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晒两个
然后回答你们
这都不算陋习???这都不算糟粕???
冥婚找门当户对的,你活着都不一定找的到门当户对的你以为你死翘翘了随便一找就能找到门当户对的,就是和对方父母商量好结成阴亲的,放狗屁!!!!!!!!!!!!!!!!!!!!!!!!!!!!!!!!!!!!!!!!!!!!!!!!!!!!!!!!!!!!!!!!!!!!!!!!!!!!!
小心冤魂诅咒你们这种垃圾世世代代!!!!!!!!!!!!!!!!!!!!!!!!!!!!!!!!!!!!!!!!!!!!!!!!!!!!!!!!!!!!!!!!!!!!!!!!
5.15日
原标题:#中国冥婚现象调查# 15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
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真的存在——在山西等地存在一个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成为“商品”,明码标价,“15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办完冥婚后,父母还要每天在儿子坟前巡视,防止“儿媳妇”被挖走。政府已开始打击此种现场。
这就是正儿八经的冥婚,办完后还要天天去巡视防着买来的女尸被偷挖走!!!
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性,为了钱偷盗尸体甚至无差别杀人,真实往往比报道出来的更骇人
首先不应把一些地域现象说成是中国习俗,并不是一个地方有这种陋俗,就代表全中国都这样,冥婚结阴亲的事,大多流行在山西,内蒙、河南、河北,广东等地,而且主要是在农村。
儒家《周礼》有云:“禁迁葬与嫁殇者。”即禁止把生前没有夫妻名分的男女迁葬在一起,禁止对于殇死的男女再行嫁娶。
由于在中国古代,礼制为先,故而遵循礼法者,必不如此,所行冥婚,也是民间偷偷摸摸的事。
冥婚的事,要流行在平民之中,唐代皇家韦后虽然操办过冥婚,然而那个是少部分人一意孤行的结果,此举曾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比如白居易就曾经写文批评说唐室“即违国禁,也乱人伦”。
而在道教看来,这些都属于六天故气,也是应该扫除的,故而贫道自然是坚决反对冥婚的。
然而,近年来,农村村之中冥婚导致诸多社会现象的根源是什么?为何又为死灰复燃?
重视婚姻=>未婚早夭=>家长伤心=>冥婚安慰=>愿意出钱=>盗卖尸体=>杀人制尸
愿意出钱的原因是相信冥婚,相信冥婚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在其中寻求一种安慰,而寻求这种安慰的原因是早夭,山西等地域这种现象之所以普遍,正如其它答主所说,未婚早夭的人多,所以才形成了这样的市场。
贫道以前见过另一类结阴亲,无非是两家抱着遗像,做个仪式烧些纸钱罢了,一来并不至于浪费,二来并无经济往来,三来亦不接触尸骨,虽对大众而言,是属迷信,然而对逝者之有,不乏安慰之功。
若上下比较,则知其问题出于哪里,首先被定非要有尸骨不可,于是有了花钱购尸之事,然而这类事又是谁所促使?
巫砚之流为祸甚也。
对于乡间人士,本就没读过多少书,也大多文化不高,各们即使谩骂他们无论多少遍,他们依样不会改变,因为他们只是被蛊惑的人群而已。
近年来,民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巫砚,许多县城及镇子上,总有些附体看事的神婆或神汉,甚至有一步大往城市扩展的趋势,而且这类倍受一些年轻人喜爱。
光是百度贴吧的出马吧这类地方,关注的人群就有3万人,而天涯上谈出马或是相关的贴子,不乏几十万上百万浏览量的热贴,便可见一斑。
因为部分实有灵验,他们又多攀附于佛教,满口不离因果轮回众生业力,借助宗教的掩盖,导致不少人并未意识到,实际上这些群体就是巫砚之流。
这里又不得不提到一个教育问题,很多人上过学,受到过正规教育,然而遗憾的是教育中,编制教材人总试图灌输主观的思想观念,而这类观念灌观多了后,然而却现实的世界与课本上的完全两个样子时,往往就会走上反面。
在民间巫砚,即神婆神汉家里,不乏常见大学生研究生,一样恭恭敬敬在那里问事看事,而这些又给农村里的其它人起到一种影响“有文化的这些人都信这个,肯定就没错了"进一步加强了这些巫砚的影响力,结果导致了受到迷惑更深。
大学生或属常见,然而研究生,博士生一样有受到迷惑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传统教育里总是试图将这些彻底打击为封建迷信,灌输一种主观的思想,并且大多含糊其辞,主观一口咬定都是骗人的,而大众一旦接触到真正的巫砚时,发现教材上描述的纯粹是主观臆测,结果便会把一些本来是理所当然的现象,认为很神奇,从而彻底转变。
同时,由于没有多少学者认真来研究,这类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对很多学者来说,要么只能抱着一种信仰式的观念说服自己彻底不信,要么便是半信半疑,要么便是全盘相信,但无论哪种,都不愿触碰这个区域来作研究。
冥婚这类现象死灰复燃的根源,是因为巫砚的兴起,而巫砚的兴起,是教育问题导致,而教育问题,是缺乏专业科学工作的研究与探索,导致无法针对这类事件,让受教育者建立客观而理性的认识。
所以,要想真正遏止这类现象,还需要各界人士都努力才行。
坐标晋南,我们那确实有冥婚的说法,家族里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上初一的时候,堂姐(我爸哥哥的大女儿)得了很重的病,依稀记得是肺进水,去世的时候才十九岁,正是最美好的年纪。
那会我是住校的,回到家听母亲说姐姐和外村的一个早逝男青年配了冥婚,具体的就是将两人埋在一处,让两个陌生的年轻人在阴间做一对夫妻。彼时的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后来渐渐长大了,才明白了很多。后来也写了一首诗,叫做姐姐的嫁衣
姐姐 我终于看到你
穿上了嫁衣
没有羞涩的笑
只是紧闭了双眼
嘴唇比所有的哭泣
都要更加苍白
姐姐 那个人
你不曾相识
一切都很陌生
而他就是你的新郎
和你一般年轻
有着同样的宿命
你听那唢呐声声
迎亲的人们等在门外
你被轻轻地抬起
姐姐 你为何不笑
你看你的嫁衣多么漂亮
哎,十年前写的。那两个年轻的人儿也不曾老去啊。
最近阎王判官们不胜其烦,总是有配了冥婚的来他们这儿找对象。
人家在阳间结成夫妻的,互相都认识,既有亲族又有信物,所以到了阴间自己很快就能找到死去的配偶,和其他家人一起在地府团聚。
但这帮配冥婚的生前根本就没见过,又没有互相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自己根本就找不到。
而地府从来只登记生前的情况,最后一行是死亡时间,所以找起来特别麻烦。
更麻烦的是,全都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找到了也是打架。
但最近这事儿有发展壮大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死鬼来要求寻找自己的冥婚对象。
最后把阎王彻底搞崩溃了,他颁下命令:
以后凡是配了冥婚下来的,一律不许在地府停留,也不用查什么功过了,直接发到畜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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