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是天庭与徒弟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且天庭曝出丑闻:未支付报酬!
首先,无论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派遣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2005年,原劳动部出台了三条金标准,来确定劳动关系的实质: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让我们来对着这三条金标准来逐一分析:
1.无论是唐僧,还是派遣四位徒弟(没错,白龙马也要计算入内)的观音姐姐,都不符合用人单位这一定义。
如果硬套的话,天庭可能认为是用人单位。唐僧也应当认定为员工。
2.徒弟受唐僧的管理,这话没得说。但是有报酬的劳动就明显不符合了,四位徒弟最终受封,实质上也不能认定为劳动报酬,因为劳动报酬应当为现金性质。
所以,即使构成劳动关系,则天庭构成一大丑闻,拖欠劳动报酬!
3.取经是天庭的业务组成部门,这个没毛病,毕竟取经确实属于天庭指示唐僧要求完成的业务。
而且天庭也给唐僧师徒提供了工作服、工作用具!
除了认定为劳动关系外,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构成无偿帮工。
关于无偿帮工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院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里。
司法解释明确了一种法律关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构成无偿帮工。
回到西游记里,徒弟无偿为师父提供劳务,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偿帮工。
我是 @法律人袁亚洋 ,专注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欢迎关注、双击。
唐僧师徒四人的关系,我比较赞同 @张律 的分析回答,他认为:
唐僧与悟空、八戒的关系是合伙关系,与沙僧的关系是劳务派遣关系。
不过有一点我有不同的看法,唐僧跟沙僧也应当属于合伙关系。因为沙僧遇见唐僧前,也是自由身。
并且根据《西游释厄传》西天如来佛祖封赏沙僧原文:
「沙悟净,汝本是卷帘大将,先因蟠桃会上打碎玻璃盏,贬汝下界,汝落于流沙河,伤生吃人造孽,幸皈吾教,诚敬迦持、保护圣僧,登山牵马有功,加升大职正果,为金身罗汉。」
这里应该是升职了。张律关于合伙的分析特别精彩,个人认为沙僧也同样适用。
既然唐僧师徒之间既非劳动合同关系,也非劳务关系,那么有意思的就来了。
孙悟空一不听话,唐僧就念紧箍咒,这算不算新型非法拘禁罪?或者说故意伤害罪?
对于故意伤害罪不太适用,因为孙悟空是个 bug,紧箍咒不会对他的身体带来永久性伤害。
那么给唐僧紧箍咒的观音菩萨,很有可能和唐僧一起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观音给唐僧犯罪工具,传授犯罪方法,教唆唐僧念咒,是主犯。
二者利用念咒语的方法,限制了孙悟空的人身自由,迫使它去西天取经。其中,观音菩萨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量刑上得考虑,看能不能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白龙马来说,它很明显属于劳改犯,本身犯了死罪被观音拦下改判无期,好不容易抓住为天庭出力的改造机会,任劳任怨充当唐僧坐骑。
如果白龙马在天庭任职,又不情愿当唐僧坐骑但被逼无奈的话,那就有可能构成强迫劳动罪:
强迫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写到这里,最令我感慨地,不是这个题的脑洞有多大,而是唐僧真的高明。
一分钱不花,让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陪自己西天取经,黑道白道两头吃。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是讽刺唐僧的一句流行语。
但,唐僧有后台、有小弟还有基层工作经验,这情商这颜值不比王子燃?
对了,他胯下的白龙马曾经也是个王子呢。
明确的说是人身依附关系。原则上唐僧可以任意处分三个徒弟,但三个徒弟想要辞职是不行的。三个徒弟免费为唐僧服务,但唐僧不需要支付任何劳务费用。
但实际上孙悟空的地位十分微妙。唐僧虽然可以体罚孙悟空,但是想要炒孙悟空的鱿鱼却不可以,这一点由如来确认。并且对于取经过程细节孙悟空有决定权。从官位上来看,孙悟空齐天大圣的爵位并未削去。否则作为天庭高层的太白金星等不会仍以大圣称呼。唐僧却已经实实在在的削职为民了。不但一路上没有谁以金蝉子称呼唐僧。更重要的是法力全失。
可以说取经团队中唐僧是政委,但孙悟空才是团长。
西游团队是佛祖和天庭玉帝共同投资组建的公司,他们二位是公司法人代表。
该公司的CEO和人事经理是观世音。
公司员工不只是唐僧师徒四人以及白龙马,还有四值功曹、五方揭谛、六丁六甲、十八位护教伽蓝。前者由观世音面试招聘,后者属于法人单位指派。
唐僧师徒四人以及白龙马名义上是师徒关系,实质上各有分工不同。
整个团队的实际负责人是观世音,孙悟空负责作战任务和团队安保工作;唐僧负责理论研究和督查孙悟空的违纪违法行为,必要时使用紧箍咒责令孙悟空限时改正;猪八戒主要配合孙悟空完成任务,同时负责举报孙悟空的违纪违法行为;沙僧负责处理内部关系,调解矛盾,保证团队内部的团结,类似于办公室主任;白龙马负责担任唐僧的脚力,保证唐僧的出行问题。
因此师徒关系的角色扮演因素较多,其目的是为了掩护真正的工作目标,对外好交代,唐僧实际上也从未进行过教学工作,仅仅在称呼上有师徒名分。孙悟空多次命令和规范唐僧的行为,比如不能出圈,不能乱吃东西,不能和陌生人说话,不能随意接受别人礼物和委托,等等。
唐僧师徒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也没有劳务关系,他们都是受观世音聘请,完成西天取经和大唐--大雷音寺沿路宗教市场整顿的工作,同时打击地方黑恶势力。
唐僧的行政级别比其他人高,但是涉及到具体分工来说,实际上的项目负责人是孙悟空,他才是整个团队的核心人物,西游团队的作战计划和实施由孙悟空直接上报观世音,不用经过唐僧审批和同意,甚至于可以不用告知唐僧,在有必要时,孙悟空可以自行决定采取措施,独断专行。
唐僧与天庭是对赌,你活着走完十万八千里,我给你真经,让你成佛,你在大唐帮我拉会员,普及我的价值观,主那边的人不信别人的佛法,只信我一家。要是路上出了意外,我方不予赔偿。
那三个徒弟与天庭则是劳务派遣关系,你们的待遇由如来负责,你们归唐长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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