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赔偿方案一点诚意都没有,不签才正常。
首先一点,不是95万,是90万,另外5万是交通差旅丧葬费。一共90万保险公司出50万,承办方景泰县出了20万(其中十万是保险),场地方出10万,中标组织方10万,主办方一毛不拔。(话说这个中标方真牛,大家去白银做生意找张小燕,吴世渊合作准没错。)
主办方呢,主办方出来走两步?主办方没有责任?不用赔偿!
场地方出十万可以理解,中标组织方呢?中标组织方没有责任?作为赛事的组织方,居然和场地方出的赔偿一样,就这点责任?
说句实话甘肃省的调查报告没有出,责任没有明确,赔偿从何谈起?
保险公司的款签不签这个赔偿方案都应该立刻马上支付,事情已经过去了五天了,莫非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还没有到位?建议亲属直接向保监会举报!
景泰县应急管理局的10万也是保险金,签不签字都得到位。
所以真正涉及到谈判的,需要签字的只有30万元,这才是本次事故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场地方,赛事中标组织方给予赛事身故人员家属的赔偿!
一个棒小伙,家庭顶梁柱,花钱过来参加一个比赛活动,因为赛事组织不力造成死亡,就赔30万元!
人命没有这么便宜!
我觉得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是可以的,之后反正保险公司尽责出局。而且某个程度上后续理赔保险公司还会添乱,因为保险公司的法律资源太多了。
但是这个绝对不能豁免后续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个也是国际惯例。
否则我们先考虑在一个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如果一条人命只值95万的话,会发生什么?显然最直接的后果是以后都没必要花钱设置安全保障,毕竟体育比赛出人命是极小概率事件。
所以,为了防止资本家彻底不要脸,资本主义国家的赔偿金高一点是合理的。资命确实贵。
当然,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不存在上面的情况,富人不当家,穷人当家作主,赔偿金可以低一点,替当家的穷人省点钱。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