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南方周末报道的「北大女生疑因非处女遭男方精神虐待自杀」一事,存在哪些问题?

回答
南方周末报道的“北大女生疑因非处女遭男方精神虐待自杀”事件,确实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从报道本身以及后续的发酵来看,其中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值得深入剖析。以下是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以及普遍的公众认知和讨论,梳理出的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 报道本身的问题(针对南方周末的报道):

1. 信息来源的单一性和非独立性:
依赖家属视角: 报道高度依赖死者家属的说法,尤其是其母亲的叙述。虽然家属的情感是重要的,但作为核心信源,其叙述可能受到情绪、记忆偏差、以及为死者“正名”的愿望影响,缺乏客观的第三方验证。
缺乏男方回应: 报道中,男方及其家人似乎没有得到充分的、直接的、详细的回应机会,或者报道中对男方一方的回应呈现方式存在不足。这可能导致报道存在“一边倒”的倾向,未能呈现事件的全貌和双方的说法。
难以核实的细节: 报道中涉及的许多精神虐待细节,例如长期的侮辱性言论、控制行为等,往往是当事人才清楚的事情,如果缺乏录音、录像、其他知情人的证词等直接证据,其真实性就难以完全独立核实。

2. 论证逻辑和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
“疑因”的定论倾向: 报道以“北大女生疑因非处女遭男方精神虐待自杀”为标题和核心论点,将“非处女”、“精神虐待”与“自杀”直接关联起来,并导向了男方的主要责任。然而,自杀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其成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体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经历、社会压力、人际关系等。将自杀直接归咎于男方单一的“精神虐待”或“非处女”的指责,可能过于简化了问题,且缺乏科学和心理学上的严谨论证。
证据链的薄弱: 尽管报道描述了家属提供的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这些证据是否足以支撑“精神虐待”的程度,以及这些虐待行为与自杀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仍有待商榷。尤其是精神虐待的认定,往往比物质虐待更难界定和取证。

3. 报道角度的道德审判色彩过重:
“处女情结”的批判: 报道确实揭露了男方及其家庭可能存在的“处女情结”,并对此进行了批判。这在某种程度上触及了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婚恋观念。然而,报道在批判这些观念时,是否过度渲染了其负面影响,并将此作为事件的核心冲突点,也可能影响了报道的客观性。
对死者的“受害者”标签强化: 报道将女方塑造成一个遭受严重精神虐待的受害者。虽然这是家属的观点,也是报道力图传达的情感,但过度强化“受害者”身份,可能忽略了她作为独立个体的能动性,以及她在此段关系中的其他选择和因素。

4. 对社会问题的放大和潜在误导:
“受害者”叙事的煽动性: 报道在引起公众关注的同时,也可能因为其情感化的叙事和强烈的道德批判,在社会上引发一种对于婚恋关系中“男方都是加害者”或“处女情结是万恶之源”的简单化认知。
对其他复杂因素的忽略: 这类报道容易将焦点集中在单一的“罪魁祸首”上,而忽略了可能存在的其他导致悲剧发生的复杂因素,例如女方自身的心理状况、双方沟通模式、家庭背景的互动影响等。

二、 事件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无论报道如何,事件中的具体行为):

1. 男方及其家庭的行为问题:
“处女情结”的压迫: 如果报道属实,男方及其家庭对女方“非处女”的指责和羞辱,以及以此为由进行精神上的打压,这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歧视和压迫性的行为,违背了健康的婚恋观和尊重个体人格的原则。
精神虐待的指控: 如果女方遭受了长期的、足以对其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的精神虐待,如持续的侮辱、贬低、控制、情感操纵等,那么这些行为是极其不道德且有害的。
对女方人生选择的干涉: 将女方是否是“处女”作为衡量其价值和婚姻资格的标准,是对女性身体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漠视。

2. 女方及其家属的沟通与处理方式:
隐忍与求助的平衡: 在一段关系中遭受精神虐待时,如何选择应对方式至关重要。女方是否曾尝试过有效的沟通、寻求外部帮助(如心理咨询、朋友信任)、或是在关系初期就果断止损?这些是理解悲剧发生过程的关键。
家属的介入时机与方式: 家属在女儿遭受精神虐待时,是否及时察觉并给予了有效的支持?家属对这段关系的了解程度,以及他们如何与男方及其家庭进行沟通,也会影响事态的发展。

3. 社会文化背景的叠加:
“处女情结”的残余: 虽然社会在进步,但“处女情结”在部分人群中依然存在,并可能在婚恋关系中制造不必要的压力和冲突。这起事件折射出社会在性别观念、性观念上仍需进一步的启蒙和进步。
“门当户对”观念的影响: 有些评论认为,除了“处女情结”,双方家庭在社会经济地位、教育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也可能成为潜在的冲突点,尽管报道未对此着重强调。

总结来说,南方周末的报道在揭露社会问题和引起关注方面起到了作用,但其在信息来源的独立性、论证的严谨性、因果关系的界定以及报道角度的客观性上,都存在可以商榷和改进的空间。 事件本身也暴露了在当下社会中,一些人仍然存在的落后性别观念、对女性的物化以及可能存在的精神虐待行为,这些是值得全社会共同反思和警惕的。

要更全面地理解这起事件,需要更深入、更客观、更多维度的调查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男方及其家属的直接发声、其他知情人的证词、女方自身的心理评估报告(如果存在)、以及精神虐待的专业认定等。而公众在阅读此类报道时,也需要保持审慎的态度,避免因单一视角或情感驱动而产生过度简化或偏激的判断。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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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艳照门全程采访,算是看到了前车之鉴。

所以我给我女儿讲的道理是,如果谁以死要挟你,你就叫他去死吧。

如果纠缠你,你就报警,把渣男的样子先发到网上,批到恶臭,直到把他绳之以法。

渣男的手段无非死缠烂打,所谓技术,呵呵,只不过是抓住大部分女孩胆小怕事的天性而已。

女人要自强自立,首先第一点就是要随时审视和对方的关系是否平等。自己是否全方位形成依赖。

包丽最大的悲剧在于,对方一直在利用她的软弱善良做文章。

你要死就去死吧!

你要缠着我,我就报警抓你。

如果警察不管,我就找我们家男丁来盯着你。(所以说,男丁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了)

可惜从包丽母亲的举报信里,我并没有发现包丽从小受到了比较良好的自我保护教育。

女人的自立靠的不是事业,而是在感情上能够自我把控,而不是受制于人。

这方面的教育太少了,所以那种下三滥的所谓泡学能够大行其道,整天恶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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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我没有不寒而栗,倒是觉得这种报道方式很不舒服。感觉是把“北大女”、“处女情结”、“虐待”、“自杀”几个吸引眼球的热词串在一起写的。这个作者告诉我们的故事是,“我在北大,我不是处女,被男朋友嫌弃,所以我自杀了。”这太经不起推敲了。

我有几位不幸自杀离世的朋友,也认识一些有自杀经历的人,跟其中几个有比较深入的交流。我想提醒大家,每一起自杀案例都非常复杂,不是单一原因能说清楚的,有些甚至连原因都找不到。比如华东师范大学的江绪林老师,我在网上加了他好友,曾和他请教一些读书方面的问题,2016年,他在自己办公室里上吊自杀了,他经历了什么事吗?从他的遗书和身边所有人的说法来看,他并没有经历任何世俗意义上残酷极端的事,似乎只是没有动力支撑他无趣地活着,在办公室留了遗书安排好后事,就自杀了。我也跟一些自杀未遂的人聊过,他们每个人都能喝着酒哭着说出很多事,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许多事似乎单看起来也都没什么,但综合在一起又能把人带入另一种情绪。还有一些人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而自杀,而是因为没发生什么而自杀。自杀真的是非常复杂的,背后绝不可能是单一的因素。

大家经历了那么多公共事件,至少要对这类报道保持谨慎,特别是把一个明显复杂的事整理出一条简单劲爆吸引眼球的逻辑线时,更要警惕。或许报道的人物是真的,女生不是处女,女生自杀了,这都是真的。但其中有没有因果联系?有多大的因果联系?她还有没有经历过别的事?这才是深度报道应该挖掘的东西。作者跳过了最重要的因果关系,直接拼凑了事件,跟大家讲了北大女因为不是处女被嫌弃自杀的故事。这毫无逻辑,按他的方式,她自杀前还用了智能手机,是不是能讲出《不寒而栗,北大女生使用智能手机后自杀》的故事。我更相信,一个能考上北大本科,能过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的女生,会有基本的智商不至于太糊涂,对世界会有基本的判断。我也相信,世上的因果都是很复杂的,特别是自杀这样的大事。

不得不提这篇报道的作者柴会群还有非常恶劣的假新闻记录。之前就编出许多影响很大的假新闻,最著名的是缝产妇肛门事件,产妇分娩后痔疮出血严重,医生紧急做了止血处理,这个记者就编出了医生没收到红包就缝产妇肛门的报道。这里的每一个因素都是真的,医生的确没收红包,产妇的确肛门动了针。柴会群敏锐抓住这些关键词,把这些真实的关键词用莫名其妙的逻辑一串,在春秋笔法的加持下就完全变了意思。

除此之外,他还有多篇假新闻,之前报道说绵阳的医院会给正常人安心脏起搏器,医院彩超机每天盈利上万元之类的。都是著名的假新闻,后来被告上法庭输得很惨。他之前的新闻报道擅长挑大众的敏感点捕风捉影编故事,刻意制造矛盾。有这样的前例,我实在无法信任这样的作者。况且这篇文章里描绘的逻辑经不起推敲。

我不能因为柴会群之前编过许多假新闻,就判断这篇报道一定是虚假的。对他所讲述的故事我持保留态度,只是希望大家先不要单凭一篇报道就气急败坏,等等各方发声。


补充一下,评论里好多人没抓住重点,不是说男方该不该谴责的问题,也不是报道里男方说的那些事是否存在的问题。而是一个更常见而隐蔽的逻辑问题——我们太喜欢强行建立因果关系。知乎上有好多类似的问题,“你见过哪些员工因为作死被开除”,“你见过哪些公司因为老板作死而倒闭”。下面的回答讲故事讲得很开心,老板做了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后来公司倒闭了。这种回答读起来当然好玩,有一种老板恶有恶报的感觉,但一个公司的倒闭也是很复杂的事,公司是不是因为老板做的那件事而倒闭的,大部分人根本没有给出其中的因果联系。我自己是拿到法律从业资格证的法学生,法律里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不能只看到A事件先发生B事件后发生,就认为两者有因果关系。世界是复杂的,无数的原因汇成一个结果,如同千万河流汇涌入海,特别是对于【自杀】这样复杂的结果,单线的逻辑真的很难经得起推敲。弗洛伊德和拉康非常详细论述过“死亡驱动力”来解释人的自杀,即便如此,他们挖掘出的也只是冰山一角。

新闻媒体想要完全还原真相是困难的,甚至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新闻的原则依然是客观主义。新闻客观的内涵是,新闻要尽可能贴近真实。这不光包括报道了什么,要包含了没报道什么,包含了报道时的修辞和语句使用。你只管陈述事实,不要乱煽情,不确定的事不需要新闻加一个“疑”字然后通篇写些没有证据靠主观臆断的东西,你只管把你掌握的材料做必要的隐私处理后发上来,为了方便阅读附带一些说明整理即可。不需要把重点放在莫名其妙的事上,而柴的这篇报道完全失焦了,而且从新闻职业道德看,南方周末没有做好隐私保护,还有许多话是不能写的,比如自杀的具体方法。南方周末是一个省级的正规媒体,有一定的标杆作用,你们的记者应该经受过正规的新闻教育,请严守你们作为正规新闻人的底线。

最后,我们今天面对太多的社会事件报道,其中大部分其实是不合格的,这里有媒体和读者的相互作用,作为读者,应该排斥一些不符合规范的新闻写法,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净化现在乌烟瘴气的媒体环境。推荐一本好书,人大的陈力丹教授的《新闻理论十讲》,深入浅出,很容易懂,看完后你会对新闻有更加深入的理解,明白什么是新闻,这是理解世界的一个重要切入口。


最后补充一次,评论里好多人说“理中客死妈”、“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真恶心”、“你不谴责恶魔你就是恶魔”,我倒是觉得,没啥好争的,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和不介绍具体自杀方法之类的基本职业道德,这本应作为新闻行业底线的东西,现在被认为是对记者的苛责,认为提出这些问题是众人皆醉我独醒,这本身就是很可悲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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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付费的恋爱社群,里面有很多很包子的姑娘。

一部分曾经遭遇过渣男,一部分非常害怕遇到渣男。


而我本人其实是深入研究过Pua的,并且有一套pu a反制法。



我们其中一个警戒线是这样的:

不管对方是不是嘴贱开玩笑,当他开始打压女孩子某些点不够优秀的时候,我们的条件反射一定是——

哦,那看来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就不互相耽误时间了。我也比较喜欢更能欣赏我的男人。


非常简单粗暴吧。

你给了我一个这样的负面评论,顺便就把自己自动驱逐出我们的可选范围了。


如果说这个男孩子还想继续的话,他会道歉,说我是开玩笑的,对不起啊,我以后不这样说了。

如果说这是一个渣男,他也从我们的反应里面清晰地知道——我们根本就不是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对象。



因为我的本职是产后康复教练,1对1的课不算便宜。于是一天到晚跟买得起我的课,过得很好的人打交道。

我发现这些过得很好的人,真正发自内心幸福的人,骨子里都是自信而强大的。

她们有非常强的安全感,这个安全感可能来自于原生家庭,可能来自于自己非常过硬的魅力值,她们一直是非常坚定抗拒那些会带给她们不愉快的人出现在她们的视野范围内。

在感情的角度上,真的是眼里容不得任何沙子。


随手贴个昨天和过得不错的小姐姐的聊天记录。

我真的发现,我手边素材真是信手拈来……


一个女孩子坚信自己的魅力非常的强大,坚信自己离了任何人都可以过得非常好,她才是一个比较成熟而完整的人。


而相当一部分女孩子是不具备这种迷之自信的。


她们可能从小非常的乖,一路顺顺当当的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一直把自己的角色放在被教导的位置。过往的经历告诉她:当一个乖女孩会有很多的好处。


即使是成年了,她们的心智并没有真正的长大。


那么如果父母在恋爱这一块没有认真的教会她们自我保护,她们长大后,

身边狐朋狗友的意见,

遇人不淑时霸道二流子的意见,

上课时夹带私货的教授的意见,

就很有可能是她们三观的基石。


网上各种各样的恋爱流派,也会给她们洗不同的脑。

任何流派都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有鸡汤,明明过得不咋滴,还打碎牙齿往肚里吞的,强行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

有激进,反正自己找不着好的了,干脆单身算了。吃不到葡萄,干脆说葡萄都是酸的。

有贪婪,对自己毫无要求,买口红就是美,就是我负责貌美如花,男人当然是要给我凑够200只不同型号的口红,才配得上当男人的。

还有我这种互惠互利合作型的,我不占便宜有合作意愿,但是我吃不得半点亏。有合作意愿的人留下,没合作意愿的人滚粗,特能吃亏的圣母婊都给我滚。


那种过于善良懦弱的女孩子,我认为她们当时是喝了鸡汤的。

我们群里的一些女孩子,当年也是被鸡汤忽悠瘸了。

所以我觉得我更重要的工作,是帮我们群里的女孩子修正她们缺失的自信。

我小时候被校园暴力时也有过一段很灰暗的青春,现在走出来了。我希望她们也能早点走出来。


很多女孩子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那种同样赤诚温柔,有同理心,负责任,专一的男孩子。


我信是因为我爸是。我信了几十年的东西,有的人同样活了小30年,现在才开始慢慢的相信。

我不仅信,我还坚信自己配得上这样的好男孩。

我不仅坚信自己配得上,我还切切实实的去相亲了几十个男孩子,算出了他们在人群里的比例,磨练出了如何把他们准确捉住的眼神和技巧。

学会了如何在这样的人群里,挑最顺眼合得来的那个。


当一个人的爱情观没有歪的时候,对自己爱情的底线要求很高的时候,区区打压嫌弃,就算是心里没有谱,有这样的一个规则,铁律横在眼前的时候,我们群里的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情也会警铃大作。

他们牢记了遇到这种事的时候的脑回路和反应。


随手截图我们昨天的群聊,天天都在讲。



不管你出于什么样的动机理由,你打压我就是让我不舒服。

你让我不舒服,你就滚蛋。

谁有美国时间陪你玩什么相爱相杀虐恋情深。


即使是过去小30年的自信心没有强悍到这一步,但是起码她们知道应该怎样去应对。

明年我开男孩子的群也一样。

有些人就是会欺老实人。一步一步试探底线。


打压就是一个全面的负面的东西,没有任何值得留恋,可回收的部分。

和我们谈恋爱就要按照我们的规则来。我们拥有自己的底线,去卡相应的东西。


同理,我自己的自尊心比较强。自己也喜欢自尊心自信心比较强的男孩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不喜欢用打压的方式去跟男生交往。

我更喜欢有来有往的交换。


所以即使渣男过了我的第1关,装成了一个善良温柔有良好教养的人,在有来有往的交换这一关,可能也会卡在这儿。

更不用说,在他嘴一秃噜时的告白到底有多少含金量了。


我们对所谓的爱情,他们忽悠出来的概念并不感兴趣。

我们要看的是这个人懂不懂得尊重,所谓的爱到底是付出还是索取,我们在这段感情里到底是快乐还是压抑?

相互磨合的时候能不能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互相学会用对方喜欢的方式来对彼此好。

能否早日磨合出一个低耗能的相处方式,轻松又愉快。


我认为把恋爱当做一场合作,会有条有理很多,盈亏也会明显很多。

互惠互利的共赢,才是最健康的方式。


当然在感情里面特别害怕谈盈亏的人,是最喜欢气急败坏的来咬我的。

因为他们的另一半可能是亏得很大的。

本来他们另一半鸡汤喝得好好的,打碎牙齿往肚里吞,还岁月静好呢。

突然发现我操杜嘟嘟这个碧池,怎么开始叫人算感情账了?

我对象突然想明白了,不肯被我按在地上薅羊毛了,这还了得!



这是我在b站的视频,希望所有的老实孩子,从学会说【不】开始。



你嘟会一直守护那些善良嘴笨软弱的孩子的。

好人只该和好人恋爱。


希望大家发现另一半不对劲时都可以发这个表情包。

别伤害自己。


希望大家能把我上面的视频和下面的文章,发给身边懵懂的女孩子看。

其实这个姑娘如果早看了我下面这篇文章,记住了第二段【该和什么样的人恋爱】里【先爱自己】和【对方不消耗你】,记住如果不能让你变得更优秀更快乐,【他再好都和你无关】。

也许不会被影响控制。

其实很多人遇到渣男渣女,只是父母没把自己家白菜的栅栏修结实。

这是他们的知识盲区。


我是 @杜嘟嘟 ,一个修栅栏的。

希望能够遇到我的老实孩子,都能被我保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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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关注的是,一个智商和能力在同龄人里处于巅峰的北大女生,居然会因为【非处】自杀?这才是最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北大法学院的女生,以后大概率是社会栋梁,她的智商,才能,以后的人生价值,一百个平平无奇的处女都比不上。你那么美好的未来,怎么会抵不上一张膜?

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会让她形成【她的这十几年的努力,她的高智商,她父母这么多年的培养,她未来对社会的贡献,还不如一层膜重要】这种畸形的思想观念?

是什么会让她觉得【一个女人再优秀,再努力,对社会贡献再大,也不能没有膜?】

所有整天把【接盘,处情】这类词汇挂在嘴边的男性,都促成了这位优秀女孩的逝去,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我认为处女情结本质上就是对女性的剥削。

其实不光是处女情结,所有【只对男方有好处,对女方本身没有任何好处】的要求,都是剥削。

比如贤惠:保持贤惠无法提升女性自身能力,甚至会浪费女性本可以花在学习工作上的时间去研究怎么伺候男人。这只能让男人单方面爽,却极大地侵害了女方的利益。

比如处情:处情本身限制了女性的性自由,还可能成为在恋爱关系中套牢女性的枷锁。保持所谓的处,只能单方面让男方爽,觉得安心。

有人提到了滥交,说一下,反对处情,和支持滥交是两回事。

就像我们男生喜欢打游戏,也不是说就一定要上瘾,沉迷游戏,被暴力游戏刺激着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对吧?

这个问题本身也有问题。

事情已经发生了,女方毫无疑问是受害者,而男方毫无疑问是加害人。在这种前提下,去纠结这篇报道是否有失偏颇,意义何在?

就像胖虎打了大雄,你在这里质疑胖虎打大雄的动机,或者是对胖虎的惩罚和批评是否太重了,本质上都是在帮胖虎。

所以结论是,这篇文章没有问题,无关他的措辞,动机如何,论迹不论心,只要达到了替被害者发声的效果,那就是好文章。

至于有人说拿什么为借口打压都一样,和处情无关?我的观点如下:

1,拿缺陷(外貌,身材)打压对方,肯定是不对的,这证明了这个男人本身的问题。

2,拿根本不是缺陷的东西(是不是处,生不生孩子)打压对方,不仅仅证明了这个男的有问题,更证明了社会风气有问题。

男女互换,类比一下:

问题:如何看待雨润财团千金被英国酒保家暴致死?

回答:这和eg有什么关系?这就是PUA。就算这个家暴男不是外国人,换成一个帅哥,高学历精英,富二代,他还是可以利用这一点PUA女方,把女方家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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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的采访来了,请各位理性看待,再判对错。(我没有说谁一定是对的谁一定是错的,只是客观提供各方声音。)

北大自杀女生男友发声:处女情节并非吵架主因

后续来了,不妨看看这篇。

最新进展:

别慌,稿删了咱还有截图。

(不放了,自己找吧。)

更新:

这三点简单帮助大家理解一下:

1.南周爆出女孩个人社交媒体信息(不打码),就是媒体伦理缺失;

2.南周使用人物真名写文章,就是不尊重个人隐私;

3.本该讨论事件本身,却明里暗里谈了很多男生的家庭,学生组织,以及捕风追影的抓取来自各种第三方(朋友等)的声音,就是叙事失焦。

以上三点,没得洗。

片面真实不叫真实,基于片面真实引发的讨论有没有价值,请大家自行理解。

我会开着评论区,因为像我原文说的,一个正常的舆论场不应掐灭每一个声音。


原文:

存在很多问题。

看完这个长达 7346 字的长文,想必很多受众开始按头,甚至已经把男方定为女生自杀这场悲剧的直接罪人了吧。

没错,这篇文章逻辑很顺畅,处处是爆点:北大,自杀,PUA,非处女,洗脑。

可是,从媒介伦理的角度,这篇文章写的真的问心无愧吗?


相信任何一个学过新闻学的大学生都会明白,新闻的第一要义是「真实」,而真实又由「描述客观」与「叙事平衡」两部分构成。

首先,在这篇文章中,男方的声量被刻意人为的大幅度掐断。记者使用大量文字描绘男方「家底丰厚」的家事,描绘男方被称作「北大刘昊然」,描绘男方在校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而仅有的两段直接把话筒递给当事人的部分却由「涉及隐私,不予回应」收尾,在传播学中,这就是典型的「叙事失焦」,再言之,一切不围绕案情本身而展开的内容本身就是在模糊重点。

目前,牟林翰正在内蒙古支教。12月10日,他在电话中告知南方周末记者,女友自杀跟他没有关系,但也拒绝说明包丽自杀那天下午究竟发生了什么,理由是涉及隐私。
包丽情急之下,微信联系了牟林翰的父亲。后者问过儿子之后,告知包丽牟林翰没什么事。南方周末记者向牟林翰求证他的这次“自杀”行为,他表示涉及隐私,不予回应。

再次,文中「带节奏」的笔触也处处可见,比如,当男方称自己要自杀时,作者使用的笔法为「表现更为极端,曾扬言自杀」、「刻意张扬,以换取女方的屈服」,让人不禁想问,这书写的到底是客观的事实,还是作者欲盖弥彰的沸腾情绪呢?

也许有人会问,媒体「带节奏」算不算职业要求之下的「议程设置」?

其实对此,学界早有共识,在一次对媒介伦理学学者 Clifford G.Christians 的采访中,他提到,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还是新媒体时代,理解社会与人类身份是如何受到新技术的影响都非常重要,然而,在议程设置的要务中,应该继续保持不变的主题就是「真实」。在所有被研究与比较的道德规范中,在印刷时代,广播时代以及众媒时代,「真实」都是重要主旨。基于此,南周这篇本身连「真实」都谈不上,就更没有资格后续讨论议程设置了。

同时,G.Christians 也提到,真实、人类尊严和非暴力是全球媒介伦理的「原生规范」(protonorms)。其中,人类尊严,指的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受到最基本的被尊重,所以,在案件尚未清晰之前,凭着聊天记录,单方的陈述以及各路不知真假的第三方议论声音,就将这段恋爱与自杀定义成「因果」,引导受众对尚未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男方进行各种污名化论调,这算尊重吗?

更让人难过的是,将恋爱细节赤裸裸的摆到自媒体平台,再附以一个爆炸性的标题赚流量,这更是对女方极大程度的不尊重。

这已经不只是媒体缺少媒介伦理素养了,这就是媒体暴力啊。

媒体想要因此激起怎样的浪花呢?

当案件疑云重重尚未查明,当私人情绪需要消化排挤,请媒体克制一些,笔则笔,削则削,你手中的这支笔本该用来理性讨论与追责,怎么能就这样天马行空解构故事。

请给当事人一点空间与尊重,善良一点吧。


同时,从受众层面,作为「不是当事人,就无法真正洞察真相」的普通受众,我们应该怎么做?

当网上的所谓意见领袖将数不胜数的社会事件转向舆论观点时,一个需要清楚明白的事情是,这其中的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言论都充满着背后的言语意义,你阅读着,也被影响着。

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受众真的应该保持警惕。

警惕每一家信源,警惕信息背后的意识形态立场,警惕每个来源不明的数据,警惕看似很有逻辑的行文思路,警惕每一次所谓的「官方声明」。

这种警惕,换言之,就是「多想想」。

如上文所说,「这其中的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言论都充满着背后的言语意义,你阅读着,也被影响着。」

如果可以,是否能够改为「你阅读着,思考着,也被影响着。」


多想一步也算不上睿智,最起码更加理智。

而理智这个本就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已经成为这个草木皆兵的社会的「可贵品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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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包丽的朋友,就一个路人。我就是半夜刷到推送的时候感觉白天推送会被和谐所以截图了,想让更多人看看,至于这件事情到底真相是什么结局怎么样,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我不做讨论。不喜欢看的朋友可以❌掉,谢谢。

听说其它平台搜不到相关信息了,唉。

————————以下原答————————

知乎清热度,很好 我半夜一点钟看这个问题的时候热度破两千万还是三千万了,果不其然,13个小时之后变成230+万,妙啊。难不成以后要趁着工作人员下班赶紧把热搜顶上去?


付上baoli朋友推送的图,半夜趁着还没被封掉截的(对这篇推送持保留态度,但是不想看到它那么容易就被封,随后整个事件不了了之的结果)






说不定待会我号就没了


14M次的浏览就这点热度,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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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点:

1、教唆自杀是否构成犯罪,在我国法律中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这个坑得填。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确有教唆自杀罪名,例如英国《1961 自杀法案》就规定「协助、唆使、指导、促成他人的自杀行为」(aids, abets, counsels or procures the suicide of another)属于犯罪,应处以不超过 14 年的监禁。

然而,我国刑法中并无严格意义上的教唆自杀罪名。(有一个小例外,就是邪教分子蛊惑「信徒」自杀,可能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但不符合事件中的情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将相约自杀、鼓励他人自杀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此种类推在学界引发了一定争议。例如,北大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就主张,这种处理方式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1]。目前有学界观点认为,怂恿已有自杀决意的人自杀,只是强化自杀者的决意,死亡结果系自杀者的自由意志,不宜认定为犯罪。考虑到事件的复杂性,牟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同时,从报道中提及的片段来看,亦不太可能构成刑法层面的虐待罪。(更遑论子虚乌有的「性虐待罪」了),支持受害女生家人利用民事诉讼追究侵权责任,但刑事层面,按照现行法律国家所能做的不多。PUA 行径千夫所指,但如何用法律进行规制、是否应该让公权力介入,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

2、媒体曝光当时女生的微博截图,是否构成侵权,是否违背了媒体伦理,这个事情得关注。

在报道中,女性当事人的微博账号名称已经完全暴露,很快,就引发了网民的「围观」:

理论上,社交媒体账号名称、全网可见的微博内容,难以被认定隐私信息。然而,有一点不难理解:本意是面向亲友、同学可见的微博,突然引发数百万人围观,其对个人生活的影响程度,恐怕要大于本意是自己可见的信息向亲友、同学可见。如果对后者的曝光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对前者的曝光,是否也应受到行业约束?

想到哪说到哪,就这两点,不凑第三点了。

参考

  1. ^ 陈兴良,教唆或者帮助他人自杀行为之定性研究——邵建国案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 第6期 7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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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的是有恋母情结吧?

看了半天称呼我都没反映过来,

怎么觉得这家伙跟武汉理工大王攀似的,

我发现控制欲很强变态男有个很鲜明的特点,

不是想当人爸爸,就是想当人儿子。



各位姐妹可以通过这个判据来过滤人渣。

记住爸爸儿子都碰不得,

兄弟舅舅那就更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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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吉桦老师(陈铭的妻子)上课的时候告诫我们班女生,找男朋友最好避开学生会主席。

可能没什么道理,也总结不出什么原因,仅仅只是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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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生到最后都没有被彻底洗脑,整个过程她都试图反驳,挣扎,抵抗,如果是所谓的字母游戏,应该至少有一点点心悦诚服的样子,不可能最后一刻写下一句,

"我命由天不由我。"

所以,压垮她的稻草可能是男方手里的裸照和sex视频。

从聊天记录看,男方各种过激言行,包括在深夜不断发来辱骂信息,扬言要一直在楼下等女方并称"我总能等到你的吧",以及真假莫辨的服20粒安眠药自杀,种种,都让女方深深相信,"他这么偏执,确实会说到做到,把那些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去,然后毁掉我"。

精神压力,照片要挟,以及不断被灌输"你身体很脏,你是个垃圾,你不配"这类的话术,作为一个小女孩,真的很容易走极端。

在这里提醒各位,不论男女:

如果有人一直打着爱你的幌子贬低你的能力,侮辱你的喜好,甚至践踏你的人格,不管ta是谁,让ta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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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看到这篇报道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了我玩知乎之后才知道的一个词“PUA”,偶然在一个知乎问题里知道了这个词,又通过各种百科了解了一下,发现,这东西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而且确实有这方面的高手。

看了报道,个人觉得,文中的那个牟某,很有点PUA的意思和手法。

但是,很遗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他做了什么,在法律上还无法认定他有罪,也就是说,即使他自己很清楚,那个女生是被他“逼死的”,也很难有有效的办法对他进行惩罚,更可怕的是,或许,那个女生不会是最后一个“被逼死”的!

在整个报道出来的事件里,我注意到了几个问题:

1.当事人双方都是“成年人”。

2.两个人属于“女才郎貌”型

3.自私


为什么要强调双方都是“成年人”?

引用“某度”上对于类似问题的解释

简单来说,自杀的女生是一个成年人,如果不能证明她“不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说句残酷点的话:她必须为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为什么要强调双方是“女才郎貌”?

在原文中,有这么一段:一切都太合适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当牟某提出,对于“第一次”很在意的时候,这位“自杀”的女生,有没有考虑过“三观不和”应该分手的问题?特别是在原文中提到的“被洗脑”的过程中,她为什么不坚决的离开

个人觉得,可能“热恋中的人已经放不下那个为之痴狂的他了吧........”

以至于当对方提出“叫主人”“堕胎”等等变态要求的时候,她竟然都能全盘接受!


关于,自私的问题:

很明显,女生也并不是牟某的“初恋”,对于牟某的情史,作为旁观者并不了解,但是,个人猜测,估计这位牟某的“第一次”应该也没有了吧。但是,为什么他对于新女友的“第一次”如此执着呢?

我很想知道,牟某的“前女友”们都是什么状况?


作为旁观者,总结一下:

1.牟某对于感情,是一种残酷,自私,偏执的占有。个人猜测,他与“前女友们”的分手应该会有这方面的原因。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想活的久一点”的女生们,不要跟这样的人接触,以免“引火烧身”。

2.“自杀的女生”并非无辜。她需要为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即使不是全部!不管牟某对她做过什么。他们也是从“认识——相知——相恋——热恋”的过程。但凡有点理智的人,如果发现对方有自己不能接受的问题的时候,有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离开”!只要她想要坚决的离开,没有人能阻止她,但是,她没有那么做。很遗憾,作为旁观者,在这一点上,我并不同情她。

3.“永远保持清醒”!所谓“当局者迷”,很多在旁观者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当事人看来确是理所应当的。就像报道里的这个女生,但凡“清醒”,她可以寻求“家人”的帮助,而不是去考虑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有人嫌弃她失去了第一次,她可以去找不嫌弃她的人,但是最终她还是“钻了牛角尖”。可惜,可叹!


最后,还是“老生常谈“一下,关于“底线”的问题!我曾经在“未婚应不应该”同居的问题下有过对于“底线”问题的看法:

1.个人觉得,女生应该有“自己的底线”,可能又要有人喷我有“处女情节”了,但是,我想问问大家,特别是男同胞们,有几个人是真正不在乎自己喜欢的人的“第一次”的?

所以,还是友情提示女生们,既然有那种“一边要求和你做点什么,又介意你是不是把第一次留给自己”的人存在,是不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底线问题”?

2.“爱己者人恒爱之”,懂得爱惜自己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真正的爱。真正爱你的人是会珍惜你,爱护你,而不会“遭际”你。如果你发现,你深爱的人,开始“遭际”你的时候,不要犹豫,不要不舍,坚决离开,切断一切来往。因为,当他开始“遭际”你的时候,你在他心目中已经不是”爱“了

3.”求同存异“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可以当没有看见,不过,我希望,不管怎么样”不要钻牛角尖“。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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