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这种充分体现外国人无聊程度的玩意儿为什么会有人喜欢?
你走进夜店,把五千块钱拍桌上买酒,几乎没人看你,水灵妹子一个都不会过来…没准你只能收获那位负责全场消费买单的赵公子的蔑视或者撕葱哥的鄙视……
而你回家打开wegame 随便打开一款玩家多的网游,5000块钱冲进去,立马有几十上百人围着你叫大佬,加个公会进去几个礼物一送马上就有胆子大的妹子喊你老公,再多送一点 三天奔现也不是没可能……
所以你是选择花五千块喝着假酒 吸着二手烟 遭受妹子的白眼和耳膜的疼痛 还要坚持到后半夜才孤零零的打车回家呢?
还是选择花五千块坐在家里端着西瓜提着烤串冰着啤酒 进游戏有小弟迎 下游戏有小弟送 妹子争着喊你老公呢?
原因很简单
就这你还问我为什么排斥夜店?
出自电影《独自等待》,这段看视频可能更有画面感。
https://www.zhihu.com/video/1142195682340302848贵…
夜店多半是女宾免费男宾全额…
赵公子全场买单的次数可不多
一打啤酒多少钱?一个果盘多少钱?
小姑娘们都盯着赵公子,我何必去当陪衬…
带着姑娘去夜店可不是什么优秀选择…姑娘玩不开你在姑娘心里减几分…如果姑娘一抬手把存的酒摆满桌子估计你心里更难受
在一个大部分人平均工资七八千的年代,去一个平均每晚两三千的地方消费…实在不是什么优秀选择
北方人办事喝酒,南方人办事喝茶,没听说多少事在夜店能谈的
况且普通的夜店真的比刘老根大舞台强不了多少…
氛围好音乐劲的夜店消费也更高…
就算打黑除恶中,夜店里也是鱼龙混杂,万一一个胸口纹着两条带鱼的社会大哥给你一个你瞅啥的暗示你怎么办?
不是说夜店都是不好的,但是大部分情色交易,大部分毒品交易,大部分夜店都是每天都有醉鬼闹事,也就是说大概率在夜店见到社会最阴暗最邪恶的一面…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综上,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远超我消费水平的,pao没bu啥dao好niu处,还容易 被警察验尿,被人仙人跳,被人当土鳖,容易跟酒鬼起冲突,的地方?
就是因为喜欢跳舞么?
第一次去夜店,是南京的一家,叫什么名字我忘了
一进去,就是巨大的音响环绕着我在震,讲话要贴着耳朵喊才能听得见,当时我就不想呆了,被我哥们拉回来了
一坐下,我就看着我的裤腿子随着音乐的节奏震动,TMD这是多少分贝的噪音!
然后,被一些莫名其妙杂七杂八的人灌了2瓶洋酒(百分百假酒)吐了6回,我直接溜了,这地方我不爱呆,谁放松压力到这啊,我去网吧打两把游戏不比这个更好
至于泡妹,更没兴趣,常去这里的有几个好人?
因为男人想玩,但再想玩,也不见得想玩坏女孩;
而女孩大多接受坏男孩。
由此,夜店对男女的吸引力就渐渐差异化了。
可能是因为每次去了夜店第二天都会屁股疼吧
知乎老传统,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对夜店毫无兴趣的不止是“部分男孩子”,而是绝大部分男性和女性。夜店就像跳广场舞,熄了路灯一个样。黑灯瞎火、群魔乱舞,精神世界要有多匮乏才愿意去这种地受罪呢。
同学请我去过一次。我的感觉是你TMD下次倒贴钱也甭想叫我。在里面时人挤人,一股劣质酒精味夹杂在本来就烟鬼扎堆的恶心尼古丁气氛中。几位女同学,平时也还算端庄的,当场玩得挺嗨。
凌晨快四点,才出那地方,小半个小时里基本失聪,不靠在耳边喊根本就听不到。所以门口就一堆醉鬼在那大呼小叫,我很烦这种公共场合哭枵一样的。还有不少喝醉的女孩子直接躺倒在 公 交 站 台 的长椅上,好家伙,倒是学什么像什么。
我可以明确地说,我是个lsp。然而目睹这些场景,没有兴奋,只有反胃。可能是个人好静的原因吧,我除那次外从没去夜店。从小幼儿园就有电脑,省零花钱也从不去网吧。五音不全,也不爱去KTV。不好杯中物,酒吧也不去。胆子小也不敢赌,怕负责任也不泡妞。不玩网游也不玩手游。在校期间无聊就参加各种活动,各种辩论、话剧、朗诵、知识竞赛、羽毛球赛……或而与同学三五成群,爬山、射箭、骑马。有时还和位混熟的教授(年轻时是文科状元)一块约出去旅游、喝酒谈天。和父亲生意上的朋友一块应酬吃饭。故而在大学我交到的大都是不那么爱装社会的朋友。
好好一个学生,这么社会干嘛?那点小拙劣伎俩上得了酒桌上那些老江湖的法眼吗?夜店一趟最少最少大几百小几千的,点桌好菜够十多个人吃啦。实在的不整,整那些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
这就和十多年前的杀马特一样,一二十块可以剪好个头、愿意花两三百当时也可以体验高端的服务了。偏偏就是要村口花几百块染个比彩虹色还多的。然后自以为很潮。
多买几身衣服、多吃几顿好饭、多逛一些地方,还有余……起码能帮乔杉尽下未竟的心愿。
2021.元旦加更
郭某都糊成这样了,评论里还有类似“你可以不喜欢你不喜欢的东西,但请允许它存在”的。作为普罗大众,我没办法去允许或不允许一件事物存不存在。但如果你问我的好恶,我是有的。
我老实说出来,这个事上我的遭遇是怎么样的。所以我讨厌或喜欢。这难道不是一种正常的表达吗?你可以不喜欢我不喜欢你喜欢的东西,但请允许我不喜欢。
祝大家牛年身壮如牛ᕙ(☉⚇̭☉)ᕗ
2021.1.2
有些朋友认为我秀优越,偏要分个三六九等。
人没有三六九等,但行为有善恶高低。一个地方,容易对听力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通宵熬夜是常态,酗酒、一夜情、甚至吸毒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场合。这样一个地方难道引导的是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吗?说图书馆、健身房比这种地方好没毛病吧?
现代人的价值观本来就比较混乱了。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大众舆论对于这些具有负面引导作用的场所要抱有极大宽容,难道不是拉偏架吗?只允许负面引导大行其道,不允许正面劝导发挥作用。
我今年二十五岁,还没有孩子。我如果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后代,一定会教育孩子要远离这些场所。
去夜店,不能喝,被嘲笑,能喝,宿醉伤钱。去夜店,吵,灯光晃的难受。去夜店,不会玩骰子,被嘲笑,会玩骰子,被灌成狗。
不去夜店我可以弹会儿钢琴画会儿画。看看电影,听听音乐,看看书,喝杯咖啡。世间的活动多的是。为什么去夜店?这种中古娱乐场所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吗?
现在的很多男孩子不仅对夜店毫无兴趣,对抽烟、喝酒也毫无兴趣,对同事聚餐也毫无兴趣。而且不出意外地话,以后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男孩子会继续变得越来越少。
非要说原因的话,只能说一种时代有一种时代的主流娱乐方式,而这种娱乐方式与社会现状、群体心理等各方面因素有关。而过气的娱乐方式,知名度仍然很高,名声太响亮的东西如果不被人喜欢,那就肯定招黑。
想想我们父母之前那代人,如果想找点乐子,无非就是逛街、遛鸟、打牌、下棋,再偏门一点的,钓鱼、看书、听戏,生活非常朴素。那时候天天晚上大家都会出来乘凉,马路边坐一排小马扎,后来有了电视机,晚上出去逛的人就少了很多。
夜店未兴的时期,社会上娱乐项目并不多,且整体风格上偏慢节奏、朴素简约,充满了土味的生活情趣。而夜店兴起的时期,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人们兜里钱多,心里无事少。于此同时,洋文化随着电影等文艺作品的引入,渐渐被人们所接受。在那种整个社会推行朴素简约生活情趣的环境下,崇尚感官刺激、物质享受的夜店、酒吧、KTV等很快风靡了起来。
再到后来,网络世界迅速崛起,人们点点鼠标、刷刷手机就能得到现实中难以触及的享乐。以前的人们坐一次火车都能感到兴奋,现在的人已经不拿坐火车当回事了,只会想到旅途的疲倦。
加上房价增高、婚姻难题、内卷化等各种新问题的诞生,使得年轻人在生活方式上更偏向于保守,追求性价比,那么高消费、低享受的夜店等娱乐方式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比下去了。
当今社会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非当年能比,未来不可测化,竞争加剧化,让人们比起向外寻求人际交往,更倾向于向内寻求精神充实,内向的人会越来越多,喜欢安静的人会越来越多。而聚光灯闪耀、劲爆音乐贯耳、到处是寂寞的醉鬼以及疯狂舞动的肢体的夜店气氛,对喜欢安静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我们小时候接受的教育,多多少少对我们也造成了影响,我们常常会认为去夜店的都不是好人。所以很多好人就都不去夜店了,结果就是夜店里坏人的比例增加,某种程度上落实了“去夜店的不是好人”这个事。
与其去夜店花钱吵自己,还不如在家吹吹小空调,追追剧,翻几页书,打开电脑游览一下各个游戏里的大陆风光,再开一瓶可乐、拆一包薯片来的快活。
几年前北京来了个同学,带着去了趟夜店,花了六七千还是一万多的样子,结果没喝醉,又去加了个餐。
怎么说呢,六七千到上万,连喝醉都做不到,后面的事情怎么有机会呢?
再说,大几千上万啊,我又不是王思聪,肝疼!
我记得当时同学看上了DJ,要请她喝酒。
我让营销去请DJ过来,营销说得开680的酒。
我说行,然后扫码支付。
DJ过来后,朋友羞涩,我说让DJ陪好(大家懂得)。
结果DJ义正严辞的说她是做DJ的,不是坐台的。
我说,好吧。然后转头跟营销说,人头马来一瓶。
于是DJ转头就开始抱着我朋友亲了。
最后我同学又看上一个美女。
我端着酒过去,说我朋友想请你去喝一杯。
美女说好。
结果美女刚到我们台上,几个男的就过来把她抱走了。
我第一反应是啥,拿起手机就想找人来掀桌子了。
还好当时我一姐在,说我脑子有病啊,没见过女人啊?
我说我在外面,还没见过有人敢截我的胡呢!
结果我姐揪着我耳朵就把我提走了,扯着我发出了猪叫声。
回到台上,同学被三四个女人围着,好像也挺满意的样子跟我说,没事没事,别太客气了。这才让我觉得气顺了一点。
最后那天晚上到底花了多少,我都记不清了。
但反正也就是朋友左拥右抱,亲了几下的样子。
应该挺满意的吧——当时我心里想。
后来步入社会久了,对这个世界有了深入的了解之后。
我就再也没有去夜店的兴趣了。
一万块钱,去按摩,我可以让十个妹子把我每一根手指头都按一遍了。
一万块钱,酒店开个房,我都可以请几个单纯学生妹们打一晚麻将了。
夜店除了在酒精作用下激起男人骨子里争强斗狠的野性之外,男人啥便宜都赚不到,撩一下妹,还有猥琐的嫌疑。
碰到一些调子比较高的美女,你要是花钱不爽快,还得给你丢个嫌弃的眼神。
而且千上万块钱,就换个搂搂抱抱,太没性价比了嘛,会所打麻将去不香吗?
其实,越长大越感觉一个道理。
就是一个男人,应该尽力避免任何能够刺激、影响到个人理智和情绪的环境。
欲望,是可以被引导的。
想泡妞,要么认认真真谈恋爱,要么找个会所,前者真诚,后者性价比高,且服务良好——一瓶酒才换一个搂搂抱抱,缺心眼吗?
真正有能力的,也不需要在普通人面前通过夜店来炫耀——很没有档次。
想要什么,就用最直接的方法去获取。
如果是为了女人而去夜店,那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如果是为了玩乐而去夜店,如果你不嫌成本高,那就无所谓。
不把自己放在一个令人冲动的环境中,是一种成熟,一种理智,一种智慧。
因为中国市场其实只有一种夜店,就是里面播放土炮摇滚、跳舞、勾搭、售卖利润10~100倍酒精饮品的夜店。所以很多中国人真的认为,欧美年轻人是闲得蛋疼才去酒吧夜店的。
首先,国内酒吧夜店的酒真的是暴利,后海随便一瓶啤酒100人民币,而美国一个酒吧喝一杯鸡尾酒可能还不到10美元,一瓶bud light只有几美元,比超市贵不了多少。一个月薪10000人民币的北京男孩一晚上消费500人民币,跟一个月薪10000刀的美国男孩一晚上消费30美元,这消费体验能一样吗?
其次,欧美酒吧非常多元,可以对应国内的各种夜生活:
各种炸鸡零食酒吧,相当于国内的烤串摊;
sport bar,里面都是一群人看足球篮球橄榄球,相当于国内一堆人在家里客厅看球;
音乐酒吧,这些酒吧都有非常明显的各种风格流派,比如有的酒吧长期驻唱民谣,有的长期是电音,各种音乐风格都有,而国内绝大部分夜店都是土嗨;
college bar,基本就是学校附近的酒吧一条街,都是年轻人喝最便宜的啤酒,比如期末考完试一群人跑过去通宵狂喝4刀一瓶的百威,相当于国内的学校门口小吃一条街,那种一个班的同学围着一个烧烤架,买四箱啤酒对着瓶吹喝一晚上的那种;
还有另一些主题酒吧,比如LGBT酒吧,国内没有对应的,因为这些弱势群体往往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开场合聚会(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家里、KTV里聚会。
一些男孩排斥夜店,纯粹是因为国内夜店市场严重单一、消费水平超标、环境恶劣、音乐品味低下所导致的,外加上夜店内鱼龙混杂,各种勾搭、涉毒的活动让普通人没有安全感而望而却步。
现身说法:低音炮太吵、烟味重、价格黑。
西藏管夜店叫“朗玛厅”。
卓玛央金供职的朗玛厅位于比子峰脚下。比子峰跟不远处的念青唐古拉峰比起来是个普普通通的雪山,也不高,只有山顶有些零零碎碎的冰川,算不上高大雄伟。但是比子峰很好看,有着一个妙不可言的标准粒雪盆,时间凑巧的话,月亮会从两个雪峰中间升起来,非常好看。
朗玛厅所在的村子叫做岗噶果,意思是“山坡下的小村子”。村子有个喇嘛庙,几个低矮破败的民房,一条车辆稀疏的省道,除此之外就是茫茫无际的草原了。
我常去比子峰脚下拍星空和野生动物,然而2017年夏天去的时候,草原上雨水异常的丰沛,每到晚上就乌云密布什么也看不到,一会儿瓢泼大雨一会阴雨连绵一会儿狂风呼啸一会儿居然下起了冰雹。我自己搭了个小帐篷住着,被风刮得摇摇晃晃的,雨水从缝隙里渗进来,拍不着星空,帐篷里面也阴冷潮湿像个冰窖。
于是我只好去朗玛厅呆着,附近唯一一个有点人气的地方。
朗玛厅里面暖烘烘的,烧着炉子,吧台、桌椅和墙壁都被啤酒的气味熏蒸了很久很久,于是无时无刻不散发出一股过度发酵的臭味。灯光是那种飘忽不定的感觉,投在墙壁上,仿佛还留着昨夜客人们的影子。
我找个角落坐下来,解开冲锋衣散发浑身的潮气,掏出笔记本准备码字。卓玛央金走过来跟我搭话,问我喝什么,拉萨啤酒还是百威,或者青岛。我说我不喝酒,给我来一壶甜茶,要热一点。她脸上就露出错愕的表情,转瞬就讪笑起来,告诉我这里不是甜茶馆。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跟在北京三里屯的夜店里点了一份疙瘩汤是一个概念。于是略带歉意的说,我真不喝酒,你们总有甜茶的吧,给我热热的来一壶,不行我按酒付钱?
我得到了我的甜茶,刚开始两天卓玛央金还来搭理我,后来确定我真的不喝酒,就不来了。
我缩在我的角落里码字,或者整理一天的照片,有时候不由自主的被朗玛厅里的嘈杂吵得心烦意乱,被外面一刻不停的雨弄得垂头丧气。这种时候我就只能歪在椅子上,看着卓玛央金跟客人们调笑。
她眼神很灵动,总是非常传神的迎逢着客人们的期待。比如说有客人希望她被自己讲的荤笑话逗乐,她就会眼波流转的表达出这个意思,从笑得眯缝起来的眼睛里挤出去笑意。总之看得出来她是个“啤酒妹”,就是想方设法的给客人灌更多酒下去,然后从里面抽成。也有客人想揩油,然而她并不是干这个的,总是会适可而止。她像个在捕蝇草中间翻飞的蝴蝶,灵活的翻飞着,得到自己想要的又避免被吞吃。
我看着这一切,烦闷无比。我是那种十分不喜欢夜店的人,要不是没完没了的阴雨和潮湿的帐篷,我宁愿去跟踪一头野外的狐狸。我很快就停止了观察卓玛央金,转而开始观察那些客人,汉族藏族都有,有本地人,也有过往的大货车司机,或者旅人。他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偶尔有落单的女性,就会像一块腐肉吸引苍蝇一样,不停的有人过去搭讪。我去的时候刚好是虫草交易过后,夜店外面本地牌照的车铁定是豪车,外地牌照的车就显得非常寒酸,夜店显得格外的喧闹繁华。夜店里面,穿梭似的上演着各种各样的表演,小小的岗噶果因为刚好处于几条路交汇的地方,正处于一年最繁华的时候。朗玛厅外面停着各种车,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甚至有马,那种正宗的用来骑着赶路的马。
男人们大声的嚷嚷着,昏暗游移的灯光下都能看见唾沫星子在四溅,裤腰带松松垮垮的往下掉着,却沉浸在酒精里浑然不觉。酒精在他们的脸附近形成了一个罩子,罩子之外的世界只能选择性的通过,比如说女人,比如说财富,比如说斗气吃醋什么的。
女人们丝毫不顾虑朗玛厅外面的阴冷潮湿,想方设法的裸露着自己的皮肤,还用布料把某些部位挤出特定的形状,仿佛一层盔甲。盔甲,是武器,她们让我想起亚马逊女战士,只不过她们的敌人,正是这些男人而已。
我坐在角落里,这些人很少来打扰我,除非打架。有次一个男人被扔到了我的桌子上,幸好我眼疾手快把电脑抱开了。那个男人一头栽在我的桌子上,沉重的身体把桌子撞移动了好长一截,撞得我膝盖生疼。我看到他的脸跟猪肝一个颜色,好像是以为他朋友看上的女人被别人弄走了还是怎么的,他的脸贴在桌子上,眼睛看着我好像看着什么怪物,然后就那样趴着开始呕吐。
我站起来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扔到门口喂马的马槽里面去了。
从马槽回来的时候,卓玛央金在收拾我的桌子。
马槽里的哥们儿并没有跳起来打我,可能是被我吓到了,可能是彻底醉了,谁知道呢。
打斗已经平息,这种地方开朗玛厅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手段,屋子里依旧闹哄哄的,不过多了些呕吐物的酸臭气。卓玛央金弄干净呕吐物,坐在我旁边给我道歉。她穿了一件开胸特别低的T恤,和一条短的要命的裙子,我赶紧把眼神锁定在她眉毛中间的那一小块区域,她自己却没什么感觉。
我说不用道歉,呕吐物、血、碎玻璃渣子本来就是这里常见的摆设。
卓玛央金笑起来,问我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是个种地的,也是个码字的,来这边拍照玩儿。她不信,她说你肯定是个收虫草的老板,我说我要是老板我不去喝酒去?她点了点头。
我继续码字,她则继续去捕蝇草中间穿梭。
过了一会她又跑过来,问我都写了一些什么?我说多了,想到啥写啥。她说她想看,我就让她拔了手机的存储卡,拷了一些我的文章给她。那晚上就老是看见她掏手机出来看,也没有再来找我。
第三天的时候下了整整一天的雨,一刻也没有停。早晨我带着相机去拍狐狸,结果狐狸毛都没看到一根,镜头里面却进水了,拍什么东西都是一片白茫茫。在潮湿的帐篷里呆了一整天,浑身的骨头都在嘎巴嘎巴想,我可能再这么呆几天,身上会长出蘑菇来了吧。
天还早我就朗玛厅去了,压根没开张,门口一个车没有,一只鼠兔小心翼翼探头出来张望,打不定主意是出来吃草还是逃之夭夭。
大白天的朗玛厅显得尤其的破败,夹芯板和水泥砖拼凑起来的房子毫无美感可言,外墙上面胡乱缠绕的霓虹灯更进一步的加剧了这种观感,让人不由得联想到里面的廉价地板和过度发酵的臭味。
有个女人蹲在朗玛厅门口,抱着个手机在看。
那是卓玛央金,没化妆的她,看起来跟晚上完全是两个人。没有睫毛膏和眼影的眼睛失去了那种眼波流转的神采,整个脸都看起来木讷了很多。身上裹着一件呢子大衣,头发乱糟糟的堆在脸上。
看到我,她抬起头,脸上突然迸发出一阵惊喜,然后又神经质的压抑下去。
我说帐篷里太冷了,我先过来。
她把我领进去,跟老板说了声,然后在我惯常的位置上,把桌子上的椅子放下来两张,又给我提过来一瓶甜茶,给我和她都倒了一杯。
甜茶的香味像只温柔的手,替我挥赶开那股啤酒味,再轻轻捧住我的脸。
卓玛央金却没有喝,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照旧是一件开胸很低的T恤,我赶紧又把目光挪到她眉心。
她挑衅一样的低下身子,头往前探,顺手把头发挽到一边,露出另一边白净皎洁的脸,跟比子峰上面的弯月似的。
“这些都是你写的吗?”
“嗯……”
“我怎么没见过你写的这些?”
“哪些?”
“你写的西藏啊,星空,草原,动物,还有雪山。”
“你怎么会没见过……”
“哪有你写的那么美,那么稀奇,不过我确实好久没见过了。”
我防御性的往后仰,把窗户拉开,草原和雪山就在眼前,天上还在飘雨,星空估计又没指望了。
“你怎么会没见过?”
卓玛央金说,她知道这里就有这些东西,但是她都是夜里上班,白天睡觉,真的好久没见过这些了。
这时候另外两个女孩子也来上班了,也是卓玛央金那种长期日夜颠倒的脸色,没有上妆之前是另一个人。不过她们还是有不同的,卓玛央金只推销啤酒,她俩则可以跟客人出去,由客人用车拉着,不知道去哪里了。
她俩的眼神看起来更空洞,更可怕,像两口井一样,扔多大一块石头进去也不会有什么波澜,只会向外冒冷气。
她们没有搭理我们,脸眼珠子都懒得往这边转一下,径直走进大厅后面一个房间化妆去了,那里还是啤酒的储藏室,经常会有耗子到处乱窜。
“你想找她们玩啊?”卓玛央金问我,偏着头,领口扭了一个角度,露出她的胸罩的一角。我不由得有点恼怒了。
“我从不找她们。”我又给自己到了一杯甜茶,掏出了笔记本,赶她走,“你忙你的吧,我写字了。”
她却没有走,“你是个骗子。”
我被她气笑了,“我怎么是个骗子?”
“你写这些东西是骗人的,骗小姑娘跟你上床。”
我实在是有点烦她了,“行了行了,我写的都是假的,雪山会飞,跟老鹰一样。”说着还学了学老鹰扇翅膀。
“我爸就是你这样的。”
“什么?”我胳膊还在扇,却尴尬的停在半空。
“我爸就是你这样的,不过要早很多年,跟我妈好上了,有了我然后就跑了。”卓玛央金很享受我的尴尬,像个抓住了母鸡的小狐狸一样得意洋洋的看着我。
“我不是那样的……”
“那你把这里写得那么漂亮干什么?”卓玛央金说,比子峰就那样,冬天雪不干净,看起来发黄。草原也是,走近了有泥水,里面泡着羊屎疙瘩。那些动物也不好看,而且鬼鬼祟祟的,看见人就跑了。
“那星空呢?”我有了主意。
“星空?那不一直在那里吗?”
“可是你没看过,没真的看过。”
“怎么没真的看过,经常看到,想看,走出去就看到了啊。”
“不,你真的没看过。”
我和她突然都兴味索然,她叹了口气,起身去那个挤满了即将被喝下去又吐出来的啤酒还有耗子的房间,化妆去了。
那天晚上天一直在下雨,卓玛央金也一直在各个桌子之间穿梭。不停有男人请她喝酒,她能掌握好自己的酒量,保证不喝醉的情况下来者不拒。她一晚上能卖出去好多好多啤酒,分成应该很不错。而那两个可以带出去的女孩则早早就被带走了,有男人打她主意。我以为捕蝇草终于要抓住蝴蝶了,却看见她神奇的一次又一次转圜。
那晚上我什么都没写出来。
第二天我依旧早早来到夜店,卓玛央金还是那样蹲在门口,我没说话她就径直进了朗玛厅,我进去的时候已经开始搬椅子了。
她提甜茶,我开窗户。
厚厚的云层翕开了一条条缝隙,有光透过来。
很意外的是她今天没有穿那种T恤,我不必再躲着那一片雪白。她显得自然了很多,我也放松了不少。她说她看到的雪山,草原,星空并不是这样的,不是我写的那样。我愣了好久,点上一支烟,她也点着一支烟,陪着我发愣。
“我可以带你去看。”
“你带我去看?这可是我家乡……”她没料到我憋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气。
“对,我带你去看,我看到的星空草原雪山,真的就是这么美,我没有把它们写的美,而只是把它们记下来。”
卓玛央金俯身朝窗外看,就趴在我身边,我往外让了一点也扭头看,云中间的缝隙越来越大了。
那天晚上她一直没有去那个堆满了啤酒、廉价化妆品和耗子的房间,跟老板说她今天不上班,老板也没说啥。她一直在跟我争辩她的家乡和我笔下有什么不同。然后又给我讲夜店也就是朗玛厅,一切的故事,脑满肠肥的虫草老板,油头粉面的跟班,一掷千金的刚刚卖了虫草的牧民,跑来找机会打秋风的姑娘,各色各样的人。
她给我讲她知道的,那些这个舞台上的演出,开着豪车呼啸而过的虫草土豪,过完年就一贫如洗,又开着丢在院角的面包车过来,扣扣搜搜的。从土豪那里讨到欢心的姑娘,如愿以偿戴上新的戒指和项链。带着对小破地方深刻鄙夷的从远方来的老板,抽搐着嘴角冷笑。
我给她讲我知道的,那些那个舞台上的演出,亘古不变的银河,每天夜里庄严的升起,像阅兵式一样走过整个天空;深山里优雅警惕的狼群,满脸写着狡猾却以为别人都看不出来的藏狐,圆滚滚的雪猪,一脸高冷而长相滑稽的金雕。
偶尔有熟悉的客人跟她打招呼,她就敷衍的笑笑,然后继续扭头看天空。这个时候天空已经出现了一些星星,有光在她眼里流动,不知道是星光还是灯光。
我说,“走吧”。
她略带决绝的站起来,说,“走吧”。
我开着我的破车拉着她跑,先是水泥路,后是土路,然后是被这几天的雨水泡的稀烂的路,最后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是个坑,四周的低矮圆山包阻隔了一切灯光,城市的光,乡镇的光,小村子的光,朗玛厅的光。
我停下车,彻底熄灭了最后一道光。
被摇晃的车灯光晃得眼花的卓玛央金还没回过神来,我把她拖到车背风一面,坐在软绵绵湿漉漉的草皮上面。
银河已经开始了它的表演。
星星从天边开始聚集,逐渐在天空的正中汇聚成了一条河流,再也难分彼此。它们闪耀着,冲撞着,狂暴而宁静,久远而崭新。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扑面而来,我们感觉自己不由自主在往星空里面坠落,逐渐坠入那条由璀璨夺目的光芒组成的河里去。
惊慌失措的卓玛央金失去了方向感,再搞不清楚自己在哪里。
我指给她看,比子峰,达子峰,齐子峰,鲁子峰,还有在远处银光闪烁的念青唐古拉。
一道弯弯的新月从比子峰后面升起来,有流星从旁边经过。
我们拥吻在一起。
后来的几天我带着她看了草原,去深山里面找狼,去草原上的河边蹲守狐狸,去雪山脚下找雪猪,还去吓唬这种蠢蠢的家伙,趁着它们啃草悄悄走到它们身边,然后大吼一声,吓得它们屁滚尿流。
我给她做饭,做川味火锅吃。
她给我跳舞。
再后来的事情我就记不清楚了,我不记得,搞不清。搞不清她是跟着我走了,成了我妻子,生了一大堆小孩子。还是分别的时候紧紧的拥抱了我,捧着我的脸说我爱你,对不起,然后扭头回了朗玛厅。
我估计她也记不清了,记不清是跟我走了,成了我妻子,生了一大堆孩子,锅碗瓢盆柴米油盐。还是分别的时候紧紧的拥抱了我,捧着我的脸说我爱你,对不起,然后扭头走进了朗玛厅。
我甚至怀疑她记住的是我,还是她父亲。那个八九十年代跑来西藏的青年。亦或是那个时代,那个到处是文青跟诗人的年代,还有穿着喇叭裤的青年提着收录机载歌载舞。现在,文青也土气,诗人也土气,喇叭裤收录机也土气。
现在流行夜店。
这些都不重要,一点不重要,完全无所谓的事情。结婚生孩子也好,去朗玛厅在捕蝇草中间穿梭也好,都不重要了。
我只记得卓玛央金对我说,她身边都是男人,却没有爱情,就像她头顶都是星星,却没见过星空。
我还记得我离开岗嘎果那天,天已经晴了好几天了,风里面开始带着高原独有的干烈。我去了喇嘛庙,强烈耀眼的阳光照着喇嘛庙的红墙,青石板路面显得飘飘欲仙的不真实。
我看到一个老喇嘛在院子里看书。
他坐在一张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用椅子的两条后腿着地,悠哉悠哉的晃悠。我以为他看的是佛经,走近了一看,不是。
《红楼梦》,汉文版的。
我说你们还看这个书啊?
老喇嘛笑着,依旧晃荡着,看着我不说话。
如果你喜欢嗨,喜欢用音乐放空自己
那么你可以去live house
如果你喜欢喝点好酒,朋友聚聚
你可以去有风格的酒吧
你告诉我去夜店除了花钱,你还能干什么?
你想朋友聚聚,你确认你说话你朋友听得到?
你想听音乐,有正常人上夜店听音乐去嗨?
夜店最low的地方,就是花钱,干什么都是钱,所有人都在盯着你花了多少钱。
在live house,你可以了解乐队,了解摇滚,感受金属的疯狂
在酒吧,你可以品酒,了解鸡尾酒,品尝各种威士忌的不同
在夜店,你不花钱,你就是个low逼........
而且夜店也算是国外传进来的,国外的夜店有舞池,你买个门票,进去买瓶啤酒,放松一下自己就完事了,这是种生活的方式,花销不大,非常的解压
你再看看国内的夜店,为了挣钱,恨不得天花板上都给你摆上散台和卡座,你想蹦个迪放松?不好意思你没卡座你没台。那我定个台?不好意思抵销599,999这还是便宜的,好一点的直接给你神龙套,然后酒是假酒,点完了一帮蹭酒的销售,喝完了你还得点,可以说这一晚上你别说解压了,你得随时看着你银行卡余额够不够,就这?别嚯嚯中国男人了,不是富二代的话,没几个人扛得住这么霍霍
不喜欢逛夜店不等于古板、无趣。我见过很多幽默健谈的男生他们只是愿意和兄弟姐们在大排档哈啤酒,但不愿意去夜店和一群人摇头晃脑。
我不讨厌去夜店的人,我只是讨厌那些把去夜店当成一种很自豪的事情来炫耀的,去个夜店非要定位,看见那些不去夜店、不喝酒的人满脸鄙夷和嘲笑,说人家一点都不酷.....
我觉得,逃课,泡夜店、纹身、打洞、买醉这些事看似很酷,其实真没啥难度,比起坚持健身、阅读、努力赚钱来说,不是很简单么......
我就是不喜欢吵闹的地方,仅此而已。
是肥宅水没汽了,还是薯片不脆了,又或者是番不好看了?
不是富二代,谁特么愿意去夜店当路人甲啊。
那些钓凯子的妹陀个个精的像猴一样,何必呢。
咱也不去想,咱也不去问;安心做死宅就完事了嗷。
小兄弟,夜店这东西,完全是资本主义糟粕啊!
外国佬休闲娱乐设施太少了,年轻人没办法才去夜店发泄精力。你生在春风里,长在红旗下,改革开放这么久,市场经济搞了这么多年,现在你晚上出门,啥好玩儿的没有?非得去夜店?
我不是反对消费,只要钱的来路清白,哪怕是炫耀性的奢侈消费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但去夜店消费的不止是钱,还有命啊!
我一晚上别的不干,在80分贝的夜店里声嘶力竭的和人聊天,闪瞎眼的灯光时不时的扫我脑门,喝着进价80一瓶卖价50一盅的垃圾洋酒,身边的姑娘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然后凌晨三点出来,难道是为了炫耀自己身体特别健康所以才禁得住这么糟蹋吗?
我干嘛选这种地狱难度的娱乐方式?
6点吃火锅,9点去唱K,11点捏捏脚,12点回家洗澡睡觉,不好吗?
—————————————————————
ps. 我说的捏脚就是捏脚,想开车的全特么送到看守所去搞基。
占位问一下大家杭州有哪些比较好的店,包括但不限于潮汕牛肉锅或砂锅粥(至少八合里海记那种味道)、烧烤(锦州风格或者喀什风格都行)、西餐(牛排能给个4cm厚度的)、日料(真的)、西湖边适合谈事情的茶座、调酒师技术过硬且环境特别安静的酒吧或居酒屋,等等等等。
我爱杭州,但不得不说下城区像是美食的荒漠……
假如夜店一瓶科罗娜两毛五,一杯长岛冰茶5分钱,一瓶芝华士一块钱,一瓶黑桃A2块钱,等等等等,一盘儿果盘两分钱。
假如这样的话,我是夜店小王子。别看我一个月挣2300(五险扣完以后),但我每天都去夜店。一下班,直接发一个朋友圈:想蹦迪的姑娘们~马上跟我联系~
然后微信一下子来了七八条,都带上了,说清楚八点在哪个哪个夜店门口集合。到八点钟,我到门口的时候,平日里我的异性朋友来了七八位。她们满心期待着我的到来。因为,进夜店,一次就要七八瓶芝华士的男生,像我这样的,还是很少见的。她们第二天经常会传说的传奇:一晚上在夜店花四五十,眼睛都不带眨的。
我带上七八个姑娘,一进夜店,就跟夜店的大堂经理(夜总会时代是这么叫的,现在这么叫吗?)说:“最大的卡间来一个。”
他马上用对讲机说了。
于是,一男八女就到最大最豪华的卡间了。
马上就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很多小卡间里被男生邀请来的女生都往我这边儿看。
我让服务生先来四十瓶科罗娜,十瓶芝华士,一瓶黑桃A。果盘儿让上俩。我们的桌子摆各种酒水摆的满满的。
我也不蹦,我就坐着,喝东西,然后看其他人蹦,呵~!好看好看。那胯,那腰扭的,太诱惑了,恨不得让人当场撸管子。
我兴奋过头了,从包儿里拿出四五沓儿钱,把那捆钞纸带给一个一个拔掉以后,开始撒钱,抛洒!就是豪横!就是有钱!我抛洒出一片又一片一毛钱钞票的雨。
那场面马上就乱了!
不管蹦的多么高冷的女生,都疯子似的爬下来抢。男的女的一下子都变的张牙舞爪。
然后我就继续喝东西。
场面恢复以后,气氛躁动起来,不断有女生过来加我的微信。很多男生恶狠狠的看我。还有喝醉的往我这边过来,夜店保安给拦住了,没办法,我是经常在店里消费50以上的VVVIP客人。
玩儿的差不多了,我打算走。到门口泊车小弟把我的三缸2019年最新款本田享域开过来了。当我坐上车的一刹那,发现外面很多人看我。有男有女,不断在拍照。
当然,我的车是这里面最豪华的,没办法。我记得有过传言,曾经有个男生开了一辆06年的飞度去这个夜店,直接引得两三个女生要抢着上他的车。我理解,在这个绝大多数男生还骑着电动车的环境里,我是神一般的存在。
当然,我允许两三个姑娘上我的车了。
我去帕里斯希尔顿酒店,花了两毛八分钱,开了一间总统套房。接下来发生什么,也就不说了。
有位女生表示,想嫁给我。我说完全可以,然后打电话在她工作的小区旁边,买了一套368平米的大平层房子,花了30多快钱儿。装修又花了两块钱。买各种家用电器花了四五块钱。
你说要是这种收入消费比例,我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吗?
为毛不去夜店?我不是穷么。
要是我有钱的话,怎么可能不去嘛。
穷,是大部分男孩子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和简朴节约品质的经济基础。
因为正常人都这样。
nightclub、arms、bar还有啥稀奇古怪的什么不知道叫啥的玩意,在英国的时候基本上出于体验目的都去过。
arms和bar(传统型)我都知道干啥。
可以来杯啤酒跟当地人或者酒保扯扯淡,
可以举着啤酒看足球,一起进球叫好臭球起哄
可以让老板给烤个香肠煎个鸡蛋弄个三明治吃吃。
唯独夜店,十三不靠,跳舞大家全挤在一起,空间不够而且音乐风格不喜;聊天背景太吵,我说前门楼子对面听成胯骨轴子,喝酒他妈5胖子一个shot的伏特加我觉得可以改名叫抢劫……
反正那次去夜店我从11点扭到两点,整个人都快扭抽筋了也没觉得有啥好玩的……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