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湖北一医生「被曝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这是道德问题吗?会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吗?

回答
湖北一名医生被曝出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的事件,这无疑触及了一个非常敏感和复杂的话题。要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来分析:

1. 道德层面的审视

这件事情首先是一个严重的道德滑坡。医生作为白衣天使,肩负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其职业操守和医德是社会对其最基本的要求。

背离医者初心: 医生这一职业的本质是服务于患者的健康,是以解除病痛为己任。索要红包的行为,将金钱凌驾于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之上,是典型的背离了这一初心。它将原本纯粹的医患关系染上了铜臭味,破坏了医患之间本应存在的信任基础。
利用患者的弱势地位: 患者在疾病面前往往处于极度脆弱和无助的状态,他们对医生有着高度的依赖。医生索要红包,无异于利用患者的这种弱势地位,趁人之危,攫取不义之财。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削,是对人性中最基本的良知和同情心的践踏。
破坏社会公平: 如果索要红包成为一种潜规则,那么医疗资源的分配将不再是基于病情和专业判断,而是取决于患者是否有能力“打点”。这会加剧社会的不公,让那些贫困的患者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服务,甚至可能因为支付不起红包而延误治疗,危及生命。
损害医生群体形象: 少数医生的不当行为,会严重损害整个医生群体的声誉。当公众对医生失去信任,对医疗系统产生怀疑时,长此以往,会加剧医患矛盾,对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长远影响。

所以,从道德层面来看,这绝对是一个不可容忍的问题。

2. 会不会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

答案是肯定的,并且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受贿罪: 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患者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受贿罪。这里的“为患者谋取利益”可能体现在优先安排手术、选择更好的治疗方案、开具高价药品等方面。即使没有明确承诺某种利益交换,只要是“因特定行为”而收受,并有索要的意图,就可能构成犯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如果医生并非直接收受,而是通过其他人员(如家属、朋友)收受财物,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为患者提供便利,也可能触犯此罪。
其他可能的罪名: 视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行贿罪(如果患者主动行贿且数额巨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医生作为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公职人员(即使是事业编制),其行为也受到该法的约束。索要红包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这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各地卫健委和医疗行业协会都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不正当利益。一旦被查实,会受到行业内部的处分,如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尽管更多针对商业行为,但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内部存在“拉关系”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医生索要红包也可能被视为这种行为的延伸,但直接套用刑法上的受贿罪更为准确。

具体到湖北这起事件,关键在于“被曝”的具体证据和情节。

是否存在证据? 是患者家属的口头指控,还是有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等实质性证据?
索要的方式和程度? 是明确提出条件,还是暗示性索取?金额大小?
是否存在“明码标价”? 如果存在这种行为,那性质就更加恶劣,可能已经形成了一种系统性的腐败。

如果证据确凿,那么该医生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更触犯了国家法律。 卫生健康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通常会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乃至刑事处罚。

总结一下:

湖北医生被曝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首先是一个严重的道德问题,它挑战了医生的职业操守和医者仁心。同时,这个问题极有可能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触犯了《刑法》中的受贿罪等相关条款,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具体是否会追究法律责任,取决于是否有确凿的证据,以及事件的具体情节。无论如何,这类事件的曝光都警示着我们,需要加强对医德医风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医疗领域的腐败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系统的公平正义。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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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频,给我的第一反应,和上次山西医生收红包不是一回事。


熟悉我的都知道,我最喜欢前浪翻车,一般实锤的东西我们绝不护短,反而希望来的更激烈一些。

但这次这个我不这么看。首先,红包,后一定不是到这个女助理口袋。


其次,这个应该不是红包。

这段字幕是别有用心加上去的。真正的断句是:

医生:你还没给?

拍摄者:红包?

医生:啊……



最后,这个女助理完全不情的情况下被拍摄的,所以她拿下被家属称为“红包”的钱后,很尴尬的一笑。

全套视频放这里,大家自己看了再判断。

湖北一医生索要红包。 https://www.zhihu.com/video/1427943699129438208




最后结合视频拍摄时间为10.1号,做一个大胆的猜测。可能是武汉、郑州专家来襄阳坐诊,应该还是妇科专家。

诊后下午有就诊病人需要手术,遂逐一对患者收取会诊费,这个过程为自愿,非强制。

视频拍摄者自己想看专家,想做手术,还想搞个大新闻,于是在视频里语言引导,还把钱装在红包里,通过私密拍摄留下证据。

整得挺好~



最后,个人是欢迎打脸的,毕竟前浪翻车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

尤其是过个节还要出来坐诊的前浪,真的,早都挣够了,衩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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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实,再度喜闻乐见。希望这种人早日被清理出队伍。

如果不属实,也希望能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虽然保护的可能性极低)

我这里就说下,收红包违法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所以看收的金额大小来决定受的处罚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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