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了女友,又把滑水板让给一对老人,而此时救生船里已经没位置了,自己只能在风浪颠簸的大海里随波逐流一夜;后来在海里,中途遇见一个同样落难的泰国人,又把自己找到的浮球分享给对方,二人一起游到海岛求生。有点常识的人都理解在这样的海况下独自在海上漂流一夜意味着什么。
让老弱妇幼先走,不顾自己安危,这不就是有绅士风度的英雄么。照这问题下某些人的观念,这也是见不得人的事情了?什么时候高尚的品行也不值得宣传报道了,甚至还要遮遮掩掩了?
说是怕教坏小孩子?那还真不知道该教小孩子什么东西了。难道教育小孩子要自私自利,明哲保身,凭着年轻有力,身强力壮自己先挤进求生艇里去?
学习范跑跑,反正老年人对社会也没用啦,还是累赘,还不如为国家保存一个精壮劳力呢。照这么说,前几天发生的事,同样是河南信阳人的女教师李芳,也不应该推开孩子,这样自己也不会被撞死了。发生后当地政府,教育部,CCTV也不应该报道宣传这事,对吧。
真不理解有些人的三观。
你可以在危难关头先自保,这不违法;人性所致,也不应该过分道德苛责。但是一个有自己判断的成年人,在此时选择了舍身救人,这种行为,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来说,永远都是值得宣扬的高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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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我提到范跑跑不合适,说都去过十年了,让我去深入了解范跑跑的内心,以及为什么他这么选择,不要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人。其实对他的行为的评价我已经在本回答最后一段说的很明白了,这已经是很客气的态度了。
而且我为啥要去了解范跑跑的内心想法?别说十年,他的行为即便过去一百年也不值得宣扬,而且在育人的层面永远都是反面教材。我们平常人对其的态度就是看淡而远之。倒是他自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接受媒体采访时反倒假以自由为名鼓吹利己私论,妄言贬损舍身取义,见义勇为的主流价值观,与某些自诩为自由派的媒体人沆瀣一气,相继炮制出《“范跑跑”这七年》,《十年后,向“范跑跑”道歉》这几篇三观不正,不伦不类的垃圾文稿,妄图洗白。而后一篇的发表时间恰恰在汶川地震十周年的当天“。不用了解我都能看出来,其心不正。
作为一名教师,他的行为不仅仅是道德有亏,甚至已经是失职行为了。谴责他的行为,平常人在道德上占据高地,在法律上也有法可依。没毛病吧?
另外澄清一点,有人说我写的这篇文字是自己树靶子自己打,并嘲讽说这可能是一种为了吸引点赞关注的新的写作风格,因为他们并没有看到我文字里抨击的那些行为。我想说的是,那因为是你来得晚了,那种答案都被踩在下面了。刚开始可是有不少回答的内容是要么质疑真假,要么推崇精致利己。自己不愿意翻页没看到,没掌握完整的情节缘由就来揣测别人的意图,不太合适吧。而且从一些人关于自由利己至上的范跑跑和舍己救人为先的张皓峰的言论,以及相关的采访文稿就可以看出,本文抨击的这些现象绝不是空穴来风,树靶自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正确的三观绝非人人生而有之,任由歪门邪道大行其时是会出问题的,宣传见义勇为的价值观,抵制自私利己的观念,这不是意识形态控制,不是专制自由之争,而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扯远了,说到底,我赞赏的态度还是在前文最后一段。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甚至就连被自封为自由派之流的人奉为圭臬的灯塔国,也有类似法律表述:美国《民法》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都是灾难服务人员,当灾难发生的时候,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以加州Claremont校区为例,其“紧急状况职责”的文件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每一个教师都有责任直接监管学生,一直与学生在一起直至被指示其他的做法”。(“Each teacher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supervision of his/her students, remain with students until directed otherwise.”)这个文件还明确教师有责任在火灾、爆炸、地震等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从建筑物里撤离。(“Direct the evacuation of buildings, using designated signals and other procedures, as required, in the event of fire, threat of explosion, or following cessation of earthquake tremors.”))(此段引用知乎专栏文章 老子凭什么要给“范跑跑”道歉?)
很伟大。
「自保」是人的本能,「帮助他人」是社会教育的结果。国内现在帮助他人反遭报应的负面新闻太多,导致成年人对救助他人心存顾忌。
他们更加害怕自己的孩子太过善良,将来会因为帮助他人带来恶果。江歌被杀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小伙还能救助他人,就不单单是难能可贵这么简单了,说是「超级英雄」毫不为过。
这种救人和军人救人还不同,因为不存在权威主导,也没有军人那种训练出来的使命感,他是一个普通人在面临生命危险时的抉择。
我们自小被教育,要“舍己救人”,但说实话,我内心一直对这几个字嗤之以鼻,凭什么我要舍弃自己的命来救别人。
以前我不敢将这种想法公之于众,因为和我一起探险的小伙伴们都很信赖我,如果知道头儿都这么想,也许队伍就散了吧。所以我只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力,希望在队友出事的时候,我既可以救助他们,也有能力保住自己的命。我也从来不去深想,当我出事的时候,他们是否也能舍己救我?
我救的人不多,但每救一次,我内心的恐惧就加深一层。他们的感激完全无法弥补我的不安,我不想死。特别不想因为救别人而死。
这种不安,一直持续到我遇到几位国外强驴,他们在登山和独木舟探险领域,都是世界顶级水平。和他们探讨“舍己救人”的问题时,对方真钉截铁地说:“开什么玩笑,任何时候救助他人,都要在百分之百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如果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就不应该施救。”
“所以探险队里绝对不允许父子和夫妻一起参加,因为这种关系会让他们舍己救人,有可能因此给团队带来更大灾难,只能留下其中一个参加活动。”他们补充说。
这次被小伙救助的人中,有三人和小伙没有任何关系,小伙救助他们时,也不能保证自身安全,但他还是救了,无论以哪个国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这都是英雄行为。
说实话,我没有小伙这样的勇气,所以最后只能选择solo探险,不拖累他人,亦不受他人拖累。
但我崇拜小伙这样的人,因为我明白大海的可怕。将所有的祝福送给小伙,愿他和女友之后的人生,再无滔滔巨浪,只余碧海蓝天。
我们看过很多“英雄”主义电影电视剧,可当我们在现实中真的遇到了,却突然有点“难以置信”,可这又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第一次救了自己的女友,什么样的男人才靠谱,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托付终身?我想就是这样,有能力照顾你,有能力保护你的人!
第二次救了一对夫妇,当他在异国他乡的大海里去救人时,他已经是英雄了,而当面临救生艇位置时,他又毫不犹豫的让给了这对老夫妻,这是什么精神?这才叫无私奉献,他需要放弃一切,放弃自己刚刚救上来的心爱的姑娘,放弃自己的生命!
第三次,在海上漂浮了好久,换成常人恐怕精神都崩溃了吧,可是他又再一次救了别人!两次面对生死,他两次选择了死亡,幸运的是他找到了海岛,幸运的是他遇到营救人员,如果没有那个海岛,也许他早已立竭而亡!
然而,可悲的是这件事在国内并没有媒体或者官方重视,甚至没有多少媒体去报道!
就在前几天河南信阳一位女教师在车辆即将撞上学生时,飞身推开四名学生而被撞身亡!我不仅在想,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座河南小城连续出现“舍己救人”的英雄?
信阳市和河南省政府刚忙完追授信阳女教师李芳,这下恐怕又该忙了,我们这位英雄还活着,就应该让他享受英雄的待遇!公以国士报之,我敢不以国士待之?
最后我想请大家能记住这位英雄的名字“张皓峰”!
最近河南信阳一次又一次感动了我,搜了一下,发现这真的是一座爱心之城!
这都是今年半年内发生的事情,信阳是一个产茶的地方,曾经记得有一个广告叫“信阳毛尖,颗颗直立,如同做人”,这些英雄用自己的事迹诠释了“如何做人”!(又补充一个昨天信阳66岁大爷三次入水救)
补充20180710: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不相信一些媒体报道,那么真像来了!今天河南省政府网站专门列出此英雄事迹!
当然是膜拜了!小伙子的行为不光是英勇了,简直是伟大。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救人,一不小心就会搭上自己的性命,即使你体力再好,再有游泳技巧也没太大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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