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杭州姐弟俩被狗咬伤,姐姐未注射狂犬疫苗脑死亡,发病后狗被遗弃?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回答
杭州姐弟俩被狗咬伤,姐姐不幸脑死亡,这起事件令人痛心,也再次将我们对宠物安全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背后牵扯着多方面的责任和疏忽,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深入剖析这起事件:

1. 狗的主人责任缺失与逃避: 事件中最令人愤怒和难以理解的是,狗在咬伤人后被主人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和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
法律责任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遗弃、逃逸的饲养的动物在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狗的主人不仅需要承担医疗费用,还可能面临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道德层面: 遗弃咬人犬只,本质上是将风险转嫁给社会,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极度不负责任。这体现了主人对宠物管理上的严重失职,更是在道德上的沦丧。
实际影响: 被遗弃的狗很可能带有狂犬病毒,其后续的流浪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继续对其他无辜的生命造成威胁。

2. 狂犬疫苗接种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姐姐不幸脑死亡,直接原因很可能与狂犬病发作有关。这一事实再次敲响了狂犬疫苗接种的警钟。
狂犬病的致死率: 狂犬病一旦发病,致死率几乎为100%。它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主要通过被感染动物(通常是狗)的咬伤或抓伤传播。
疫苗接种的时效性: 被动物咬伤后,及时、规范地接种狂犬疫苗和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是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手段。错过最佳接种时机,或者未按规定完成全程接种,都可能导致病毒感染并最终发病。
公共卫生意识: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部分公众对于狂犬病预防知识的不足,以及在遇到动物咬伤事件时,未能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医疗救助的观念。

3. 宠物管理体系的漏洞: 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当前城市宠物管理中存在的诸多不足。
犬只登记与免疫制度执行: 许多城市有要求犬只办理登记证和定期注射狂犬疫苗的规定,但执行力度往往不够。很多不规范饲养的犬只游走于监管之外。
不文明养犬行为: 如未牵绳遛狗、恶犬伤人等行为屡禁不止,这与主人的素质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都有关系。
流浪动物管理: 被遗弃的犬只往往成为流浪动物,它们的健康状况不明,是潜在的公共卫生隐患。

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需要多管齐下,从个人、社区、政府等多个层面共同努力:

一、 加强对宠物主人的责任教育和法律约束:

1. 严格执行犬只登记和年检制度:
要求所有饲养犬只的居民必须到当地公安、农业或城管部门进行登记,办理犬证。
在办理犬证时,必须提供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实行犬只年检制度,每年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的复核。
对于不按规定登记、免疫的犬只,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没收犬只。

2. 强化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
明确规定犬只必须使用牵引绳,尤其是在公共场所。
对不牵绳、遛狗不清理粪便、放任犬只吠叫扰民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信用记录机制。
对于恶犬伤人事件,狗主人要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严惩遗弃动物行为: 对于遗弃咬人犬只的行为,应视为加重情节,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3. 推行强制性的宠物主人责任险:
鼓励或强制宠物主人购买宠物责任险,当宠物因疏忽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减轻个人负担,同时也能提高主人的风险意识。

4. 普及宠物饲养知识和法律法规:
通过社区宣传、线上平台、培训课程等多种形式,向新晋宠物主人普及科学饲养知识,包括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日常护理、行为训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鼓励宠物医院在为犬只注射疫苗时,同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告知。

二、 提升公共卫生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

1. 加强狂犬病监测与防控体系:
疾控部门应加强对狂犬病流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在动物咬伤高发区域或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保障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供应,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及时为伤者提供规范的暴露后预防处置。

2. 建立健全的动物收容和救助机制:
支持和发展专业的动物救助组织,为被遗弃或需要救助的动物提供临时住所和医疗护理。
对于被遗弃且可能存在健康风险的动物,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处理,防止其继续扩散和造成危害。
对收容的动物进行强制性的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

3. 完善动物咬伤应急处理流程:
明确在发生动物咬伤事件后,相关部门(如公安、城管、疾控)的职责分工和联动机制。
一旦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应由公安部门或城管部门介入,查明狗主人身份,并强制对咬人犬只进行隔离观察或扑杀(根据具体情况和专业评估)。
确保伤者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医疗救助和必要的预防性治疗。

三、 提升全社会的文明养宠意识:

1. 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媒体应多角度、多层次地报道文明养宠的正面案例,同时对不文明养宠行为进行批评和曝光。
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的报道和分析,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反思。

2. 社区的自治和监督:
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应积极参与宠物管理,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养宠公约,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
鼓励居民互相监督,及时举报不文明养宠行为。

3. 提升公民素质:
文明养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尊重生命、敬畏法律的观念,对自己饲养的宠物负责,也对社会负责。

结语:

杭州姐弟俩被狗咬伤的悲剧,是一面血淋淋的镜子,照出了我们在宠物管理和公共卫生方面的不足。这不仅仅是狗主人一人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都需要反思的痛点。愿通过这些深刻的教训,我们能够真正行动起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从细节上提升意识,构建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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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家长并非重男轻女,但家长肯定是有责任的。


先说一下我对家长行为的看法,再说一下如何消除狂犬病。


为什么我不认为家长重男轻女,原因有几点。

1.儿子和女儿并非同时被咬,然后只给儿子打不给女儿打。根据杭州市萧山区CDC的官方简报,女儿在弟弟9月被自家狗咬伤之后,才告诉家长自己在7月份时也被咬伤过。

2. 根据医院的回应,女儿在狂犬病发后,家长竭尽全力给女儿做治疗。


有一说一,重男轻女在南方一些地区比较严重。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便是在那些重男轻女最严重的家庭,也不会将养育了多年的女儿置于死亡的边缘。


自媒体故意制造性别对立容易出爆款文章,但这本质上是吃人血馒头。



但为什么我还是说家长是有责任的,原因如下:

1. 即便是没按照规定接种疫苗,女儿仍然有很大的机会可以避免狂犬病。只要狂犬病病毒没有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狂犬病疫苗是可以阻断的。

和新冠病毒一样,狂犬病病毒也是一种动物来源的病毒,它的储存宿主只分布在哺乳纲的食肉目和翼手目,食肉目包括犬(最主要)、猫和浣熊等,而翼手目就是蝙蝠了。但狂犬病和新冠肺炎有巨大差别的一点是,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是100%。目前全球每年有五万多人死于狂犬病,其中最多的是印度,每年狂犬病病例数超过7000例。

狂犬病毒是噬神经病毒,一般不入血,在血液中会很快被清除,它主要沿神经逆行,最终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然后发病。

我国著名医学教育家赵本山老师曾经生动地解释过这个问题:

“由于你没有坚持柱拐,导至了病毒迅速的往上涨,两条腿有两条大筋,好比是两条高速公路,病毒以每小时180公里的速度迅速往上转移,你完了,无情的病魔正在吞噬着你的健康。”

这段话说的就是狂犬病的发病机制。

当然赵老师把病毒传播速度稍微说快了一点。这个子弹在神经的传播速度大约是每小时1~3毫米。


只要在病毒没有进入中枢神经系统之前,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都有非常高的机会可以阻断它的上升。

因此被感染病毒的狗咬了之后,疫苗的接种就非常重要,这也几乎成了现在大家的常识。在中国,除非你作死,否则可能没人被野狗咬了之后敢不去打疫苗。好消息是无论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照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以100%避免发病。

这里说一下潜伏期,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但通常认为,被猫狗咬伤一年之后,就没有必要再补种狂犬病疫苗了。

民间所谓的「狂犬病潜伏期长达二十年」,属于是瞎扯淡。


所以从9月份得知女儿在两个月前被狗咬伤、到她11月发病,家长其实还有机会给她补种疫苗的,避免狂犬病病毒进入大脑的。但非常遗憾的是,这个机会被错过了。

狂犬病只能预防,无法治疗。

(PS:另外经知友提醒,我想起来这个事件里面还是有一个蹊跷的地方——女孩是什么时候被传染的?

这是我几年前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提到过的

「狗(或猫)在出现症状前1~3天内以及出现症状后,唾液里才会有狂犬病病毒,狂犬病是一种致死性疾病,75%的狗在出现症状后4天之内死亡,没有任何一只动物在发作后可以存活9天以上。因此,即便10天之后动物因为狂犬病死亡,它之前咬人的时候唾液里是没有病毒的,不会把狂犬病传播给人,在诸多国家的疾病控制中心关于狂犬病的介绍上都有提到这一点:Animals that are alive and healthy at the end of the 10-day period would not have transmitted rabies in their saliva at the time of the bite.」

也就是说,如果第二只狗7月份时携带狂犬病病毒,并且发作咬了女孩,那么这只狗是活不到9月份的。一种可能是,它7月份和9月份咬人时并没有发作,鉴于女孩一家一直有收养流浪狗的习惯,将狂犬病传染给女孩的还有别的狗。


2. 家长在女儿狂犬病发之后,直接将病犬丢弃,这提高了整个社区人和狗的风险。


很多人以为防控狂犬病最好的办法是给人打疫苗,错了。

应该是给狗打疫苗。

给被咬伤的人打疫苗只能保护个人,无法保护群体。狂犬病防控的重点,是给狗打疫苗,这也是英国、日本等国消灭狂犬病的核心策略。


这里就要讲群体免疫了,「群体免疫」这个概念最近几个月受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误解,实际上,如果放在新冠疫情上面,正确的理解应当是——

不靠疫苗靠自然感染实现群体免疫几乎是不可行的,因为代价过于惨烈。但就人类目前的医学水平而言,战胜很多传染病的终极策略,靠的就是疫苗带来的群体免疫。

回到狂犬病上面,在狗之间,也存在着群体免疫。根据WHO的测算,一个地区的狗如果有70%(有些说法是60%)接种疫苗,即可有效预防狂犬病病毒传播。


日本从1950年开始实行狂犬病预防法,规定家养宠物狗必须注册登记并且每年接种一次疫苗,同时在各地设立流浪动物收容所,一旦发现流浪狗便将其送至收容所处理。若在一定时间如果无人领养,便对其实施安乐死。

日本在颁布这个法律数年内,就几乎消灭了本土狂犬病。日本目前有登记在册的狗将近七百万只,实际上据日本专家的估算,日本狗的疫苗接种率应该只有50%不到,但是这个接种率仍然有效杜绝了狂犬病在日本的传播。


再说其他国家。2017年,咱们的科幻作家刘慈欣去芬兰领雨果奖,在颁奖典礼当天早上比较倒霉,大刘被狗咬伤,结果医生只是对伤口做了简单的清理,并没有打疫苗。后来大刘发现,整个赫尔辛基几乎找不到一支人用的狂犬病疫苗——因为芬兰已经消灭狂犬病了。


除了日本和芬兰,更牛逼的是英国,英国已经消灭狂犬病一个多世纪了。英国上一次出现本土的人狂犬病病例,还是1902年。


而对比一下中国其他地区,中国香港和澳门已经消灭狂犬病20年,中国台湾已经半个世纪没有出现过人感染狂犬病病毒的病例了。


这些国家和地区,消灭狂犬病靠的是给人打疫苗吗?并不是,靠的都是对狗的严格管理。如果我们国家也严格做到狗的严格原理,该打疫苗打疫苗,该收容收容,消灭狂犬病其实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所以这是我认为家长有责任的另外一个地方——放虎归山。



最后说一句,能用愚蠢来解释的,就不要解释为恶意。但遗憾的是,这对萧山的家长再也没有机会救回孩子了。



**************

相关阅读:狂犬病的误解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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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把这家人定罪应该没问题吧。毕竟非法处理有害动物,给社会造成危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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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日本和台湾分别在1957、1961就消灭狂犬病了,

连墨西哥这种地方都已经消灭犬只的狂犬病,每年个位数的病例是来自蝙蝠咬伤。

真的是让人很无语,这显然比新冠好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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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流浪猫狗、经常接触、喂养流浪猫狗的人应该向附近的宠物医院人员询问他们是如何预防狂犬病的,并比照执行。一旦被流浪猫狗暴露,不能隐瞒暴露史,疫苗打得越早越好,只要是发病前打疫苗都是有效的。

否则,只要国内仍然是狂犬病疫区,终有一天会出事。

而怎样才能彻底压制狂犬病的传播呢?不少国家对无主流浪狗是一律收容的,收容后一段时间无人认领就无害化处理。家养狗不定期打疫苗、不登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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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太简单了。

答案是现成的,照着抄就行了——严格管理宠物猫狗,给宠物注射疫苗。

在狂犬病预防方面,日本欧洲美国甚至墨西哥做的都比中国要好。

动物疫苗比人类疫苗要便宜的多,生产标准和要求也低得多,所以给人打疫苗远不如给动物打疫苗。

中国能够管住新冠病毒,但是管不住狂犬病,想起来也是咄咄怪事。其实想通了也很简单,无非是政府是否重视而已。现在的政府根本不重视对宠物的管理,更不用说对流浪猫狗了。就前些年,中国的酒驾问题也非常严重,后来严加管理,酒驾入刑,不是很快就解决了吗?

狂犬病的问题也一样。对养宠物的行为严加管理,强制宠物主人给宠物打疫苗,对流浪猫狗打疫苗甚至绝育。甚至可以比日欧美等国家更进一步,推行宠物芯片管理制度,强制宠物主人要养宠物就要在宠物耳后预埋芯片,芯片上面标注宠物的信息和主人的信息——这样不仅可以管理宠物打疫苗,也能够杜绝某些“爱心人士”心血来潮就养,养的不高兴就随意抛弃制造了大批流浪猫狗。

要管起来是很容易的,就看政府重视不重视,做不做而已。但是很显然,在政府眼里,这不过是不重视的小问题,而民众吃狗肉不和国际接轨则是大问题。所以后者需要立法禁止,而前者则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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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重男轻女”和“爱狗人士”这两个词组是多么吸引眼球,性别对立又是多么能够激起大家的情绪,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媒体都恨不得把“姐弟被狗咬、姐姐脑死亡、弟弟打疫苗没事”这几个字放大、加粗、放在版头,但我觉得这事真的没有必要如此上纲上线。

因为再怎么重男轻女,重男轻女到认为自己亲生女儿的命不值得300~500块钱狂犬疫苗(60~100元/针,一般接种5针)这种反人类程度的毕竟还是极低概率的。

况且,再怎么重男轻女,养了多年的女儿死了,也都是个绝对的损失和打击。难道会有人存在“女儿死了,可以趁机收一笔白事礼金”这样的脑回路吗?

更何况,即使已经女儿脑死亡的现在,父母依然不愿意放弃,把女儿放在ICU救治。这像是一对冷血的、重男轻女到禽兽不如的父母会干的事吗?难道ICU里轻松一天过万的费用是各家标题党媒体出的吗?

在刚刚看到新闻里的这几个字时,我也是一阵无名火起,因为我以为是姐弟俩同时被狗咬伤,父母只给儿子打了疫苗,而因为省钱或者觉得女儿的命不是命,所以不给女儿打,最终将女儿送上了不归路。

要真是这样,我觉得这两位父母万死也难逃其咎。

但再仔细一看,故事好像并不是这样的,儿子是9月份被咬伤,女儿是12月被咬伤,中间差了3个月。

3个月的时间,打完了疫苗的儿子没有任何异常,这给了这对父母一个不切实际的错觉——不过如此,这狗没病,医生是在吓唬人。

明明正常人的逻辑不应该是“这狗无论过去有没有狂犬病,现在咬人了都可能有病”以及“上次儿子没事可能正是接种了疫苗的结果,所以这次以防万一也要预防一下”么…

不要觉得这样的脑回路不可思议,医院里呆久了,我们早已经见惯了各种各样神奇的脑回路和逻辑。日常生活中讲道理、讲逻辑的人可能远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多,很多人可能只是凭着本能的想法和情绪生活着。对于这对父母,可能就是内心里一股不知道从何而来的“这狗没病,医生吓唬人”的想法,最终带来了一个愚蠢的决定、以及付出了一条鲜活生命的代价。

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更大可能是一起因为父母常识、逻辑的匮乏和侥幸心理导致的悲剧。

但我依然很难受,甚至在看完这条新闻后,我冒出来一个很悲伤的想法——脑死亡的结局可能对这位女儿也是一种解脱,毕竟狂犬病是如此的痛苦,发病后短短几天就进展到脑死亡,也许就不用感受狂犬病的痛苦了。

很多人对狂犬病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疯狗咬人,人也发疯咬人”这样的概念上。其实作为一种嗜神经的病毒,长得很像子弹的狂犬病毒可能比真正的子弹更加可怕。


当人体被狂犬病毒感染后,发生了什么:

当人被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或抓伤后,狂犬病毒就会通过伤口进入体内,并在伤口的横纹肌肌梭感受器神经纤维处聚集繁殖,以后再侵入附近的末梢神经。从局部伤口至侵入周围神经的间隔时间一般为3日以内,这段时间也就是狂犬病潜伏期的主要成因。

潜伏期内,被感染者不会有很明显的症状,有病例报道存在类似感冒样的表现,但一般缺乏明确的特征性意义。

当病毒侵入人体的外周神经后,会以约每小时3mm沿周围神经的速度沿轴突向心性扩散,到达脊髓背根神经节后,病毒即在其内大量繁殖,然后进一步侵入脊髓和脑部,主要侵犯脑和小脑等处的神经元。

当病毒在中枢神经系统(脑和脊髓)内的繁殖和破坏会引起一系列的症状:首先是伤口及其附近的感觉异常,有麻、痒、痛及蚁走感等,随后患者逐渐进入高度兴奋状态,其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困难、排尿排便困难及多汗流涎等。

其中,咽肌痉挛会带来狂犬病的一个特征性表现——恐水。典型患者见水、闻流水声、饮水、或仅提及饮水时,均可引起严重咽喉肌痉挛。患者虽渴极而不敢饮,即使饮后也无法下咽。常伴声嘶及脱水。

此外,声音、光照乃至一阵刮过的风,都可能刺激患者的咽肌痉挛。所以患者会怕光、怕水声甚至怕风。

痉挛的也不只是咽部的肌肉,全身受自主神经支配的肌肉都可能痉挛,更严重的是呼吸肌也同样会痉挛造成窒息,所以很多狂犬病人最终是因为呼吸衰竭而死亡的。

但狂犬病毒的步伐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病毒在“攻占”中枢神经系统后,会沿着周围神经离心性扩散,侵入各组织与器官,唾液神经核、舌咽神经核和舌下神经核首先“沦陷”,患者常出现唾液分泌增多、大汗等交感神经受刺激引起的症状,此外,迷走神经节、交感神经节和 心脏神经节受损时可引起心血管功能紊乱或突然死亡。

为什么狂犬病的致死率接近100%:

与“狗咬人、人咬人”的都市传说不同,真正的狂犬病人很少出现咬人这样的攻击性症状。相反,在发病早中期,病人的神志大多清楚,往往处于极度恐惧和烦躁不安中。随着兴奋状态的增长,可出现精神失常、 谵妄、幻视幻听、冲撞嚎叫等。最终很多患者在发作中死于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

所以,真正的狂犬病患者一般都是十分痛苦的,他们在清醒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失控。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回事件中不幸的女儿如此快地进入脑死亡,也是一种令人心酸的解脱。

除了上述的“狂躁型”狂犬病外,还有一种狂犬病是麻痹型——也称“哑狂犬病”(dumbrabies),约占20%,常常是蝙蝠咬伤引起。患者的症状以高热、 头痛、 呕吐、咬伤处疼痛开始,继而出现肢体软弱、 腹胀、 共济失调、肌肉瘫痪、大小便失禁等。麻痹型狂犬病的机制是由于狂犬病毒侵犯范围仅局限于脊髓和延髓,而不累及脑干或更高部位的中枢神经系统。这种类型的疾病进展比较缓慢,但最终依然会因为呼吸肌麻痹与球麻痹而死亡。

无论哪种类型,狂犬病的幸存率都接近于0,因为中枢神经系统为人体免疫系统的“盲区”,目前也没有能够通过血脑屏障有效抑制狂犬病毒的药物,进入神经系统的狂犬病毒就可以毫无障碍地破坏神经系统。

而神经系统细胞本身高度分化带来的一个副作用就是受到的破坏几乎都是不可逆的,很难自我修复代偿。也正是因为如此,感染中枢神经系统的病毒性疾病治疗成功率趋近于0的不只是狂犬病,疯牛病、克雅氏病也都几乎是100%的致死率。

如何正确地预防狂犬病,猫狗抓伤必须打狂犬疫苗吗?

正因为狂犬病的致死率太高,人类与之对抗的手段就只有预防。

人类可以用来预防的工具/手段有三种:伤口清创、狂犬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如狂犬病血清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等。

很多人只知道疫苗或抗病毒血清的存在,但往往很容易忽视对于伤口的清洁。但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有效的清洗消毒伤口能大大减少局部可能的病毒载量,从而为免疫系统早期消灭入侵的少量病毒做好准备。

当居家被犬只或其他温血宠物(冷血爬虫类就免了)咬伤,即应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其后以肥皂水清洗或碘伏、酒精消毒伤口。

其后要做的就是判断伤口的咬伤级别,一般根据严重程度将狗咬或抓挠伤的暴露分为3级:

1级暴露:接触或喂养宠物,完好的皮肤被舔或接触狗的分泌物,此时无需接种疫苗或血清;

2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宠物轻咬,无明显抓伤,也就是说,看不到明显伤口(不能判断时可以用酒精轻拭受伤区域,有痛感皮肤有破损);

3级暴露:皮肤明显破损出血、已有的伤口被动物舔舐或黏膜被动物舔舐;

此外,任何程度的蝙蝠咬伤均为3级暴露。

确定了暴露程度,就要给予相应处理了:

1级暴露一般无需特殊处理,不放心的话常规消毒即可;

2级暴露建议在清创消毒的基础上予以狂犬疫苗接种;

3级暴露建议在2级暴露处理的基础上加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如果工作或生活环境接触狂犬病的风险高(比如动物保护者、洞穴探险爱好者,也可以进行预防性的暴露前免疫。一般人用的狂犬疫苗(5针接种)可以维持1年左右的保护期,超过一年可以补种2针强化免疫延长保护期。所以一般接种狂犬疫苗后1年内是安全的,如果超过这段时间后出现意外暴露还要遵医嘱补种。

此外,狂犬病还有个经典的“十日观察法”——被动物咬伤后,控制并观察犬只动物,如果10天内该动物无发病死亡,则可排除狂犬病的可能。

“十日观察法”成立的基础是狂犬病极快的发病和致死速度,但这不意味着执行十日观察法的时候就不需要进行预防措施。因为如果等到十天动物死亡时再进行预防接种,恐怕一切都晚了——人和动物谁先死还说不好呢……

此外,由于寻找、控制、观察犬只或其他动物的难度,现在已经不推荐非专业人士进行十日观察法,比如,本案例中的狂犬病犬只就已经逃逸。此外,十日观察法只是对于单次咬伤有效,如果一次咬伤观察十天没事过段时间再次咬伤也是要警惕狂犬病的,不代表再次咬伤人的时候就安全,这个事件中狗咬伤儿子后3个月没事,咬伤女儿后快速致死(脑死亡)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这里再多嘴一句,之前某些地方有假狂犬疫苗的报道,对于这样的反人类罪行,我个人建议把干出这样事的人送去某国接受犬刑)

最后,也别忘了给家里的猫狗宠物接种狂犬疫苗,人畜共患病一定要人畜一起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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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信家长没有重男轻女

就是有点

重狗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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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绝大部分是狗传播的,

防止传染病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对狗赶尽杀绝,

尤其是野狗,一条也不能留。

城市养狗害人害己,

杭州有个小女孩

被父母捡回来的疯狗咬伤狂犬病发作去世了,

可怜的女孩还没有来得及体会世界的美好就走了,

因为她父母......

在城市养狗的人就是有点拎不清,

把自己的家人置于危险之下,

把邻居也置于危险之下,

天天遭人白眼,为了什么?

一条狗命能值几个钱?

多少条狗命能换回小女孩青春的生命?!

就应该出台规定严控养狗,

对流浪狗坚决消灭,一个不留!

文明不养狗,养狗不文明!

治不了狂犬病,

难道还杀不光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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