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借条集中还过了,就五六十年代的事情,普遍是米面粮食之类,那有什么3万元。如果是3万边区票,那也不值几个钱,第一版人民币到第二版人民币,直接在数字上减少了4个0,你这3万边区票就值3块钱。
至于银元,新四军活跃的时候你能借出3万银元给新四军,这欠条是叶挺亲手签字的吧?
钱我建议你也别要了,换个开国大典天安门城楼上的位置不好吗?后来各种运动的时候没准还能保住你全家不被清算呢。
到了现在,你要是手里有张真借条,还不如留着当传家宝。
可以要求现在的中国政府还钱,但真没几个钱,远不如借条的文物价值。
1946年给新四军借钱,可以默认是山东或河南的边区银行发行的某种边币。此后,为适应有利战争形势,各大解放区合并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各种旧边币100到2000元换新币一元。
新中国1955年币制改革,发第二套人民币,旧币一万元=新币一元。
1946年的3万元,才顶1955年的0.03元。哪怕不算考虑各解放区合并时第一套人民币的改制,那1955年那次也一定躲不过的,算3元。
然后你在此基础上随便算利息吧。
有人用法币和金元券算通货膨胀是不合理的。除非借条特别写明是借了KMT法币,否则新四军向辖区内的人借钱,默认当然是借共产党发行的边币,而不是借敌人国民党发行的法币吧。比如今天中国发国债,你啥也不说就买了,那肯定是人民币而不是新台币。
补充Plus:
谢谢 @掌一点儿小故 的指正,1946年还有新四军,我学艺不精,在回答开头有所误导,特此致歉。相关从新四军到解放军的沿革请看评论区。
补充:
有人纠结1946年已经没有新四军,这笔债务该由解放军承担。其实我本意不过是就题目展开说一下从抗战末期到新中国建立初期,直到稳定全国生产为止,这段时间严重的通胀而已。鉴于题目中明确说了借款的单位“元”,可见债务一定是当时发行的货币而非实物,则债务当然的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如果借款本身的标定物不是法币,而是解放区货币的话,我将当时主要解放区货币的贬值情况一并附上: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流通的纸钞主要有:晋察冀边区银行券(晋察冀边区币),冀南银行券(冀南币),陕甘宁边区银行券(陕甘宁边区币),西北农民银行券(西北农民币),东北银行券(东北币),北海银行券(北海币),还有内蒙古人民币银行券、长城银行流通券,中州农民银行券和华中银行券。
1948年1月,西北解放区停止发行陕甘宁边区币,并将陕甘宁边区币和西北农民银行币固定比价混合流通,比价为2:1。
1948年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两行合并后,晋察冀边区银行不再发行钞票,同时晋察冀边区币和冀南币固定比价混合流通,比价为10:1。
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和发行人民币的布告,确定了各解放区货币与新发行的人民币的兑换比。
一,新币对冀币、北海币均为一比一百,即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一元等于冀南银行钞票或北海银行钞票一百元。二,新币对边币为一比一千,即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一元等于晋察冀边区银行钞票一千元。三,新币对西农币为一比二千,即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一元等于西北农民银行钞票二千元。
到1949年,人民币对各旧币的收兑比价分别是:对中州农民银行券是 1: 3,对冀南币、北海币、华中银行券是 1:100 ,对长城银行券是 1:200 ,对晋察冀边区币、热河省银行券是 1: 1000 ,对西北农民币为1:2000、对陕甘宁边区币是 1:4000 ,对冀热辽边币是 1:5 000 。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1年4月,东北和内蒙古的货币统一工作开始推进,人民币以1:9.5的比价收兑东北银行券和内蒙古人民银行券。
1955年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以1:10000兑换第一套人民币。
所以,到1955年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为止,第二套人民币相对各解放区货币的价值比分别为:
第二套人民币:陕甘宁边区银行券(陕甘宁边区币)=1:40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西北农民银行券(西北农民币):1:20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晋察冀边区银行券(晋察冀边区币)=1:10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长城银行流通券:1:2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冀南银行券(冀南币)=1:1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北海银行券(北海币)=1:1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华中银行券:1:1000000
第二套人民币:东北银行券(东北币)=1:95000
第二套人民币:内蒙古人民银行券=1:95000
第二套人民币:中州农民银行券=1:30000
30000元的原借款,无论以何种解放区币种,不计利息,到1955年,只有中州券还能够剩下一块钱,东北币或者内蒙币还剩三毛一~
原回答:
1946年的三万元,姑且算是法币,利息按一年10%计算,到1948年金圆券改革,一共36300法币。
1948年金圆券改革,3000000元法币兑换金圆券1元,36300法币合0.0121元金圆券。按10%利息计算,到1949年,上海开始人民币兑换金圆券,这些金圆券本金加孳息一共0.01331元金圆券。
1949年,人民币兑换金圆券,每100000金圆券兑换人民币1元。0.01331元金圆券合0.0000001331元人民币。按10%利息计算,到1955年第二套人民币发行并开始兑换,有6年时间,这些第一套人民币的本金加孳息一共0.000000235794769元。
1955年第二套人民币发行,按照第一套人民币10000元兑换第二套人民币1元,这些钱总共兑得0.0000000000235794769元第二套人民币。
从1955年至今,人民币虽然发行到了第五套,但兑换率始终保持1:1,按照10%的利率,从1955年到2021年一共66年,这些人民币的本金加孳息一共翻了539.4倍,达到了0.000000127189537086元。比之前终于少了小数点后四个零。
人民币最小辅币单位是分。这些钱只有一分钱的十万分之一,债务归零。
用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当然是不行的,但如果有人只看到几十年旧账巨大的利息,那就不能忽略同样巨大,甚至更甚的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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