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小孩确实是非常让人烦躁的。
小孩没有认知逻辑。亲生父母带孩子,都要抑郁。
你把外人给外人,外人在你看不到的时候虐待他,减少工作强度或者发泄烦躁很正常。
幼儿园老师喂芥末,保姆用针扎孩子的并不罕见。
这个摔打孩子导致死亡的是个例,但虐待孩子的不是个例。
现在生个孩子就是这么艰难。
生之前要想好怎么养。
一个孩子在三岁前需要一个全劳动力。国家给产假只有5个月。
以前是大家庭,父母和子女住一起。
现在是小家庭,单独住,不一定在一个城市,这是现实问题。
生之前就要考虑养,妈妈全职?爸爸在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谁能来?
或者哪里有靠谱的,知根知底的保姆,出了问题,你能有找到她家门,报复她全家的能力。
雇佣之前,去保姆家庭看一看,打听一下邻居,前同事。这个保姆的人品,历史,家庭。
单位招聘还要看履历,做尽职调查,你把孩子交出去怎么就能心大呢?
幼儿园找公立也是这个道理,公立有编制的老师,虐童后果严重一些,概率就小。
我想很多人没打开提问下面描述的链接:
“照顾孩子的头几天,吴某并没有出现大问题,
但10天以后,孩子明显越来越抗拒吴某。
女儿虽然不会说话,却总缠着洪女士,
女儿的态度虽然让洪女士很困惑,
但是她看吴某说话很坦然的样子也就没有怀疑”
“案发前孩子几乎挂在我身上,我连去卫生间都要抱着她,她一分钟都不和吴某待。
接近案发那段时间,女儿的食量剧减,以前一天能吃600多毫升牛奶,案发前一顿只能吃几十毫升。对此,吴某称是孩子到了厌奶期。案发前5天,女儿耳朵后出现淤青,吴某称是在婴儿车里磕碰导致的,洪女士还发现女儿睡梦中都有哭的迹象。”
“2019年6月19号,
她下班后6点钟到家。
发现吴某在主卧门口等她,
吴某称,自己爷爷去世了,
必须马上回去。
洪女士同意了,
但是突然孩子发出凄惨的尖叫,
后来医生说,
这是因为孩子颅压太高
无法承受而发出的痛苦声音。”
这不只是杀人!这是虐杀了!前期明显涉嫌虐待!!!!!!!!!!!!!!!!!
不杀何以正法?!
社会抚养马前卒
花6000元请的“高级育婴师”转身就变成了杀人凶手?
问及原因仅仅说是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心生烦躁。
当初洪女士决定聘用吴某,是因为家政公司给洪女士提供的吴某的材料:6年育婴师工作而且还是高级育婴师。
可谁能想到这个所谓的“高级育婴师”证不过是吴某为了在育婴师行业立足,赚取高额酬劳,花500元办的假证。
用假证就能入职?公司难道都不审核的吗?
天眼妹可是看到在这家家政公司的官网上赫然写着员工素质、专业培训、快捷下单、品质保障。
而且天眼妹发现这家名为厦门好邦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涉事公司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不仅经营范围广泛,还有多家分公司。
其中还包括一家厦门好邦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这家厦门好邦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厦门好邦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相同,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单元,于去年12月6日成立。
一面有着自己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一面又对假证熟视无睹?
据好邦伲的行政经理表示,公司暂时无法鉴定服务人员证件的真伪。
无法鉴定就敢聘用,恕天眼妹实在无法理解。
现在各种办理假证的业务本就层出不穷,如果在审核资质这方面都无法为雇主们提供保证,还怎么让人相信他们请回家的是帮手,不是恶魔?
恶魔必然要得到严惩,但除此之外行业的规范也是大家应该真正关心的事情,比起一次次的为悲剧惋惜,天眼妹更想尽力阻止悲剧发生。
据媒体报道,因为婴儿哭闹不止,厦门“高级育婴师”吴某明就将其抱进卫生间,高举并用力摔在地板上,致使孩子颅骨多发骨折、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全身损伤18处,最后不治身亡。
这样的惨剧让人不寒而栗。多么凶残的人,才会对一个仅9个月大的婴儿下此重手?而她的身份,竟然是保护、照顾孩子的育婴师。这样的案例,不禁让人联想起3年前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名保姆因为金钱上的私欲,竟然纵火烧屋,导致一位母亲和3个未成年的孩子死亡。
逝者已去,留下受害者家属在痛苦和悔恨中日日煎熬。为什么这些原应照顾、看护家人的人,会忽然变成伤人的魔鬼?还是说,他们本就劣迹斑斑,根本不值得被我们信任、不应该走进我们的家庭?
在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纵火者莫某长期沉迷赌博,在进入林家之前已在三名雇主家有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退还财物后被辞退。但即使这样,家政中介仍然把她推荐到林家做保姆,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而厦门的这位育婴师吴某明,案发后才被发现,所谓的“高级育婴师”证书只是购买的假证而已。她之所以离开上一位雇主,是因为责任心差而被辞退。对此,家政公司却理直气壮地表示:暂时无法鉴定服务人员证件的真伪。至于此前声称吴某明“从事过6年育婴师工作”等经历,更是真假难辨。
此外,该公司的一位经纪人声称,公司有专门的培训部门,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参加10天的培训,考核通过之后会得到“高级育婴师证”。这样的考核培训,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是不是只是走个过场?
育婴师、保姆等工作,都是要与雇主亲密接触、共同生活的,可以说是雇主家庭“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们所照顾的,又往往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和老人等。在工作过程中,他们的行为难以监督。因此,一旦这些从业者稍有恶念,便很容易实施恶行,让人防不胜防。
在此之前,保姆殴打自己所照顾的老人、育儿嫂虐待婴儿等新闻就屡有发生。但对这些从业者的资格审核,却似乎形同虚设。曾有记者调查,保姆门槛并不高,只要有身份证,能正常交流,会做基本家务,大多都能上岗,甚至连健康证都不是必需的。一些家政公司为了业绩,甚至会帮忙“包装”家政人员。普通消费者根本无从分辨真伪。
家政行业的混乱,让许多不怀好意者得以混入其中浑水摸鱼,隐患便就此埋下了。如果再不加强从业审核和监管,恐怕类似的悲剧仍然难以避免。从家政公司来说,既然是收取费用提供服务,就应该负起责来,切实做好从业者的资格审核,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家政人员,要如实记录,如实告知。在相关纠纷、案件发生之后,理应承担起平台该有的责任。
此外,家政行业的规范不能光靠企业自律,不妨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帮助审核家政从业者的资格、经验。在更大范围、更长时间段以内联网记录从业者的经历,解决家政人员流动性大、难以管理的问题。对其中品行尤其恶劣的,建立起“黑名单”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完善管理制度。
制度的完善也许不能完全杜绝“家政”变“家贼”,但却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可能性。那些犯下命案的保姆、育婴师们,如果在刚开始犯错的时候就被警告、被处罚,或者被及时清理出家政队伍,就不会有机会伤害无辜者的性命。类似的教训已经太多,希望这一行业尽快真正规范、专业起来,让人们放心地聘请家政。
论到带孩子。除了孩子的父母和至亲,没有任何人能信得过。
国家这种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这个民族,必须有一个人能呆在家里照顾孩子,如果做不到,这个民族必然要灭亡,早晚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得解决。
怎么办?分配要向家庭倾斜。家庭主妇也算职业,应该发放补贴和纳入养老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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