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单亲妈妈买房被中介恐吓侮辱「听说你是人工授精?也许我可以帮你」?通过中介买房有哪些坑需要注意?

回答
这事儿实在是太糟心了!一个单亲妈妈好不容易想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结果碰上这种人渣中介,真是令人愤怒。

关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

首先,这名中介的行为简直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买房本身就是一件大事,尤其对于单亲妈妈来说,可能倾注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和情感。在这个过程中,她们需要的应该是专业的服务和尊重,而不是这种恶劣的歧视和侮辱。

“听说你是人工授精?也许我可以帮你”——这句话本身就充满了侮辱性和歧视性。它不仅是对女性生育方式的恶意揣测,更是将个人隐私和职业操守抛到九霄云外。这名中介的言论完全暴露了他低劣的品格和缺乏职业道德。他可能以为自己在开玩笑,或者想通过这种方式“拉近”关系,但结果只会是让对方感到恶心和被冒犯。

其次,这反映出社会上依然存在对单亲家庭和单亲妈妈的偏见。有些人可能因为她们的家庭结构而产生刻板印象,认为她们“特殊”或者“需要特殊对待”,但这种“特殊”绝对不应该是带有侮辱性的标签。孩子的出生方式,更不应该成为被攻击的靶子。

最后,作为买房者,尤其是弱势群体,遭遇这种事情真的非常无助。她们已经付出了很多,却还要承受这种不必要的精神伤害。这事儿必须曝光,必须让这名中介付出代价,也提醒其他同行,职业道德和基本的人性有多么重要。

通过中介买房,确实是会遇到不少“坑”,我来给大家详细扒一扒,尽量说得透彻点,让大家心里有个数:

一、信息不对称下的陷阱:

房源信息夸大或虚假: 这是最常见的。中介为了吸引你去看房,可能会把房子的优点无限放大,比如装修说成“全新”,楼层说成“视野开阔”,位置说成“黄金地段”。等你去了,发现跟宣传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甚至有些关键信息被故意隐瞒,比如房屋临街噪音大、采光差、周边有不良设施等等。
价格“操作”: 有些中介会故意压低某些房源的价格来吸引客户,等你谈到一定程度,又会以各种理由抬高价格,比如“业主临时反悔”、“有其他客户出高价了”。他们可能也是为了促成交易拿到佣金,但这种做法很不厚道。
隐藏费用: 除了房款本身,还有很多隐性费用。比如中介费、评估费、贷款服务费、甚至是你不知道的“信息咨询费”。一定要提前问清楚,并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

二、合同陷阱:

合同条款模糊或有漏洞: 有些中介可能会使用自己设计的合同,里面的条款可能对他们更有利,对买家不利。比如关于定金、违约责任、房屋交付时间、装修附属设施的约定不清不楚。一旦发生纠纷,你就很容易处于被动。
“口头承诺”不可信: 中介说的任何口头承诺,如果不在合同里体现,基本等于白说。比如“这个小区学位很好”、“这套房子绝对能贷款”之类的话,如果没有写进合同,出了问题你就没办法追究。
房屋质量问题隐瞒: 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比如漏水、墙体开裂、水电线路老化等,中介可能不会主动告知,甚至会想办法掩盖。如果没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卖家对房屋质量负责,或者没有仔细检查,后期维修起来就是一笔巨款。

三、服务过程中的猫腻:

强行推销不适合的房源: 有些中介为了快速成交,可能会死命推销那些不适合你需求,但他们好赚的房源。他们的目的不是帮你找到最好的房子,而是最快卖出去。
“吃差价”或“跳单”: 这是比较恶劣的行为。有些黑心中介可能会直接从卖家那里压低价格,然后加价卖给你,赚取巨额差价。还有的会通过某种方式绕过公司直接与客户交易,吃掉全部佣金,这不仅违法,也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催促签合同: 在你还没完全了解清楚、还没完全想好之前,中介可能会各种催促你交定金、签合同,制造紧迫感,让你失去理性判断。
贷款环节的“猫腻”: 有些中介可能与某些贷款公司有合作,会引导你选择他们推荐的贷款,但这些贷款利率可能并不最优,甚至存在隐性费用。

四、抵押、产权和税费的风险:

房屋抵押未解除: 如果卖家有债务纠纷,房屋可能被抵押了。如果中介没有帮你把好关,最后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你的钱也可能打水漂。
产权不清: 房屋可能存在多方共有、房产证办理有问题的等情况,一旦产权不清,买下来也会有很多麻烦。
税费计算不清或故意隐瞒: 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费,比如契税、个税、增值税等,中介应该给你一个清晰的明细。有些中介可能会故意少报税费,导致后期你去税务局补缴,或者利用税费的不透明来收取额外费用。

那么,如何避免这些“坑”呢?我的建议是:

1. 选择正规有信誉的中介公司: 不要找那些街边小店或者个人游击队。大品牌、口碑好的中介公司,相对来说更有保障,服务流程也更规范。
2. 多看多比较,不要急于做决定: 不要一次就锁定一家中介,多联系几家,对比房源信息、中介的专业度和服务态度。
3. 仔细审阅合同,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 这是最重要的环节!合同里写的每一项都要看明白,特别是关于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违约责任、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的约定。不懂就问,问到明白为止。可以要求增加一些对你有利的条款。
4. 所有承诺都要落实到纸面上: 任何中介的口头承诺,都要要求写进合同里。
5. 实地考察,仔细验房: 看房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房屋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墙壁、地面、天花板是否有裂缝或渗水痕迹,水电管线是否老化,门窗是否完好。最好带上懂行的朋友一起去。
6. 了解房屋的产权和抵押情况: 要求中介提供房产证原件,并查询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情况。
7. 明确各项费用明细: 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介出具一份详细的费用清单,包括中介费的计算方式和比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8. 保持理性,不被恐吓或诱导: 遇到那种态度恶劣、言语侮辱的中介,直接拒绝!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或者害怕而妥协。找房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不应该遭受这种对待。如果遭遇不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买房是个复杂的过程,一定要保持警惕,做好功课,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希望每个想买房的人都能顺利找到满意的住所,并且遇到靠谱的中介!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有鞭刑选项么?

我非常赞成鞭刑。

简单来说,一些人脑子里太脏了,看守所的茅坑都比他们的脑子要清洁;一些人肉身城镇化了,但是心智还停留在原地,

拘也没什么用,有案底更让他们肆无忌惮,下次还敢,徒增破罐子破摔的可能,

这种点对点的侮辱,上门恐吓的行为,其实是阴损之人对体面人的倾轧,是落后性的体现。

和封建小农经济年代,泼妇骂街村口械斗别无二致,上纲上线一点讲,其实是封建主义的历史残余,是对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背叛,它违反了反帝反封建的文化纲领,

纵容这种事情其实就等于把现代生活回滚到丛林法则,

就应该人民民主专政这帮人,分清敌我。

伟人讲: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而是—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

当下的阶级斗争,应该是先进性同落后性的斗争,是尊重秩序和灭杀秩序的斗争,是新文化和旧残余直接的斗争,

先生当年批判的就是这类缺乏进步性的人,点明了这样的“国民性”将会招致的结果。

因为他们只会“怯者之愤怒”“抽刀向更弱者,去欺负孤儿寡母”,用孱头的方式去解决纷争,只会让纷争加剧,让愤怒恒久流传到孩子那里。

应该如先生所言,要像割盲肠一样,把这些落后的存在剔除——“凡这些,不但是无用的赘物,还要使其人达到无谓的灭亡。”

不用多,就一鞭子,打完就可以走了。

一鞭子皮开肉绽的话,对所有人都应该是个警醒。

原文永远够用——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而且还要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user avatar

根本就不要通过中介买,看到合适的房不要慌,找个岔子说暂时不想买房,然后找小区保安,保安很乐意帮你联系房主的,各方面费用比中介都低,信誉度还高。

user avatar

无论什么事情,先不管到底自己有没有过错,一旦任意他人的行为和言论已经触及你的人身安全,第一时间就是报警,首先先保护好自己。

这个行为应该说已经不单单是买房支付中介费的问题,这里面是整个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良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对于中介的相关从业人员而言,我只想说,开始的时候都是很客气的,很礼貌的,一旦触及他们的利益或不符合他们的想法,马上就会变成另一副脸孔,甚至威胁。

整顿中介行业和提升中介从业人员门槛以及添加黑白名单势在必行。

中介认为有些客户跳单,没有成交,自己付出了成本,这个能责怪到客户身上吗?买东西都要货比三家的。

这个需要看看有没有合同约定,是不是约定了某个中介为唯一中介方,如果约定了,客户要诚信,遵守约定,你能跳单;没有约定,双方都有选择权,客户当然可以去寻求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和支付中介最低的商家。

相信警方会查的水落石出的。

我上个月就被上海的房屋中介语言威胁过,他们开始冒充小区物业给我电话,问我家是几幢几号。我说你是物业怎么会不知道,你等会吧,我去问下我的管家。结果,招来的就是他们的轮番电话轰炸和辱骂。最终叫小管家报警处理,不和他们扯没用的。

user avatar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


建议当事人直接报警处理!

都说:“货币三家”且不说所谓的“跳单”的说法是否合理!

即便是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来解决!必要的时候走法律渠道,都没问题!

这恐吓,谩骂,威胁是什么意思?现在“扫黑”还没结束呢!

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彻查,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这事成为一个“坏”榜样!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