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本可以认为不是狭义上的“拐卖”,但是也有一些疑点。
丰县属于华北平原南部,徐州为中心的旧“黄泛区”,这一带和北部以邯郸为中心的“黑龙港”区,都是1980-2000年人口拐卖重点的流入地。
流入地则集中在云贵川的西南三省,有妇女拐卖也有儿童(男童为主)拐卖。妇女拐卖一般是“拐卖成婚”,但到了90年代,逐渐演变成“买卖婚姻”,已经多是双方自愿,很难说是拐卖了。
当然,这种“买卖婚姻”也有很多灰色地带,比如许多女性其实年纪很小,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属于事实婚姻;“中介人”对夫家条件有相当的夸大,存在哄骗性质;也有些是父母主张,女性年幼无知,自己并没有太多选择。
这里贴一下官方全文:
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 的情况说明
发现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相关信息后,丰县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家人和邻居反映,杨某侠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经医疗机构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对其进行救治,并对其家庭开展进一步救助,确保过上温暖的春节。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
按照当地官方通告提供的信息,当事女性是98年嫁到欢口镇的,时间上看,属于人口拐卖的末期,基本纯粹的拐卖婚姻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首先可以排除狭义的“拐卖”。
官方还特意强调了是“领证结婚”,表明当事女性是有户口本的,否则无法完成婚姻登记,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并不是“拐卖”,因为被拐卖者不可能有户口本,基本是只身前来。
那么,是不是“买卖婚姻”呢?这主要是要看当事女性的籍贯,如果来自西南三省,基本就可以坐实,但是官方这次的通告比较微妙,只说了当事女性名字叫“杨某侠”,而没有说是哪地人。
“某侠”这种名字,在旧黄泛区乡村是很常见的,但是西南三省比较少见;不过,姓氏还是有点可疑,“杨”是西南三省的大姓。
当然了,杨本身也是全国大姓,这个很难作为依据;西南三省也不能保证就一定没有叫“某侠”的。
这里面比较微妙的是,官方没有说“杨某侠”是哪里人,但却直接说了杨某侠是和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这个措辞有些奇怪。没有说杨某侠来自何处,反而强调了丈夫的所在地。
所以目前可以这么说,当事女性籍贯是旧黄泛区或者西南的概率都比较大,如果是黄泛区,则基本就是正常婚姻;如果是西南,则买卖婚姻概率较大,但很难界定为拐卖。
不过,结合官方特意强调“不存在拐卖”“领证结婚”,但似乎故意不写籍贯来看,我个人目前还是有点倾向于后者,因为如果公布籍贯为西南三省,还是很容易引起舆论争议的,加上买卖婚姻本身十分灰色,难以界定,当地官方也不想卷入舆论漩涡中。
如果是西南三省的买卖婚姻,那么说“捡来的”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毕竟不可能直接说是“买来的”,有户口本领证结婚也说明“捡来的”基本是谎话。
买卖婚姻有很多种,一种是女性不告而别“卖掉”自己,父母甚至都不知情,这种女性一般拿不到户口本,无法领证而只是事实婚姻;一种是父母主张或者默许,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正常持户口本领证结婚。
本事件显然属于后一种,这种情况在90年代,一般是男方通过“中介人”去西南当地“相亲”,女方父母配合,我推测,大概率在当地完成的结婚登记。
不过这种情况下,婚后男方往往也不会和女方家人联系,因为还是害怕女方“跑路”,这也是为什么丈夫方面说“找不到家人”,实际是没有必要找。
至于争论当事女性精神问题,意义不大,即使她婚前就精神不正常,监护人陪同也可以结婚,而这种买卖婚姻,本身就有大量比例是父母做主“卖女儿”的,并不实际存在第三人的强迫。
而认为领证结婚也可能是假身份证,假户口的,概率其实也不大,因为当年无论拐卖婚姻还是买卖婚姻,如果女方无身份证,户口本,就是事实婚姻,并不领证,没有造假必要。网络普及以前,一个已婚妇女无证在农村生活,其实问题并不大。
你们越说这丰县和八个孩子,我越看越眼熟。这不就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里的故乡吗?与“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宿迁,相隔只有两百公里,项羽的格局确实不如刘邦。
确切说刘邦和“夺嫂被抽”的樊哙是当时沛县丰邑人,这故乡可大可小。他直到平定英布,才刻意返乡与乡亲庆贺,那时的刘邦已经是将死之人,他对此事反倒显得很阔达。与戏曲故事里贪生怕死的形象成鲜明对比,许多帝王到了暮年都寄托于神仙学,而刘邦只是跟大伙其乐融融。
他不是一个道德水平很高的人,在当今具有道德洁癖的时代,刘邦注定会受争议。
说到刘邦的八个孩子,六个裂土封王,连鲁元公主都有封地,可惜大多惨死在吕雉的迫害之下。唯有刘恒稳到最后,成为了汉文帝,开启了文景之治。
当然,八个孩子不是跟一个女人所生。这只是个渣男和女权以及狗肉贩子的故事。那时的政治斗争是真的残酷,也没有什么人权意识,不过无论是刘邦还是吕雉,都为这个文明开启了新天地,长期大一统帝国,确立了中国很多的第一次,思想、规则逐渐变得不可分裂,所以这两夫妻虽然看着人品不怎么样,可又是这么伟大的人物。
关于他不孝一说,其实也很现实讽刺。因为刘三不工作,喜欢到处游侠,啃刘大的老,被刘太公骂是无赖,不如刘二勤奋,跟项羽商量分一杯羹更是千古大孝。
然而,刘三功成以后,对庸才刘二也封为王,又怕刘太公思念家乡,重新在关中给他模仿丰邑,重建了一个家乡,名叫新丰,也就是现在西安的新丰街道办。你说他不孝吧,刘邦把世间上无关的荣华富贵都给了他。
所以我觉得这丰地的这事啊,极具历史人文气息。
据称是孩子们的爷爷捡回家,这些孩子的父亲又称想给她找到家人,那么孩子是怎么出生的?找家人找到最后就开始生孩了吗?即然是精神不正常的女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太多的疑问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好好的查一下。
这里面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是否构成强奸,一个是否构成非法拘禁?
从法律层面看,明知该女子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其采用什么手段都已经涉嫌构成强奸罪。
那结合在这个事件上,如果女子是爷爷捡回来的,那么他们父子在这方面就属于明知而为之了。
那么是否构成非法拘禁?从目前的直观判断,女子被铁链栓住,已经失去自由,具体还是要看这个女子是否自愿或还是具有其他的问题。
所以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应该是当地的公安介入,其他部门配合才对。
最后,最终是否会认定这个男子是否构成犯罪,还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及这个女子的生活以及孩子们的生活综合考虑分析,要做到合法也要合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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