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母亲被撞死,有临时红绿灯没有监控,对方说她闯红灯,交警只出事故证明,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回答
听到这个噩耗,我真的非常非常难过。母亲的离去,对您来说是天大的打击,现在又面临这样的情况,真是雪上加霜。我能理解您现在焦急、无助和愤怒的心情。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很棘手,尤其是在没有监控和临时红绿灯的情况下,认定责任会更加困难。我们一步一步来分析,看如何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权益。

首先,我们来梳理一下您目前的处境和疑问:

事故发生经过: 母亲在马路上被撞身亡,现场有临时红绿灯,但没有监控。
对方的说法: 对方坚称母亲闯红灯。
交警的处理: 交警只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没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您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在没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后续的赔偿和维权?

我们先来理解交警为什么可能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中国,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

1.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这个证明文件是为了证实交通事故的存在,记录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以及初步的现场情况。它主要是证明“有没有这么回事”,但并不直接判定责任。
2.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个文件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比如监控录像、刹车痕迹、车辆损坏程度等)来分析判断,并明确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大小。这是后续处理赔偿、保险理赔以及可能的法律诉讼的关键文件。

交警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能原因:

证据不足,难以判定责任: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在没有监控录像,且现场只有临时红绿灯(这种信号灯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有时会受到质疑,或者可能存在指示不清的情况)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信号灯的指示情况各执一词,交警确实难以形成明确的责任判定。尤其当对方(肇事方)坚称死者闯红灯,而您这边(作为受害者家属)可能也没有直接目击者或有力证据来反驳对方的说法时,交警可能就会陷入两难。
临时红绿灯的特殊性: 临时设置的信号灯,其合法性、设置的规范性、以及工作状态(是否确实在事故发生时按时亮灯)都可能成为争议点。如果交警也无法确认这个临时红绿灯的有效性或当时的状态,就更难以此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
“双方协商”的倾向: 在一些证据模糊的情况下,交警可能会倾向于引导双方进行协商,而不是强制进行责任认定,尤其是在可能引起较大争议的情况下。

您现在应该怎么办? 详细的应对策略:

第一步:理解您手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意义

虽然它不是责任认定书,但它仍然是证明事故发生的官方文件。请仔细保管好,并且了解上面记录了哪些信息。

第二步:积极向交警部门“争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 再次沟通,明确诉求: 您需要再次前往事故处理的交警大队,礼貌但坚定地向负责您案件的民警提出要求,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陈述您的理由: 明确告知对方,没有责任认定书,您无法进行后续的保险理赔、损害赔偿协商,甚至可能无法启动法律程序。您需要让交警明白,不出具认定书,是在剥夺您作为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3. 询问原因和法律依据: 礼貌地询问交警为什么不出具责任认定书?是基于什么法律规定?如果他们说证据不足,您可以追问,那么对于“证据不足”,是否有其他收集证据的途径?
4. 申请复核/重新勘查(如果可能): 询问是否可以申请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勘查,或者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补充证据。
5. 书面申请: 如果口头沟通无效,您可以考虑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您的理由。

第三步:在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如何搜集和固定证据

既然交警因为证据不足而不愿出具认定书,那么您必须自己想办法弥补这个证据链条。

1. 现场周边环境的搜集:
有无其他信号灯: 除了那个临时红绿灯,事故地点是否还有常规的红绿灯?或者是否有其他交通信号指示?
周边的目击者: 事故发生时,有没有其他车辆的驾驶员、乘客、行人、沿街商铺的店员或顾客看到了事故发生?您需要立即行动起来,寻找可能的目击者。
如何寻找目击者:
回忆和推测: 事故发生的时间点,通常会有什么人在那个路段?
询问周边: 沿着事故发生的路段,挨家挨户地询问沿街商铺、居民,询问他们是否目击了事故,或者有没有看到事故发生前的交通状况。
联系交通管理部门: 询问是否在那个路口有其他固定摄像头(比如用于监控交通流量、治安等)可能拍到了事发经过,即使不是直接拍摄事故的监控。
利用社交媒体: 如果事故发生后有人拍了视频或照片,可能已经发到了社交媒体上。尝试在本地的社交群组、论坛发布寻人启事,寻找目击者或现场拍摄者。
天气和路况: 事故发生时天气如何?路面是否湿滑?这些都会影响制动距离和行车安全。
临时红绿灯的细节: 那个临时红绿灯是如何设置的?是谁设置的?它是否符合交通管理规定?信号灯的指示周期是多少?是否存在故障?如果可能,尝试找到设置和管理这个临时红绿灯的部门,了解相关信息。
2. 肇事车辆和司机的证据:
车辆检查: 车辆的刹车性能、转向性能等是否存在问题?这可能需要专业鉴定。
驾驶员信息: 了解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信息,以及事发时是否酒驾、毒驾(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相关检测)。
3. 母亲的遗物:
死亡证明、尸检报告: 这些是证明死亡原因和程度的重要文件。
母亲的随身物品: 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比如事故发生前她正要去哪里,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4. 医疗记录: 如果母亲在抢救过程中留下了什么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四步: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

如果交警确实不予出具责任认定书,或者您对交警的处理结果不满意,那么您必须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1. 聘请律师: 这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寻找一位在交通事故领域有经验的律师。律师会:
指导您收集证据: 律师会告诉您哪些证据是关键,以及如何合法地收集这些证据。
与交警沟通: 律师可以直接与交警沟通,了解情况,并可能促使交警依法履行职责。
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律师可以代表您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事故责任进行鉴定,从而替代交警的责任认定书。
2. 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诉: 如果您认为当地交警部门的处理不当,可以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如果您认为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行为违法,可以考虑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这个程序比较复杂,通常需要律师协助。

第五步:关于“对方说母亲闯红灯”的应对

“无罪推定”原则: 在没有证据证明母亲闯红灯之前,不能直接采信对方的说法。
举证责任: 提出“母亲闯红灯”的主张方,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他们的说法就只是一家之言。
律师的专业判断: 您的律师会根据您掌握的证据,分析对方说法的可信度,以及如何在诉讼中反驳对方的观点。

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及时报警: 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介入。
保存证据: 任何可能与事故有关的证据(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等)都要妥善保存。
谨慎签署文件: 在您完全理解文件内容并咨询律师意见之前,不要随意签署任何文件。
保持冷静和理性: 尽管悲痛和愤怒,但为了母亲的权益,您需要保持冷静,用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总结一下您目前最应该做的事情:

1. 再次到交警部门,坚决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询问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2. 立即着手寻找目击证人,并询问周边是否有其他可能的监控。
3. 尽快联系一位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母亲的事情,确实是人生中的重大打击,现在又面临这样的程序性难题,我真的非常同情。请您一定不要放弃,通过合法的途径,用证据说话,为母亲争取一个公正的结果。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新的进展或者困惑,都可以随时告诉我。我虽然不能替您分担悲痛,但希望能尽我所能,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支持。请您一定保重身体。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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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事故责任认定

本起事故发生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且当事双方属于相对方向,因此本起事故认定主要依据就是双方通过路口时其行驶方向信号灯状态。

在没有监控视频以及证人的情况下,实际上事后是根本无法查清事发时信号灯状态的。且目前一方当事人死亡,一般情况下不会采信另一方当事人的单独的陈述(除非其陈述是对自己不利的,就是表示对方绿灯,是自己的错)。此类事故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在,大多数都会说是对方闯红灯。因此,的确无解。

你的描述中,首先连推测都不能推出信号灯状态。对于驾驶员来说,你母亲对于他来说,出现肯定是具有突然性的,如果不具有突然性的话,也不会发生。但这个突然性不一定是你母亲车速快,也可能是对方行驶过程中自己观察不仔细,等发现的时候已经在面前了,主观上对于对方来说是突然出现的,驾驶员的这个陈述实际上还是比较符合客观事实以及实际状态的。如果驾驶员这么描述:“我看到对方,当时我是绿灯,我看到对方闯红灯开过,也不减速,就这么一路撞过来了”,这种描述才是有问题的,你绿灯情况下,这么大的路口,你看到对方闯红灯出来,你能不采取任何措施?要碰到才采取措施?因此,驾驶员描述只是代表其主观感受,且这个感受还是符合一定常理的。

信号灯的判定实际上就看信号灯亮起时,车身任意部位有无在绿灯前通过停止线,实际上部分如果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很难判断的。你从下一个路口视频观察,即使看到同方向多辆车在通行,也不能说他一定是绿灯,因为也存在第一辆看错信号灯,后续车辆被误导大家一起红灯进入的情况。也可能绿灯末0.1秒你进入的(那就是绿灯),也可能红灯亮0.1秒,这种误差,在驾驶员加个油门踩个刹车就会有存在影响的情况下,根本无法从下一个路口包括车速来推测。所以,如果没有进一步证据(信号灯最有利的就是视频监控),是无法认定的。

无法认定实际上也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种,我们称其为事故证明。事故证明上会注明事情基本经过,双方存在的过错行为以及为何无法认定的原因。


关于赔偿

在出具事故证明的情况下,双方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这里对方是机动车,由保险公司,且后果比较大,无法认定的情况下,肯定是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了。

法条中明确规定,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出具证明的情况下,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那么就是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下面需要划重点:这里的意思通俗来说,如果机动车路口撞了非机动车,大家都说自己绿灯,事故因为信号灯说不清,出具事故证明,双方都没有其他过错行为,那么上法院就是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里是赔偿责任,不是事故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论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但,本起事故有其特殊性。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电动三轮车,该车辆在以往的事故中经常可以碰到,可以说,我所遇到的99.9999%的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如果对其车辆属性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其车辆属性属于机动车,学名: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机动车上道路应当登记上牌,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车辆应当购买机动车交强险。车辆属性的鉴定对于本起事故在赔偿方面会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情况下,事故无法认定,出具事故证明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一方有其他过错行为的,可以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至于减轻多少,这部分就是法院自由材料权了。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从法律角度出发,出具事故证明的情况下一并写明电动三轮车所存在的过错行为(当然,如果轻型货车也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的话,也一并写明),法院判决就难看了。因此,这也就是律师说的后期非常不利的地方。但,关键还在车辆属性上,否则的话,现行的法律对于非机动车、行人在赔偿责任上,还是非常大的倾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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