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网上大放厥词的人,被关进去,心里很爽。
现在慢慢觉得有点过了。
就这个女老师的言论,她的矛头其实指向那些刁难老师的家长,她这一通话完全就是发牢骚,并非真的仇恨大连,仇恨大连人民。
当然她的表达方式很愚蠢,很不合适,微博封号,或者治安警告都可以。
拘留不至于。
个人觉得处罚过重了,勿喷。
在美国德克萨斯的一个小镇,一家连锁酒店准备在镇上开设一家酒吧,当地的教会决定阻止这一计划,他们号召大家进行祈祷,希望神的力量能够阻止这家酒吧的开业。
但酒吧还是按计划建好了,可是就在酒吧开业的前一周,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闪电,雷电击中了酒吧,酒吧被烧毁了。
教会和居民都非常兴奋,感谢上帝,毕竟他们的祈祷获得了成功。可是酒吧的所有者向当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控告教会的祈祷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酒吧的损毁。
法庭上,教会强烈否认是自己的行为损害了酒吧,也否认自己与这次灾难有任何的间接联系!
法庭还是头一次受理这样奇怪的案件,法官看了看相关文书,他意味深长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判决这一案件,从控辩双方的材料看,原告,一家酒店的老板坚信祈祷的力量;但是被告,我们的教会却不相信祈祷的力量。”
最后,教会成员与居民被处以行政处罚,理由为「寻衅滋事罪」。
想了很久,这名女幼师,在我看来,言论的确不合适,问题是不合适的言论换来的惩罚是否合适呢?有几点不吐不快:
1,做为非公众个体,在互联网发表言论究竟要承担什么责任?言论造成的实际损害是什么?什么机构有权判定是否违法或违規?处以惩罚的措施是否合法和合理?
2,也许除了有些人,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可能也会说错一些话,但相信绝大多数人并非出于恶意或敌意,也许是认知水平不够,也许是主观导致只看到事物的某个方面等等,非公众个体是否都应该为说错话承担失业,限制自由的惩罚?
3,有些观点在一定的时期,可能会被认为错误或违规,甚至违法,如果只因为观点错误(非行为)而受到惩罚,万一时间改变了结论怎么办?
4,同样是议论疫情,某国家权威机构的知名人物说过:“疫情不会人传人。” 这个言论既出自公众人物和国家公务人员,造成的实际影响和后果不会比非公众的幼师小吧,好像没看到有关部门有任何处理吧?不会是因为身份不同而处理结果不同吧?
5,今天有人会因为说错话而受惩罚,明天呢?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但愿历史之镜,不是历史之境。
无法评价。
今天一堆律师站出来,论证判罚的合理性。
明天遇到不合理的事情,他们装没看见就可以了。
我不相信这世上的人们都没有肮脏的想法。如果你我和她的区别只是一个只敢在心里想,一个把心里的想法发到微博上的话,那我觉得这种刑拘只能教育人们一点:
心里的话只能放在心里。
这本身对于喜欢表达内心想法的人来说就是一种限制和约束。
当然,法律必然是有约束的。只有通过约束你的一部分自由,才能给你提供另一部分。
法律我理解,那个女子我也理解。
我不理解的只有自以为高尚的人。
谁能保证自己的思想、言论、行为、态度……从小到大都是伟光正的?
社会应该保留一些“我知道你是傻β,但是因为你的言论没有什么现实危害,我保证你说傻话的权力”,社会应该对危害不大的傻逼言论拥有足够的宽容,如果她说得离谱就展开语言攻势,大家相互开展舌战,以理服人。
那些巴不得什么都用行政手段短平快解决的,你能保证你永远言论不犯错吗?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这应该是一个文明自信的社会对不成熟个体的宽容。我是很支持以理服人的,说错了话就发出来口诛笔伐,但是没必要上纲上线。
霍尊还是逃过一劫,那些自认为的口嗨,没嗨到大事上来。
现在的世道就是不管你是不是口嗨。
你瞎说,你言论碰到不该碰到的范畴,的确就是犯罪。
希望大家谨慎言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我的评价有2点:
1,早该管管了。
ps:有些人觉得太轻有些人觉得太重,过几年看都是求仁得仁的事,没必要现在来争。
2,当事人长得不错……
这个事情,就是一个民办幼儿园老师,平时被神兽和家长折磨,去网上痛快痛快嘴。
但是,这种小仙女没有法制意识,也不知道微博是个什么地方。
你以为你发泄一番没人管,实际上传播开就可以够寻衅滋事了。
这个小仙女以为说实验小学,嫁祸实验小学的老师,就找不到她身上。
这是对网络技术的鄙视。
求锤得锤,被解雇,被拘留。
她可以说,疫情让在家辅导孩子的家长也体会到老师在学校的辛苦,也可以感慨疫情让她多一些休息。
但是希望疫情持续是什么鬼?幸灾乐祸?
她这心态,要不然也不适合当老师,辞了是对的。
在拘留所里好好休息吧,再也不用面对调皮的学生了。
表面上,看起来是对社会不满的女士被抓。
背后却是,老师待遇与工作强度脱钩严重,导致不少老师内心深处对社会抱有不满。
这人,大嘴巴嘟嘟嘟,拘捕堵住了就完事了?现在很多老师,本来就在学校开始不管孩子了!一是有些事情,老师管不住的;二是,想去管,家长可不觉得自己孩子有啥问题;三是,老师也是人,也要想过好日子,这年头大部分无私奉献,只要不是上报纸那种,除了被人背地里骂傻子外没有任何好处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教育行业变成了服务行业,教育的本质是引导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这个过程,既需要老师课堂之上言传,也需要家长家庭之中身教。
但是,当下社会各种因素,比如高强度996工作制度,导致家庭时间大量减少,学校沦为孩子寄养之地,大量家长把老师当成下人,甚至幻想老师全包全干。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也开始治标不治本了。
不能多说了,多说了,号就没了。
补充一下:
看到有人在拿农民又苦又累,来反驳我说我小布什是维克。
我的意思是,教师世界最苦,大家都不苦吗?我的意思是,996的危害和当下社会劳动强度太高了、分配不合理。
我不太理解一群卷王,在我答案下面表示自己更苦,所以你不能喊苦的意义是什么?好多还名牌大学的,理解能力堪忧啊。
这就和单位里,那群老瘪三套路是一样的,一谈到工作就你去看看同事、看看隔壁部门、看看报纸,那谁谁都工作多努力、多无私啊,人家那么累怎么不闹啊?就你搞特殊,你不需要反驳老瘪三,直接该撂挑子撂挑子,你撂挑子还能得到好处,你看看那些‘勤快’的人还傻不傻?必定是跟着你一起撂挑子,撂挑子的人多了,老瘪三才会改。
反观,你一旦工作努力了,老瘪三就可以躺着了。
劝有些人,不要拿别人的苦难,来阻止其他人抨击不公,内卷其实不是底层想和底层卷,是地主树立了一个劳模,告诉你每天吃苦耐劳,或许就能像他一样获得什么,毕竟地主是不用卷的。
为什么最近,新闻媒体都在抨击躺平,因为大家一起躺平是真的有用,有些人是真的怕。
你以为,就这个幼师,言论不道德,其实,身边很多体制内的,或多或少都表现这种情绪,毕竟他们有保底的……懂都懂……
而那些期盼疫情快点结束的,像瑞丽的老百姓们,那是因为这么久了,不干活哪来钱吃饭?
我想说拘留不拘留,意义不大。这个女教师只是表面的果,但是背后的因:邪恶组织却还隐藏的很好。
现在微博豆瓣这类平台越来越多的出现各种自恨,反民族的言论。骂一个大连算什么,人家连自己亲生父亲都天天骂,恨不能杀了自己的父亲,截图我就不放了。大家可以自己上平台上去寻找一下。
这种自恨反我的行为,其实是女权组织在背后作祟。其所涉及的影响越来越大。据我观察近几年大部分网上奇葩的行为和案件,都或多或少有女权的身影,而女权又或多或少有境外势力的身影。
其实这种惩罚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今天冒头一个,我们打一个,如果明天冒头十个呢,后天冒头,100个呢。也要通通拘留嘛?如果有一天。冒头的越来越多,超过100万个呢?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呀!
更多的东西和证据,我发不出来。真的想要的可以找我私信看我主页,也可以看到一些。
我的所有回答和文章都可以随便复制,抄袭,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这个东西的危害。
大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东方网记者,他们发现微博后已报警,并表示这名网友并非实验小学的老师。“微博发文没说自己是实验小学的,只说是老师。这次大连疫情中实验小学确实有疫情,但是没有那么多,说的都是不实的,所以我们报警了,警方正在处理。”
阅读问题要仔细,看报道也要仔细。大连的教育局的党委人员报警,大连市的公安办理,是大连市行政系统内部的发现和处理...
铁子,听老湿一句劝,有些话题你把握不住,疫情话题就是一个。
我在网上有一些粉丝,我也写了很多评论和文章,但是始终坚持一些原则。这些原则,自媒体人可以看看,也许能够帮你规避一些法律风险。
第一,涉政的言论。发表涉政言论风险很大,要发表这类言论,一方面要具有一定的身份,这样才有说服力。另一方面,要掌握足够多的的信息。
如果两个条件都不具备,那么最好不要发表。否则,很可能被当做谣言。而且,这个领域敏感词太多,如果不注意,辛辛苦苦写的东西,就被和谐了。
第二,涉军涉警言论。因为这两个群体,都是法律严格保护的群体,发言不当,就会触犯法律。甚至是触犯刑法。
第三,涉烈士的言论。因为烈士也被法律严格保护,还涉及到我国奋斗历史,所以,不要对其发表不当言论,否则有触犯刑法的风险。因为这方面不注意,进去的铁子已经有一些了。
第四,涉疫情的言论。目前正是新冠疫情流行期间,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谨慎发表有关疫情的言论。
第五,涉重大社会消息的言论。比如地震消息、火灾消息、洪水消息等。这类言论,如果不实,俗称谣言,由于这类言论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一旦发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最好不要发表。
除此之外,如果你是一个具有较多粉丝的博主,建议在发表有关言论前,最好查询相关法律,陈述事实时最好引用权威来源。措辞务必理性客观,不要搞人身攻击。
注意以上问题,可以规避绝大部分的风险。
与高赞答案有不同看法,我觉得不是诅咒,而是造谣。(额,高赞答案去哪了?是被删了还是踩到后面了?)
我们看新闻里这句:
大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东方网记者,他们发现微博后已报警,并表示这名网友并非实验小学的老师。“微博发文没说自己是实验小学的,只说是老师。这次大连疫情中实验小学确实有疫情,但是没有那么多,说的都是不实的,所以我们报警了,警方正在处理。”
再看她说的:
「实验小学30几个孩子全都染上了」她意在陈述事实。
有人说,要看前面半句,这是她的“做梦”和“祈祷”的内容,并不是陈述事实。
但是你要注意她不是这个学校的老师(是个幼儿园老师),她不在这个学校带班,那为什么要说这三十多个呢?如果她对这个小学有意见,一个小学也不可能只有三十来个人,如果是她的“希望”为什么要强调这三十多个呢?
因为实际并没有这么多,警方拘留的原因是“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款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指:
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
其实,无论是诅咒还是造谣,都完全符合“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那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里的公共场所也包括网络空间。
13年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写: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目前是没造成严重混乱,要不然真有可能坐牢。
我觉得不值得同情,也没必要扯到言论自由。在大连疫情当下,这人属于典型的“没头脑加不高兴”,大家都在为抗疫做努力,有些人还是患者或患者家属,这样的言论委实不当。如果和疫情无关,也只是言论不当,应该不至于拘留,但疫情面前,舆情也很重要!
大是大非面前不得含糊,如果真是私底下和朋友说说可以是吐槽发牢骚,但网络环境下传播力是超出想象的,已经是“公共空间”领域。
另外,因教师身份,挑战了公序良俗,激起情绪,扩大了传播力。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背路线方针的言行都是属于违反职业道德。」
开除并不为过,最好永远离开教师队伍,对她个人而言,既然这么讨厌教师行业,“默然之后蓦然”离开也并非是坏事。
一、我觉得警方处理没错
1、处罚情况来看,“目前,宋某因寻衅滋事被中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注意,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2、寻衅滋事,可以说也是一个“口袋罪名”,那么本案中该网友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呢?我认为构成,因为她有说到:做梦都祈祷大连疫情多,实验小学30几个孩子全都。。。
这里可以说一是挑战了全国全大连人民对于防疫的付出,也具体诅咒了某个学校的具体孩子,对于实验小学孩子的家长,可以说是一种很难接受的恶毒。
二、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很正常
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有员工道德、违法违规后的处罚,一般会有解除合同的条款,这名老师的确违反了行政法规,也有违师德,那么接触劳动合同也是正常的。
三、对该老师的评价
其实我觉得这个人可能也并没有十分的恶,我也不能推定她工作中就真的敢干很恶毒的事情,行政拘留几天,罚点钱也是恰当的处罚。如果她只是抱怨工作,其实是属于人之常情。但是错就错在拿公共安全开玩笑,诅咒自己管理的孩子。
要知道,老师是孩子的管理者,而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老师是孩子德育的培育者,而防疫是全国人民众志成城的结果。
图一时骂的爽,终会得到教训,希望她以后能够做事有分寸。
看原话就是抱怨孩子难伺候说的气话,这样的话我估计日常生活中太多了,抓也抓不完。
让我想起来一个电影,某小国独裁者流落美国民间,参加了一个反对伊拉克战争的集会,他也上去批判美国,说这是邪恶的战争,大家听了很开心,纷纷给他欢呼鼓掌,他很得意,越说越high,最后说,因为战争是邪恶的,我希望那些上前线的士兵都死,死的越多越好,老美的脸瞬间就变了。。。。
我认为在网上发布针对具体人群且具有可行性行为的言论,这个确实是要值得重视的。
例如说,我想要杀了某某某。这玩意是可以产生实际威胁的,因为你确实有能力去杀人。
说希望疫情越多越好,明显她自己是影响不了了,她哪有那个能耐,她要这么牛逼,直接派到美国或者印度去不行吗?
要是希望疫情越来越好就是寻衅滋事,那希望疫情马上结束是不是能拿诺贝尔奖?
这显然就是一句气话。你给当真了,那没问题。问题这样的话太多了,你抓得过来吗?
天天抱怨警力不足,结果都用来管这些破事。。。
道德的问题就交给道德来谴责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前几年的口号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吧,一声叹息。
当事人说的要是“希望美国/日本疫情越来越多”,估计还能得到网络上一些人的附议褒扬点赞。
责骂应该的
开除没问题
行拘,有些过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也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足够认识。
在疫情期间在网上发表言论,即使只是出于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但也应意识到在公开平台上的内容有引起广泛关注的可能,更应清楚言论中的不当之处,“站着说话不腰疼”,严重伤害其他人的感情。
行政拘留是她发表不当言论的应付的代价,但想不通为什么要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失信联合惩戒的作用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现“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具有强大的打击威力和威慑力,因此在适用时应当谨慎,不能滥用。防止适用于特定领域或者需要特定适用条件的信用惩戒被无节制地的扩大化。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实施联合惩戒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范围有规定。
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违法不等同于失信,发表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并非因为信用原因,似乎并不属于上述情况。
如果失信惩戒制度的打击范围扩大化,是否违背了通过惩戒少数违反诚信行为来规范社会的制度设计初衷呢?
征信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失信联合惩戒是执法重器,也不能随随便便动用
行为傻缺,但是拘留貌似缺乏法律依据。
我男朋友去世快两年了,19年新冠,他在武汉那边工作,从感染,确诊,病危,加起来也就一个月,那个时候我们对这种病毒很陌生,觉得一场感冒怎么可能会这样,可是他不幸的中招了,明明确诊的前两个月我们还见过面,他说过年的时候挑个好日子就订婚,后来病毒慢慢占领了我们整个信息,占领了整个武汉,他和我说武汉封城了,隔了一段时间,半夜1:00给我发消息说要是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找一个对你好的,不要怀念我,凌晨4点我起床上厕所看到消息忘了给他打电话,他声音颤抖的对我说,他确诊了,现在在隔离,我当时哭着和他说,千万别多想,一定会好的能扛过去,那时候我们虽然说每天都有联系,但是聊的并不多,他只是告诉我信号不好,说他今天吃了什么,透过窗户看外面的天气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的是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是呼吸困难了,他没告诉我,他怕我难过,最后的一次聊天他给我发了一段话,他让我以后好好生活,他可能回不来了,让我以后找一个对我好的人,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辈子,我当时吓得给他打电话他接通之后说旁边的人都睡着了,我一边憋着哭,一边小声的对他说,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认识你,你也能回来回来我们就结婚,不举行婚礼了就直接领个证,他一边咳嗽一边笑,但是没打几分钟就挂了,他说里面不让玩手机,他现在有点不舒服,我说好,他又问我说的都是真的吗我和他说我答应你,他说好,等天亮了再和我发消息,我说你好好睡一觉,什么都会好的,他说好,我记不清当时谁挂的电话,我当时哭的不行,大半夜的哭到了天都有一点亮,那个时候真的是难过的眼泪一滴都出不来,第2天眼睛肿的不行,看东西都模糊也买不到药,附近的医院都不能进,只能喝一些家里面剩的板蓝根去火的东西,再后来几天彻底没有了联系,那个时候他已经不能自主的呼吸了,只能用呼吸机,过了几天,他妈给我发消息说,姑娘jf走了,直接拉去火化的,骨灰都见不着,那个和我相爱三年半的人彻底的从我生命中消失了,他永远活在了24岁,我现在都不敢回忆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又是怎么样过完那段生活,快两年了,我心里面还没有释怀,有时候在大街上看到曾经的他那些朋友,我都会想,如果他还在那么一起打篮球的一起半夜去喝酒的,应该也有他吧,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如果不看他那些照片,我好像都记不清他长什么样了,他有什么特征,他那颗痣是在左耳还是在右耳旁边,他到底是喜欢香菜还是讨厌香菜,前段时间见到了一位不怎么联系的大学同学,他问我最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问我现在是不是还是和ljf在一起,我说不是了,他回到新生活了,今年大年28的时候,我去到了他父母给他立碑的地方,我当时买的是一捧玫瑰在地上坐了好久,我和他说没想到第一次送你花是以这种方式,如果有轮回的话,你现在应该是一个会打滚的宝宝了,待了一小时左右就走了,现在我的工作安稳,生活平淡,有时候和朋友小酌几杯,其实还挺安逸,偶尔还会想一下,如果他还在的话,我们现在应该已经结婚了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哪一刻让你觉得世人皆苦?
来源:知乎
——————————————————
那些给这位发表如此恶毒言论的女子洗地和辩解的人,你们都是帮凶!!!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