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彩礼真是男方全家的棺材本…………
拿别人全家棺材本当彩礼给女方父母,那女方识趣的话进门就得做人下人的心理准备。如果是能平等相待,算男方大度了。
说事儿都不让人家说,我寻思现在女孩子太霸道了吧…………
我就说一点,等到我结婚的时候。
要么没彩礼嫁妆之类(或者小数额的意思意思)的,那就平等相待相敬如宾。
要么女的家里的收我大额彩礼了的话,就是自愿当牛做马了。
要是我到时候生意失败真穷了,有个富婆喜欢我。给大笔嫁妆的话,我去做奶狗舔狗人下人也认了。
我起码知道起码的道德,我主动要的很大一笔能当买命钱的钱给我,我乐意去当牛做马。不会说反客为主去规训对方当人上人去。
这世界上还没有能收我大笔钱财后,来我家若无其事“平等相待”甚至规训我要去当人上人的人…………买命钱给了,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恰恰相反,是女的喜欢用彩礼说事。
如果女的不提,女的家里不提,你信不信男方也绝对不会提。
你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婚姻法改了好几次吗?
中国式 买车 买房 给彩礼 男方家一辈子攒的钱都给出去了
你媳妇
一个月以后跟你离婚 跑了
彩礼你要不回来 房子写的她名 车写的她名 存款分一半
你倾家荡产 人家转手拿着你的钱过上了幸福生活
重点是
完全合法。。。
这种事 前几年都快成职业的了
当然 我们的说这是极少数现象
可是 你要是个男的 你只要听说过一次
你害怕不?
丈母娘为了给家里儿子结婚 把女儿卖给你 什么爱情 什么人品 什么幸福 一点都不重要 你感动了天 彩礼不够给她儿子娶媳妇 就别谈
当然 我们说这是少数现象
可是 你要是个男的
你只要听说过一次
你害怕不?
婚姻法一改 现在 婚前就让你买房 买车 写她名 彩礼一分不能少 你买完 结婚俩月 她说性格不合 跟你离婚
你害怕不?
当然 这些都是少数现象
但是 你害怕呀 你怂呀 因为这花的是你爹妈一辈子的棺材本 你在NB也不敢加上你爹妈 去对赌呀
所以 你去查查近十年的记录
结婚率 年年降低 离婚率 年年升高
本来结婚就是俩人追求幸福的结合
现在变成了男方全家赌命的博弈
你也知道这是少数现象 你也知道 肯定有好姑娘 你也知道 父母催的紧
可是 你只要听说过一次 这种糟心事
你害怕不?
今天我就小小地得罪你们这些所谓的女权一下。
当我们用到”人家也没有把刀架你脖子上让你X啊?“类似句子的时候,一般是在什么场景?
大多数情况下是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奸商的狡辩吧?
那当你用谈生意的角度来跟聊彩礼这个东西的时候,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
彩礼这个东西,女方不见得赚,但是男方一定是血亏的!
那么试问,谁会去做亏本生意?
为什么我说是亏本生意呢?
只从金钱角度来说,以10万为例吧,好算一点。彩礼一定是发生在婚前的吧?那么在金钱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就是男方无偿地将10万的所有权转交给了女方。
我知道女方肯定会杠:我们也有嫁妆啊!
同样的,嫁妆也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婚前给到女方,那么这笔嫁妆的所有权就归女方。无论金额大小,跟男方没关系;
第二种是要彩礼的人通常喜欢用的话术:彩礼只是一个形式,我们家会把它原封不动地还回来用于支持小家的。这就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虽然说十万块还在那里,但是这笔钱已经从男方个人/家庭所有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女方不加码到20万以上,对于男方来说就是亏的!
更何况,有时候还会出现第三种情况:彩礼被女方父母拿走去补贴自己的儿子了。那么男方是脑子得有多坏才会义无反顾地把送过来?
OK,我知道接下来的一句话必然是彩礼是几千年以来的风俗,应该得以延续。
好呀,那么我们就从风俗的角度来说。
在我们谈到彩礼所谓的风俗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看看当时人们对待婚姻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礼记·昏义》云:“婚姻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婚姻是两个家族结好的一个行为,对上需要侍奉宗庙,对下需要延续香火。
那么很简单了,彩礼就相当于是一个买断费,付了这笔钱,你就是我们家人了,既要侍奉长辈,也要生养儿子,你业不能算你娘家人了。那你自己的姓呢?根本不重要,不信你看看相对还比如守旧的香港,连特首都叫林郑月娥。这才是真正的冠夫姓!大陆有多少人还需要这么做?几乎没有了吧?
我就给你打个很简单的比方,比如某一天曼城付了笔天价转会费把梅西买了过来。那么梅西之后所有的一切跟巴萨有关系吗?
从我国的婚姻态度来看,如果你硬要以做生意的方法来打比方,那就更像是合资公司而非收购行为。大家50:50就好。
如果你想要的是跨国婚姻:东亚的跟传统中国差不多,西方国家的话,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婚礼女方出钱,而且婚后需要冠夫姓。这个你不可能比我更懂,我就生活在英国,绝大多数英国人都是这样的,相反当地华人尤其是新移民倒是保持着跟国内一样的“合资”的态度,婚后也很少有人冠夫姓。从这点来说,我国才是真正的新社会。
综上所述:既然彩礼无论从经济的角度和风俗的角度都对男方或者男方家族毫无利益可言,那么男方反对这种可以说是“丧权辱国”的条约,难道有错吗?
彩礼,本来就是旧时代嫁女就相当于卖闺女的买卖人之间的围绕女人为男人提供终身家政服务和长期免费的肉体泄欲供应的总承包的公开报价。
现在大量反对婚姻是生意是交易的田园女权,自相矛盾,打着平权的口号到处倾泻自己的双标。
一方面拒绝承认婚姻的交易与合作本质,要求嫁人以后不做家务,甚至封锁子宫,拒绝生育,变身待撩,待宠,待哄,待求的超级巨婴只负责升级消费和貌美如花,既不想入股,还打算做家庭消费享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大股东,一切说了算,不挣工资,只收取职业打工人丈夫上缴的由资产获致的归母净利润,
一方面又要求作为家庭消费有限公司职业打工人的丈夫婚前对自己的子宫进行全面预算和报价,以买房买车,加彩礼的方式,通过资产加现金,对家庭消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双注资,完了再把丈夫的持股权转赠自己,让丈夫变身职业打工人。
可笑不可笑,荒唐不荒唐?
这理讲得清楚?说得出去?于情于理,它通么?
用单田芳老爷子的话说“不(读一声)通啊”。
我还是那句话,人只要不双标,就很难被讨厌。
既然穷极无聊,穷凶极恶,坚持男人还需要对婚姻的缔结大吐血一般的对自己出价,且巴不得男人婚前对你的出价高一些,再高一些,那就婚后把姿态放低一点,再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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