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故事里情绪和家里缺钱的那部分略掉,把事故过程简化一下:
一女子被公交撞伤,公交司机未察觉,行车记录仪未拍摄到事故过程,公交司机驾车离开,受伤女子在附近群众帮助下被送往医院。
事故后续:
车辆所有方对司机进行开除处理,并对伤者进行了探视,垫付医药费一万元。肇事司机未探视。交警尚未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家属诉求:肇事司机或车辆所有方出医药费、探视、道歉。
再看题目里唯一的事故照片:
这是典型的公交车右侧尾灯侧面照片,碰撞痕迹低于普通人拿手机拍照高度(也就是胸~腹前的高度),视角向斜下。
碰撞痕迹低于胸腹的高度,且能把铁壳子撞凹陷,推测是与电动车或摩托车车把撞击的痕迹。
司机未察觉、行车记录仪未拍摄到事故,说明公交车没有超越伤者车辆的行为,事故应该是伤者驾驶的电动车或摩托车追尾、斜撞公交车所致。
碰撞痕迹在车辆尾部右侧,呈现剐蹭而非弹性碰撞痕迹。根据后宽前窄的剐蹭痕迹可以判断,应该是电动车或摩托车从右后方向前剐蹭公交车,并被向右侧弹开所致。
推测碰撞发生时,伤者在公交车右后方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以高于公交车的速度,以左前车把剐蹭公交车尾部右侧,导致失去平衡摔倒受伤,经围观群众帮助送去医院。
1.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2.事故发生地点不明,导致责任难以划分。根据碰撞位置推断,这种碰撞要么发生在公交车右转,要么发生在公交车向右变道,要么发生在电动自行车向左变道。如果是公交右转事故,那么责任很容易判断,因此推定为在直路发生的事故。
推测主要纠结的地方,应该是事故发生时,公交车、电动自行车到底谁在变道、谁压线。而这直接影响事故的定责。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从右后方追尾剐蹭,那就是电动自行车全责事故;如果是公交车压线干扰电动车正常行驶,那就是公交车责任;如果俩车都有过错,那可能是公交车主责,因为公交车在左边ㄟ( ▔, ▔ )ㄏ。
1.请把已知的全部事实和证据都发出来,不要只发一部分带节奏。
2.不要卖惨、不要输出情绪。强调情绪而非事实的帖子基本上都不怎么占理。
3.不要随便给司机扣肇事逃逸的帽子。行车记录仪没记录到的碰撞声音,司机没察觉到也正常。
实在不好回答
首先,只有一面之词(纯字面意思,就是只有一方发声),目前有证据证明的,就只是确实受伤住院了。
另外一个关键,就是事件经过,不知什么原因,原帖里边没任何事件经过的描述。
先祝伤者早日康复。
目前能做的就是先找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牵扯到人身伤害,警方再不作为,也不可能不出具的。(不是专业人士,但认定书出具肯定是有时限的,过期后可以去投诉)。
再有就是胆子放正,对方毕竟是公交公司(司机造成的侵权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说个不好听的,你压根不用管司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直接找公交公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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