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应当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从重处罚,但是国内司法实践却总是倾向于将家暴排除在犯罪行为之外
怪不得结婚的人越来越少
什么是家暴 来,你仔细解释解释什么是家暴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赤裸裸的武力伤害,被轻飘飘的家暴2个字掩盖过去了
犯法了该刑拘的就刑拘
被家暴者一次性解决问题。
见义勇为者获得了身边和社会人群的赞许。
执法机构不用再纠结取证和调解的各种困难和阻碍。
社会舆论认可这样的结论,并深度讨论了正当防卫的有效认定标准,并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更好的判例参考。
施暴者的人生重开。
每个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阳间新闻!
喜大普奔!
希望被家暴的妻子别对见义勇为的同事倒打一耙。
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的积极意义,在于没有陷入「谁死谁有理」的窠臼,不以死没死人作为评价是否防卫过当的唯一尺度。
根据 2020 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大家可以通过上面的链接查看相关《不起诉决定书》,编号是「渭城检刑不诉〔2021〕40号」,从检察院查明的事实来看,死者邱某不仅在妻子单位中对其进行殴打,还撕咬上前阻拦的同事面部及眼睛,杨某使用保温壶击打邱某,从其口中救下同事,并为了制止其继续行凶将其按压在地。
从防卫的时机来看,这一系列行为的确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从防卫手段来看,保温壶并不是危险的凶器,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因此不能简单因为邱某死亡就认定防卫过当。
另外,针对杨某将邱某压制在地致其心脏病发作的做法,上述《指导意见》还有可以参考的地方:
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在绝对理性的推演中,杨某或许能找到一条两全其美的方案,既足以避免更多人受伤,也不会诱发邱某的心脏病。但普通人不可能跟奇异博士一样看完几万种可能性,在不知道邱某身体状况、无暇进行冷静思考的紧要关头,杨某的确不能像安坐办公室的司法工作人员那样权衡利弊做出精密计算,法律也要避免当事后诸葛亮对防卫人求全责备。
总之,这样大快人心的案例,欢迎多来一点。
为检察院的做法点赞,同时我们要注意这个案件中杨先生行为和邱某的死亡之间并不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杨先生的保温壶敲打行为对于邱某的死亡不具有直接性,导致丘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在于自身有较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及冠心病同时加上醉酒闹事的行为综合导致。
这个案子本身是邱某有错在先,在醉酒状态下前往单位实施不当行为,从而对于自身存在的身体疾病属于放任的态度,并且杨先生自身主观上也无法得知邱某具有心脏疾病等,在自己到面对被咬的紧急情况下用过用保温壶进行防卫的情形以及保温壶对邱某脑部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表明,杨先生均不构成犯罪行为。
最后,这个邱某在单位都敢这么嚣张,无法想象在家里会是一种什么情景,对于家暴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我们这些真同事的说话反正永远没人能看见,这事我们小区发生的,那么多人在现场哪来的家暴,就是喝大了跑去单位吵架谈离婚的事情,第二点她同事纯属心热帮忙去,然后才厮打起来,和她没关系,有关系的是另外的男的,第三要是真家暴了我只会说打的好,这男的房子被这女的搞走了,然后把他妈赶出去了,他妈还求助过我们单位领导,但是这么大的事没人敢帮,你要觉得我是假的,欢迎来我们小区走访调查真相,而不是跟着一个不知道哪来的新闻一样瞎猜,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二路,长庆西村小区,发生事情的地点就是小区的退休科,而不是文章里瞎说的街道办,女的原来是幼儿园老师,不知道搞的什么关系调到了退休科上班。目前的情况是赔了几十万,所以男的他家人也不追究了,男的他妹有抖音号,前面一直发抖音曝光这事情,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也希望大家来实地调查
反转个屁, @沉三荼 瞎编的小作文罢了。
对 @沉三荼 的话表示存疑。不过这个问题下面已经因为这则谣言沦为打拳现场了。
他主页总共获得的赞同数与答案赞同数等同,可以看出知乎只有一个回答,可信度不高。
问抖音号就是找不到,一会说申张正义,可以随便走访调查,一会连当事人妹妹的抖音号都要拿妈妈手机偷偷看,如果真是正义,不会直接问妹妹的抖音号是什么?你妈拦着你做出正义的反击?
一会说自己是真同事,一会又在评论里说自己和那些当事人不是同一辈的,妈妈才是真同事。
之所以这个回答还能有那么多赞,是因为戳到了知乎用户两个点“国家机关肯定不公正”“女性肯定是作恶的一方”
真同事就曝出更多猛料,遮遮掩掩说来调查,明知现在出市都可能核酸隔离,很少有人有调查条件。
以及本案实际发生时间为2020年,如果只是以流言流传的形式,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这件事了,进一步增大调查难度。(或者说你们猜猜除了女方以外还有哪些人会记得)
而且他们两还没离婚,没到分财产那一步,房子怎么会被女方搞走?即使换锁也可以请锁匠啊。还是男方做了什么对不起女方的事,比如家暴属实,确定拿不到房子了?才是“被抢走”。
而且在你描述中这个大领导都不敢得罪并且在法院扭曲事实的女人,会贪单位分配的房子?她直接请求给她调职位的巨佬分她一套呗(同事都住一起只会是单位分配房子)
以及新闻都是用的办公室和单位两个词指代地点,官方用的是xx基地,都不是用的街道办,你回答里哪里来的街道办?
官方所称的某某基地,我就直接搜咸阳基地就行,也是在渭城区,旁边的事业单位也可对应办公室,比这个答主说的这个长庆西村靠谱多了
以及长庆西村我搜了一下一些社交软件,没看见有什么八卦,希望这个答主早日分享抖音号,让我们来深度扒一扒。
对了,希望妹妹发布视频的时间不是这几天,2020就发生的事情,不至于这两天突然诈尸发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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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三荼 关闭评论了,有本事别关评啊
不是很喜欢造谣的吗,继续造啊
由于被家暴女子未能及时告知家暴男,即自己老公的危险性,未能尽到提醒的责任和义务。
在本案审理中,应赔偿见义勇为者每人20万元精神损失费。
同时女子和同事未能及时呼叫救护车,导致家暴男,即自己老公意外死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看不懂的可以看看青岛城阳法院某一审判决书。
大快人心,拍手叫好。
但是要注意一些细节。
撕扯过程中,丈夫将同事的脸部咬住,后者用保温壶击打前者。
从有限的信息得知。
是家暴男攻击同事在先,同事保温杯击打家暴男在后。
所以这个完全可以说是正当防卫。
还有两个细节,这个家暴男不讲武德,居然咬人。
第二个细节,干架抄家伙比较好,保温杯攻击力如此之强,我准备随身带保温杯了,泡枸杞用。
另外讲个个人故事。
一年前我有个朋友生日,喝多了,散场的时候闹事。
发脾气要砸路边的车。
其它朋友阻拦被他殴了两拳,我脾气上来就把酒醉男摔在地上接上十字固把他锁在地上。
结果他摔倒的时候被路边石头磕破了脚,酒醒就去报警了。
监控只拍到我摔他的画面,我赔了三千块和解。
我觉得我是见义勇为。
但是警察说我是打架斗殴。
后来我决定有监控的情况下我再见义勇为。
另外研究刑法对于各位武德充沛的老哥绝对有帮助。
我的心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刑法也是我的进修心法。
这个话题千万别打拳,神烦。
家暴的是男的。
见义勇为估计也是男的。
有什么好打拳的。
见义勇为的名声太亮,以至于西门庆打死了武大郎,还能被当成英雄。
家暴的帽子太重,以至于武大郎屈死了,还要被当成渣男唾骂。
真相的光芒太刺眼,以至于某群体拼命抛开事实不谈,还要把潘金莲塑造成白莲花。
正当防卫的光环难如登天,此时却轻而易举,只因为死的是一个“家暴”的国男。
看着国女和利女归男们破防急眼,看到各位国女和利女归男急哄哄地扯“家暴”的事,差点没把我笑死
家暴是什么玩意?怎么现在,什么互殴都说成是男的家暴了?怎么着,力气大的默认是过错方? 要是有个普通人招惹了邹市明,是不是只要邹市明动怒了,就直接给人家判死刑啊?
关于互殴的责任判定,一是看谁先挑事的,二是看谁受的伤重。不存在说谁力气大就是谁的责任
回答区的各位归男,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老婆结婚之后天天PUA、规训你,有一天你要出去上班了,她突然告诉你,她已经怀孕了,但是孩子不是你的,是她们单位小帅哥的。她要求你把所有钱都给她,否则堵在家门口不让你上班了。你急的不行,推了她一把推开了。
然后,这时候她的小帅哥拍马赶到,直接给你打死。俩人继承你的财产美美地过日子去了,留下你失独的父母。然后检察院来了一个因为家暴所以“不起诉”小帅哥,你是不是也很爽啊?
跟这个案件有区别么?
就算那个男同事不是她的情人,我就想问一句。国女的来老公的公司跟老公辱骂厮打,会有女同事站出来帮男的么?天天girls help girls。男的一群归男天天当添购是吧?
在这个回答下,我看到知名“体面男” @王瑞恩 痛斥了家暴行为,那我就想问了,王先生是不赞成家暴呢?还是不赞成国男家暴呢?
另外,国女打老公少是因为打不过,不是因为素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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