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继逍遥镇胡辣汤事件后,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近期有 210 个开庭公告?

回答
继逍遥镇胡辣汤事件后,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近期有 210 个开庭公告,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职能、小微企业生存压力等多方面的讨论。以下是对这起事件的详细解读:

事件的背景与经过:

核心问题:商标侵权诉讼。 陕西省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下简称“潼协”)以商标侵权为由,对全国范围内数百家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的餐饮小吃店提起了诉讼。其中,仅在近期就出现了约 210 个开庭公告,显示了诉讼的规模之大和密集程度。
协会的诉求: 潼协方面的主张是,他们拥有“潼关肉夹馍”的注册商标,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维护该商标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他们认为,未经授权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损害了其品牌形象和经济利益。
被诉商家的回应: 被诉的商家大多是经营多年的小吃店,他们通常认为自己只是在描述产品名称,并没有恶意侵犯商标权。许多商家表示,他们使用的“潼关肉夹馍”是行业内的普遍叫法,是顾客的认知习惯,并非有意模仿或蹭名牌。一些商家还对协会的注册商标资格和主张的范围提出了质疑。
逍遥镇胡辣汤事件的关联: 这起事件与之前的“逍遥镇胡辣汤”事件有着相似之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也曾起诉全国多家使用该名称的商家,同样引发了关于集体商标、地域品牌保护以及对小微商户影响的争议。这两起事件的出现,使得公众对类似现象的关注度大大提升。

各方观点与争议焦点:

1. 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潼协的立场: 潼协认为,他们投入了资源注册并维护“潼关肉夹馍”商标,这是他们保护品牌和管理市场的正当权利。如果允许随意使用,会导致品牌价值稀释,甚至出现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损害“潼关”这一地域品牌的整体形象。
被诉商家的辩解: 许多商家认为,“潼关肉夹馍”已经成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产品品类名称,类似于“北京烤鸭”、“兰州拉面”。他们使用这个名称是为了准确地描述自己销售的产品,顾客也通过这个名称来识别和选择。他们并非盗用“潼关肉夹馍”的品牌标识,而是使用了品类名称。
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这种情况下,法律上的界定会变得复杂。一个词语是仅仅作为品类名称出现,还是已经成为具有特定来源标识的商标,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商标注册的范围过于宽泛,或者被滥用,就可能引发争议。

2. 行业协会的职能与责任:
协会的初衷: 理论上,行业协会的成立是为了规范行业发展、保护会员权益、提升品牌价值,并推广地域特色产品。
被质疑之处: 然而,在这次事件中,潼协的行为被一些人质疑为“以商养会”或“过度维权”。人们担心协会是否利用了其在商标上的权力,对大量中小型商家进行商业性索赔,而不是真正地服务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协会在起诉前是否充分考虑了商家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习惯?
权力与义务的平衡: 行业协会在行使权利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制定行业标准、提供技术指导、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等。如果其行为过于激进,甚至损害了行业内的中小经营者,其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

3. 对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
生存压力: 被诉的商家大多是小本经营的个体户或小型餐馆。一次性的高额赔偿或后续的授权费用,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导致关门歇业。
市场活力: 如果这种大规模的商标诉讼成为常态,可能会扼杀市场上的创新和活力,让许多小型餐饮企业因为担心法律风险而不敢使用行业内普遍接受的名称。
“寒蝉效应”: 这种大规模的诉讼还可能产生“寒蝉效应”,让更多经营者感到不安和恐惧。

4. 地域品牌与普通商品的界定:
地域性代表: “潼关肉夹馍”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被注册为商标的品牌,很可能是因为它代表了潼关地区一种特定的制作工艺、口味或特色。这种地域品牌的保护是有其合理性的。
“滥用”还是“描述”: 问题在于,普通商家使用“潼关肉夹馍”时,究竟是在模仿和盗用特定品牌的声誉,还是仅仅在描述其产品的风格和来源?如果潼关肉夹馍的制作工艺、原材料和口感确实有其独特性,那么保护这种独特性是合理的。但如果只是一个普遍的名称,过度保护就可能不合理。

5. 公众情感与媒体关注:
“小人物”视角: 在媒体报道和公众舆论中,往往更倾向于关注那些受到大协会“欺压”的小商家,容易引发共情。
法律与常识的冲突: 这种事件常常将严格的法律条文与普通民众的常识认知放在对立面,使得舆论导向复杂化。

事件可能带来的启示与思考:

商标注册与保护策略的审慎性: 拥有商标权是权利,但如何行使这项权利需要智慧和策略。协会在进行大规模维权前,是否应先进行市场普及和沟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行业协会职能的反思: 行业协会应如何更好地平衡维护品牌权益与促进行业发展,尤其是如何支持小微企业,而不是成为它们的障碍?
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细化: 在一些具有浓厚地域文化特色的食品领域,如何区分“品类名称”和“品牌标识”,如何在保护地域品牌的同时,不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和消费者认知,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法律解释与司法实践的考量: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需要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认知、市场惯例等因素,做出符合公平正义的判决。
政府监管的介入: 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对这类行业协会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管,防止其滥用权力,影响市场秩序和民生?

总结:

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的事件,是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的一次深刻拷问。它暴露了在快速发展的餐饮市场中,如何平衡商标权人的利益、市场正常竞争以及小微商户的生存空间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不仅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次关于市场规则、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边界的社会讨论。未来的发展,需要法律、行业协会、经营者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寻求一个更合理、更公平的解决方案。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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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当笑话看待的

狗咬狗,一嘴毛,两边都不是什么白莲花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爱吃肉夹馍的陕西人,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肉夹馍了,因为它太贵了,贵到已经跟我的生活脱节了。

它从我小时候的一块五涨到现在的十二三元,物价上涨我明白,通货膨胀我也不用别人教,但是物价下跌成本下降的时候我从来没看到肉夹馍像涨价一样适应潮流。

就在此时此刻,猪肉价格已经开始回升的此时此刻,打开美团

一个潼关肉夹馍的价格为12.6,不要看优质的,优质和纯瘦这种奢侈品从来跟我的生活没有关系。

同时,在同一个app上,我们可以看到,一斤价格已经开始回升的猪肉是多少钱,基本都比不上一个肉夹馍的价格。

吃过肉夹馍的都知道,一个面饼子上抹不到二两肉末,颜色深度还比不上擦完屁股的纸巾,其价格要比零售的一斤猪肉还要高,这是什么魔幻定价?

这样高昂的价格早已经不是所谓人工费成本高能够解释的了,事实上我自己在家做,一斤肉十个饼也不过二十来块钱,鼓鼓囊囊的十个肉夹馍吃完还能剩出炒个菜的肉,而在街上,这只能买两个扣扣搜搜不好吃的,这火耗比当年汉武帝十万民夫往朔方城运粮草的时候还高。

这些潼关肉夹馍的店铺,称不上什么资本家,但也绝不是什么纯良商人,协会的收割不过是黑吃黑而已,产权法律在那里摆着,狗屁协会注定是失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是什么正义的。

所以,我当笑话看,我奉劝网友们,也理清立场,不用代入什么小吃店老板身份,还搞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赖鸟在比谁更赖而已,咱们吃瓜看戏就是了,谁恶心到谁都是我们赚的,心理上赚,实际上肉夹馍还是十二块。

事实上,如果这些协会成功了,小吃店的老板交了会费了,为这些成本买单的人,会是老板吗?

剪羊毛的羊毛被抢了,羊不说哈哈大笑吧,也犯不上为他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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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资金5万元,而起诉的商家有210左右,普遍追偿3到5万,这是维护知识产权吗?这确定不是“恶意敛财”?

从逍遥镇胡辣汤,到潼关肉夹馍,接下来还会是什么?

柳州螺蛳粉?河南烩面?武汉热干面?老北京炸酱面?兰州拉面?山东煎饼?重庆小面?北京烤鸭?新疆大盘鸡?

……

还有什么?请各位知友为那些“维权的人”都指出来,也省的他们再一个个去网上搜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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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夹馍爆发“战争”:几十家小吃店因两个字成被告,交99800元才能用!“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全屏“无良协会”

肉夹馍是陕西传统特色食物之一,名字意为“肉馅的夹馍”。但事实上,肉夹馍“征服”的早已不仅是陕西人的味蕾。这其中,颇具代表性的就是潼关肉夹馍。从中国的一个小县城出发,潼关肉夹馍走向了全国,基本在国内每个城市都有它的身影。

11月21日,在河南洛阳,几十家肉夹馍小吃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卖的肉夹馍因为带有“潼关”二字,被陕西渭南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了法庭,让他们赔偿3万到5万元的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必须缴纳998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几天,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因商标使用问题,商户也遭到行业协会数万元的索赔,几度登上热搜,而今类似的事件再次引发网友热议,24日,“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大参考》报道,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告诉记者,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启信宝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其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方便食品”,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此外,该协会近年来一直在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但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待审状态。

小吃店的商户说,他们属于第43类,即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们不合理也不合法。

成功注册的商标不多,但开庭记录不少。

启信宝信息还显示,2021年6月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理由起诉了上百家小吃店、食品店、美食店。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全国各地,有的是河南焦作的,有的来自浙江杭州,有的则是广东佛山的。

《大参考》最新报道显示,针对起诉事件,“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从2020年12月开始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全国商标维权。该协会还表示起诉不是为了维权,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那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交99800元的费用呢?对方给出的回答竟然是“这个是律师全权代理的,我们也不清楚。”

就在11月18日,据陕西渭南市商务局消息,中国烹饪协会正式将潼关县列入肉夹馍美食地标城市名录。

另据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官方微信消息,11月18日,潼关县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副县长王得权出席会议并要求,要维护知识产权,加强品牌推广,统一门店标准,塑造潼关品牌形象。要把好原材料关,做好冷冻包装储存,加大电商产业发展政策宣传,提升全县发展肉夹馍产业扶持政策的覆盖程度。目前潼关肉夹馍产业已经成为潼关县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一度疑似被黑,黑底绿字飘屏“无良协会”。截至发稿该网站已无法访问。

据大象新闻,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当商标的独特性与社会公共需要的普遍性产生冲突时,根据商标的特性,应让位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也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

胡辣汤店使用“逍遥镇”仨字被告

无独有偶,最近,河南知名小吃“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因为门牌上写了“逍遥镇”三个字,河南省焦作市的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商户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而起诉他们的,是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逍遥镇胡辣汤,是起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的知名美食。据《大参考》报道,最近,河南省焦作市多家胡辣汤店的老板收到法院的传票,起诉方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原因是“逍遥镇”这三个字已经被协会注册了商标。

店主们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而调解的主要解决方式就是需要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要想继续使用“逍遥镇”的牌子,每年要向协会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元。

据介绍,这些胡辣汤店短则经营了七八年,长则经营了二三十年,店主们纷纷表示不解:“你要通知俺了,俺摘了不就妥了,我认为他就是敲竹杠。”“商标注册这么多年了,为啥中间一直不吭气呢?”

事实上,被起诉的胡辣汤店并非只在焦作一地。

启信宝信息显示,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关的民事案件有32件,而成为被告的胡辣汤商家涉及到焦作市、濮阳市、安阳市,且开庭时间多为2021年12月。

被起诉之后,店主们想出了各种应对措施:有的当天就去更改营业执照,有的去掉“逍遥镇”招牌,也有的选择去掉偏旁部首,留下“肖遥镇”等字样。

一些胡辣汤店担心被诉,也选择连夜拆除招牌。一则视频在网上走红,开封一家胡辣汤店的年轻老板一度掩面哭泣,说这家店他们家已经开了25年,如今摘掉“镇”字,感觉失去了对家乡的思念。

11月21日,针对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逍遥镇”商标维权一事,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情况说明,称目前已责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说明中提到,“逍遥镇”三个字在2003年由逍遥镇政府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为了提升规范熬汤工艺与品质、保护注册的“逍遥镇”品牌,维护逍遥镇胡辣汤形象,今年4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支持,情感上更是难以接受,进而引发网友关注。

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还表示,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欢迎广大网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把这一舌尖上的美味维护好、经营好、推介好,让全国人民喝上口感更好、品质更优、卫生状况更佳、健康指数更高的逍遥镇胡辣汤。

有专家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不是一种证明性质、集体性质的“地理商标”,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普通商标”,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也有专家认为,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编辑|卢祥勇 易启江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大参考》、大象新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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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胡辣汤,后有肉夹馍

一时间搞不清楚,所谓的协会是来规范市场的,还是从中获利的组织。

据了解,这个协会注册商标都被驳回了,居然还敢打着维权的旗号来糊弄这些不懂法律的小店家。

我以为的协会,是指那些非营利性的民间性组织,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提供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

但是现在看来,我大胆猜忌这些协会是不是或多或少沾上点“黑”了?

210个庭,每个商户要求3万或5万的赔偿,好家伙,这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吧。

就以后赚的每一块钱都要给你撸去几毛呗?本来就小本经营的生活,突然就开始给别人打工了?

这个协会还大言不惭地说要大家加入,就打着为你好的旗帜来继续割小商家的韭菜呗?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那么这些所谓的协会到底为何能够如此猖獗?甚至向这些店家索赔并且要求支付近10万的费用?是知法犯法?还是想以一己之力,筑起行业的垄断?

当一个特色小吃风靡全国,乃至全世界,这是经历了多少人,花费多少时间打拼出来的成绩,一个所谓的协会凭什么出来注册一个商标之后,就有了垄断的权利?

真是前人栽树,后人非但没有感恩之心,反而不知廉耻地跳出来告诉大家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吃相未免也太难看了。

正如网友说的,这个世界有恶人不可怕,有恶事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那些用来保护人的途径、法律、部门成了恶人耀武扬威的东西。

该整改的不是这些无辜的店家,而是那些莫名其妙出现的企图垄断行业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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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地域+食物名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可以通过,我认为值得推敲。你说你这酒店叫“松鹤楼”,招牌菜叫“松鼠鳜鱼”那么你把“松鹤楼”和“松鹤楼松鼠鳜鱼”的商标注册了,我表示理解。因为松鹤楼是您的店名,松鹤楼松鼠鳜鱼是您的产品,这是一种对应关系。

但是你说我成立一个“北京炸酱面”协会,我也不开店,但是以后凡是招牌上是“北京炸酱面”的店,都得给我交钱,那你这不就是单纯吸血吗?对市场有什么好处呢?

其次,脑子绕个弯,这也不算个事,甚至无形中促进市场进一步成熟。其实说了北京这么多,应该有人发现了,北京的好馆子,没有谁就叫“北京炸酱面”、“北京炒肝儿”、“北京烤鸭”的。拿烤鸭说,人家叫“全聚德”、“便宜坊”、“四季民福”、“大董”、“利群”,卖的是烤鸭子,但字号可不是“北京”。你现在让这些店挂“北京烤鸭”的招牌人家还不乐意呢——一条街都是北京烤鸭,你们那做得烂的不是拖我后腿吗?

同样的,潼关肉夹馍,最开始是所有商家做一块牌子,但是现在这块牌子名声响了,商家越来越多,马上要面对的就是市场分化。做得好的越来越火,同时也会有越来越多浑水摸鱼的。实话实说,如果我是做得比较好的商家,现在要考虑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从整个“潼关肉夹馍”群体里单拎出来要不然哪天那块招牌被黑心店或者某个协会做臭了,会连累到我。

当然,我也不能把“潼关”和“肉夹馍”都从我这去了,改命叫个“XX饭店”,谁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好在这事也不难办,毕竟这什么协会仅仅能限制“潼关肉夹馍”连着用,我拆开了他们管不着吧?

所以我的新招牌,左边是我的商号,别管是“永红”还是“旺德福”,有就行。右边上下两行分开写,字号要大:

上写“源自潼关

下接“专注肉夹馍

没犯您那协会的规吧?也没耽误我展示主打产品吧?听说这玩意现在还有个洋名字,叫slogan。

说实话,真有那愿意做大事的,几家有实力的合起来成立个有限公司,把字号打响了,以后就不是去吃潼关肉夹馍,而是去潼关吃“XX”家的肉夹馍了。

逍遥镇的事同理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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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开骂,这个行业协会不是玩意,就想着抢钱,应该马上取缔其商标的主体资格。

1、商标法与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一般是不让搞商标的。但是特定的一些驰名的东西是带上了地理标志的。举几个例子:

西湖龙井 这指的是西湖边上的,这类茶有大把。如果不是杭州的茶叫西湖龙井就是假冒(未必是伪劣)

沙县小吃

兰州拉面

陕西肉夹馍 (潼关肉夹馍)

XXX大闸蟹()

因此这些标注地名的要申请商标是一些行业协会,或者地方出头的行业协会出面。

2、潼关肉夹馍行业协会是如何抢钱的?

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向媒体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每家赔偿3万至5万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据称全国上百家企业遭遇了此种待遇。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这明显是抢钱的。

“潼关”作为一个地名,行业协会不能“把一个公共地名据为己有”

“潼关肉夹馍”品牌背后,是全国范围内无数的经营户积累下的口碑和知名度,跟这个协会有毛的关系,行业协会该做的不是“薅羊毛”,不许别人用,而是“做大蛋糕”实现品牌共赢。

这个协会吃相太难看。

3、兰州拉面的问题

兰州拉面最特殊。

真去兰州的话,正宗的说法是兰州牛肉面。这个是判断一个人到没到过兰州的标准。

真正的兰州拉面是青海人到兰州后,然后再带到全国各地的。

所以兰州本地也就不会去整这个商标了。说不能叫兰州拉面,叫兰州牛肉面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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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用对”逍遥镇胡辣汤“收费,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要对”潼关肉夹馍“收费

”兰州牛肉拉面协会“、”沙县小吃“、”福建千里香馄饨“却把推广这些特色小吃店作为一种扶贫手段,帮助地当地人摆脱贫困。

这就是差距。

都是中国人,层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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