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提问者:
首先,城市和城市近郊区默认是不能养狗的。也许有人会说,根据中国法律,对于老百姓来,法无禁止,即为可以。但是一些特殊的事情不是这样的,对于养狗来说,明确要求你打疫苗办理养犬证,并且要根据养犬管理办法的养狗,这就说明,对于这件事情来说,默认是不可以的,你要做就要申请执照。所以,你养狗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是破坏人类社会规则的。
其次,狗没有生命权,这是人类社会的规则,至少在中国大陆是这样的。除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以外,打死狗只是侵犯的你的财产权。说到财产,每样东西的所有权是有证明方式的,房产证上写了你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任何衣服穿在你身上就是你的,狗,怎么证明所有权,是养狗证和你这个主人,你不牵绳,不在它旁边,完全有理由认为是野狗,野狗是没有主人的连财产都称不上的东西,打死野狗,没有任何问题。
第三,对于野狗和不在人类控制下的狗,我们优先的做法是打死,而不是其他。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狂犬病是无解的,一但发病百分之一百死亡。那有的人要说了可以打疫苗,那我告诉你,疫苗不是百分之一百有效的。中国大陆有很多研究的文章,有人说有效率百分之96.5,有人说百分之98,总之他不是百分之100。即便你打了疫苗,还是有可能死,西安最近的例子就是在打第三针疫苗的时候狂犬病发作死亡了。退1万步说就算你打了疫苗,一段时间没发作,是不是说明就有效了呢?那也不是。狂犬病的潜伏期可以达到好几年,你以为没事儿了,过了三年发病死了,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我们对待不在人类控制下的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打死,没有其他办法。
那些说什么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的人。详细的论述我就不说啦,但对于你们这种说法我还是要批判一下。所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甚至于所有植物真菌细菌病毒都可以说是人类的朋友,没有谁是最好的说法。你觉得它最好只不过是因为它对着你摇了几下尾巴而已。但请你记住,你既不是什么明星、科学
家,也不是高官、巨富,你的喜好对于其他人来说连泡屎都不如。况且我从来不认为狗是什么好朋友,对你好只不过是因为你喂它,说穿了,这是真正的酒肉朋友。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别人干死你的狗就不犯法,如果你觉得犯法你可以报警。其实应该被干死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狗,为什么没干死你呢,因为法律不允许,如果法律可以的话,我相信你的小区里有很多人会干死你。
我要是你小区里的邻居,就会花点钱解决你这个祸害。至少要让你明白挨打不好受。
狗乱跑,乱叫,乱拉乱尿,吓到人咬到人甚至咬死人,狗都没有错,因为它是狗,不用履行人的义务。
同样,狗因为上面的原因被打死,也没有错,因为它是狗,不能享受人的权利。
希望有些人可以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
狗可以随便咬人不用负责,它就可能会被随便打死。
你没有尽牵狗绳的义务,你就没有享受保障狗命的权利。
权利义务对等,对人对狗都一样。
给评论区里的两个狗粉道歉,这两个人坚持人和狗生而平等,狗权神圣不可侵犯。
他们的简介,一个是法官,一个法学专业,厉害厉害。
因为我是匿名没法单独禁言这两个人,不过我还是稍微设置了一下评论权限,让这两位法律人重新认识一下什么叫规则,给大家带来不便还请谅解。。
看来某些法律人终于消停了,再多说两句。
任何人都有权利把自己当成狗,也就是所谓的人和狗平等,但是任何人都没权利强行让别人和狗平等,谁敢这么做谁找打。
任何人都有权利把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给狗,比如让狗在家里乱跑乱拉,但是他没权利把别人的权利也让渡给狗,让天下人都宠着他的狗。
公共场所是所有人的公共场所,不是犬类的公共场所,我们把权利让渡给宠物的前提是,宠物主人遵守规则,至少牵绳。
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狗狗的前提是,狗主人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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