在?
希望不要简单的开除职务了事,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女人,被虐待这么多年。
她是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活得还不如狗,这些遭遇,当地有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的严重渎职行为必须严惩,如果有相关适用法律,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请务必严肃处理。
装逼界第一天王,知乎瓦萨比,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情会突然爆发?并且未来会怎么发展呢?
首先,为什么他会突然爆发呢?
这从表面上,是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原因拐卖妇女这件事情,固然可恨,但是在中国绝非一个罕见的事情。
所以,这样的爆发很大程度上,是有两个原因
其一、托克维尔效应的小范围的应验。当人们对于现实期望过高的情况下,对于完全一个逆转人们心理预期的事情,会突然感觉到一种极大的反差,这样的心理效应导致他在舆论上的爆发
其二、是过去人们对于现实的不满积聚在这个事件之中
这是它的主观原因,而客观原因,在于由于这件事情仅仅是徐州一地事情,并不牵扯到其他地方,所以在爆发的时候,他会出现一个短暂的时间是相对宽松的传播(譬如说当年武汉出现疫情一样)。
其次,未来会怎么发展呢?他有两种可能
其一、是打死不承认,就定格在第四份报告的要求,然后进行大规模删除。这个局面要形成,必须要求这个报告,成为全国定格,必须有国家级的背书才能实现。
其二、是继续发展出第五份和第六份,然后把真相揭露出来。要实现这一点,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不管他是公布,还是不公布,四份报告互相矛盾,这一点必须要解释。而无论怎么解释,对于当地政府都是公信力的损失。
但是也绝非没有可能性,但是他要实现必须有两个条件
1、舆论的关注力继续增大
2、丢车保帅的策略选择
只有在两个条件下,才可能出现彻底真相的介入。并且这里的前提是,把舆论控制在仅仅徐州一地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
现在很显然,他们正在两种情况徘徊,才会出现很模糊的状态。并且现在正值奥运期间,还是有所收敛的。只要奥运会开完,这个局面一定不会是这个现象,也就是窗口期在缩小
据央视新闻2月17日官方微博称:
这件事情有希望了。
可见,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结果我们都是很高兴的。
不知已经精神失常的杨某侠是否能感知到,也希望长期遭受虐待的人,依然能相信世间还有正义,人间还有温暖。
这次,如果我没有记错,是第五次通告了,五次通告,惊动了乡,市,省,三级机构,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才调查清楚这个问题。
要对联合调查组的政府公职人员表示感谢,这么经年日久的信息,想必是很难调查的。但是我依然要说,
第一,徐州政府是否应该也有相应的人员需要负责任?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应该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个醒,拐卖妇女儿童,再也不是90年代了,再也不是糊弄糊弄就过去了。
第二,是否能有专门的机构,去一件件,不遗余力的帮助这些处在大山中,毫无出路的女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非得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才三级联合调查?
第三,支持罗翔教授的意见,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
被抓捕的桑某比她老公小19歲,桑某是不是也被拐賣的?然後開始助紂為虐
4次通报,4个版本,教科书级地示范了什么叫“塔西陀陷阱”:
而且,谁知道这一定就是最后一份通报呢?
1。小花梅叫啥?咱都能跑那么远查到人家乳名,查不到人家大名?连这家人死者dna都找到了,找不到户口?
难不成一个离过婚的人没有过户口?
2。那个说不存在人口拐卖的机构是否应当也追究责任?
3。还是那句话,一个没有身份信息且存在智力障碍的人是怎么办下来的结婚手续?
你管这个叫做渎职?把应当发下去的低保补助都送给公主是不是也可以叫渎职?
4。小花梅有没有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人?
5。是否有必要排除一下小花梅和李某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李某的亲人不是要求做鉴定吗?
6。小花梅走失后,小花梅的父母有没有报案?按照官方通告的说法,小花梅的父母与桑某是存在过关联的,最起码知道桑某这个人存在,如果当年报案了,根据关于桑某的线索,应该有希望解救出小花梅。
7。20年来,吃商品粮的都在干什么?
8。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小花梅的处境在当地是个例吗?已经发生了、发现了的事情需要补救,会不会在当地有更多相同遭遇而没被发现的情况?
9。相关人员怎么处罚?处罚多少人?有没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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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评论,补充几点吧,不一一回复了。
1,有朋友说云南地区有小这个姓,所以小花梅应该就是真名不是乳名,可是按照官方通告的习惯,如果是真名的话,那么通告上不应该是小某梅吗?所以我的观点依然是这个不是真名。
2,不论小花梅是不是真名,她亲爸爸呢?就算死了,也得存在过这个人吧?
3,还有朋友说农村很多地区不够年龄也结婚,有没有户口身份证不影响,可是要知道,官方的通告中,二人是有结婚手续的,不是没领证请人吃顿席举行个仪式就算了的。所以给二人办结婚手续的人自然可以理解为参与了犯罪而不是渎职。
4,人口普查,查不查农村啊?
5,关于真实年龄,其实查清楚小花梅的真实身份自然就应该有结论。
6,董某民受到强制措施仅仅是因为非法拘禁。
7,拳师出列。
8,有人卖确定了,没确定有人买,所以还是没有买卖。
真的是打一下动一下。
这次事件真的是网民的敦促下一步一步挪出来的。
典型的就是第一份发布完全笃定没有拐卖。
我国公民履行了对政府的监督权。
其实我是相信党和政府的,只是对徐州当地政府失去了信任。
来评价的官方号可别把我号炸了。
评论区的发言我不付任何责任。
评论里说的年龄问题我这里总结一下。
董某说过自己34岁没结婚很丢人,今年董某55岁,54-34=21,那大儿子最大21岁,这大儿子不是23岁吗。。。
第一次公告还说被害人是本地人……同村还有一个类似的妇女呢?
这事儿我觉得很神奇的一点,那就是小花梅既然是被拐卖的,而且亲生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丰县“帮助照顾其老人”是什么鸡脖,照顾的是哪位老人?
莫非董某民虽然是罪犯,但婚姻关系没解除,所以董某民的娘还是她婆婆?来“救援”小花梅的妇联还要负责照顾她?而且丰县还继续把他们算作一家人提供低保??
注:没人说这家贫困户不需要资助,更没说什么连坐,但能别把这事儿写在这篇里说成什么“帮小花梅照顾老人孩子”吗?
一个女人被拐到别人家,你几十年熟视无睹,现在救出来了你却不谈如何帮助这个女人而去谈对嫌疑人一家的扶贫有多么卖力???
恶心。
这个问题之前也有,就是第一次通告说什么“已经资助,帮他们过上温暖的春节”。政府仿佛把“扶贫”当做万能药,不管是女人被锁还是女人被拐卖,都只要“我们扶贫很成功”就能盖过去。
至于为什么,我也就不说谜语了。
权力只会向其来源负责,因此比起无关紧要的“小花梅(无论是不是真的)”,乌纱帽们更害怕的是“扶贫不力”的指责。
在乌纱帽们看来,只要自己响应国家号召扶贫了,那就完成了任务,不管“小花梅”活的怎么样,反正他们给钱了、盖楼了、宣传了,那就和他们无关了。
这就和西安防疫一个逻辑,“反正我们把贫困家庭/感染人数降低到0,发生其他什么都不是我的错”。
他们恰恰忘记了,无论是抗疫也好、扶贫也好,其最终目的都应该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有尊严、有自由的生活。
哇,那之前信誓旦旦说不存在拐卖的官方通告怎么处理啊?
这可是没两天的,热乎的,说这话的人该怎么负责呢?
再给大家重温一下这条绳上谁都跑不掉的蚂蚱:
我敲个黑板啊,2020年才登记这个疯女人是走失的人口,也就是说之前这么多年明明知道她没有身份证户口本却仍然结了婚。
给办结婚证的人违规操作。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这一条线上的蚂蚱一个都不能跑。
生到第2个孩子的时候,当年计生办应该出来干活。
但是计生办装死。
一个地方的计生办管的就是那么巴掌大的地。巴掌大的地都管不住,任由她一个接一个的生。
如果说女的放节育环没用,那结扎男的也一样的呀。为什么不结扎这个老东西?
一个女人因为精神失常,住在这么恶劣的地方,遭受着非人的对待,并且一而再再而三的生孩子。当地妇联装死。
一个地方的妇联也就管那么巴掌大的地儿。如果说这个女人在当地很有名,你妇联深入群众的能力这么差,还吃什么饭呢?
再来就是扶贫这条线上的人,既然登记这个家庭的时候就应该实际看过这一家到底怎么回事儿,要和这一家待在一起手把手1对1的帮扶。
我爸负责扶贫的时候我知道。
有病看病。
不好好工作的人,要做思想工作,要培养谋生技能,打通谋生路径。
那么这个女人的处境不会是相关人员不知道的。
OK,我们既然说之前给她办户口身份证的那群蚂蚱给她整了一个新的身份出来,
那么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就算之前没有买医保,现在也应该有低保就医这一块儿的福利。
所以她的就医记录在哪里??
不会吧,这一家扶贫任务的完成也就是申请了一点儿救助金,加上发动社会上捐款捐物就结了?
关于寒心的是:
这条线上拔出萝卜带出的泥,
一条线上的蚂蚱大多都是吃公家饭的。
如果不是网红为了流量,把这些脏事儿给全国人民看,这个苦命女人的现状会被这一群吃公家饭的蚂蚱藏得结结实实。
甚至他的不幸就是某些蚂蚱一手导致的。
所以我非常想知道:一群可能受过高等教育的蚂蚱到底是出自什么样的心情才集体造就了这样的惨案?
他们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想看具体的公示。
我觉得这些人干的事,丢饭碗是最起码的。
有些违规操作不仅是违规的,甚至是违法的,是需要追责的。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轻飘飘的【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未及时实施有效节育措施】。
在被广大人民揪出来这个问题的时候,忙着给事件定论给自己遮羞,说不存在拐卖的蚂蚱属于意外收获了。
我猜他们会甩锅临时工。
他们毁了一个人的人生。
你们觉得呢?
阳光下的罪恶,之前董某民还在拍视频做网红,今天就成了犯罪嫌疑人。
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只要认真查,深入查,事情终究是会水落石出的。
这次,不出意外,没有反转,董某民翻车了。
翻车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说明董某民长期非法剥夺、限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没有提到其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那么这又延伸出了两点疑问:
其一,那么被害人是怎么被董某民控制的?难不成是从人贩子手里抢来的?两名人贩子又把被害人卖给了谁?需要说明的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应该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因为该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犯后罪也就是非法拘禁罪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除非司法机关认为只有拿铁链子拴住才叫非法拘禁。
其二,被害人的八个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难不成是在被拐卖前和董某民生的?如果是在非法拘禁状态下发生关系,这难道不叫强奸吗?
补充一点,之前丰县方面回应网友举报时发布的信息中可是称“不存在拐卖行为”。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了解一下?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再次呼吁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我不赞同所谓“轻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无需重罚,伴随非法拘禁、强奸的,数罪并罚亦可严惩”的观点。
因为,以收买为手段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帮助其回家或者报案的,根本不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其实就是变相拘禁!只是拘禁程度和手段有别。不然你让一个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的妇女逃去哪里?你让一个可怜的孩子如何逃脱?
所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往往伴随拘禁,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必然伴随拘禁,露头就打,收买行为必须得到遏制与严惩!
不要寄希望于通过非法拘禁罪或强奸罪去惩治罪犯,已经为时晚矣,说不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也超过追诉期限了。如果罪犯还强奸被害人的,再按照强奸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理!
再说一句吧,今年的正月终于有了一丝暖意,感谢警察同志,为你们点赞。
很明显。就是一个字“耗”。耗到你们疲惫。耗到你们忘记。耗到新的信息、娱乐、事件或者悲剧像潮水一样冲刷干净一切。我们绝不忘记,不能让它成为最后一份通告。(转自微博)
之前所谓的调查,大概就是找男的问一下:你是非法拘禁不?
人家说不是,于是就宣布不是了。
之前的通报里,桑某某的说辞,就是拐卖妇女的套路。
过往无数拐卖妇女的案例判决书中,都有以下共同点:
①假借「婚姻介绍」进行交易。都是号称「找个人嫁了」云云,实则是非正常的婚姻介绍行为。桑某某就是用的这招。
②历代拐卖妇女的判决书里,被害妇女很多都有精神病,一水的得了精神分裂症。
在无数判决书中,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拐卖之前就有精神疾病的,另一种是拐卖后硬生生被折磨成精神病的。
③「人带人」现象。
早期婚迁流入到苏北一带的妇女,看到买卖妇女的利益,就会从自己娘家同村,骗小女娃到买家所在的地区,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后,小女娃无能为力,就开始买卖交易。
这里的桑某某就是这种情况。
苏北一带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重灾区,她嫁进周边地区以后,这股风气让她加入罪恶的行当中,将黑手伸向娘家同村无辜的女孩。
我也发现,很多人分不清关精神病人与非法拘禁的区别。
精神卫生法里,明确写有「不得非法限制精神病人自由」的规定。
这里并不是说不应该关精神病人,重点在「非法」两个字上。
重型精神病人,经过医学诊断,法律许可下,家属是可以自行在家中限制精神病人,正常关在屋里,给予正常的衣吃住行。
但这个案例里,是用铁链栓在破屋里,不给予正常的衣吃住行,生活状况堪称恶劣,那么,这就是非法限制精神病人的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很多人以农村为由,把用铁链栓精神病人,看成是一种正常的措施,这是错误思想。很多时候,躲藏在角落里的非法行为,不是存在即合理。天网恢恢,时机一到,一来一个准。
通报里没有写虐待罪。
虐待行为,一般算进「非法拘禁罪」里了。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但这里强奸罪,应该单独列出来。
确定是拐卖妇女,那么强奸罪是妥妥的。
拐卖妇女,违背妇女意愿,且患有重性精神疾病,不管妇女同意与否,就是强奸。
最后,我强调一下,不应在任何「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上对立性别。
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是一块的,拐卖妇女,也拐卖男童。人贩子在这两者上交叉的。
而且,别以为现在拐卖妇女儿童很少。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5年的数据:
以2020年为例,立案的就有3035起,更别提很多因为没有发现,没办法立案的。
3035起,平均一下,每个省就有89起。
不觉得比新冠病毒还可怕吗?
参考:
更新:
贴一则类似案例。
法理上,限制拐卖妇女的人身自由就已经是「非法拘禁」了,而如果用铁链栓着,生活条件恶劣,会加重非法拘禁的构成,所以一般法院会强调「用铁链栓」这样的构成条件。
董某某究竟是因为精神疾病栓她,还是因为怕跑了栓她,都该打上一个问号。
很可能不仅仅是精神疾病的暴力行为栓,更是防她跑吧?
董某某究竟是收买,还是捡的,还要看后续更详细的调查。
而这里强奸罪很重要,这项罪会判的比前两项要重。
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姻属于非正常的婚姻,那么,这种婚姻下,明知是精神病人还与其发生关系,是可以判定为强奸的。
但通报里没有写,可能需要更详尽的调查,强奸罪相对认定会比较慢,待一个后续。
1.所以到底是一直锁着,并非因为精神病,还是像之前所说仅仅在发病的时候锁着呢?
如果是后者,那穷人家里有成年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该如何正确对待呢
2.上一份徐州的调查进展说有牙病,其他健康指标正常,当时便已言行异常,那么拔光牙齿,百般折磨导致精神病想必是谣言喽?趁乱造谣者是不是也应该处理?
3.这名女子的原来家庭在事后有没有积极报警和寻找?
我的观点和上一个回答依然差不多
事实上 这相对于她们的异性而言,并不算是最糟的处境,搜索精神病男人可以看到有好多都是父母失去供养能力之后杀害再自杀,精神病女人很多则可以凭借着生育能力和性在没有生存能力的情况下活下去,甚至被供养的健康指标正常,甚至大概率有人赡养晚年
希望把那些造谣者犯法者抓起来
也希望大家能多关注一下男性精神病人的生存状况
所有人都有多大岁数,为啥不说小花梅多大呀?关注下那地方第二个类似妇女吧,搬来的图,大家看吧,不知道会不会被删唉!
“女子是本地人,正常结婚。”
“女子是流浪来的,被村民收留,不存在拐卖。”
“是从云南亚谷村来的,父母双亡。”
“桑某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到江苏治病、找个好人家,小花梅走丢了,不过没报警,也没通知小花梅父母。”
“对是否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展开调查。”
“桑某涉嫌拐卖罪,董某涉嫌非法拘禁罪。”
大洋国在同欧亚国作战,并且一直在同欧亚国作战;大洋国也同东亚国作战,并且一直同东亚国作战。
这个结果看起来大快人心,不过下一个类似的事件马上就会到来,又要重新经历一遍“没有问题、不要造谣、可能有问题、有问题、赞美问题的解决者、没有人再关心这个问题”的循环。
不要高兴得太早,历史将会重演。
关于这种本质历史遗留问题的三方博弈(居民,基层政府,上级政府)一般都挺神奇的
可以看看《大河移民》,应星组织故事和介绍理论的水平都很高,虽然这次博弈已经是八十年代的事情了,放到现在看也依然很有借鉴意义。
关注?十几亿人,关注的有多少?麻木不仁到了此等地步,何至于悲哀二字。
什么是地狱?这就是地狱。如果把活人拴8年,喂猪一样养着还要生育8个孩子,这不算地狱,那周围所有人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不举报不管,算不算地狱?
没办法想象她怎么活过来的,没办法想象她怎么怀胎十月怎么生下来孩子怎么喂的,她比畜生不如,她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叫人间的地狱?百思不得答案。
没办法理解这个春节众人是什么心态对待这件事,女足喜讯传来万民欢腾,但是同样是女人的她,人们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只有少数媒体人在追这个问题,如果不是这些人的努力,根据第一次通报,没有贩卖,没有虐待,一切美好。不是吗?
冷漠,其实就是纵容,就是助纣为虐,不是吗?
这件事怎么处理,它只是无数刷新三观的新闻中的一个,按照我们的记忆习惯,很快有个明星就出轨了,注意力转移是瞬间的事,不是吗?
她已经疯了,没道理一个云南山区的女孩子疯到徐州去刚好被捡到。还会有很多女孩子会被贩卖,买家多的数不清,排队等候着,我们能干什么呢?
很多人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她是人,她跟我们一样,是人。麻烦讨论问题的时候不要跟货物相提并论。
最后我要说贾平凹先生,你的书从前是垃圾,今后是毒,你的言论是对整个文化界的侮辱,你只是一个会写故事的人,你们村永远不会灭亡,因为有你这样懂得靠买人传宗接代的人才。
八年了,这地方一直没有变过……
2014年的时候,我在一家电动车行业杂志工作,名义上说,是个采编,但实际上做的就是打杂的活。
公司给配一个司机,拉着我和摄影器材,从烟台出发,到全国各地,有的时候是采访厂家,有的时候是发一些宣传资料。
我们两个人,一辆面包车,满世界颠着,这周去商丘,下周可能就去临沂。因为2015年时候的电动车市场,还是以电动三轮车和农用电动车为主,所以我们每到一个城市,大多数时候都会先去那里的城乡结合部拓展业务,原因很简单,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有电动车市场的集中地。
四月份的时候,去了一趟江苏的某个城市,那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粗暴点说,就是拿女人不当人。
我看到的不是人口买卖,而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
当时我们住在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小宾馆,宾馆的前面是一条马路。白天我们到的时候还好好的,到了晚上的时候,突然乌泱泱来了一帮人,吵吵闹闹地架起了两个大棚子。然后莫名其妙地就开始敲锣打鼓,唱起来了。
我和司机两个人把头探出窗户看热闹。
这两个棚子,一个是很典型的灵棚,棚子前面堆了一排排的花圈,还有人在签到。另一个棚子,则是截然相反的一幅画面。
棚子下面,是个戏台,戏台上用当地的方言在表演。
之所以说是表演而不是唱戏,是因为台上的节目是我从没见过的种类。
几个女的,衣着暴露,在台上一边扭动,一边脱。
你或许会问:这不就是脱衣舞吗?你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这不是简单的脱衣舞,因为我没听说过有脱衣舞娘往自己身上点火的。
是的,这几个演员在表演类似自焚一样的节目。
她们用火在自己身体的关键部位和隐私部位烫。一边烫,一边搔首弄姿。
台下的观众在起哄,发笑,还有伸着手去摸的。
我对司机说,“这么闹,对面办丧事的不过来打她们么?”
司机说:“这地儿你第一次来,你不知道,他们这习俗就这毬样”
我愣了:“习俗?”
司机点了根烟,用一个舒适的姿势靠在床边对我说:“这地方闹丧事,就是要丧事喜办,动静越大,说明办丧事的人家越体面”。
我脑海中反复过了几遍他的话,问司机:“这种情况是不是因为,这家老人走得安详,没受罪?在我们老家,这个叫喜丧。”
司机说:"不是的,他们这,不管人走得遭不遭罪,都是这么办的。你看那戏台上的人,他们都是专业干这个的。"
我说这还有专业的?
司机说:“做这个表演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小姐,另一种是本地办白事的班子,这种班子就跟婚庆一样,有他们自己的人,你以为这活是谁都能干的么?”。
接下来,我看到了许多让人瞠目结舌的画面,黄段子和熟肉铺子在她们的表演里,已经完全 "不入流"。
她们居然可以接受观众把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任意游走。
我问司机:“这得给多少钱啊……”
司机瞥了一眼回答我:没你想得那么多,一个人也就一百多块钱,这地方啥都值钱,就女人不值钱。
2015年的100块钱什么概念?
我和司机两个人出差,每人每天的食宿报销额度是180元。
司机看着我满脸不信的表情跟我说:“你知道,在这地方,娶个媳妇,才多少钱?”
我说:5w?
司机笑了笑,吐了一口烟说:“去个0”
“这地方父母这么不心疼女儿的么?”
司机按灭了烟头,走到床边,躺下伸了一个足足的懒腰,然后对我说: “谁跟你说,娶来的媳妇,是本地人的?这地方的女人,大多数都是外地来的,怎么来的就不好说了,有的是骗来的,有的是更穷的地方来的的,甚至还有一些就是买来的。这地方的小姐,一次都是两位数的,楼下那帮人,挣的已经算多了。”
好奇心作祟,我又继续往下问:那这些女的以后怎么办?找个老实人嫁了,接盘?
司机哈哈大笑对我说:“你们大学生进社会,毬都不懂。这些女的,都是已经嫁了人的,他们出来干这个,他们老公知道的。”
我一脸错愕。
司机看出了我在想什么,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开始玩手机,“这地方对女人的标准是,能生儿子就行,要是生完儿子,还能往家带钱回来,那就更好了,至于哪来的钱,谁毬管你?”
那一晚,楼下闹到了天亮,屋里司机打着呼噜,屋外锣鼓喧天,我一整晚都没睡好。
这是我个人的一段经历,里面大多数事情是司机口述的,我无法判断真假,他那么一说,我那么一听。
但是楼下丧礼跳脱衣舞的事情,我是真真切切见到了的,不用怀疑。
14年~15年的时候,这类事不少见,当地人也会在贴吧吐槽。
这个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下面还有一些网站的新闻。
“他们不是被骂到良心发现后翻然悔悟的,他们是发现纸实在包不住火才开始挤牙膏的。”
2010年1月13日,《南方周末》刊登了笑蜀的文章《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
从此,围观改变中国这个词登上社会舆论舞台。
笑蜀老师在文章里写道:
你可以对他们的解释和说明不满意,因为他们的解释和说明确实往往捉襟见肘。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围观起作用了,他们不能再视围观为无物,他们必须回应围观。它意味着权力的傲慢终于还是有所克制,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回应开启了民意跟政府互动的进程,可以引来公众的进一步质疑,发现更深层的问题。
各种力量形成合力,亿万人的围观,亿万人的目光,就能聚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探照灯,就能一点点穿透特殊利益的高墙,一点点照亮我们的现实,一点点照出我们的未来。别无选择。我们的敌人不是我们身外的黑暗,而是自己内心的黑暗,那就是我们的容易失望、我们的沮丧,我们缺乏信心、耐心和细心,我们缺乏坚韧、轻言放弃乃至自暴自弃。
面对贫富冲突、劳资矛盾、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医疗教育、道德失范等问题,特别是政府施政缺失和司法不公,中国网民总能仗义执言,并经常能改变公共政策的方向。也正是网民的声音,迫使基层公权力经常处在从未有过的紧张和惕厉之中,并警示地方领导干部恪守基本的政治伦理和人伦底线。
可喜的是,政府对网络舆论应对提速,并加大对严重违背民意、招惹民怨的官员的问责力度,一个网上官民良性互动的局面正在形成。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网民若能以更好的技巧弘扬正气、参政议政,那么它定将更加大放光彩。
公鸡有时候真能把太阳叫出来。
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走群众路线。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当我们执行城镇化建设,新农村文化改造,劳动力转移,推动现代教育,搞职业培训。你们管这叫“屠农”,“摧毁原住民文化”,“强制劳动”。
当资本发展摧毁小资产阶级农村的宗族纽带的时候你们表示“金钱社会摧毁人性”,“康米破坏人伦文化”。
但是当我们的部分同胞由于经济现实的落后依然处在野蛮的小农社会,甚至是奴隶制社会。你们又希望我们有所作为。
但是…
但是在工业化和保留原始的小农父权家庭文化之间总要选一个的吧?
这是今年最让人感到悲伤的一件事情,太惨绝人寰了。我现在打字手都在发抖。这么强大的社会这么富裕的国家,连一个患有疾病的弱女子都保护不了,我真的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丢脸 。
我记得2022年1月28日的情况说明是不存在拐卖行为,这是不是渎职啊。
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应该说这个处理结果是大块人心的,但是这次是惊动了部省市三级,最终几次情况说明才形成了今天这个结论。
我还在等待黑枪来反转,令人感慨。
谢邀,前两周我就说过,再重复一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是犯罪行为。
不抓两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这事就过去了?
比腐败更可怕的,是反动。
知道那件事是错的,不该干,但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就干了,与此相对,要是给的不够,就不办,这叫腐败。
不认为那件事是错的,觉得就应该那么干,不收钱甚至倒贴钱也要干,这叫反动。
有些人,从来不否认自己鞭挞奴隶,他们认为这是正常的,奴隶就该挨抽,所以,我们骂他们反动(奴隶主)。
还有些人,从来不否认君臣父子三跪九叩,他们也认为这是正常的,就该这么统治,所以,我们骂他们反动(封建统治者)。
现在有些人,你就算是把买卖人口的收据拍他脸上,他也不会否认,而是会说“这很正常,讨媳妇哪有不花钱的?不花点钱讨媳妇,那家不就绝后了么?整条村子不就没人了么”?又或者是“这不有结婚证吗,那就是人家的家务事,多管闲事”——废话!解放前纳妾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莫非就不算压迫了?
大家以为这就不是反动?
大家以为这仅仅是法治观念淡漠,懒政?
不,不,不,人家的另一套观念(比如续香火)可强烈可浓厚了,人家在维护“另一套”上面可勤奋了,一点都不懒呢。
突然想起来,徐州以前是国统区(我们这边叫“淮海战役”,对方叫“徐蚌会战”)。
还想起来,“小花梅”所在的云南,以前不仅是国统区,甚至还保留了大量落后的奴隶制残余以及地方军阀。是“席卷大西南”时火速“易帜”的。
解放战争是打完了,但是,反动有否彻底肃清?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谁希望中国完蛋?
除了美国,当然就是类似于丰县官员这样的中国人
如果中国烂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再过几辈子也不会为人所知,而且还习以为常,甚至自动给他们洗白
所以中国人民的对手有国界可分的一部分敌人,还有一部分是自己人
中国能否强盛,很大程度上要看会不会识别出这样的内部渣滓,还有如何处理这些渣滓
所以别有用心的人就会故意的利用国籍来个神神兔兔对立,来个把水搅混
年轻人请不要上当
美国完了就是完了,中国做的不好的地方该骂一样骂
要记住敌人要用阶级分类,而不是国籍分类
故意把阶级问题转换成国家问题的,不是蠢就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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