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都说了只要加名就属于赠与
当初我建议做财产公证、签署婚前协议,对另一半房产赠与实行婚龄赠与制的时候一堆人拿新婚姻法骂我
还有骂我算计的,生生给我骂破防了
都来看看这个活生生的惨例
这个判决合理吗?在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
这个加名属于自愿赠与行为
这没办法,合理合法的赠与了,自己受着呗
毕竟结婚多年,一套房子加另一半名字就够了
好家伙,三套都写上另一半名字
要是得到了另一半的相夫教子也不说什么了
问题是女儿平时爸爸带,这是又出钱又出力还吃亏
男女互换也同理,人性是贪婪的
这三套房一加名,还不用承担婚姻责任。这就好比一个人老家突然拆迁了,补了一大笔巨款。人性就如此,不然也不会有那句:一有钱就膨胀
确实膨胀了,都上天了
房子就因为加个名就想分六成
法官已经很仁慈了,没有对半分
我一直建议找配偶一定看人品,人品>爱情
找不到人品好的就找门当户对的,博弈也是五五开
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穷志短还不要脸
有的人离婚真就是空手套白狼
我也建议一些有钱的学学我,做婚前财产公证。就是赠与房产还得是根据婚龄比例
也别管什么新不新婚姻法了,多层保障没坏处
我身边就算是门当户对的,那也是小夫妻共同拿钱购买新的房产,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各自的婚前财产,那都是婚前财产公证,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关系还算不错的某位大哥,加了另一半名字还给了彩礼,半年没到就离婚了,女方直接分走一半的房产和所有的彩礼嫁妆。我还在我的回答里讲过他这个事,这是我见过最呆瓜的人
也是这位大哥的悲惨故事,周围的人只敢找门当户对的,生怕别人惦记自己名下那点房产
还有我在另一个回答里,讲了一个女的为了钱嫁入豪门。她还不敢离婚,被老公一家拿捏得死死的。婆婆防她和防贼一样,老公还和公公有债务关系
找另一半一定要擦亮眼,结婚这是关于人生的合作。你的另一半是否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生合伙人,不说同雨同舟了只求背后别算计就谢天谢地了
另一半不拿出面包就算了,还跑来分蛋糕?直接给我把桌子掀了,qtmd
我非常认可 @code609 的评论:“现代的『门当户对』更多是基于物质方面,尽可能匹配,减少纠纷,以免在钱财方面损失太多,减少纠纷。
比如,房产切割方面。
假如双方家世都比较好且均衡,那么可以减少损失,减少纠纷。
要是双方财产差距过大,那么肯定会分歧,毕竟你们是夫妻,很多地方算账又谈钱又谈感情,不好结果。
『一碗水很难端平』
『手心手背都是肉』
而感情这东西,太虚无缥缈了,随着年龄和经历不断变化。可能结婚初期很爽,以后就不一定了。
所以,三观和经历也很重要,外在表现在学历,工作,性格等方面。”
我没有骂女人,也没有骂国女
像这种经济差距大一些的,另一半没钱的凤凰男/女。要么婚前财产公证,搞什么苛刻的婚前条款。要么是拿出一套房子共同署名。真没有三套房子都加名的,都给我人看傻了。我说的难听点,要是知道感恩这日子还能过。要是直接上来离婚分房子怎么办?分完工资分房子,离个婚裤衩子再分走一半
很多婚姻变质就变质在,一方做了甩手掌柜还享受了好处。另一方拼命的付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这个时候就不是爱情了,这就上升到人性方面了
你在拿这个考验干部?你要挑战另一半的软肋?
在爱情滤镜褪去,在现实面前拼的就是对方的一个人品。看透一个人的代价是巨大的,为什么不及时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做人别傻x,少恋爱脑
万一,碰上这种算计的可怎么整?
分一半不满足,还要去争夺还有抚养权要求再多分
给我看的拳头都硬了
男女互换也同理,少做圣母
贫富差距大的一定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管住爪子
结婚不是扶贫,不要考验人性
纯粹抢劫,拳师估计还认为分少了。实际这么判对女人不利!
婚前财产都能分,哪个有钱的敢跟你结婚?就算结婚,也一定签苛刻的婚前协议。
除了愚蠢,其余皆是美德!
合理,房产加名就等于赠与,原本应当至少分女方一半的,但是法官考虑到房产均为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将大部分份额分给了男方,算是保护了出资人的利益……
这个案例也可以警示大家,在房产上加名一定要谨慎,如果没有实际赠予的意思表示,千万不要随便加名!!!
记住,加名就是赠与
民法典出来以后拳师们一个个都在营造“加名无所谓”的氛围,有的男人还真信了,瞧见了吗?这就是人家的战果
动脑子想想:
如果加名真的没关系,那房产证上那个名字是干什么用的?写着好看的?
如果加名真的没关系,为啥女人总是要把男人的房产证加自己的名?
不合理,应该全给女方,虽然管生不管养,虽然男方婚前全款买房,但人家可是生孩子了啊
男人结婚前应当读懂婚姻法,这对你有好处。
不读婚姻法就结婚相当于带着几十几百万去股市一把梭哈。
我个人是比较反对这个判决的。要么就对半分,酌定25%是值得商榷的。原因很简单,这种判决看似实现了个案正义,但是却是以牺牲整体正义为代价的。
这类案件的整体正义是什么?个人认为,一个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既然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应该视为赠与。
如果在赠与时或事后没有明确份额,就应该推定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如果双方无法就份额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就应该推定双方一人一半。
如此,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内心真意。
第二个是夫妻感情。一般夫妻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上,都不是无条件的。
很多人把这些条件忽视了,却把财产看得无比重要。须不知,在婚姻中,感情、陪伴、照顾等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维系纽带。而财产问题,不过是两性结合附带的产品。
财产问题虽然重要,但是却没有感情问题重要。这一点,从法律的精神也可以看出,夫妻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而不是财产问题。
所以,在分割这类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夫妻感情因素。而不能像这个判决,只考虑合同签订情况、房款支付情况等财产因素。
考虑感情因素,承认夫妻双方在加名时的你侬我侬,加名是一方出于给另一方稳定感情预期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割,才能最大程度地照顾当事人的预期。
而这个判决,将婚姻搞得充满铜臭味。
第三个是同案同判。这个案子法官酌定分25%,下个案子法官酌定分30%,有的酌定50%,每一个法官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牺牲的是却是社会整体公平正义。
因为没有任何人知道,你的这类案件,将会有怎样的判决。如果判决结果无法预测,实际上,法律维护社会稳定预期的功能就丧失了。
如果法律不能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社会就会无所适从。
举个例子,如果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都按照对半分等这类统一的标准判,夫妻一方在涉及到这类问题时,会更加谨慎和敏感,更加参照法院的判决从事。
而如果判决结果捉摸不透,那涉及到加名这类问题,大家就可能坑蒙拐骗,各显神通了。
而且,我们可以发现,在这类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从25%-50%,这中间虽然只有25%的空间,但是却可能涉及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利益。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直是大陆法系竭力控制的,一旦自由裁量权过大,就可能带来腐败问题。
所以,我认为,考虑到上述因素,这类案件应均分为宜。
我还见过更绝的。
男方婚前2套全款房,没加女方名。
婚后女方撺掇男方,把之前2套卖了,置换套大平层学区房。
结果大平层因为是婚后财产,现在闹离婚时要平分。
目前还在打官司ing。
其实分婚前财产,极大地鼓励了小三上位,威胁大婆的婚姻。假如一个已婚男,婚前有四套动迁房。(反过来女的也一样,不是很多男人说,要嫁给大城市的独生女么。)那么对小三来说,如果能破坏这个婚姻的话,这个男人还剩两套房。然后自己跟他闪婚闪离,就能得一套房。这买卖值得下狠功夫努力啊!(请大婆自行脑补。)但是如果不能分婚前财产,虽然男人离婚有四套房,小三啥都捞不到,花那力气做啥。请大婆们想想,希望自己丈夫周围,存在多大诱惑呢?
尤记得前年网上大量宣传所谓的“新婚姻法”“法律不认加名”,多数人都跟着喊,没有人问来源,没有律师质疑,除了同工。
至于是谁组织的,现在还不知道。
可以确认的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是有大量加名骗婚的女骗子的,而那时候男性们还在认真的探讨是否应该给未婚妻加名。
现在再来看这个事,我在想。
1,杭州3套房的25%,也就是一套房的75%,价值几百万,法院“合法合理”的就给判了。
2,彩礼认定困难。
在2个前提下,如果按关系维系时间算,
结婚几年,房子几百万。合法赠与。
结婚几月,彩礼十几万。合法赠与。
恋爱几月,花钱证明你爱她,合法赠与。
性交易一次,几百几千,非法交易。
对于某类女人来说,婚姻就是收益高于贩毒抢银行,罪责低于打架斗殴的生意。
“不是我骗婚,而是我们感情不和。”
“反正加名给彩礼了,男的你自己看着办,别让我感觉到感情不和。
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主动煽风点火,让感情变得不和。”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乔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她认为,即便是一方个人全额出资买房,婚后加名以及婚后取得房产登记,也是对另一方的赠与。
对于加名被坑房子的锅男,我只能说,活该!
按照出资,房子属于男方。
按照房子加名,似乎又应该平分。
法院就直接折中,给女方25%。到也算正常。
才分到25%,拳师又可以说是她们被压迫的证据了!
都收到, 我再@我自己下……
每当这些案例的出现,同工都不禁回想起那些岁月:
那会我因为普法揭穿了 “房产归属看出资不看加名”这类谎言后,
每天来辱骂、攻击我的私信之多我连知乎打开都会卡住……
其中还不乏自称“我一个男人”的小国男、小狗哥们(⁄•⁄ω⁄•⁄ )
不知道他们现在还好吗?还是当年那样吗?.mp3
是不是觉得这个男的特别无辜可怜,他前妻特别有问题?
不,真正有问题的是他自己。
肯定很多人不服气,说这三套房是男方婚前财产,凭什么要给对方分一半啊?
就凭他给人加了名,又没有明确标注比例。
来翻译翻译,女方的名字清清楚楚和男方一起烙在房产证上面了,都是成年人,这要不是男方签字,谁能拿刀逼着他加名字吗?
成年人要学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再次强调,这是婚前全款的房子。
婚前全款懂吗?就是完完整整和对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财产,这东西就是除非他自己乐意,不然天塌下来也没法让他交出去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他干嘛把自己和父母的努力,婚前全款的房子,给别人加名字的?
既然他选择在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他之前就得把整个事情给搞清楚,不要有任何模糊的空间。
搞明白了,不愿意拿自己的一半去跟女方对赌,可以,审时度势,挺好的。
想清楚了,不就一半房产嘛,想整一把千金散去还复来的豪情,也行。
要是觉得风险高,但又想结婚,也行,就算加名,你加一套行不行?加三套是不是有病?
既然真的选择了相信爱情,加了就加了,那愿赌服输也行。
结构看下来,真是哪儿哪儿都不行。
现在法官判75%得感谢法官,要是成全当初的脑残,分人家50%是起码的,甚至我都觉得得判50%,给所有舔狗行为一个大耳光子,让你装,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担代价。
至于对方如果不加名就不结婚,那我反过来想知道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废物才能守着三套全款房还舔成这样?
舔狗被世界毒打我简直是开心的要放烟花。
这个案例就该被做成典型,然后推广到全国,让所有有舔狗倾向的人都明白,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独立人格都没有,凭什么让人尊重你?
自己的婚前财产都双手奉上,真的很难让人同情。
婚前房产加名该分对方一半吗?
当然该啊。
这可是婚前房产啊,你闹着玩儿么?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我说了三遍,婚前财产于情于理于法都和对方没关系的东西,原本就没关系的东西,你非得加名字,加了又不认,到底谁有病啊。
名字加着玩吗?
这是cos你的名字吗?
加名这么重大的事情要是不能分才有趣了。
肯定有人说什么万一骗婚之类的,说得好,但和这事儿不搭噶,因为这是婚前财产,你自己咬死婚前财产不动,怎么个骗婚呢?
况且也别只说男的被骗,要是加了名都不算,那很多人反而可以婚前买了,然后用加名来骗女的婚。
我现实中还见过男的为了骗女的结婚,婚前全款房加了对方名字,最后离婚时候直接让自己父母起诉自己和老婆,表示这套房子的钱其实是公婆借给男方的,现在要求偿还债务+利息。
这招离婚战神郎老师可玩儿过,更牛X的是人家用的是现妻起诉自己和三,这真是离谱坐火箭,离谱上天了。
说到不要脸,是大家都不要脸,不分男女。
保护婚前财产的重要性,这事儿和性别没关系,和对婚姻与财产的理解有关系。
啥叫和性别无关,因为讲道理,现实中不止有男的被坑,也有女的傻白甜被人家吃了绝户了。
不信?
林先生可他喵要笑死了。
什么佛媛病媛的,都是人家斌哥玩儿剩下的,装X之王我只服他。
我是一个非常尊重婚姻也尊重爱情的人,简称纯爱战神。
爱情就是爱情,爱情需要保护,婚姻更要重视,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对方负责,甚至还得为以后的孩子负责,不然天天在家男女自由搏击也毁了孩子的生活。
结婚非同小可,大家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给婚姻的严肃性一点面子。
甭管你是男的女的,婚姻不是儿戏,一旦结婚了,婚后的东西,大家当然不分彼此,婚姻的意义就在这里。
结婚了,婚后的部分我的就是你的,咱俩生死相依,离婚各拿一半谁也别废话,不然结婚干嘛?总不能是迷恋吃席吧?
但是在婚前的部分,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谁也别惦记谁的东西,谁他喵想惦记就是想不当人,不当人就不配结婚,谁提出分对方婚前的东西谁滚蛋,不要玷污婚姻,不要侮辱爱情。
有傻的男的被人坑了,也有傻的女的被人坑了,这事儿不分男女,都要保护婚前的财产。
别瞎心疼你未来的另一半,你能不能当个人先心疼下你爸妈和你自己?
这你都不心疼,以后也别喊着肉疼,成年人自己的选择,自己去背锅。
每一个不把婚姻当成严肃问题的人,才是对婚姻的不尊敬,对爱情的不尊敬。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在课本上多少年了,怎么实践的时候就不弄清楚呢?
爱情是爱情,但婚姻本质是两家公司的合并,你见过两家公司要合作一个子公司的时候,注资条款,业务分配,股权分配都弄不清楚不达成一致最后有善终的吗?
哪怕是为了保护爱情,都要把这些事情在结婚前搞定。
要按照母公司注资的标准来计算。
越是打算过一辈子,越是事前要分清楚,这样大家结婚后啥也不想,就是爱情和共同奋斗,以及愿赌服输。
虽然即使结婚了,也不代表保险,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考验,但假如连这个都商量不定,那直接说明了你们的爱情根本不纯粹,也没到位,你们急着结婚干嘛?
分手就能解决的事情拖到最后彻底决裂离婚才解决吗?
当然,也不是不能凑活,你要觉得自己的人生可以凑活,那反正你最后别后悔就行,愿赌服输我说了好几次了。
落到实际上,婚前谁的全款房,就是归谁的,谁也别染指。
要是一方有贷款房,要么另一方支付一半费用加名(具体费用比例是双方灵活探讨的事情),或者双方母公司打欠条,要么另一方自己也贷款弄一套房,婚前就把事情弄清爽了。
现在还有很多女方出车装修,男方出房(带贷款),双方还贷的,这种不加名就是占女方便宜。
大家谁都别占谁便宜,婚前的事情分清楚,就按照母公司注资的流程谈,如果不知道怎么弄才是清爽,找个律师简单又便宜,干净又卫生。
让法律为婚姻保驾护航,这才是真浪漫。
也别拿上一辈举例,上一辈那更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为那时候经济基础不行,大家一个人过的不行,得搭伙过日子,后面又是得养孩子,所以拖到现在。
现在有多少上一辈的人是一个婚姻名存实亡状态的?
大家自己看看自己身边就好。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可不是这一代年轻人发明的,我从小就听人说了烂了,要是上一代对婚姻满意,会出这句流行语吗?
我其实挺烦那些动不动说什么自己不图利益、只看感情的人,因为我觉得没有诚意。
妈蛋公司要合并了,说自己不看现金流不看业务不看股权,只看爱情,这哪里来的牛马?
要么就真的只谈爱情,划道线,婚前各归各的,成本各自承担,谁要不同意,谁心里有鬼。
很多假爱情到这里一试就试出来了。
要么就老老实实做下来谈清楚,今晚不谈爱情,只谈分配,关起门来把话说开,谁也别占谁便宜,谁也别坑谁。
要么达成共识,要么再看看,要么大家选择凑活,要么散伙。
人的一切都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这才是婚姻与爱情的基石,地基你都不打好,我真怀疑你的诚意,爱情大厦你是打算冲着公墓跑的吗?
爱情公墓直呼内行。
记住朋友们,婚后不分你我,婚前彻底分清楚你我,这才是对爱情和婚姻负责。
走一辈子本来就很难,别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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