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哈尔滨一女子在 47 家药店买感冒药制作近 1 斤冰毒,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回答
哈尔滨女子在47家药店购买感冒药制作冰毒,这一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其后果将会非常严重,并涉及多个层面。

一、 刑事法律后果

这是最直接和最严重的后果。该女子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而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罪名定性: 制作冰毒属于制造毒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制造了“近1斤冰毒”,这是数量巨大的毒品,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制造毒品罪中的“数量大”,将从重处罚。
量刑幅度:
有期徒刑十五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制造数量巨大的毒品,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从重处罚的情节: 购买感冒药制作冰毒的行为,本身就暴露了其预谋性和主动性。其购买药店数量之多(47家)也可能被视为是其为了规避侦查、逃避法律监督而采取的手段,可能被视为具有更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共同犯罪的考量: 如果她在购买感冒药的过程中有同伙,或者有其他人员参与到制造过程中,他们都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承担连带责任,并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量刑。
附加刑: 除了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外,还会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她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可能被国家依法没收。
剥夺政治权利: 即使不判处死刑,也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二、 社会危害性后果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毒品制造过程本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感冒药中含有麻黄碱等成分,在通过化学反应提炼冰毒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威胁制造者本人以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毒品泛滥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会催生更多的犯罪(如盗窃、抢劫、卖淫等),破坏社会稳定,腐蚀社会风气,给社会治理带来巨大挑战。该女子的行为直接助长了毒品蔓延的风险。
对家庭和亲友的伤害: 她的行为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也会给她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父母、配偶、子女都可能因此蒙羞、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甚至可能因财产被没收而陷入困境。

三、 个人身心健康后果

身心摧残: 长期接触毒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会对她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可能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神经系统损伤等。
心理创伤: 即使在被捕前没有吸毒,但制造毒品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非法的、危险的活动,可能对其心理状态产生负面影响。被捕、审判、服刑等过程将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创伤。
剥夺自由: 她将失去自由,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甚至余生,无法再参与正常社会生活,无法实现个人价值。

四、 购买感冒药行为的法律追究可能性(尽管可能性较低,但值得提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对药品的销售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对一些含有特殊成分(如麻黄碱)的药品,会有限购和实名登记的要求,以防止被滥用于非法目的。
在47家药店购买,如果药店销售人员存在未履行核实身份、限购等义务的情况,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法律责任。但这通常是针对药店方,而不是购买者本身,除非购买者有欺骗药店销售人员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的“47家药店购买感冒药”这一细节,可以引申出以下几点:

反侦察意识强: 这个行为表明该女子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她知道单次大量购买容易引起怀疑,所以采取分散购买的方式,试图规避监管。
毒品制造链条中的一环: 感冒药中的麻黄碱是制造冰毒(甲基苯丙胺)的重要前体物。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可以将麻黄碱提炼出来,并进一步合成冰毒。近1斤冰毒的产量,需要相当数量的麻黄碱,因此也需要大量的感冒药作为原料。
社会监管的漏洞: 一旦这样的行为被广泛报道,也会引发对药品监管部门、药店管理以及警方在日常监测中是否存在漏洞的讨论。

总结来说,哈尔滨女子通过在47家药店购买感冒药制作近1斤冰毒的行为,将面临极其严厉的刑事处罚,最高可达死刑,并被没收个人财产。同时,她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打击,也对她自身的健康和人生前途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这是一种触犯了法律底线、违背了社会公德的极端犯罪行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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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说话,上图

麻黄碱:

拟肾上腺素药,可兴奋交感神经、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收缩血管,有较肾上腺素更强的兴奋中枢神经作用。临床常用于预防支气管哮喘发作和缓解轻度哮喘发作,治疗多种原因引起的低血压,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鼻黏膜充血、肿胀引起的鼻塞。


氯胺酮(民间别名“K粉”)

全名为 2-邻氯苯基-2-甲氨基环己酮,第一类精神药品管控的麻醉剂。氯胺酮脂溶性强,全麻给药后可快速阻断丘脑与皮质之间的通路,选择性抑制丘脑内侧核,抑制脊髓网状结构束的上行传导,从而让病人在轻镇定状态下痛觉消失,起到“分离麻醉”的作用。其起效、代谢迅速,特别适合儿科麻醉。

这些都是临床上挺好用,也救人无数的“好药”——比如麻黄碱,遇到各种休克的急症病人,能快速稳住血压抢救生命。

但很遗憾,


它们现在都是毒品


因为,这些精神类用药,长期大量使用会有成瘾性;而对沉迷其中的人来说,其精神依赖性是无底的深渊。

在瘾君子“孜孜不倦”的推动下,这些原本发明出来治病救人的药,成为了流毒无穷的毒。


现在,临床使用一支毒麻药品,需要这个:

被锁在双钥匙的专柜里:

24小时监控着,使用前核对,使用后回收安瓿。


甚至这两类药,在下级医院都不见身影——达不到保存的安保条件,得不到使用许可。

很悲哀的发现,今后会有越来越多可以造福人类的药品,在成瘾滥用的罪恶下,成为毒品


这是毒品对社会另一个层面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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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其可能承担的责任?从法律角度没多少分析的,魏某和董某涉嫌制作毒品罪,从缴获的1 斤,也就是500克冰毒的数量来看,后果已经很严重了,后期可能还会叠加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生活是越来越有判头了。

不过在网上看有人说:“董某和魏某这么聪明,能从感冒药制作出冰毒,为什么不走正道”。这里要纠正一下,两人并不聪明,反而是愚蠢到家,所以才做这事。说一句政治不正确的话,即使在制毒行业,也会被鄙视,因为他们的一些事就是送人头。

首先一点,冰毒制作并不是高深技术,网上很早就有教程,我之前还收集过,发现图文并茂写得很详细,根据里面的步骤一个初中学历的人照本宣科就能制作出来,比较难搞定的是原材料,所有易制毒化学品都是国家严格管制。

我之所以说董某和魏某并不聪明,主要是因为他们居然想着从感冒药里获取原材料,纯属菜鸟中的战斗机。早在2013年,国家药监局把含麻黄碱超过30mg的药品处方药管理,并且规范售卖的措施,包括闭柜陈列,限制每次购买不超过两盒,销售需身份证登记。

值得一说的是,大规模从感冒药获取原材料制作冰毒,是广东陆丰的博社村(原天下第一制毒村)。疯狂时期,当地的一些学生依靠帮大人买感冒药(当时并未管制),并从中提取麻黄碱,每个月都能赚上万元。

博社村剿毒之后,含麻黄碱超过30mg的药品就正式受到管制,防止被人利用制作成毒品。然而董某居然傻到一个人在同一个地区的47家药店购买含麻黄碱成分的处方药品,这不等于是告诉当地缉毒警察:我值得怀疑。

其次,董某可能觉得让别人怀疑自己还不够,和魏某又在网上购买了大量化学制剂和玻璃仪器,加上这个数据,两人等于是明确告诉当地缉毒警察,我们要制毒了。所以说董某和魏某绝对不是聪明,恰恰是愚蠢,才走这条绝路。

最后,即使董某和魏某通过其他手段获得原材料和化学设备仪器,也很难逃脱警察的追捕。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和地区都有污水验毒[1],即通过分析城市排出的污水中的化学成分,协助警方圈出毒源范围,实现精准打击。

参考

  1. ^污水中能检出毒品?中国几十座城市正绘制“毒品地图”溯毒源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797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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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种坏蛆,搞的麻黄素那么好的高疗效、低副作用的呼吸道万能药品,最后无穷设限,几乎开不出来。

损害几千万人的就医质量。

可惜不能把这种坏蛆枪毙五千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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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这个行为,套用对王熙凤的评价聪明累: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终难定”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1、制毒

其实制毒的化学式,我们在高中时期就学过了,化学式还是很简单的,关键在于结晶提纯。

冰毒——甲基苯丙胺分子式C10H15N

大麻——大麻酚分子式C21H26O2

海洛因——二乙酰吗啡分子式C21H23NO5

在本案中,麻黄碱是制作冰毒的主要原料。2克麻黄碱可以制作1克冰毒麻黄碱作为一种基础药物,普遍存在于复方制剂中,10盒新康泰克的感冒药里就含有4到5克的麻黄碱。


2、关于这个罪名的法律分析:

这个罪名就是很简单了,一个选择罪名:

(1)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构成要件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第一,贩卖的物品必须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二,贩卖毒品的客观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

累犯: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3、总结:

帮信罪的案发往往是经侦对流水异常的管控

而像一些国家管控的特殊物质你大规模的买卖,这也是非常危险的!

之前接触过一个案子,一个65岁的大爷,去医院开处方药,然后卖出来!后来就被警方抓进去了!

现在还在上海的某一个看守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做人!还是要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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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是上古提问,没想到是最近的。

挺好奇这女子的学历,万一是学化学的,莫非读书读傻了么?还是被人忽悠了?没做市场调研么?

首先冰毒很容易搞出来,稍微有点化学实验技能的都能做,没什么神奇的,至于纯度收率的另说。

而且方法五花八门,没有一百种也有八十种,只要有原料。所以国家把能制毒的原料全部严密管制起来了。

有些感冒药中有麻黄碱,当然也能制毒,很早买这些药都是严格管制的,实名,限量,想多去几个药店,大数据等着你呢。

想起这帮孙子都来气。

今年暑假,给要上初三的时候外甥女补化学,看了看买到的试剂,给在某分析测试中心当主任的发小打电话,能帮我搞点盐酸么,不多,20毫升就行。

发小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万一就非常麻烦。

不死心,说那我个人去公安机关报备呢?

发小笑了,估计就是你运气好,等你买到,到国庆节了。首先你得有单位介绍信,然后噼里啪啦一大堆手续,提交审核,过不过就另说了,万一公安再默默关注你一下呢?我最怕麻烦,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反正外甥女看我做实验的时候,挺兴奋的。说还有好多实验都要用,我们下面做哪一个?

我笑着说,就是让你闻闻盐酸是啥味,估计以后你一辈子都不可能闻到了。

看到这一大包是啥么,柠檬酸,下面的试验你就把它想成盐酸就行了。好了,别再往水槽里吹气了,够了,看到这白色沉淀了么让我们滴一点柠檬酸溶液,看看会发生什么反应?

外甥女问为啥不能用盐酸做呢?

我解释说,你闻到盐酸味道了么,挺刺鼻的。万一有个邻居打电话,忽然冲进来二十个大汉把我俩按在地上,那有多尴尬。

估计大汉们更生气,好不容易逮到一个疑似分子,结果在做中学化学实验,这不是吃饱得撑得么?这就是给别人舔麻烦了,而我最怕麻烦…………

顺便再说一个,有一个制氧试验,我在网上千挑万选,总算找到了一个号称绝对纯料的高锰酸钾卖家,收到一看,鼻子都气歪了,还是高锰酸钾消毒片。怂了,那还是用双氧水制氧吧。

看着外甥女点镁玩得带不亦乐乎,我又吹牛,想当年,我从中学实验室里偷了整整一瓶镁粉出来………


……………………………………………

虽然大家评论地很激烈,不过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盐酸确实管控很严格,我曾经在三个不同的省买一瓶盐酸,除了最早一次用钱铺路买到了,后两次都无功而返。除非你家就是化工厂的正好生产盐酸。

第二个,高锰酸钾现在也是管制化学品,而且也非常严格,目前市场上根本没有工业级的高锰酸钾卖,更不提化学纯之类的了。市场上买得只是高锰酸钾消毒片,特点纯度很低,钝化处理了,而且大量的CMC填充,消毒够用,但是用于化学实验就不行了。据说某些药店还有纯度高的小剂量包装销售,当时我跑了周围五六个药店,没有这种卖。

有些人觉得我是天方夜谭,他们要么说得多年前,要么是自己的实验室现状,反正我发小说,他们实验室盐酸这些东西的一举一动都在摄像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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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后的结果很好分析。

1、最终的结果分析

我国刑法涉毒条款有11条,即347条到357条,加起来2000字不到(含空格)。

一条条去对照,尤其是347条,明确的讲了冰毒50克是可以处死的

这人是查出了制毒500克,也就是1斤,所以最后判处她死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而且整个证据链清晰,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但是细细看那个条款。

超过50克冰毒,可以判15年、无期、死缓、死刑。也就是存在上述四种可能。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极少1公斤以下的直接杀了。因此这个人比较可能是15年到无期之间。


2、送人头方式的制毒

麻黄碱制备甲基苯丙胺,然后再重结晶得到冰毒,是博社村很早很早的制毒方式。

这种制毒方式是很常见的。具体可以看上面的文章。

另外博社村最猖獗的时候,一克冰毒大约是一包芙蓉王的价格。500克也就是一万两千五百块钱。

具体到这这个人那是属于制毒还会亏本的。就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然后做着亏本生意。

需要说明的是博社村扫毒以来,我国加强了数字化的管控。不单单是对吸毒者,而且还对制毒者。尤其是制毒原料的管控。

而这个女的用白云 对黑土的话来说,她薅羊毛都在一只羊上面薅。

这里的一只羊是指:这47 家药店都是同一个市的。而且现在是疫情期间。

不要说买康泰克等感冒药本身就要登记身份证等,即便不用登记,现在是疫情期间呀,疫情呀!!就这特殊期间还天天买感冒药,买感冒药必须得登记呀。说不定还得做核酸。

去她家一查不就能发现了。

另外从她制备了500克冰毒,可以倒推出,在这接近50家药店,每家买了大致多少瓶康泰克之类的。

因为1公斤麻黄碱能制备多少冰毒是已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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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楼。

这个事情充分证明了国内缉毒成果非常显著。

我不是阴阳怪气。

境外主流冰毒制作方法都不是基于麻黄碱脱氧的工艺,而是用甲胺+别的。

甲胺是一种易爆的东西,所以这种加工模式就是一个工业化的东西,对于生产环境要求很稳定,不存在什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工业化生产,直接导致墨尔本这个澳洲最大的冰毒交易中心的冰毒价格跌至20澳币每克以下。。。

但是只有中国,没有任何工业化生产毒品的案例。

只有中国境内的毒贩,在用着上古时代的脱氧麻黄素法制毒。

这已经能够证明,中国对毒品的打击成果世界第一了。

最后,脱氧麻黄素这种方法基本做不出来高纯度的毒品。

如果用于出售基本就是垃圾品。

所以在国内制毒是最蠢的行为,同样是死刑。

人家境外的产品起码能买上价格,而且人家也不会到中国卖。

这位女士是真的猛。在国内,用最烂的方法制毒,享受最严格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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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已经写在刑法里边了。

感冒药制毒是很多年前就有的事啊,从出那事开始,感冒药就一直是药店需要实名登记的药了。

所以也没啥可担心的,自从当年第一例感冒药制毒发生,后续所有药店的感冒药都是严格管控在jcss眼睛下的。

这次这个制毒的应该还没来得及卖出一丁点就已经被端了老窝。因为感冒药制毒这个方法已经是被严格管控的了,只有信息很闭塞的人才会用这种方法,大家不用担心这种事情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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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儿呢?没事儿,没事儿,这种事情下辈子注意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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