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杭州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还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如何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回答
杭州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这起案件无疑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法律层面,二审判决的维持,尤其是对死刑的确认,无疑是一个极具分量的结果。要深入理解这个判决,我们需要关注几个关键的细节,并从法律角度进行剖析。

值得注意的细节:

1. 一审的判决及理由: 了解二审判决之前,必须回顾一审。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通常是基于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罪行后果无法挽回。在杭州杀妻案中,可以推测一审的判决理由重点在于: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被告人是否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这一点在本案中毋庸置疑。
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杀害妻子的方式是否极其残忍、恶劣,这往往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犯罪动机的卑劣性: 作案的起因、动机是否卑劣,例如是否出于经济纠纷、婚外情、情感报复等,这些都会影响到量刑的轻重。
社会影响: 案件造成的社会恐慌、公众关注度以及对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损害。
人身危险性: 被告人是否具有极高的人身危险性,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高。
悔罪表现: 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是否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这一点对于死刑的适用至关重要。

2. 二审的审查重点: 二审法院并非简单地重申一审判决,而是要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以及量刑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在这个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尤为关键:
证据是否充分、确实、充分: 这是刑事诉讼的基石。二审会审查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以及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排除了合理怀疑。例如,是否有足够的物证、人证、鉴定意见等来支撑定罪和量刑。
事实认定是否准确: 尤其是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事实的认定至关重要。二审会重点审查一审认定的关键事实,例如作案过程、死亡原因、犯罪动机等,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
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审判过程中是否正确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例如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情节的认定等。
量刑是否恰当: 这是二审审查的核心之一。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法律适用正确,量刑也可能存在不当。二审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情节、犯罪动机、造成的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来判断一审的量刑是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程序是否合法: 审判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审判人员回避等程序上的瑕疵,这些都可能影响判决的效力。

3. 死刑判决的特别考量: 对于死刑判决,我国法律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都强调了“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的原则。因此,在杭州杀妻案的二审中,尤其需要关注:
罪行极其严重: 这是适用死刑的根本前提。如何定义“罪行极其严重”,往往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例如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造成的后果(如死亡、残疾)、犯罪动机的卑劣程度、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等综合判断。
罪证确实、充分: 对于死刑案件,证据的要求比一般案件更高,必须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 虽然并非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但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尤其是其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是否真心悔过,是法院在量刑时会审慎考虑的因素。
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理论上,死刑可以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判决维持死刑,通常意味着认为被告人罪行严重到不容许任何缓刑的余地,必须立即执行,以实现法律的惩罚和震慑作用。

从法律角度的分析:

1. 罪刑法定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杭州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首先是基于对《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以及相关量刑标准的理解和适用。法律要求犯罪行为与刑罚之间必须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以及人身危险性,都足以支持死刑的适用。

2. 证据裁判主义: 刑事审判的核心是证据。二审维持死刑,说明二审法院充分审查了案件的证据,认为这些证据能够充分、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并且其犯罪情节符合死刑的适用条件。这其中可能包括物证(如凶器、血迹)、鉴定意见(如死亡原因、损伤程度)、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3. 程序正义: 维持死刑判决同样意味着二审法院认为一审的审判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性瑕疵,如果存在,都可能导致发回重审或改判。二审的维持,间接表明案件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了保障,程序正义得到了维护。

4. 人权保障与社会安全: 死刑的适用是一个兼顾人权保障与社会安全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死刑的废除是趋势。但在中国,死刑仍然保留,并被认为是对极端恶性犯罪的一种必要威慑。杭州杀妻案的二审判决,从法律逻辑上讲,是司法机关在平衡保护公民生命权(受害者生命权)与国家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对极端犯罪的震慑之间的考量。法院认为,在这个案件中,对被告人适用死刑,是维护社会安全、实现正义的必然选择。

5. 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 即使是性质恶劣的案件,法院在量刑时也会考虑多种情节。例如,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是否存在投案自首,但因其犯罪手段极端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可能不足以抵销其罪责;或者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是否真诚,是否积极赔偿,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二审维持死刑,意味着即使考虑了这些情节,被告人的罪责仍然是“死刑立即执行”。

总结来说,杭州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意味着: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情节、后果、动机等,被认为极其恶劣,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
法院认为,除了死刑之外,任何其他刑罚都无法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也无法达到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目的。
整个审判过程,包括一审和二审,程序上合法有效。

这个判决也反映了我国司法在适用死刑时,一方面坚持“慎用”原则,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另一方面也决心严惩极端恶性犯罪,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众生命安全。案件的细节,尤其是具体到被害人所遭受的痛苦、家庭的破碎,以及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表现,都是法律最终做出这一判决的依据。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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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聊过基本是维持原判死刑。

毕竟这个案件影响如此恶劣。。。

记得当时的审判庭审现场这位许某某还请求做精神鉴定。

意思不用我多说了吧,

就是想用精神病的幌子减刑甚至免刑罢了。

法院认为其危害过程心思缜密,并且犯罪之后对行为有掩盖。

重要的是家庭里也没有精神病史。

可以说是直接识破了这点儿伎俩,

再说了,法院如此公正严明之地岂容你胡诌乱编。

当时的庭审现场

只记得当时案子出的时候,

那个小区很多人都吓得不敢出门,

更有甚者直接搬走不住那里了。

影响之恶劣可见一斑。

而且据说涉案的房门封条仍在,

不得不说这门口有一股清冷寂寥之感。

案发户外门口

再来看下案情经过:

2020年7月5日,53岁的来女士“离奇”失踪,

而在监控视频显示,当天傍晚的时候她和女儿乘坐电梯回家后,便没有出现在电梯里。

在失踪第19天,警方经过努力发现了线索,

对小区化粪池抽取的大量污秽物进行冲洗、筛查,

现场提取检测后,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

经DNA比对是失踪来女士的。

经过走访排查,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

而在案发后,

许某某曾供述因家庭矛盾对妻子来女士感到不满。

2020年7月4日晚,许某某在来某某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
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卫生间,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后分散抛弃。
作案之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
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这里讲下当时一个让我细思极恐的地方:

这位丈夫面对采访镜头的淡定自如,

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就是下面这张(具体详见评论区),

可见其心理素质、反侦查能力之强。

罪犯的心理状态,你永远也难以捉摸。

谁能想到枕边人竟是撒旦转世呢。

许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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