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爱国最重要的就是爱护国人,尤其是爱护未成年人,宣传这种让小孩暴雨天气冒着受伤生病风险的行为是错误的。
穿越了,我越来越觉得中文大环境回到我幼儿园时代了。
这是千金买马骨还是现代二十四孝
不爱护祖国的花朵的人爱国吗?
这个提问居然是合肥的官方号自己提的。
就事论事说一点,报道中提到:
学校国旗班训练时,老师会强调,根据《国旗法》规定,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一定要收起国旗,保护国旗
然而,国旗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注意,是可以不升挂,而不是不能挂起来,也不是挂起来之后必须要降下。
学校老师直接将这条法律解释为恶劣天气「一定」要收起国旗,谁授权给他解释的?学校领导任意曲解国家法律,当国家尊严为何物?孩子们要是真的信了这话,以后为了害怕「犯法」,不管客观条件如何,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要硬着头皮搞形式主义,以为国家法律就是这么没有人性,这是在培养阳奉阴违的恨国反贼吗?
再者说了,国旗法虽然做出了规定,「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但并没有要求在国旗可能因为自然原因受损的情况下预先收回国旗。
作为学校老师,这本来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机会,可用来告诉同学们,什么是义务,什么是义务之上更高尚的奉献。如果我是老师,可能会告诉孩子们,一个理想的社会,一个人只要尽了自己该尽的义务,就没有人可以从法律层面责难他;但如果一个人做了超出自身义务的好事,我们应该赞美他,但这种赞美,不是在强迫别人也要成为他。
我会说,根据《国旗法》,在暴雨天气你们没有义务收起国旗,我也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如果你认为国旗可能被破坏,希望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做点什么,可以跟老师讲,老师觉得有必要的话,自己就会去处理的。
而不是等「路过的家长」拍视频在网上走红之后,再来拍着胸脯腆着脸说,啊,是我教育得好。
我是个合肥人,家里也有一个在上学的孩子。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介绍一下背景:
合肥市进入七月以来,多日连续大雨。到了7、8日,都连续发布了雷雨大风黄色预警!
事发第二天,我在合肥市另一个区拍摄的照片,天空是这样的。当时的降雨量达到了50mm+
寿春中学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是一家口碑和成绩都还不错的私立中学。
说说我的看法:
1、在假设孩子们是自发的前提下——孩子们的做法,是让人感动的,动机是值得表扬的。但,方法是错误的,作为家长和老师,应当在表扬之后,提出批评并坚决禁止。(我相信雷雨天气在金属旗杆下作业的风险不用单独解释)
2、在假设孩子们是自发的前提下——除了方法问题,教育者更应该探究孩子们的价值取向。不能排除有的孩子抱着——牺牲我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国旗的想法。这就是价值观的严重偏差了!!学校和家长应该及时采取干预。应当教育孩子:无论自己还是别人,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比生命更宝贵的,可以是信仰,可以是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但绝不是挂在竿子上的国旗。
3、我对孩子们的拍摄环境是有质疑的。毕竟这种摆拍不是一次两次了。摆拍城管背老人涉水我可以接受,但是雷雨天摆拍孩子们收国旗我就忍不住骂人了。让我产生质疑的是,寿春中学南北操场居然同时有两个机位进行了影像记录,北操场男生们的照片的曝光是有讲究的,大概率是玩儿过摄影的成年人拍摄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是不是有成年人提前知道了他们要去收国旗却没有制止,而是在一旁拍照?!!!甚至!!甚至!!!——这会不会本身就是一场由成年人策划的秀?!!在明知道政府发布了雷雨大风黄色预警的情况上下,有几个成年人,用孩子的信仰和生命为筹码,来博一波眼球,这是多么卑鄙、多么下作的行为?!!!!!
希望合肥寿春中学自己出来给学生家长们一个解释。
4、早上在合肥本地的群里跟人吵起来了,他说
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我。我在群里用脏话骂了起来。并告诉他,他所谓的“大问题”,是在回归理性、回归人性,是正确的!那些教育未成年的孩子用生命保护国旗、教育孩子独自冲入森林大火、教育孩子勇斗持刀歹徒,才是错误的。
错误的不仅仅是教育孩子去做不应该做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们成年人根本不会这怎么做,你们连正在行窃的小偷和随地吐痰、闯红灯的陌生人都不敢制止,却让孩子做这种事情,等孩子们想明白了,会彻底击溃孩子们的信仰的。就像你们的上一代对你们做过的事情一样!!!!!
5、 @知乎城市-合肥 我也不知道你是想拿出来炫耀,还是发起批判。但是看到回答里骂声一片,我也就放心了。
6、如果。。。仅仅是如果。。。。连寿春中学这样一个以教学成绩为卖点的私立学校,都开始做这种下作的秀。那么,我们是不是真的该警惕些什么了?!!!!!
7、最后,寿春中学的教职团队,捏造法律条文还洋洋自得。你是个学校啊~!!!!!!能把学校还给学术!还给教育吗?!!!!!
至于我自己的儿子,将来会信仰什么,现在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尊重自己的信仰,信仰甚至可以改变,但是至少不能拿来当做饰品甚至商品。
错误的示范:
第一,没有规定国旗不能淋雨。
第二,这么做很不安全。
最后,这样做过于形式主义。更进一步说,在旁边录像的是谁?面对雷击风险,作为师长的责任在哪里?
总之,不建议宣传。
我国国旗法没有雨天降旗的规定,但规定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一些中小学所遵循的其实是台湾地区所谓“guo旗法”:天雨時,除特殊情形,必須懸掛“guo旗”外,應將“guo旗”降下。雨停後,再行升上。其不在規定升降時間內,不必舉行儀式。
但是冒恶劣天气(大雨、冰雹之类)护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作文题材,源头已不可考(曾是一篇课文,还是看图写话?记不清了)。也就是说,这个下雨护旗的做法不是某个学校近年来的倡导,在我国义务教育界至少已经存在几十年了。因为是作文素材中的典型,确实如果有机会,学生是会这样做的。我记忆中也发生过一次。
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夏季的午后,黑云压城,天昏地暗。
开始上课不久,狂风大作,弹珠大的冰雹就下来了。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见冰雹,所以印象特别深。大多数同学应该也是第一次见,老师控制不住场面,大家全都去窗边看。
冰雹里,看到本校日常负责升旗的高年级大队长狂奔到操场降旗。后来学校在升旗仪式上以少先队典型进行了表彰。
算起来,这是20多年前的旧事儿了,记忆只剩下零星不连贯的画面。我在想,每年有多少地方遭遇夏季强对流天气,多少小学中学会需要降旗,多年来,我一直以为这是个常规操作,事后表扬。
直到今天看到这个新闻和问题,惊觉事情不简单,这难道不是普遍的做法?
这么说起来,1个小学生 VS 6个中学生,记忆里那个早已模糊的身影突然高大起来。
但当时旗杆构件里的那个金属杆如果掉下来,砸到头是极端危险的,可能当场死亡,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鼓励的事儿。但我们那个年代,毕竟宣传的还是赖宁这样的典型,冰雹里抢救国旗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随着社会开放进步,对赖宁式典型的质疑多了,才有了观念转变。
国旗法规定,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教育没必要涉险。但如果担心国旗坠地,一定要进行冒险捍卫国旗尊严的教育,应该由成年人为人师表,由校党委书记带领党员教师上。
《关于崇高》
王小波
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在知青中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照我看来,我们吃了很多年的饭才长到这么大,价值肯定比一根木头高;拿我们去换木头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诉我说:国家财产是大义之所在,见到它被水冲走,连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捞。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们还说,我这种值不值的论调是种落后言论--幸好还没有说我反动。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举例来说,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这种言论是对崇高唱了反调。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诗,就是中国的拜伦;只可惜不讲道理。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原文见《关于崇高》 王小波--“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
以上是王小波的观点,并不代表本人观点。本人只负责转载。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与王小波本人交流。本人概不负责。
又想起了《三体》里的那句「他们是历史」。
只希望历史永远不要重演吧。
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就该让他们知道,他们对国家而言是珍贵的,是重要的。
而不是一群为了搞形式主义就可以放任去暴雨中冒着雷劈的风险降旗的牺牲品。
还被人录下来配上悲壮的音乐慢动作播放= =
不要宣传,这完全是错误示范。
小时候家长有没有教过大家,下雨天的时候,不要站在树下?
现在宣传孩子要在雨天,在空旷的广场上站在旗杆旁边???宣传者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我现在就去百度搜索[雷劈旗]的信息,看看有多少。
不管美国的国旗被雷劈了预示着什么(狗头),但是自然规律不会管你国家国别的,空旷的地方有一个远高于其他地方的,就是容易被雷劈!
安全教育环节——雷暴的放电对象具有选择性,雷电流总是选择距离最近,最易导电的路径向大地泄放。即容易对发生区域内最高的物体放电;在一个空旷的地方,树、人,旗杆等往往都是最高的,所以往往就会被雷电击中。所以,空旷的田野、沙滩、操场甚至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在雷暴天气里都是非常危险的地方。
安全教育要先于爱国教育,人的价值永远高于物的价值——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健康康地长大,才能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也能过好自己的人生。
赖宁为何从小英雄变得被宣传部门淡化?
因为义举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该鼓励孩子去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的事。
时代变了,不是刘胡兰那样的对敌斗争你死我活的阶段。下个雨而已,断然不至于上升到辱没国家的层面,不至于要冒如此风险。就算是面对侮辱国旗的港毒粪青,那也该是由成年人出面。
爱国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教育同样要跟上。同时也要注意教导孩子的爱国热情不能走了极端。要正确理解爱国的形式和本质。
如果有人把这种行为拿出来当做爱国主义教育的成功,那我觉得当地教育和安全主管部门需要重新评估本地安全教育的普及程度。
说明世界上从来不缺少新闻,缺的是发现新闻的眼睛。
有什么样的眼睛,就会发现什么样的新闻。
就算没有新闻,也可以造了以后再发现。
什么才叫伪君子啊。
别的不说,我就问一句:哪怕你真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贵校是没有一个成年人吗?
校长死了?党委书记死了?
说好的共产党员优先带头做表率?
笑死。
这就是对法律的曲解了。
北京的朋友可以说说看,天安门广场上的那面国旗大概是全国最著名的一面国旗了吧,北京下大雨的时候,国旗班的人有跑过去,赶快把那个国旗收起来吗?没有,我们看到的是国旗班的人,淋着雨在下面守着国旗。
国旗法原文的规定是,应该挂国旗的地方,如果因为实在有恶劣天气的影响,你可以不挂。没有说你挂出去了,因为恶劣天气了,你必须把它收回来。这是学校对于国旗法的曲解。这两者是有本质上的差异的。
从另一个意义上讲,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象征着中华民族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国旗挂在那里,本来风吹日晒他就做好了因为自然原因被损毁的准备,如果刮个风下个雨国旗就不得不降下来保护起来的话,那么你怎么对下一代传递国旗的精神,就是有什么艰难险阻,我们先躲一躲绕开再说?国歌里怎么唱的?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这边下个雨,赶快把旗子收起来。你不觉得有点双标吗?
所以我觉得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无可厚非,普及国旗法知识也应该,但前提是不要曲解国旗法。
其实,这个问题比你想象的严重得多。
这是一个官方号提问。
提问的目的,是要炒热,宣扬合肥的爱国主义教育。
而在宣传人的世界观里面,这种学生雨天收国旗的行为,是大众认同的爱国表演。
大众的世界观已经退会学赖宁的年代了。
赖宁无论他爸爸是不是县水利局长,无论他的故事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他爸爸下属的老公,县宣传部门人员编造的。
都代表了当时的世界观,集体财产无论贵贱,高于个人生命。这个世界观是大跃进搞公社之后流行的主流价值观。也是王小波写文批判的。
而国旗这个事情,还体现60年代中后期流行的主流价值观。
当时如果一张报纸在出版的时候,在领导人照片背面印上不合适的文字,排版编辑都是可以打成重罪的。
就是宣传品和符号与所宣传的载体等同。
这个价值观,在朝鲜让我们看到保护金日成画像而牺牲的学生。
而在一些人的脑子里面,这个价值观回潮了。所以才有这一类宣传,摆拍的,传播的都没有感觉让学生雨天降旗有何不妥。
这种回潮是可怕的。
我们反思建国后的波折,为什么是1966年?
其实很简单,1966年的孩子们,所有的教育都在接受一种信息的灌输。
当孩子们从小都认为有钱人该死,那么一旦公安部门不干预自发的暴力。这些孩子自然会冲击拿保留工资,有家产的人。
无论你是建国前资本家,还是建国后住了资本家别墅的官员,或者是拿高工资的民主人士,知识分子。
孩子课本里面都是抓美蒋特务,那谁家里一本外国杂志,一张蒋的照片就足以是灭门之罪了。
孩子们在虐杀这些人的时候,坚信自己在保卫国家,保卫民族,是为领袖效忠。
其中有投机分子趁抄家抢劫贵重财物,但多数人都是真诚的。
在他们的教育和信息接受渠道里面,世界就是如此,一直到他们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才看到世界是什么样子。
对资本家施暴的女知青,摇身一变,为了回城名额,委身于大队书记。
大队书记名言,你不让我入你的裆,我不让你入我的党。
如同大刘在三体中写的。
他们是好人吗?不是
他们是坏人吗?不是
他们是什么?他们是历史。
现在,在互联网信息茧房内长大的新一代,仅仅用了几年,就把高晓松从中间偏右打成了汉奸公知。
这些孩子要到毕业后被资本家毒打才会认识这个真实的世界。
而这个趋势仅仅是开始。
据法新社27日报道,为保护朝鲜已故领导人金日成和金正日的画像,一名14岁女学生被洪水淹死。朝鲜日前追授该女生金正日青年荣誉奖章。
本月11日,朝鲜咸镜南道骤发洪水,当地14岁女学生韩贤勇(音)没有急着逃离险境,而是将家中悬挂的金日成和金正日画像小心翼翼包裹好带出家门。法新社援引朝鲜当地媒体的话称,女学生遭遇洪水仍不忘把领袖画像高举过头顶,最终不幸遇难。
朝鲜《劳动新闻》26日称,为表彰韩贤勇的英勇行为,政府追授了金正日青年荣誉奖章,一同受到嘉奖的还有女孩的父母、老师以及她所属青年团的几名领导。报道称,为纪念韩贤勇,她生前所在学校将以她的名字重新命名。法新社称,《劳动新闻》称赞了“培养出这种女孩”的体制。
法新社称,金日成和金正日是朝鲜民众崇拜的偶像,这两位领导人的画像不仅悬挂在公众场所、办公单位,还进入了千家万户。报道称,领导人的画像一般位于墙壁正中,画像周围不能出现其他图画或装饰品。
法新社称,朝鲜民众涉险抢救领袖画像甚至牺牲生命的事情并不少见。据朝鲜媒体报道,2007年,一个农民在泥石流的危急时刻最先抢救的不是妻儿,而是家中的领袖画像。
雷电天气:禁止进行与高空有关的作业,禁止进行涉及导电体得作业,比如焊接、绑扎钢筋。
暴雨天气:禁止户外作业,特别是有塌方、泥石流危险的地段。
强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禁止在有可能被风刮倒的物体周围作业,防止砸伤。
基本作业常识了。
中学校长公然宣扬伪法,危及学生安全,直接撤职就可以了。
第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其他几条回答引用国旗法是对的,但应该引用2020年修订的最新版)
国旗法的要求非常明确,恶劣天气要么不挂,挂了就不能收,从没有说下雨就收旗的条款,否则岂不是成了国旗怕风雨了。睡前消息26期嘲笑过2019年的相同问题,现在看来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是愈演愈烈。
这个新闻有现场图片,旗杆是金属的。原报道说当时电闪雷鸣,这时候管他什么法律,绝不能让小孩子去操场上去碰旗杆。当时来不及阻止是教师失职,事后赞扬这种危险行动,是渎职。
以后拍电视剧还是希望能聘请专业演员,至少看起来比这个更真实。
什么?你说这个是真事,不是拍电视剧?
哦,那你们准备摄影师干什么?
什么?是老师无意中拍到的?
哦,那这个老师好棒棒哒!
这是校方挑拨国家和家长的关系。按知乎的阶级觉悟,校长肯定收了拜登的钱。
我去看了一下国旗法。
第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国旗法可没说遇到恶劣天气要收国旗,而是说可以不升挂。所以6名中学生并不需要在下大雨时收国旗,完全可以雨停了再收。
这个行为如果是学生自发的行为,那我觉得是用力过猛。爱国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三胎,有买房,有扶贫,有公益,有按时缴税,有好好学习……多渠道的,而下大雨收国旗,淋雨了感冒生病,这种有点类似于伤害自己来爱国了,没有太大必要。
如果是老师要求的。那老师这种是过度解读国旗法,然后发明了圣母式爱国,自己不以身作则去收国旗,而是叫学生去淋雨收国旗,自己坐在办公室舒舒服服的,这不合适吧?
这件事能成为新闻,说明很稀少。
国旗在户外,风吹雨淋是常事,毕竟自然力是不可抗拒的。
毕竟凡事都有个特例,总有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的发生。
中学生冒大雨抢收了一次国旗,大家就开始口诛笔伐,坚决反对,这就有点小题大做了。
绝大部分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并不是有了这样的新闻,大家就开始学习。
中学我不清楚,但是小学升旗手是有要求的,身高、体型、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方面有一定要求。作为一个升旗手还是满自豪的。
血气方刚的中学生爱护国旗,这本身也没什么不对。
他们这样做了,表扬一下,有什么必要上纲上线?
知乎不是最反对上纲上线吗?
可以不必提倡,但也没必要骂声一片。
新闻的含义就是具有稀缺性,这本身就不普遍嘛。也没有哪家学校有这个硬性要求。
如何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
问题在于将这件事情强行和爱国主义挂钩,试图搞成一个标准,这就是问题的花招。
爱国情怀可以有各种方法,忽略学生安全强推爱国主义,这本身确实在搞形式主义。
但是一点形式主义也没有,实际上谁也做不到。
比如说美国遍大街的美国国旗,能说明美国人都是爱国者?
恐怕也未必。
这种就是明显的、无用的形式主义,今天有国旗怕淋雨,那明天怕晒、怕风、怕雪、怕热、怕冷了要不要也照顾一下?
非常讨厌这种把爱国当成流量来源、当成一门生意的,爱国现在都内卷成这样了吗?
当年大肆宣传“非专业未成年人士在无指导/外行指挥情况下涉险抢救XX(反正不是个人)财产英勇牺牲/重伤”之后由于 官僚主义 的特色,弄出一堆有样学样,层层加码的未成年人死伤事件。
甚至很大程度上催生了00s时期的“某思潮=没人性”的 反向网络宣传。
大概00s的时期就有人反思过。
怎么现在又捡起来嚼了?
我来作个大死啊。
不分古今中外,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基本上就两招:
第一,给他们足够的关怀,他们自然回报以满满的爱。
第二,当着孩子的面把国家搞坏,然后,他们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TM的,国家怎么被搞成这个样子”!?接下来,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天下英雄出少年,国家兴亡,自我辈始”!
再强调一遍:不分古今中外。
雨天不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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