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啥回答的意义,因为我已经预见到最后会看到怎么样的回答……
然而看了这个问题底下的不少回答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还是觉得有些不吐不快,以 @方生 的回答为例:如何评价某经济法老师言论「马克思说的都是屁话,共产主义永不可能实现,因为1颗大米不能变成10个面包」? - 知乎
事实上,我完全可以用同样的例子,给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比如说,今天总共有10个人10个面包,其中有9个是1个富人生产的,1个是9个穷人生产的;
社会主义把4个分给富人,6个分给穷人,富人缺乏继续生产的激励,于是明天就只生产了4个面包;到了第二天,社会主义又把其中2个分给富人,3个分给穷人,富人继续减少生产,长此以往,最后所有人都变成穷人,一块儿分1个面包。
资本主义把8个分给富人,2个分给穷人,富人表示这个程度的再分配是必要的(很奇怪么?去读读罗尔斯),明天还是愿意接着生产9个面包,于是社会继续照常运作。
所以这样一看是不是资本主义更好呢?
当然,我们眼前有史以来最成功的“社会主义”,和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单论其分配方面,其实应该是 @方生 的回答和我上面举的这个例子的结合:一方面,再分配要照顾公平,另一方面,再分配也要注重效率(提供激励)。
所以说到底,这一类回答的根本问题就是没搞清楚批判的对象。
你说你批判的是现在的资本主义国家,但人家也有福利啊,也有最低生活保障啊,单论分配方面,和“社会主义”国家半斤八两啊,你这比较根本就不成立啊。
反过来,你要是说批判的就只是马克思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首先那个时代也没有富人会让给自己干活的穷人饿死(马克思自己也不否认,资本家会付一个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吧),其次,咱们也得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对吧?咱们要不要说道说道“空想社会主义”?那可不是“必将失败”,而是“已经失败”的东西哦。
谢
@袁蕾邀。
经济法老师的意思应该就是您说的“人类社会生产力永远无法进步到那个地步”。这句话是他的个人言论,而且没什么意义,所以没什么可评价的。
尽管许多人提出教师应该在课堂上保持“价值中立”,平等对待不同政治价值和观点,但据我自己的经验,这个要求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因为人作为人,或出于利益、或出于理念、或出于耳濡目染,或出于一时顿悟,总会对事物形成某些立场和价值观。他就算对此掩藏得再深,这些价值观和立场也会透过细节字句表现出来。
所以我无法反对一个人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和政治观点并试图影响他们。
但是我反对一个人用不负责任的态度,向别人表达自己未经论证过的价值观和政治观点并试图影响他们。因为价值观和立场可以是私人的,但知识和逻辑却是共通的。
比如经济法老师反对共产主义学说,他完全可以告诉你们,马克思并未明确提出如何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这部分主要是恩格斯的观点——当然,可能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至于后来社会主义阵营的一系列实践,又跟列宁和斯大林有关。至少,他们发展过后的共产主义学说相较马克思原貌发生了很大转变。
即使是出于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他也完全可以告诉你们,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最大批评,即他的“剩余价值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这一基本原理基础上的。正是因为劳动价值论相信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所以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也才有被剥削出来的“剩余价值”。而随着19世纪末主流经济学从劳动价值论转向需求价值论,也就是认为商品的价值本质上是由需求决定,而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比如我快饿死的时候,我愿意倾家荡产买一个饼),那么“剩余价值论”自然就不成立了。
当然,如果他更负责,他可以沿着这个话题继续展开20世纪新左派在马克思理论基础上对需求价值论的批判,以及主流经济学的回应……如此等等。
他还可以讲由于无法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计划经济注定是没有效率的;现行资本主义本身确实出现了许多重大问题,马克思的批判仍然是有意义的……就算不讲这些,他的专业是经济法,那他可以给你们讲这些法律实际中的应用,讲他在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中的干货……
这些都是他作为一个教师可以做也应该做的。
——但他仅仅给你们讲了一句“一颗大米变不成10个面包”?
我个人认为,正确的态度不是反对他,而是鄙视他,同时汲取教训,认真负责地对待你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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