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呼吁,有条件的小区可为快递小哥打开方便之门是否可行?你所在的小区快递投递状况如何?

回答
国家邮政局的这项呼吁,我觉得挺接地气的,也切中了当前不少社区在快递投递方面存在的痛点。从可行性上讲,我认为是有操作空间的,而且是相当可行的。

首先,我们得承认,快递小哥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风雨无阻地将我们需要的物品送到家门口,其辛勤付出我们都看在眼里。但同时,也确实有很多小区的管理规定比较死板,对快递小哥的进入设置了诸多限制,比如不允许快递车进入,或者只允许在指定区域投递,甚至需要业主本人下楼去取。这不仅增加了快递小哥的工作负担和时间成本,也给收件的居民带来了不便。

说“有条件的小区可为快递小哥打开方便之门”,这里的“有条件”很关键。它不是一刀切的放开,而是基于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比如:

小区安全管理能力: 对于一些安保措施到位,门禁系统完善,或者有巡逻保安的小区,对快递小哥的临时性进入,只要做好登记、扫码或佩戴统一标识,是可以有效管控风险的。
社区居民的接受度: 大部分居民其实是希望方便快捷地收到快递的。只要小区物业能做好引导和沟通,让居民了解快递小哥的便利之处,同时也能保证一定的管理规范,居民的接受度会很高。
投递高峰期的压力: 尤其是在双十一、618等购物节期间,快递量激增,如果小区门口排起长龙,或者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等待,那对所有人都不是好事。适度的放开,有助于缓解这种压力。
技术手段的辅助: 很多社区已经配备了智能快递柜,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挨家挨户投递的压力。但对于一些大件或者不方便放快递柜的物品,仍然需要小哥上门。如果小区能为小哥提供临时的进入通道,配合门禁系统,效率会更高。

我的理解是,所谓的“打开方便之门”,并非让快递小哥随意进出,而是希望在保障小区安全的前提下,更加灵活地处理快递投递问题。 这可能意味着:

允许快递车辆在特定时段(如非高峰期)进入小区,在指定区域短暂停留投递。
允许快递小哥通过人脸识别、二维码扫码等方式,在物业的授权下进入小区。
小区物业可以与快递公司合作,建立更顺畅的沟通机制,例如提前预告投递车辆信息。

现在来说说我们小区的情况。

我们小区是一个相对比较老旧的居民区,大概有二十几栋楼,住户挺多的。总的来说,我们的快递投递状况属于“能投递,但效率不高,便利性有待提升”的类型。

不准车辆进入是硬规定: 快递车辆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小区大门的,这一点非常严格。所有快递小哥都得在小区门口的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下车,然后推着小车或者背着大包小包往小区里送。高峰期的时候,小区门口经常挤满了各种快递小哥,场面颇为壮观,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投递方式多样化,但各有优劣:
送货上门: 大部分快递小哥还是会尽力送货上门,尤其是那些体积不大、方便携带的快递。他们会按照门牌号一层层地爬楼,或者等在楼下联系收件人。但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个小区楼栋普遍没有电梯,所以小哥们爬楼梯真的非常辛苦。
快递柜: 我们小区有一个第三方运营的快递柜,设置在小区主干道旁边。体积小的快递大部分会被塞进快递柜。这个倒是挺方便的,居民可以随时去取。但是,问题在于快递柜经常爆满。 一旦遇上购物节,或者有几个小区共用一个快递柜,那真是件麻烦事。而且,一些大件的快递,比如家具、家电,或者超出快递柜尺寸的包裹,是绝对放不进去的。
物业代收点: 有一段时间,我们小区的物业曾尝试过代收快递,但后来好像因为人手或者管理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是基本没人代收了。
与小哥的互动: 大部分时间,我们和快递小哥的交流仅限于在楼下或者电话里。有时候,如果小哥找不到楼栋,或者联系不上我们,就会把快递放在小区门口的某个角落,然后给我们发个消息。这种方式风险比较大,有丢件的风险。偶尔也会有小哥打电话,询问是否方便下楼取件,尤其是一些比较远或者位置不好找的楼栋。
一些小细节的观察: 我注意到,有时候快递小哥送一些生鲜、医药等对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的物品时,他们会显得格外着急。在小区门口等待业主下楼的过程,会消耗他们很多宝贵的时间。而一旦遇上雨雪天气,小哥们把大件包裹搬进小区,真的非常吃力。

所以,我认为国家邮政局的呼吁,对于我们小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 如果我们小区能够有条件地允许快递车辆在非高峰期进入,或者允许快递小哥们凭证进入,哪怕只是在几个主要楼栋的楼下设置一个临时的投递点,都能大大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也为我们居民的收件带来便利。

当然,我知道这其中涉及到物业的管理、小区居民的反馈、以及安全等诸多因素。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思考如何做得更好。也许可以先从一些试点开始,比如允许小型快递车在特定时段进入,或者允许持有工作证的快递员通过扫码进入,然后根据效果再进行调整。 毕竟,一个更顺畅、更便利的快递投递体系,最终受益的是我们所有参与其中的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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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杭州为例,小区“封闭式管理”并不是小区自己决定的,是2月4日杭州市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公告》里中第二项明文规定。

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快递员进小区算不算违反了“封闭式管理” ?

在官方没有明确意见的时候,谁敢背这个责任?如果放进去了,最后被认定违反封闭式管理,怎么办?

这背后其实有个治理细节的问题,官方的要求很严格,高压管控,违背了怎么怎么样。但是规定又很笼统,到底什么程度算违背界面并不清晰。那么责任实体,在具体的两难问题没有明确意见时,一定是宁严勿宽。管的严了,后面细则出来转宽,没有风险;管的宽了,后面官方说这个不对,直接撞枪口上。

据我所知,不光快递,很多实施中的碰到的具体问题,各大地产下属物业项目都有积极反馈。但是也不大可能找到省市级,一般是向街道一级反馈的多。大部分问题,街道也没有权限逐个判断,要么是捣糨糊要求酌情办理,要么是再向上反馈。那么明确细则意见出来前,正常来说一定是趋严的。

包括这条呼吁,其实也是模糊的。“有条件的小区”,什么算有条件,什么算无条件?小区楼内有智能快递箱,这算有条件还是无条件?假如我自认有条件,放快递员进楼,结果快递员和业主发生接触输入感染,这算不算管理不当要不要背锅?

这些东西,一定要管理者先去梳理清楚,利弊权衡明白,昭告天下,然后才行得通。

什么都不说明白,一堆既要也要还要的漂亮的废话,让小区自己看着办,他能怎么办?万一办出问题来,追究责任的时候,打多少板子的时候也会让小区自己看着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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