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直不立法惩治虐待动物的人,这是因为应该优先立法惩治虐待人类的那些极端动物保护人士。
现在要看清,大部分情况不是人类在虐待动物。而是极端动物保护人士在虐待人类。
很多所谓的虐待动物事件,都是极端动物保护人士自导自演的。极端动保人士为了索取特权,就故意夸大和炒作了所谓虐待动物的事件。
其实,狗伤人,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大部分正常人都是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一小撮极端动保人士的主张是不得人心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狗的成语都是贬义词。
在中国文化中,对人与动物的关系讲究的是一种务实和理性,而与西方那种假惺惺的人狗平等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
极端动保人士妄想拿西方那一套极端动保价值观向我国输入,这种文化入侵必定被有良知的中国人集体抵制。
家暴立法了吗?立了吧!
你在学校考了倒数第一名你妈还不是一样回家拿扫帚抽你。你老公喝醉了回家还不是劈头盖脸揍你。人都是这样,何况动物。
因为文明养狗行为就是对于狗的虐待。
例如出门牵绳、收屎,不在出行高峰期遛狗,在家遏制狗的吠叫。本身就是对狗的摧残。。
更不要提什么爱狗人士给狗绝育,给狗吃狗粮。
相当于把一个人阉割了,每天吃方便面,每天关起来,只有间或出去放风。而且连说话声大一点都被呵斥。要是一个人被这样对待,基本上这个人就疯了。
爱狗最好的方式就是搬到农村。让狗子和他们小伙伴在田野里奔跑和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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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冒昧的问一句那些支持动物保护法的朋友们:
动物阉割,动物断尾是否违法呢?
折耳猫是否违背生命准则呢?
退一步来说,动物保护法出台了,动物有自我权,那么贩卖拥有自我权的生命行为是否违法呢?
用绳子或者笼子是否属于非法囚禁呢?
那猪肉和鸡肉如何合法的吃到呢?
哺乳动物是否只有狗才会认主呢?如果是,那么把西方国家或日本当做主人的哺乳动物是否应当归属动物保护法内呢?
蚂蚁是否应当归属动物保护法内呢?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动物歧视呢?如果是,那我打比喻用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是否违反动物歧视呢?
那么我毒杀蟑螂是否违法呢?如果我被蚊子咬了,我拍死它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如果我在日本料理店吃了活体章鱼这道菜,是否应当直接击毙店主呢?
你是否连动物包含哪些都不知道呢?你是否在好奇这个章鱼不应该是鱼类吗?怎么是动物呢?
那你是否知道鱼类也是动物呢?既然是,那么我吃刺身合法吗?属于虐杀吗?
这时候你肯定会说,那人家西方可是都有动物保护法的啊?
希特勒率先推动动保,但是他却屠杀了千万犹太人,不仅吃生猪肉,(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猪肉),还嘲讽中国人吃猪肉。
日本也有动保,但是南京大屠杀了多少中国人?现在又捕杀了多少鲸鱼?不仅吃生鱼片,还辱华后嘲笑中国人过几个月就会忘记。
澳大利亚也有动保,但是在阿富汗和叙利亚的战争中肆意虐杀平民和儿童,不仅大方承认还责怪中国多管闲事。
美国也有动保,但是虐杀黑人可还记得?单跪致一名黑人窒息死亡可还记得?越南橙剂可还记得?由于干预他国内政,导致越南接触过橙剂的人出生的后代普遍畸形,居然还舔个脸将国际矛盾指向中国。
所以西方动物保护法就是法国人吃着鹅肝嘲笑着中国人吃内脏?
所以西方动物保护法就是美国生产着莱猪莱牛嘲笑中国没有动物保护法?
拥有动物保护法的西方国家为什么牛肉要做成上等食品呢?为什么把动物的新鲜以及不新鲜尸体做几成熟或是血丝糊拉的行为称作上层西方文明呢?为什么吃泡面用叉子没人说什么,但是吃上层西方文明的时候用筷子就要被西方人士嘲笑是土包子呢?
拥有动物保护法的日本为什么向海洋投放大量的核废料以及核废水呢?为什么日本的核废料以及核废水的排放在既污染了海洋,又毒害了海洋生物的同时,却在环境大会上投中国一票,称中国在破坏环境甚至没有动物保护法呢?
拥有动物保护法的美国为什么同意日本排放核污染呢?为什么美国默认日本核污染却指责中国在破坏环境甚至没有动物保护法呢?
种族歧视问题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中属于政治正确呢?难道不是因为太严重了导致不得不出来政治正确吗?可是当这个政治正确面对是亚洲人呢?面对黄皮肤的时候呢?他们(西方国家)正确了吗?
讲真,这些拥有动物保护法的西方国家连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基本尊重都做不到,能做到保护其他物种吗?你能相信他们会保护其他物种吗?
归根结底,西方国家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真的是为了保护动物吗?难道不是为了利益之间或者政治之间的获得而制定的双标吗,难道不是如同澳大利亚的大火一样,烧掉的了他们的良知而寻求的自我安慰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
西方国家=双标=动物保护法
因为中国立法需要先建立对于虐待人的动物和虐待人的人的惩处机制。
首先说明,本人所学专业就是法学。
然后我要说明的是,我接下来所举的例子都是随便想出来的,并不代表我个人立场,仅仅用作说明观点。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
虐待动物。
我们将其拆分来看,保护主体是什么?
动物。
罪名行为是什么?
虐待。
我们要保护这个主体,那就得先确定主体的性质。
人/物
人,就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物呢,从财产角度来看是动产和不动产。
然后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
动物得分为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
就野生动物来讲,中国也有类似性质的法律,是什么呢?
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创造性意义就在于它将动物作为了一个独立主体去保护,而不是物品性质的。
这个法律就能够很好的保证野生动物的不被虐待。
那显然,题主所说的并不是野生动物,而是家养动物。
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家养动物的性质。
家养动物是作为独立主体享有自己的权利呢,还是作为从属物品受到保护呢?
如果是作为从属物品受到保护的话,那么情况就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我虐待自己的动物。
比如我养了个仓鼠,我今天很不高兴,仓鼠又很闹腾,我一气之下,把这个仓鼠用绳子捆起来,放在火上,活活烧死了。
这就属于虐杀。
那么这个活动算不算违法呢?
在现有法律来看,只要我不对外传播相关的音视频,不算。
因为此时仓鼠是做为我个人所有物存在的。
而物权是对世权,也是支配权。
也就意味着,我对我个人所有的物品具有决定性的支配地位,想要出售,赠予,毁灭都随我高兴。
(这里我要专门加一个但书条款,那就是你这个支配地位要是损害到他人利益那就不行了)
这个时候虐杀仓鼠就不能被判违法。
那么虐待别人的动物呢?
那显然是违法的。
相应的来讲,对世权的性质就是除权利人外的其它主体,都负有保证其权利完整执行的义务。
那我自然是不能够毁坏他人的财产的。
所以这都是违法的。
因此,按照上述的,动物的物品属性的逻辑,完全是没有必要另外立法的。
因为现有法律能够满足要求。
而如果把动物作为单独主体呢?
动物享有自己的权利。
生存权,动物权(不受虐待)
那么我们就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了。
比如说虐待的定义,相应的手段。
取证问题。
谁来进行起诉。
这毫无疑问会大大提高司法成本。
同时这就又衍生出了一个问题,既然这东西是独立的权利主体,那么它是否能够被买卖呢?
这就又得去解决内部的逻辑问题和法理问题。
所以,从这个逻辑上看,保护动物不受虐待是合乎法理的。
谈完了两个逻辑问题,我们再来谈谈立法中最重要的部分:法理学,也就是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的问题。
这里我岔个话题,大家伙儿千万不要轻视法理学这个东西。事实上这个学科里包含着法律最基准最本源的东西。每一条法条内部的行事逻辑都是需要法理学来解决的,因为你这个法理问题解决不了,直接的结果就有可能导致罪犯逍遥法外而无辜者反而蹲了大牢。
我们设立以人权为保护对象的法律是因为天赋人权,不可剥夺。
天赋人权,那么天赋动物权么?
有或者没有,其实对人类并无区别。
因为人类进食动物,杀了他们吃肉乃是必须的行为。
至于杀什么吃肉,那完全取决于个人喜好。
至于野生动物不让吃,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有病。
不过嘛,既然我们现在要立法,那就得一视同仁。
不能说虐杀猫狗再传播就犯法,虐杀猪羊传播就不犯法。
因为这个对社会的影响是同样恶劣的。
所以无论是野生动物,或者家养动物,都必须受到保护。
不过我猜提这个问题的题主肯定也不是想保护大肥猪 。
毕竟大肥猪不能家养也并不可爱。
但是就算是猫猫狗狗,我们依旧是存在疑问的。
保护动物的权利,也需要付出时间与金钱,有意义么?
立法必须得以人为本,那就得通过这部法律能够保护人类权利,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文明的发展。
那么所谓动物保护法能够保护人类社会,推动社会进步么?
还是说,因为调查取证的困难,会成为空头支票呢?
我想,以我所见所学,后者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前者。
因为道德的进步它是一个隐形的存在,很难用尺度去衡量。
更遑论立法的影响是好是坏还要两说。
所以。
本着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我在此提问:
虐待动物(本人所属且不加传播,因为包括这些因素的行为在现有法律就已属违法)是否对人类造成了切实的危害(精神或物质)。
对于被虐待的动物的主人来说,肯定是有的。
但是这就又绕回最开始的附属物权观点上了。
所以,我们看到,虐待动物无法对人类造成确实的危害。
既然没有,那谈何立法?
纳税人的钱并不是大风刮来的。
至少在今日,有限的资源应该用在更重要的地方,比如改善人权状况,而不是在这里夸夸其谈,对无谓的东西抱有无谓的同情心。
有这个时间,不如给希望工程多捐几块钱。
记住,最重要的,永远是你的同胞。
当你的同胞,都存在朝不保夕之人时,那么动物就不那么重要了。
这就是它被反对的原因。
发现有人看,我再更新一下。
现在站在感性的角度来说问题。
我的猫狗我花钱买了,买断了,你算老几来管我怎么处置我的东西?
物权是对世权懂不懂?
我的地盘我做主懂不懂?
我就算愿意每天买一只狗杀了,我在家杀,你也管不着我。
人类的私有财产乃是神圣而不可忘侵犯的,这是人类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根基之一。
这个核心价值是不能挑战的。
还有一个事儿,就是关于未来的问题。
有知友在评论里说这个题目下很多人目光短浅,绝口不谈未来的事儿。
这我得专门说一下啊,别人我不知道,我个人没有谈及未来,那绝对是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的。
因为法律是我的专业,所以我必须的更谨慎一点。
关于这个法律的未来,我个人来讲也不是很看好,毕竟就算是中国现在,我们的生产总值,财政资金也不是很够用。
立法是需要大钱的,执法更是需要大钱的。
同时呢,这个未来的事情没办法很好的推断啊,我也不能预料中国法治进程的变化,毕竟谁也不能未卜先知不是。
以上。
这个回答搞得好长啊……
鉴于最近活体快递和金钱豹事件发酵,我又有了灵感。
最近灵机常动,来谈一谈动物福利的问题。
我说说实在话啊,听到“动物福利”这个名词的时候,我人都傻了……
我搞不明白一点啊:人类通过数十万年吭哧吭哧的进化,终于坐上了地球霸主的位置,这下子高枕无忧了,可以为所欲为了(大雾)。
但是我们修行不足,导致一部分同胞吃不上饭。扶贫项目天天搞,返贫现象年年出。资金永远不够。
然后你告诉我动物也要求福利?
兄弟,你可能有问题。
动物福利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与其将资金投入给动物改善生活环境,不如把资金用于改善人类的生活状况。
动物福利和社会福利孰轻孰重,是个人都能明白。
也别跟我说什么政府资金分配的问题,现实就是,政府资金有限,总和里就是那么多。有动物的人的就得少,那咱这儿干嘛呢?
还有一个事儿,就是关于社会道德的问题。这项法律是为了保护社会道德,宣扬道德观念和尊重生命。动物的命算不算命且不论。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都已经出现了类似类型的法律并且施行数年甚至数十年。但是英国和美国变得更好了么?疫情之下死了多少人?美国每天有多少枪击案件?有几个平民被警察枪杀?看到了么?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能够推动社会道德进步的,文明的法律。这所谓的文明的法律并没有让社会变得真正的文明。反而是我们这个没有立法的国家,哪怕是舍弃国家经济发展,甚至于一部分精英成员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拯救他人。这才是文明。
看见了有意思的评论,谈一谈他说的这个现象。
大家也不要怪我观点偏激,今天只是分析一下这个现象而已。
为什么出现这么多看似支持虐待动物的言论呢?
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深刻复杂的问题在。
人类至上论。
我们都知道,人类经历了数十万年的进化才得以达到今日世界霸主的地位。能够呼风唤雨,蹈海移山,妙手回春,逆天而行。
这毫无疑问是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毫无疑问,在这条道路上有无数的动物成为了我们的垫脚石,今后也将会有无数的动物成为垫脚石。
这是必然的。
做完背景介绍,来看一看问题本身。
看似支持虐待,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他们秉持人类的传统思维,将动物视为物品,乃至于敌人。
动物是物品,而非人。是属于人类的附属品而存在的,因此不具备独立的人格。
所以他是可以被虐待的。但是你要说让他们自己实践一下,这估计他们也不会干。
其实这种将动物视为物品的思维是毫无问题的,因为动物本来就不该被摆在和人类相同的位置上。
将动物与人类摆在同一位置上,毫无疑问是一种倒退。
万物生而不平等,人类生来高于一切。
人是万物的尺度,以衡量苍天与大地。
愿人类文明永远进步!
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然后我们今天来谈虐待动物残酷行为背后所存在的潜在社会威胁以及它的法律解决方法还有该方法所存在的固有弊端以及其背后的法理学依据。
既然要论证这东西对社会有潜在威胁,那么就得建立数据库,大数据分析。
然后论证威胁等级,然后设立防护标准。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部老电影,汤姆·克鲁斯主演的《少数派报告》,诸位有时间可以去看看。
说白了,这个项目一旦出来那就是活生生的“洞察计划”。
以微末行为论证潜在威胁,以法律手段防护未卜先知。
做梦呢?想把人类拉到《1984》?
人傻了,真的。我玩知乎也有年头了,作为一个扑街萌新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是别人抄袭的对象……
这家伙,匿名抄袭……我真的是无话可说。
这里感谢 @世事如书 老兄的提醒……让我感受到了来自抄袭者的恶意。
急了,他们急了。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
上面的内容全都是用来论证法理学内容和基础的。算是我对网络上大波大波的MAO FEN也好GOU FEN也罢的一种变相的打击。
这之后我会分析之前人大放出的《反虐待动物法》(草案)
我会分析这个草案背后的法理学依据和出现以后的社会影响。
然后对这部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具体的对比对象就是香港和台湾的同类法律。
希望我能够用这个七千多赞的答案为我国的普法事业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让大家都看看法律是什么,了解了解法律的价值和思想。生活也不仅仅是柴米油盐,偶尔放下这些,把目光投向更高远的地方,也可以换换脑子嘛。
最后祝我国的法制建设蒸蒸日上。
祝各位都能在法的保护下获得公平与正义。
正常人的同理心:
自我—亲人/爱人—好友—同学/同事/邻居等熟人—同文同种的人—所有人—宠物—可爱的动物—所有动物
小动保的同理心:
自我—宠物—可爱的动物—所有人
中国目前还是正常人比较多,所以在人的权利没有彻底保障之前,还顾不上宠物和动物的权力保护。
你们跟题主说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
来,他的意思,我给大家翻译翻译。
猫猫狗狗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太可爱了。我实在是太喜欢这些长得可爱的动物了。
但是有人居然敢虐待他们,他们虐待猫猫狗狗,我心里面非常的不爽。
我知道那些是别人的猫,别人的狗,我也不关心那些猫狗到底是死是活,关键是他这样做令我不爽了。
于是我希望国家出台一部法律,把这些打猫猫狗狗的人全部抓起来。
光是拖到派出所里面教育一顿就放了,那肯定是不行的。罚款是一个最基本的起步,少一点1000块起步,上不封顶。
最好是能拘留,出台了法律之后,就来个刑事拘留。让他们留下案底。
其实这些人最好是拖出去枪毙,只不过我们国家的死刑太过严格,这基本上不现实,那我也就不提出来了。
你跟我说遛狗要牵绳子?为什么要牵绳?这样对于动物来说是一种虐待,你带你儿子出去的时候,你会给他在脖子上套绳子么?
你不要说,我拿狗和小孩子类比。你知道我为了把狗和其他动物区分开来,费了多大的力气吗?我好不容易创造了汪星人,陪伴性动物和毛孩子这样的词汇。拿它来碰瓷一下,小孩子怎么了?
什么?你们跟我说流浪猫会破坏环境。这个叫物竞天择好不好?那些鸟啊什么的小动物就活该给猫吃。
什么?你跟我说羊宠物的人虐待动物。我那是为了动物好,好不好?虽然我们阉割,去爪,割声带,断尾,开眼角。但是我们是为了让动物看上去更可爱,这样有什么错?
别跟我说猫猫狗狗到处拉屎拉尿,破坏环境。那我问问你,环卫工人是用来干什么的?
他们这群人就是用来打扫环境的,打扫猫屎狗屎本来就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我们纳税人养着他们,让他们扫扫猫屎狗屎,怎么啦?虽然我工资少的可怜,根本没有纳税。但是要是没有我们的猫猫狗狗,不知道有多少环卫工人要失业。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要我觉得,我不要你们觉得。我说你们虐待动物了,你们就是虐待动物了,即使你们不虐待,也虐待了。我说我没有虐待动物,我就是没有虐待动物。即使我虐待了,也没有虐待。
最好国家尽快立法。而这一部法律,最好是由我们这群喜欢猫,喜欢狗的人士来制定。那些不养猫,不养狗的,懂个锤子。
香港、台湾属于中国。
动物太遥远,能先保护好人不受虐待,我觉得就非常进步了。
像殴打人的,比如新闻里出现的学生被殴打、送小孩的被殴打的,惩罚都太轻,甚至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