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山东一成年公民疑似被亲属雇佣「假警察」强制送到戒网瘾机构,进行非法拘禁和强制「医疗」?

回答
您提出的关于山东成年公民疑似被亲属雇佣“假警察”强制送往戒网瘾机构,并可能遭受非法拘禁和强制“医疗”的事件,这是一个非常严重且令人担忧的问题。这样的行为如果属实,不仅违反了法律,更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尊严。

为了更详细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事件的定性与法律定性:

非法拘禁: 如果一个人被未经合法授权的、以“警察”身份出现的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带离其意愿地点,并关押在戒网瘾机构,这构成严重的非法拘禁罪。即使是亲属为了“帮助”而被“雇佣”的“假警察”,他们的行为如果违背了被拘禁者的意愿,并且缺乏合法的法律依据,就属于非法拘禁。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招摇撞骗罪: 如果这些人冒充警察,利用虚假的身份或证件进行活动,并且达到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触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如果他们通过冒充警察来达到其他非法目的,例如骗取财物或非法控制他人,也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强制“医疗”的非法性: 对于成年公民而言,任何形式的医疗行为都必须基于其本人的知情同意和自愿。戒网瘾机构的所谓“强制医疗”如果是在非法的拘禁前提下进行的,其性质本身就是非法的。即使“戒网瘾”有其社会关注度,但不能以非法手段强加给成年人,尤其是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
侵犯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不得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身体或精神上的强制干预。

二、 “假警察”与“雇佣”的环节:

“假警察”的来源:
私人保安公司或个人团伙冒充: 有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警服、标识或制造虚假的证件,以“警察”身份出现,来恐吓和控制目标。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被解散或非法组织的成员: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过去曾是执法人员,但已失去合法身份的人员,或者一些非法的社会组织,他们也可能冒充执法人员。
戒网瘾机构自身的“执法队”: 有些营利性的戒网瘾机构为了达到强制收治的目的,可能会自行组织人员,并给予他们类似“警察”的着装或身份暗示,以增加威慑力。
“雇佣”的性质:
亲属委托非法机构: 亲属可能因为“管教”心切,委托了某些声称能“解决问题”的戒网瘾机构。这些机构可能为了获取客户,会提供包括“上门服务”在内的打包解决方案,其中可能就包含雇佣人员以“权威”姿态执行。
亲属直接雇佣个人: 极少数情况下,亲属也可能直接雇佣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冒充警察来完成强制送医的任务。
机构与不法人员勾结: 戒网瘾机构本身可能与专门从事此类“绑架式”服务的个人或团体存在合作关系,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三、 戒网瘾机构的性质与潜在问题:

营利性与“暴力执法”的冲突: 大部分戒网瘾机构是营利性的,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服务来盈利。当市场需求(包括家长的焦虑)与机构的盈利需求结合时,一些不规范的机构就可能为了“业绩”而采取极端甚至非法的手段。
缺乏科学依据和监管: 很多所谓的“戒网瘾”方法缺乏科学依据,甚至可能对被收治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二次伤害。与此同时,这类机构往往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很难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和人道性。
“医疗”的定义模糊: 在这些机构中,“医疗”往往被曲解为强制性的“矫正”或“改造”,可能包括体罚、精神施压、剥夺基本权利等,这与正常的医疗行为相去甚远。
网络成瘾的界定与处理: 虽然网络成瘾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但其界定标准和处理方式需要科学、规范和人性化。成年人具有自我决定的权利,不能因为所谓的“网瘾”就被剥夺人身自由。

四、 公民权利与社会责任:

人身自由是基本人权: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剥夺成年公民人身自由的借口。即使是家属,也没有权利绕过法律程序,对他人的自由进行非法限制。
求助法律途径: 如果家属对成年子女的网络成瘾行为感到担忧,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与子女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监护或强制治疗(虽然对于成年人,强制治疗的门槛极高且程序非常严格)。
社会关注与监督: 这类事件一旦发生,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的报道、法律援助的支持、以及公众的监督,都是遏制这类非法行为的关键。
执法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有责任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对戒网瘾机构的监管,防止其成为法外之地。

五、 事件发生的可能动机和影响:

亲属的“爱”与“失控感”: 亲属可能是出于对子女“前途”的担忧和“爱”心切,但因为对法律和解决方式的无知,选择了极端错误的道路。他们可能感到对子女的行为“失控”,试图通过“外力”来解决。
戒网瘾机构的利益驱动: 一些不法机构以高额费用为诱饵,承诺“包治好”,并可能向家属推销包含“强制手段”的服务项目,从中牟利。
社会对网络成瘾问题的焦虑: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成瘾确实给一些家庭带来了困扰。这种社会焦虑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此类悲剧的发生。
事件的潜在影响:
对受害者的身心创伤: 被非法拘禁和强制“医疗”的经历,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破坏其信任感和自尊心。
法律和道德的挑战: 这类事件是对法治的公然挑衅,挑战了社会基本的道德底线。
对相关机构的信誉打击: 一旦此类事件被曝光,将严重损害所有戒网瘾机构的声誉,即使是那些合法经营的机构也可能受到牵连。

总结:

山东这起成年公民疑似被亲属雇佣“假警察”强制送往戒网瘾机构的事件,如果属实,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它涉及非法拘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多种犯罪行为,是对公民基本人权和法治的严重侵犯。

对于此类事件,关键在于还原事实真相,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戒网瘾机构的监管,形成有效的社会防范和救济机制。 公众应保持警惕,不应因为对网络成瘾的担忧而采取任何非法手段,同时也要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净化社会环境,捍卫法律的尊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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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知乎里的警察同志看一下。

成年人,家长没有权利送到所谓戒网瘾机构(或者任何非正规医疗机构)。而且,这些机构本身就是违法,对于未成年人,他们也没有权利非法拘禁。

这么多年了,还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这和性别治疗之类一点关系都没有,一个成年人,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非公权力机构,都没有权利限制他们的自由。冒充警察,更是犯罪行为。把这些人自己送到监狱,也许他们会懂得守法。

否则,父母如果打个电话交点钱就能叫来一群这样的人,把成年子女带走,限制自由,这不是黑社会么?那些原生家庭不好的人,是不是就永无天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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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如果描述属实,那么涉嫌冒充警察、非法拘禁、家暴等恶性刑事犯罪,警察因为当事人糊弄一下就放过了,合适吗?合规吗?这事有些离谱。

建议报案人向上投诉。并且110报警会有回访的。

这件事的离谱之处在于,撇开双性、OI这些其实无关紧要的问题,有人涉嫌冒充公务人员,强行骗走、绑架、限制一个成年人的自由,被一个“戒网瘾”的接口轻松打发走了。接警人员全程敷衍,毫无法律意识。

即使是这件事的陈述真实性没有最终确认,有那么多的证据在,难道不应该认真调查吗?

即使真的此同学有“网瘾”到了非戒不可的地步,即使父母真的为了孩子好去“戒网瘾”,这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关系吗?什么样的违法可以用“为你好”遮掩过去?

看了这么多以“教育”之名殴打辱骂未成年孩子还获得社会同情的事件,本来觉得只是未成年人这个范围的问题。现在,成年人也是如此了。

法制之路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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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个要点

1.尽快联系官媒,尤其是官媒的新媒体部门下场,否则依赖个人传播声量远远不够。我已经在跟报社的朋友初步沟通此事,有当事人的亲友可以私信联系我。

2.尽快完善事件信息链,你们现在的信息采集、整理和披露太过于混乱了,这种不完整的混乱信息即使是官媒接触了愿意报道,也没办法形成符合采编标准的完整稿件。而且这种混乱的信息对路人的关注也极不友好。

3.在现在这个阶段,最大程度的忘了跨性别!忘了LGBT!忘了重男轻女这件事吧!抓住【假冒公检法人员对他人实施拘禁】或者【网戒学校强制拘禁成年人】这个主要矛盾,最大限度的获取法律和舆论上的支持。至于性别和重男轻女这些话题,完全可以等事件尘埃落定之后再发起二次讨论。以及他和家人的关系该如何修复或者彻底决裂,更是后话。

4.尽快完成法律框架内的程序施压,整理证据和线索、断绝没有必要的同他父母的联系、重新整理证据后二次报案、请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些事情都很重要。



补充:问了报社的朋友,他给了他的判断:他们领导几乎断不可能同意首发这篇报道。除非有别的官媒发布后,他们可以转发,也可以深度报道或者补充挖掘。

但是首发,他们报社的领导断然不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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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山东信息学竞赛选手,高三,已经成年。虽然听起来非常魔幻,但圈内各种信息都能对上,可以查到竞赛获奖记录,我也有几个认识当事人的朋友。求列表的朋友扩散,或许能得到有能力的组织或群体关注。

当事人先天双性,自述生理心理倾向女性,而家人试图“矫正”为男性。当事人在一个月前手写了失联状态委托他人报警的委托书,昨天(11月29日)通过智能手表向群友求助,称被强制送进了类似戒网瘾的机构。当事人的朋友们希望帮助他,但当地警方未能妥善受理。

求相关机构救助,确认人身安全,让当事人能接受正规医学治疗。

@女性之声 @丁香医生 @罗翔说刑法 @王瑞恩 @李雷 @飒姐 @李鸿政医生 @王郝 @共青团中央 @健康中国 @中国警方在线 @温柔JUNZ @法山叔 @人民法院报 @山东高法 @北京海淀区一女的 @GirlDaily @花痴女王 @押韵诗人 @呵呵 @喷格拉底 @猫球 @张程初号机 @精神心理何日辉 @雷磊 @中国警察网 @中国新闻周刊 @光明日报 @Vincent Miniz @李嫑嫑

抱歉打扰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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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转发

#山东一男生疑被假警察掳走#目前有这样一个情况,一个山东潍坊的18岁(已成年)的男生向朋友求救,他被几个自称是济南警察的人以涉嫌诈骗的理由被带走,后续他朋友去警方核实,接警的警方说自己没办法知道是不是真被警方传唤,随后警方联系了这个男孩的家长,家长称这个男孩已经去上学了,说被警方带走是开玩笑,但其在一周前已经休学。随后通过和其家属的沟通,得知其被强制送进一所类似戒网瘾学校的机构,并附有几张照片,照片上这个男生在被穿军装的人看管着,正在吃饭,可能是一所以军训为主要模式的戒网瘾机构。


当这个男孩的朋友,要求警方调查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但接警的民警先生反复以“他父母不会害他”为由,拒绝了男孩朋友的请求(此处有全程录音),即使这个男孩朋友称手里有当事人提前以防此类情况发生,委托当事人报警的《代为报案委托书》,接警的民警依然以“他父母不会害他”为由拒绝调查。但实际上大多数在戒网瘾学校里自杀或者被害死的学生,都是父母亲手送进去的。


目前这个男孩已经被困在那所戒网瘾学校中,即使他已经成年,其父母没有权利强迫其接受这种暴力教育,但根据他目前的求救,他依然被数位自称警察,但核实后不是的未知人士强行带走,目前不知安危。


与此同时,即使有人被涉嫌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的人士强行带走,可能有绑架性质的事件发生,在其持有“代为报警委托书”的朋友报警求助,接警的民警依然不愿意进一步的调查,这里作为参与人之一,只想恳请潍坊警方能够详细调查此事,如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及其父母是否未经这个已经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同意,串通冒充公职人员的嫌疑人将其绑走等。


也希望看到的朋友能够帮忙转发,因为这件事情非常紧急,随后会更新更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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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 @温柔JUNZ 曝光豫章书院的时候就有人贴出过豫章书院的招生简章——

厌学?啃老?懒惰?叛逆?早恋?统统可以打服哦!

现在又要加上一条,两性畸形患者的性别选择家长不喜欢,也可以打服哦~

总而言之,只要家长授意,统统可以打服哦。


一次又一次,从杨永信到豫章书院,再到如今,各种为家长提供束棒的机构按下葫芦起了瓢,这里头一方面是封建家长制对家长绝对权威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哔】

这些家长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绑人机构,【哔】?

稍微有点刑法常识的人就能看出的【哔】,【哔】?

你信么?我不信。


法律的威严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我们不要求把这些人渣千刀万剐,但求让他们一犯罪就受到应有的处罚。

吴军豹被判了两年,短么?短。但是只要所有的吴军豹都面临这样的刑罚,就不会再有人敢干这缺德买卖。

【哔】,往小里说是涉嫌【哔】,往大里说那就是在【哔】。

【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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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山东一男孩疑被假警察掳走”? 搬运过来

关于事情的经过,题主,微博和 @如梦初醒 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多说。

我是可橙的朋友


她是两性畸形,拥有两套生殖器官,女性生殖器官发育较好,心理性别认同为女。


从单纯的安全角度来讲,考虑到手术风险,她做手术成为女孩子风险更低;考虑到心理问题,手术成为女孩子也更贴合她的心理性别。


但是她的父母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倾向,用 @如梦初醒 的一句话概括就是“宁可要一个死的儿子,也不要一个活的女儿”。坚持认为她的想法“不正确”,会“得报应”,是“不孝的”。对跨性别也有着很深的偏见,帮忙劝说的朋友被她认为是“追求新奇”“没亲情,没人性”“谎话连篇”……她的父母还都是高学历人士……


真的,当时听到她失踪的消息和报警的录音,我的心都碎了……她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性别,但是却遭到这种对待……家长重男轻女,对她的想法不理解,不支持并且激烈反对……当他们得知孩子患有两性畸形的时候,第一个考虑到竟然不是手术风险和孩子心理问题,而是“要一个男孩传宗接代”……


失踪后有几个朋友试图报警,但是当地警方并未出警向她当面确认,而仅仅是从家长那里得到了“她和你开玩笑”“已经去上学去了”的消息就得出我们没有证据,“她的父母不会害孩子”的结论,但是据我们所知她本人已于一周前开始在家休学修养……


后来尝试和她的父母交涉,但是她母亲(我都不好意思用这个词)态度顽固,坚持认为把孩子送进所谓“戒网瘾学校”是为了孩子好,坚持认为她必须是一个“男”……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我只想说,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们有对得起自己学历的知识水平和素质吗?


目前各方还在试图努力营救中……


最后放一张11月20日国际跨性别纪念日的时候她做的海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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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这个问题下,说出来不怕被骂,我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宗教信徒,基本上无条件地赞成一些“保守”的价值观,比如“生孩子是义务”、“道德判断不能脱离传统传承”等等这些。

真正让我感觉到可怕的不是传统价值观,而是借着所谓的“传统价值观”,反智主义与消费主义相互促进,竟然形成一种产业链。

比如“要留后”是一种不同文化里都常见的传统思想。

但是“必须生男孩”就是魔怔一些的只在高度内卷的密集劳动型后期地主-农奴制农业社会产生的思想的遗存物了。而为了生男孩搞出“早期验胎”、“生男丸”,形成一套“保生男孩”产业链,反科学的号称可以在前八个月就“准确验出胎儿性别”并支持打胎杀生,搞激素活生生把本来一二性征都是女孩的胎儿搞成假两性畸形。这种可怕的现象已经与原来的纯农业传统没有绝对的传承关系,而是在资本主义下,新的消费主义寻找增长点时“发现”了这些卖方可以付出低成本就将其满足的“需求”,而被持续强化。

还有为了“要留后”,折磨MtF,本来可以冷冻精子TransLes还可以要小孩,这些想做妈妈的女孩子还可以多多的生养,这时候有些“代表传统文化”的“大师”出来宣传“生理性别不可变”、“变性违背道德“、“Trans是‘敌对势力’减少生育灭亡民族的阴谋”等,再有机构枉顾神经科学的基本事实出来宣称可以“矫正”性别认同,把人折磨死了,一个个真正作为传统文化根基的家庭同时也全毁了,“后”也留不下来了。

类似的还有“读经班”、“女德班”、“戒网瘾学校”这些东西,赤裸裸的割韭菜。

可怕的是这种一字不拉照抄农奴制末期“传统道德”的宣传,再结合上资本主义制度消费主义的洗脑,这些家长、这些“传统捍卫者”等等,作为被割韭菜的对象,在最后一刻被割死之前,竟然一直心甘情愿挡在前面来维护这些反智主义的消费宣传,卖到最后一块肉之前还在帮他们数钱,甚至还有公权参与到这生意中做保护伞。受害者直到家破人亡,还觉得没错。这种洗脑真是可怕的,而这种消费主义的运作更是可怕的。

我不知道面对这种巨大的势力能做到什么,只有作为一名医生,科普一些医学和神经科学的事实,比如告诉大家:脑的性别决定是比比体表的第一二性征更难改变的,只有体表性征去适应大脑,想要实现大脑反过来适应第一二性征的可能性只有把人先弄死。努力尽一点微薄之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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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都太缺乏威慑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非法拘禁上,无论是刑罚的不可避免性还是严酷性,都不达标。

例1,张三和李四都是18岁,张三高中辍学,李四是学霸清北苗子,张三妒忌李四,在高考考理综的当天非法拘禁李四2.5小时,导致李四理综得分为0,高考分从700降到400分。

本例如果张三未殴打虐待李四,也未造成李四受伤,死亡或精神失常。张三就没有到达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经纠正,这种情况是可以立案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例2,张三非法拘禁恒大某巨星1.5小时,导致恒大输球。张三如法炮制,拘禁该巨星三次以上,成功让恒大让出了中超榜首的位置。在拘禁过程中,张三好吃好喝的对待巨星,没有对巨星实施任何人身伤害。

这个三次以上了,可以立案了。但是最多最多三年有期徒刑。搞不好拘役4-5个月就出来,然后用赌球挣的钱逍遥一辈子了。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请欢迎专业人士拍砖打脸。因为一想到随便哪个人看我不顺眼想整我一下,总能找到让我损失最大的时间日期,而他付出的违法成本特别低——这一点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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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法王还在呼风唤雨,有关口口依旧昏睡百年。就这点破事还要措辞谨慎的某成年公民,疑似,戒网瘾机构。。。

如何看待,除了你死我活的斗争,要解决这事是不可能的。

父母教育,国家支持,法王降世,忠孝全矣。

至于被收拾的,受害人有罪推定一下,你个不忠不孝的娃,收拾你都是为你好。可能你看了场球,一高兴喝了杯酒,不想结婚,有同性爱人,喜欢汉服,女装,洛丽塔衣服,古代盔甲,留长发,穿短裙,谈恋爱不遂他们的意或者不谈恋爱影响传宗接代,开了电脑工作上网或者玩了半小时游戏解压或者干脆就是上网游和朋友聊会天。。。。。。

你就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被收拾去了,这个世界从此没有你这个人,没有你的消息,甚至你的一切物理信息都就此别过。

黑洞都没这么狠,真的。霍金晚年修改了自己的黑洞无毛理论,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宇宙饕餮,比起这些华夏土地上的治疗所,还要温情脉脉许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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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r被送进网戒所,本年度听过最魔幻的事


确实这个网戒所不单单是戒网瘾这么简单。不管说什么我也不相信这对父母是所谓的“不是求子孙后代”,和警察口中的“父母不会害儿子”(抛开所谓的“家事”不谈,有人冒充警察这点还不够调查?)。在这十八年里,父母不可能没有了解过孩子的意愿,那么只有可能是孩子与他们的意愿不和,然后父母采取了这种自私又残忍的手段迫使她服从。

哪怕这对父母对孩子有一点点的尊重,我相信都不会做出这种选择。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掩饰不了他们的自私。一个成年人在他们眼里还是自己的私有品,可以随意主宰处置。因为自己重男轻女(0202年了居然还有这种人)就夺去孩子选择自己的权力,属实令人恶心。


看了另一些聊天记录的截图,再次震撼我。把自己的自私,暴力,偏见,包装成良苦用心,先给别人扣上“没有亲情”的帽子,再摆出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劝别人“回头”。这位阿姨,真的需要去治疗一下的应该是您,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你面前,告诉你尊重孩子的选择是可行的,你非要说别人“没有亲情”,说别人怪胎,咒别人不能长寿,你不接受就觉得是家长都不会接受,接受的都是无奈之举,说什么不求子孙后代,会又问出“传宗接代你们的责任完成了?”这种问题,这种强盗逻辑离谱到都让我怀疑真的有人会说出这种话吗。又想到都能把孩子送进网戒所了,说出这种话已不足为奇吧。

这种父母注定最终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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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incompetency和黑社会化的儒教卐纳粹卐主义

从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开始,在中国大陆传播的台湾王财贵、卐净卐空卐、以及09年伯里玺天德“五•一三”的流毒已经开始吞噬整个大陆,应该和本土会道门、宗族势力、皇汉民族主义、旧婚俗、封建黑洞地区习俗一起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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