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用英语提到说学生也是个接触阴暗的职业,我觉得比较赞同。
你们都爱听故事,那我也讲讲故事。都是真的,所以匿了。
我是个女生,曾经就读于一所重点小学。
其实小学这玩意,哪有什么重点不重点,所有的小学都是一个样。但有些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非要花钱,把孩子送进所谓的重点小学,只因为传说中“能上好初中”。
我就是家里人花了五千块送进这所小学的。
我在小学里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很讨各个老师的喜欢。但我有个缺点,就是唱歌跑调,很难听,音乐课要求全班吹笛子,我笛子也吹不好。
于是我在音乐课上经常被罚站。
那时候班里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从小学钢琴,声乐很好,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喜欢她。
每次课间她都会模仿我唱歌,很跑调的那种,然后率领一帮人指着我笑。
后来发展到我被所有人排挤,我曾经被强壮的男生按在沙坑里打,眼镜盒被人踩坏,自习课有人用拳头使劲打我,我跑去告诉老师某人欺负我,结果某人在办公室里说,我没打她,是她说谎诬陷我,身上的伤是她体活课的时候自己摔的。
然后老师竟然信了他,不信我,还找了我家长,说你是个好孩子,怎么能学会撒谎诬陷别人呢。
回家以后我妈打了我一顿,把我脸抓掉了一块肉,到现在我依然脸上有个疤。
从那以后,我妈开始再也不相信我说的话,我失去了亲情的庇护。
后来我因为成绩好,经历了好几场严格筛选,考进了全市最好的初中。
这所学校秉持的宗旨就是,我只抓学习成绩,只抓名校升学率,别的我什么也不管。
我一直坚信智商高的人情商肯定特别低,就因为我在初中,也收到了欺负。
练习册被扔进水盆啊,作业本被踩泥脚印啊,把我的外套塞进垃圾桶啊,或者把笔袋从楼上扔下去,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
甚至有次考试,让坐最后一排的人从后往前收卷子,结果我的卷子在交到老师办公室之前,被别人偷偷抽出去扔掉了。
初二左右,大家前前后后都进入了青春期,有些男生会躲在厕所打飞机,然后把沾着精液的卫生纸塞在我书包里。初三的时候还有人趁我去交作业离开教室的时候翻我书包,把我带来的卫生巾打开贴在桌面上。
每个老师都知道这些事情,但是没有老师会去管,因为都知道管不住。最开始欺负我的时候还能管一管,后来发现怎么管还是会有人欺负我,就干脆不管了。
有一次我去班主任办公室问一道题,她是教数学的,刚走到门口,听见里面在聊天,班主任说,XX都已经被欺负成这样了,我出手去管也没有意义,不如就这样让其他同学调节一下心情也是挺好的,人总要有牺牲精神的,等XX长大以后就懂了,个人牺牲在集体里是很必要的。
然后我转身就走了,从此再也不学数学,成绩一落千丈,并且性格也变得非常阴暗,厌食,暴戾,在家里经常摔东西,还写过“我要杀了某人”这样的日记。
可是中考其实很简单,就算再不学,我也是在中考中拿到了非常好的成绩,但我在填志愿的时候,填了一所很一般的高中,虽然也是省重点,但教学质量和分数线远远低于本地几所名校。
于是我以高出分数线30分的情况下,被那所一般的高中录取了。
这所一般高中的学生,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学力的差距,但在这里至少我感到了被尊重。
高中里我的成绩依然很好,但好成绩换来的不是嫉妒,而是很正常的羡慕,同学们会在我面前说“我下次考试一定超过你”,但绝对不会做出偷偷把我练习册撕掉几页之类的事情。
从来没有人翻我书包,没有人对我泼水,没有人撕我的卷子,也没人在我课桌上贴卫生巾——这些别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简直受宠若惊。
但是当时班里有一个男生,看起来似乎家境不太好的样子,总是黑乎乎的有怪味,而且不爱说话。班里另一些人就经常对这个男生冷嘲热讽,虽然没有具体的动手,但有很多话都很刺耳。
而那时候的班主任知道了这个现象,于是有一次体活课的时候,把所有经常嘲讽那个男生的十几个学生全都召集起来,批评了一顿,具体怎么批评的我不清楚,不过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嘲讽。
微博上有一段时间曾经轰轰烈烈讨论过校园霸凌相关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当今社会一大普遍的现象,它甚至存在于每个人的身边。我认为导致这样的现象发生,老师有很大责任。如果一个老师不能正确地指引学生的人格发展,甚至说出“牺牲一个成全大家”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样的人,根本不配称为老师。
所以我高中毕业以后经常回学校看望老师,而我从来都没有回去看望过我的初中老师,在我心里,我是非常憎恨她的。
我在大学里读的也是师范类专业,我希望毕业以后能够回到学校里,当一名人民教师,我不敢说别人怎样,但我希望从我这里走出的学生,都是人格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我发誓我绝不会教育出如此阴暗的学生。虽然我在学校里经历了这么多的残忍待遇,但我还是感谢我的高中,给了我光明,让我的人格没能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我希望当今社会的教师,无论是幼教,小学教育,中等教育,还是高校教师,都能够在授业解惑以外,将目光投向到学生们的人格上面,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学习成绩什么的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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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科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曾经参加过学校的一个活动,叫“职业生涯规划”。这个活动要求我们去采访几名本专业的前辈,并据此规划自己将来的职业道路。
为此,我到市院做了一个针对未成年人检察科的专题采访。
在我所见过的所有人里,那里的检察官们是心思最柔软,但也最刚强的。说他们心思柔软,是因为他们常常要经办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若没有一颗体察少年们隐秘情绪的心,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
但同样是因为工作的缘故,他们还要面对众多以未成年人为受害者的案件。
未检科的受案范围,除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还包括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拐卖、绑架未成年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比起同僚们,他们不得不更深入地去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最弱小的人群身上所发生的最残忍、最虐心的故事,并努力地克制住自己悸动的怒火,尽可能冷静地用法律保护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即使有的时候,他们也无能为力。
采访结束后,我和未检科的一名年轻的检察官聊了聊。
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办理案件的经验已经很丰富。他告诉我说,在所有案件中,父母对子女施加虐待的案件,是最让他感到无力的。
如果加害者是其他人,他们只需要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就够了,但是如果加害者是孩子的父母,他们就不得不考虑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这个案件结束后,孩子应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他们本来应该向法院提出撤销父母监护权的起诉,但一旦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其他亲属又不愿意接管,孩子极易陷入无处安置的局面。如果将孩子推给社会抚养,现实的问题是,政府福利机构因资源所限,现仅接受孤儿,而民间公益机构一无法律授权,二不受法律保护,其经济与教养资源的持续能力也没有保障。
当他翻阅一篇篇卷宗、亲手办过一个个案件以后,他才敢相信,有时,人的无情与残忍是超过想象力极限的。人性的阴暗在这一刻被赤裸裸地撕开,于检察官的眼中暴露无遗,但最感到疼痛的不是罪犯,却是检察官本人。
那些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时,是被脾气暴躁的父亲殴打的小男孩,有时,是被重男轻女的母亲不给饭吃的小姑娘。他说,很多次——无数次,在未成年人受父母虐待的案件中,他都想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权,再申请收养那个无端被伤害的小天使。
然而,这位检察官,他也知道——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清楚——且不说收养的法律程序能不能走通,就算他有能力照顾一个孩子,可是第二个呢?第三个呢?
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撤销监护权的制度,需要的是一整个完善体系的力量来维持。这个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完成。
于是,他和他的同事们,有时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禽兽父母把受虐的孩子带回家,明知道问题根本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明知道悲剧还会再一次发生,却别无他法。
此时往往是他最痛苦的时候,可是,偏偏他又不能放任自己沉浸在痛苦之中。
他得逼自己挣脱出来——去帮助下一个或许还需要帮助、还有可能得到帮助的孩子。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说,为人父母而不需要考试,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精神不正常的父母、生性残忍的父母,他们的孩子从来到这个世上开始,就被迫陷入了危险的境地。
我想起了狼群——在狼群中,狼崽是得到最多的保护的。狼一般不会和别的狼分享自己的食物,却绝不吝惜于把食物留给幼狼,从头狼到最普通的狼,都愿意努力保护小狼们的安全。因为它们知道,狼崽是狼群的希望。
孩子们,那些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的小天使们,他们手无寸铁,身躯娇嫩,是那么地容易受伤,却又那么地无力保护自己。可是,他们难道不是人类的希望吗?他们难道不应该得到最多的保护吗?
现实与理想的冲突折磨着我,反而让我对未检科的工作更加向往。
诚然,未检科需要时常与人心里最黑暗的部分打交道,但只有真正见过黑暗的人,才会更加向往光明。在我看来,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就是那群直面黑暗、追索光明的人。
在我离开检察院时,我采访过的那位检察官告诉了我一个词:
小苏丽。
回去学校以后,我找到了一篇写于上世纪的报告文学,其中记载了二十年前在小苏丽身上发生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如此地残忍,以至于那位检察官只忍用一个关键词来向我传达,而无法直接诉说于口。
苏丽案:
1990年12月10日晚,青海高原上的天气较以往格外地严寒,少女马秀青到邻居燕志云家去借电路保险丝,她一进门,就发现3岁的小女孩苏丽正跪在搓衣板上,其母亲燕志云则极力用身体遮挡马秀青的视线。
马秀青早就耳闻目睹过燕志云虐待小女儿的行径,今天燕志云的反常行动更引起了她的怀疑,她猛地推开燕志云,一下子被惊得目瞪口呆:
年仅3岁的丽丽嘴上被膨体纱线缝了4针,黄色的线被鲜血染红,打了结的线头还长长地垂挂在嘴边,她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将前胸都浸透了……
“你,你这是干什么?”17岁的少女马秀青心惊肉跳,不忍再看下去,说话时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这个死丫头,背着我吃鸡食,你说那东西多脏。我缝住她的嘴,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偷吃。”燕志云说,“你不要告诉别人,我马上就把线拆了。”
说完,燕志云抓起打结的线头,用力将线抽出,只见丽丽的嘴唇血流不止……
这残酷的一幕惨不忍睹,马秀青扭身跑回家中,趴在床上大哭起来。马家人一问原由,又惊讶又气愤,立即向街道居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
居委会的张育英等人赶到燕志云家,只见身体瘦弱的丽丽神情萎顿,脖子上两处被掐得瘀血,鼻梁与脸颊上有多处青紫痕迹,上下嘴唇有一排明显的点状瘀血斑。
更使人伤心的是,数九寒天,丽丽穿的却是破烂不堪的单衣裤,脚上只有一双凉鞋。
当张育英试图脱下她的凉鞋,却发现丽丽的双脚已经被冻得红肿,脏兮兮的袜子被脓血粘在脚上,怎么也脱不下来……
燕志云因3岁的女儿偷吃鸡食而缝住女儿的嘴,这恶行一时轰动了青海高原,《人民公安杂志》、《青海日报》、《西宁晚报》都作了报道。
人们纷纷谴责燕志云,按理说,她应该有所醒悟,有所收敛。谁知两年多来,她仍然惨绝人寰地虐待女儿,甚至更加变本加厉。
街坊们不止一次劝阻过燕志云虐待女儿的恶行;居委会的干部们快把她家的门坎都踏平了,但一切仍是徒劳。
无法剥夺她的监护权,即使撤销了也无人可以扶养小苏丽,可怜的小苏丽最终惨死在了她的手下。
1993年3月2日中午,燕志云把年幼的女儿独自锁在家中,带儿子苏超到市场上买肉。
回来以后,燕志云精选了一些瘦肉,把肥肉放进锅里熬油。阵阵扑鼻的肉香、油香袭来,饥饿的小苏丽一个劲地咽着口水。
5岁半了,她从没吃饱过肚子。
借妈妈出去上厕所的机会,小苏丽再也经不住那香味的诱惑。她怯生生地一步一步挪到炉子边,偷吃了几块肉渣。
“死丫头,馋死你了。”妈妈的声音像炸雷一样在她头顶响过,送到嘴边的肉渣和勺子被打落在地上。
燕志云一把揪起女儿的头发,用力将丽丽的头向墙上撞去——对丽丽来讲,这是常事了,长期的经验告诉她,假如哭出声音来,妈妈会打得更凶。
她强忍着剧痛,流着眼泪,任凭妈妈肆虐。
气喘吁吁的燕志云将女儿残酷地折磨了一阵后,仍觉得不解气。
她一下子看到正在沸腾的油锅,再一次揪住丽丽的头发,一翻手腕,使丽丽头朝天,然后拽过一块抹布,围在丽丽的胸前,用大腿夹住丽丽的身体,一只手捏开丽丽的嘴,一只手舀起一勺滚烫的大油,向丽丽的嘴里灌去……
“吱啦——”丽丽的嘴边升起一股白烟。
“哇——”很少发出哭声的丽丽一下子迸出了撕心裂肺的凄惨哭声。
丧心病狂的燕志云将女儿的嘴捏得更紧了,从丽丽嘴角流出的油水、血水染红了她肥大的手掌,一滴滴掉在地上,丽丽拼命地在母亲腿间挣扎……
当晚,在妈妈和哥哥吃饭时,丽丽和往常一样端着自己的小碗挪到母亲身边,从那焦黑的小嘴里艰难地挤出低低的声音:“妈妈,丽丽要吃饭。”
燕志云没等女儿把话说完,就冲她厉声嚷道:“今天没你的饭,看你以后再嘴馋。”
丽丽一步一步地又挪到墙角,蹲在地上,用脏兮兮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疼痛难忍的嘴唇和下巴,眼泪“吧哒、吧哒”地滚落下来……
第二天、第三天……第七天,丽丽都很少吃东西。
9日下午,她一连拉了五六次肚子。燕志云不仅没带丽丽去医院看病,反而揪拧丽丽的耳朵,痛斥道:“死丫头,该死啦,一天拉那么多。”说完,顺手抄起一根竹棍朝丽丽的臀部、腿部狠狠地抽打……
晚上,遍体鳞伤的丽丽被阵阵的疼痛折磨得坐卧不宁,无尽的痛苦使她泪流成河。
10日凌晨1时左右,她蹲在痰盂上撒尿,突然“咣当”一声,丽丽的一句“妈妈”还没喊完,便永远倒在了地上: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还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她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讲。但是,她的眼腈再也看不见了,她的嘴巴再也不会说什么了。
小苏丽死了。
燕志云为躲避人们的指责,赶紧扒下尸体上的破烂衣裤,匆匆套上丽丽生前最想穿而从未穿过的新衣裤,但是,她残害、虐待女儿的罪恶是无法掩盖的。
当验尸的公安人员解开丽丽的衣裤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5岁多的孩子身高不足95厘米,一道道肋骨似乎要将那层薄薄的肉皮顶破,屁股上的两块骨头高耸着,黄稀的头发被揪拽得长短不一;丽丽的身上除了脚掌外,再也找不出一块没有伤痕的地方,有的地方甚至溃烂流着脓水;她的嘴唇和下巴被烫得翻了皮,手脚指甲因严重瘀血变得乌黑,就连孩子的外阴唇也是伤痕累累。
在丽丽家中,公安人员从衣柜下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丽丽生前铺过的一张绒线小毯子,上面还留有斑斑的血迹……
这就是小苏丽的遭遇,她的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3年,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新世纪的孩子们,仍然如她一样,在来自父母的恐怖面前手足无措、无处可逃。
而那些想要帮助孩子的人们,同样在无可奈何中,逐渐被如海潮般漫延的无力感吞噬。
在这样如山般沉重的无力感面前,即使身为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而存在的执法者,也只能在一次次自责中被良心反复折磨。
他们也只是普通人啊,会累、会疲惫,会被各种或明或暗的规则制约。现实里没有超级英雄,也等不到一个救世主来拯救世界。检察官和他的同仁们,有太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但他们在努力,在战斗,用点滴变化,慢慢改变世界的模样。
何其不幸,诸多恶魔在此人间;
何其幸哉,尚有战士于斯世上。
近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一个最可喜的消息是,铜山区撤销监护权案,成为了我国第一个完善的、可以作为先例的撤销监护权案件:
江苏铜山区的女孩小玲,今年10岁,在她1岁时,父亲邵某就抱着她离开了母亲王某。此后,邵某多次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其间,小玲还曾被一个60多岁的邻居性侵。
2014年5月,邵某性侵案案发。经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邵某最终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欺负小玲的恶邻也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为让小玲有家,该院未检科办案检察官张红与公安人员一起远赴河南寻找小玲的生身母亲。然而,生母王某无论如何都不肯与办案人员见面,更是不肯过问孩子的下落。考虑到小玲面临的生活困难,该院检察长吕青决定启动“检爱基金”,为小玲捐款2万元。
按照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该院认为,邵某性侵自己的女儿,严重侵害了小玲的身心健康;王某在明知邵某因性侵入狱后,仍对女儿不闻不问,应按照《意见》规定书面告知小玲和她的临时照看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015年1月5日,铜山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向铜山区法院申请撤销邵某和王某对小玲的监护权。
2015年2月4日,江苏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当地民政局成为小玲的监护人。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后,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11岁的小玲,这个曾遭生父侵害的不幸女孩,终于获得了新生。
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在一批批法律人的前仆后继下,我们的社会终究进步了,对孩子们的保护制度,也在逐步推进之中慢慢建立了雏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世界也会变得越来越好吧?到那时,来到这个世上的孩子们,也一定会得到更多的保护吧?
可是,那些没来得及赶上的人——小苏丽、小杨苏,还有许许多多的孩子们——却已然化为了时代的悲声。
“未成年人检察科检察官”,这并不是一个广为人知的职业,更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这个职业毫不光鲜,经常被现实的无奈打得灰头土脸,但是对我们的社会却是那么地重要。
当初告诉我小苏丽的故事的年轻检察官,还会继续为了孩子们在黑暗的边缘奋战下去;新的、刚毕业的法学生中,也会有一部分人最终选择这个职业,并为之踽踽一生。
这些现在或未来的检察官们,他们虽然寂寂无名,虽然都是众生中不起眼的普通人,但于我而言,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是在漫长的荆棘路上赤足而行、背负沉重的十字架,为守护人类的未来而同黑暗搏斗的伟大战士。
当血肉凡胎燃成火炬,黑夜必为他们的努力所打破,照亮前路的,将是熹微之晨光、破晓之黎明。
我们被人瞧不起的封建迷信从业者,也见到过很多人性的阴暗面。
1、
之前四处云游,接触到了很多民间的老法师(或者称为巫师),我们暂且不论这些东西到底是不是封建迷信,就说人性。
我在西南某地遇到了一位老法师,七十多岁还精神矍铄,看眉眼慈眉善目。知道我是道士后主动跟我聊了很多,还请我去他家里喝两杯茶。老人家有不少晚清和民国的古籍,经过他同意后我随手翻看着,外面有个人正好来找老法师做事。两个人在屋里说了半天,因为方言口音很重我只听懂个大概,好像是有人要害人,请老法师帮帮忙。老法师问了问基本的信息,把那人打发走后,我问老法师是怎么回事。
老法师告诉我:那人要请他害个人。
我以为我听错了,又问了一次,老法师说:用法杀个人嘛!
老人家笑着说出口,语气云淡风轻。
我问:因为什么要害人?
老法师:抢家产嘛,老人刚死,就两个孩子,老大要是死了,老二就能拿到所有的钱。
我:他父母很有钱吗,能拿到多少家产?
老法师:二十几万吧。
我:那能给你多少钱?
老法师:我做这事贵一点,要500块。
我问老法师,这边做这种事的人多吗?
老法师抽着烟喝着茶,慢悠悠的告诉我:我们这边的人找法师基本都是做这事。
且不论能不能真的害死,一条人命价值500,这已经很让我懵逼了。我想报警,但警察能信我的“鬼话”?
2、
有个女孩通过知乎加我微信,问我让人流产会不会遭报应。在我几番追问下她告诉我,她是做小三的,本来让男人跟原配离婚娶她,但忽然发现原配怀孕了,所以她打算想个办法让原配流产。
我回她:用不着报应,我分分钟报警。
她又问:道长你有没有什么法术能让人流产?
我:我有好多法术专治小三,你要不试试?
她:我CNM!
然后拉黑我。
3、
诸如此类毁三观的事情非常多,已经变成日常了。
算命先生骗财骗色,风水大师睡了土豪的老婆,小道士睡了女信士还要说人家胸小,老和尚嫖娼不爱戴套。
“封建迷信”这圈子是人性最差的圈子,从业者人渣多,要面对的人渣更多。
所以在这个社会,没什么宗教信仰,不信鬼神,其实挺好的。
前几位答案都是民警,足见“不友善”之源。
社会阴暗不是善恶判定体系里那些极“恶”的部门,而是常态里的罪恶,和不以为恶,甚至反以为善。
群体性的闯红灯比酒后驾车的个案更阴暗,貌有实无的医保比医生收红包医闹患者赖账更阴暗,以FF之名行清洗斗争比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更阴暗… …
阴暗可怕之处不在害人多惨烈,更在明天是否还上演,遑论大家习以为常淡然处。
我们看待别人的罪孽,是为了反思自己的过失与幸运,而非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嬉笑怒骂就完了。
就像知乎提出的所谓“友善”。何谓友善?同疯狗一般吹毛求疵追着大神无谓地乱吠比干货里夹杂几句鄙夷谩骂侮辱来得更不友善,推销漏洞百出三观混乱的方法论变态情感学乃至实物比耍小性子公然要挟官方更不友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荡看似满篇逻辑严谨实则一派胡言误人子弟贻笑大方却被多数人认同比抖几个机灵傲个娇更不友善,以自己浅显的认知把明显的谬误选入日报周刊甚至结集出版比没有帮助的答案和评论更不友善。
知乎成于内容,也会死于内容,最直接的就是以用户压倒内容,而用户里又保护先占。
做事如同做人,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很可憎。做一个纯粹的网站,坚守初心,保护内容。取舍之间,必有得失。
另外,建议知乎运行团队定期对高赞同答案、“三高”用户的答案邀请专业人士鉴定。
———以下是原答案—————————
女友是医生,接触的是生死悲欢。
我是铁路人,看到的是聚散离合。
但凡和人打交道的行当,免不了接触社会的温暖和肮脏,没有孰多孰少。
有老人送远方的兄弟在冬日午夜的列车窗户上写下的保重,也有流落异地的浪子一次次到救助站蹭火车票。
有家属守着逝去的病人十指相握久久不愿离去,也有养老院送来直至尸体送去殡仪馆儿孙都未露面的寒心。
司法从业者看到的龌龊多是人的欲念,而在舍与得、聚和散、生同死之间,刻画的是最纯粹的人心。
阴暗的不是社会,而是人心。
来补充一下,保险公司理赔。
说一个经历过的真实案例吧。一个20多岁的女客户,跳楼自杀,家属申请理赔。因为客户自杀距离投保不满两年,按条款应该是拒赔的。结果事件的发展远不止这么简单。
这个女孩身世坎坷,出生于潮汕地区某农村,家里重男轻女,将她送给姨妈家抚养。养父养母对她也很不好,经常打骂,上了高中之后就不再管她。
后来她好不容易捱到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工作,并且与一同事开始恋爱,结果不久之后发现同事原来是有家室的。她与同事分手、辞职,并换了一个城市生活。正当一切开始步入正轨的时候,她认识了我们公司的这个寿险业务员(该业务员非常高帅,并且家里是做生意的,条件还不错),与之恋爱,恋爱期间在这个业务员处投了保。没想到这个业务员也是有家室的,她不舍得分手,就成了小三。事发那晚,她打电话给业务员要他过来陪伴,业务员以家里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她想不开,就跳了楼。
她身故之后,原本与她几乎没有联系的生父生母、养父养母都跑过来争理赔金。并从老家雇了一辆小巴,拉了满满一车壮丁聚集在公司楼下,声称如果拒赔的话就把公司砸烂。期间生父母和养父母因为谁应该拿到钱的问题还起了内杠,在会议室里大打出手。生、养父母及所有的亲戚没人去料理女孩的后事,后续的一切都是女孩生前的情人——那个业务员去处理的。
最后的结果,考虑到业务员与客户有情人关系,并且业务员对客户的自杀负有一定责任,为了不影响公司声誉,通融进行了部分赔付。亲戚们拿到钱一哄而散。那个业务员在案件调查期间几近崩溃,但一段时间后也继续原来的正常生活了。想想这个女孩的一生真是可怜,生前不管是从父母、亲人还是男友处都没有得到完整的爱,死后也没有亲人去真正地哀悼她、怀念她。甚至不知道她生命中这些人会不会想起她。
不说职业了吧,里面就有了。
1.讨薪农民工,讨债追到债主家,债主弃三岁女孩而逃,农民工怀恨,用指头捅了女孩下体,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判处14年,据说女庭长私下对他说:我知道你用手,可是我就是要这么判。
2.兰州帅哥,收养来的,父子成仇,混世魔王一般横行无忌,曾当街火烧自己的摩托泄愤,盗窃入狱,混成牢头狱霸,做面片一绝,杀牛宰羊不在话下,在里面倒买倒卖,倒也滋润。随狱警去县城的功夫,入室盗窃,加刑。出狱,去四川骗了很多钱,又入狱,后来不知所终。
3.姓钟的朋友。母亲三岁跟人跑了河南,一间土房,一口铁锅,父子二人凑合着活,父亲每天赌博半夜回家,人称钟半夜,他几岁就成为钟天亮。后来居然上学,混成一霸,退学专业操社会,贩毒被捕,判刑,出狱跟了某大哥,又犯事,不知去向。
4.某假钞犯,狱中写信给妻子,各种初恋时期的回忆,最后还是要钱,逢人就说:妈蛋,不知道天天被谁那个,老子出去就离婚。
5.小学同学李,母亲精神病,父亲一说二打,动不动吊起来抽,三年级逃学,门牙被打掉,各种偷摸抢,无恶不作,成为所有当地小学中学生的噩梦般存在,打过抢过的孩子不计其数,派出所民警的孩子也在劫难逃,每次被抓,出来变本加厉。后来去省城火车站混,当时全国四大黑站之一,乱象丛生。他被同行划脸,剁掉一只手,挑掉两根手指筋,却成为传奇,但凡回来,都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以为是传说的,结果多是真的,比如某强哥的手指头,确实少了一根。他从来不缺最美的女性为伴,就身材相貌,必定是拔尖的。他入狱,总有办法提前出来,总有那么多人去接,总有他的故事飘扬在城市中……
看这些人,多半都有不好的童年和生存环境,人性是否本善?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恶,肯定是恶激发出来的。
---修改于六月八日太平洋时间一点四十一分,由于我今天从东海岸回了加州,飞了五个小时屁股都坐扁了现在才回来修改答案,实在抱歉。---
我前几个月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处理美国重刑犯被收监后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具体来说,是Washington D.C. 犯事的人的案件。对DC有概念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人口有多少,犯罪率也并不是非常高的,恶性案件也并不是很多。就这样,也够我们几个机构忙一阵子。
这群人有的要呆15年才能出狱,有的是终身监禁,犯罪的内容千奇百怪。有的人被抓进去的时候,苏联还精神头十足地活着,但等他要出来的时候可能iPhone都更新到20了,家里其他人还有朋友都死光了,都没人投奔,也无怪乎《肖申克的救赎》里面一大哥自杀。在里面蹲着,在外边呆着,都没啥指望。即便表现好,假释出狱,有的时候就因为在超市偷拿了一个糖块,就又进去蹲着了。
重要的并不是说他们犯了什么样的事,而是他们权益受到侵犯的状况。
有糖尿病患者在监室里面被“捡肥皂”的,对花生过敏但狱卒只给他花生饼吃的,皮肤溃烂全身冒泡监狱不给治的,被牢头狱霸打瞎了眼睛折了肋骨而监狱置若罔闻的,种种情态,能编纂一本《百鬼夜行》也不为过。犯人90%都是黑人,本来就教育程度略低,有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的又大有人在——而我们能接收到的,只是我们这个区域的,愿意/能够和我们反映情况的人的信息。请回忆一下,DC是一个多么小的地方,你就会觉得整个国家那些被折磨的囚犯们绝对数量应当是非常可怕的。美国有着全世界四分之一的囚犯呢。
给我写信的人里面,有一个被皮带吊住手腕一关关两三天的人整个手都坏死了,而狱卒在监室外边用监狱里的电脑上亚马逊买东西照买不误。
还有Supermax case,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可以Google一下看看。我们老板飞了好几次科罗拉多,回来一睡睡48小时,给我们讲这个案件的时候说,她那些去过关塔那摩的朋友们都觉得,如果一定要被关着的话,还是去关塔那摩比较好一点。
罪犯是不是罪大恶极?当然是。但是在那种情况之下,每个人都是弱势群体。隔着一层铁栅栏,警棍伸进来把你的牙打掉,你如果不和血吞,下一个在监视器区域外被“绊倒”摔断脖子的人就可能是你。私营的Correction Institute里面你打工每小时赚10美分,你寄一封信就要至少34分钱。想整死一个人,简直太简单了。你是聋哑人?是残疾人?监狱里面的员工要你去强制劳动你怎么办?
呵呵,干呗。
监狱有的是以correction center之类的名义外包给私营企业的。你以为犯人在里面真的是在correction?
所以我老调戏美国人说中国用slave labor不正当竞争什么的。看看自己那德行。10美分。
私营的开监狱难道是为了社会公益?换你你开?
你想为自己牟利,那ok,你会想让自己手下的人多一点还是少一点?
怎么样能让自己手下的人多一点?——开源节流呗。
很多犯人就写信说自己刑期算错了,本该假释也没假释。他们自己大字不认识几个,为了自己早几个月出来去监狱图书馆做legal research。
去投诉,信又给拆了,回头报复的花样有的是。
狱卒也有黑人,我参观过的机构当中,甚至基本都是黑人在管黑人。狱卒也有孩子也有家人,也会扮演温柔可亲的角色。和我们说话的时候,接待我们调查取证的时候,都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所谓的“无辜受害者”,“正义代表”,在犯人来信里却可以变得麻木到如此,残忍到如此。我虽然知道那个所谓路西法效应的实验,但我还是个学园里学法学的小朋友,这种对心灵的冲击可以想象。
总之,请一定,一定不要犯事。在那一整个精密的机构里面,你甚至比不上狱卒的一条狗。别以为刑法上面写着判一年就是一年,监狱里面超量大放送的内容让你我都无法想象。
我对中国大陆情况不了解,但是我有同学在海淀拘留所工作过一段时间。据说吃的比我们学校食堂好XD
多几句嘴
这基本让我死了做刑辩律师的心,但是我对国内的刑辩律师的敬佩更增加一分。
我对监狱的矫正功能是彻底失望了,但是它的威吓功能还是让我肃然起敬。
有些人,到哪里都挨揍,这完全不能赖在他周围环境上。龙勃罗梭的观点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我真心希望国内在这方面能比美国好一些。真的。我完全不是玻璃心,圣父什么的。我只是觉得把人逼到这个份上,实在是伤天害理了。
本人50岁,丈夫03年意外过世,自己带儿子至今。事业单位工作,业务优秀,职称也评下来了,目前做行政。在帝都,工资不高,再带个儿子,压力还是蛮大的。曾经数年,周末在外面兼职,直到儿子工作。目前一大一小两套房,大房子和车都给儿子,自己去住上班更远小房子。总之,做了一个母亲能做的一切。
工作上并不开心,我应该是个业务型,不适合行政,每天各种瞎忙,也没什么成就感。
至于想什么,感觉自己只有眼前的苟且,攒钱给儿子结婚,自己熬到退休,那时经济压力就小了。
我的诗和原方,就是退休后能去四处走走,好好锻炼身体,拥有好的生命质量。至于再婚,已经不抱希望,过往的经历让我清醒了,有的男人一听说你是儿子,连面都不想见。交往过的,有的对我各种算计。好容易遇到不算计的,却出轨……呵呵,而我偏偏眼里不揉沙子,即使有时候一个人很孤独,也不想将就。
原本不信命的我,现在信了,任凭命运安排吧!
他的目的可能不单用拳形容招式类型,我想更多的是在表达庐山本身的霸气。庐山升龙霸在圣斗士的所有必杀中,其实是很特别的。
一览圣斗士所有必杀技,名称里带有拳字的屈指可数。仅限原著的话就星矢和魔铃,暗黑天马,撒加,加隆和一辉的幻拳系。即便算上动画版的原创,也少得可怜。
闪电光速拳,钻石星尘拳之类的都是中文翻译的名字,原本可没有拳字表述。
这些必杀技中,庐山龙派那就更是稀有中的稀有。因为这是唯一用地名来命名,圣界独一无二的必杀系。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壮丽的庐山大瀑布,或许只有这个霸字,方能体现出它的宏伟。
在这五个人当中,紫龙的修行环境算得上是非常优越的了。不用忍受死亡皇后岛,仙女岛和东西伯利亚那种鬼天气,也不用像星矢那样成天遭一群欧洲人翻白眼儿。
但紫龙获得圣衣的条件并不轻松,理论上说是最难也不为过。让瀑布逆流是何概念,尤其是如此宏伟的大瀑布。这可是打破宇宙定律的行为,忍一忍就过了是明显行不通的。
而在紫龙打出决定性的一击时,也并没有什么燃烧小宇宙之类的描写。反倒是通过童虎在旁边讲述着李白的诗咋咋地,貌似是在提醒紫龙面对的是何等雄伟之物。
以上的种种迹象,都无疑是在大大的高捧庐山瀑布之壮景,而霸字就是为庐山而生。所以庐山升龙霸不仅是必杀,也是对庐山本身的一种赞美,用拳就显得格局小了。
再换个角度看吧,其实从发音上也能知道霸与拳有着明显的优劣。日语发霸的音时,嘴大张成「阿」型。反之发拳的音时,最后嘴得闭上发出「嗯」的音。
要知道这搭配的是升龙这个词。可以对比下街霸中升龙拳的呐喊,升龙是上升音调,而最后的拳发音要闭嘴,音调有个下降趋势。
升龙霸就不一样了,霸的「阿」音可迎合勾拳轨迹持续上升,发声与姿势同步,哪一种更有气势,更有劲儿,就不言而喻了吧。所以升龙霸始终比流星拳吼得给有力。
任何武打片中都会听到,哈,哈,哈,不会有人在过招时发出嗯,嗯,嗯的音。
突然还想到个类似的,机战 OG 系的修罗众的福尔康(爱称)的最终必杀。
他的一般招数命名九成以上都是拳。但神化后的最终必杀,最后是上升多段乱击,并且打斗极为华丽。此时的招式名没有定义为拳,而用的是破,真覇…猛撃烈…破……
破的日语发音口型与霸一样是「阿」,并且前面的烈字有一个促音,呐喊时会给人一种蓄力攻击的感觉,听着就霸气。
为必杀取名其实挺考验品味的,要的不单是华丽。不但要朗朗上口,呐喊时最好能配合动作达到统一,才能效果最大化。
话说回来,车田如果不是为了想要彰显庐山的霸气,那升龙霸完全不用如此命名,这与其他招式不统一。平白无故就这招用地名,难道不觉得很特殊么。
触龙之逆鳞,受龙之天罚,诸如逆鳞升龙霸之类的名称,个人觉得也并不是不可行。非要用地名,只能是有其他目的。
至于是否如此,就只有车田自己才知道了。
用中文吼必杀千万别用普通话,得用那些不需翘舌,不分前后鼻音的方言最佳。比如川渝方言就是不错的选择,不信可以试试。
至于为什么,请参照以下回答:
预防小儿麻痹症的 糖丸!
太好吃了!当时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排队吃药,我一边乖乖站队一边奇怪为啥没人哭,后来到我了,吃了一颗,哇(๑ŐдŐ)b!好好吃!
当年年少无知的我还以为从此一天吃一颗……然后希望破灭……>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