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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21 世纪网涉嫌新闻诈骗一事?此事会对中国目前的「财经公关」行业带来怎样的改变?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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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涉嫌新闻诈骗一事,主编等一干人等被抓,个人评价两个字:

活该!

如果用三个字:

继续抓!

个人有一些媒体圈的朋友,也有朋友曾在21世纪工作,知道其中有人也算是干净。下面的回答中会不时拿财新出来对比,但个人和财新没有利益关系,也曾因一件了解到的事情对财新的做法有很大意见,望周知。

从事金融业务寥寥几年,遇到的媒体最多的,就是21世纪。结果可以预知,每次都是敲诈勒索。看到网上各路人的评论,知乎里各路人的回答(包括一些21世纪的(前)员工),都说21世纪不是最黑的。这点我无法反驳,因为我不了解每家媒体的每个敲诈动作。但我可以说,我遇到的几次,全部都是21世纪,没有其他媒体。

案例1:前年,两个项目(且成为项目A和项目B)被卷入官场政治风险,受到波及,21世纪率先发难,说某公司因项目A起诉某公司,其他媒体跟进(是的,其他媒体大多抄袭21世纪的稿件,估摸着在借机发难财这种事情上同行都将21世纪做带头大哥)。后来司法诉讼,媒体云集,记者当然不能进。然当天结果出来,法院宣布起诉的是项目B。是的,21世纪连起诉案件这样的基本事实都搞错了,根本没去验证,就大肆报道,不知基本的新闻道德操守被谁吃了。

期间还有媒体假扮某国际著名银行的客户经理要来谈事,被识破,不知是哪家没节操的。在此不得不表扬下财新(可能在此对比不合适,但的确事实)。此事从头到尾,财新仅仅发过2篇简短的报道。内容虽然简短,但句句都是事实。

案例2:前述乌龙报道后,21世纪算是杠上了。不久,另一项目,其北京的记者仅凭简短的公告,就写出一篇负面报道。大改在中午打来电话,说写了某篇报道,要采访。被拒。下午报道就上网了,被多家媒体转载。然后交易对手灭火,大概花了一百多万,稿件遂删除。

案例3:某民营企业,旗下一公司做上市准备多年。其老板一生意上有合作的商人出事,传被抓,但事实并没有被抓。21世纪盯上,发了一篇重磅报道,说此拟上市公司与被抓商人之间有巨额资金拆借,要全部成坏账。报道中,还多次引述同城行业内权威人士爆料和观点,看起来言之凿凿。然则,如果懂基本的财务知识,就知道这家企业即使有借款给那个所谓被抓的商人,也借不了那么多。也不会有哪个老板那么SB一下子把自己身价的一半借给别人(实际上该老板个人曾借给出事商人一笔钱,金额远没有那么多)。爆料后,该民营企业紧急公关,副总带队亲到21世纪,然后又安排21世纪记者专访老板(其实就是给钱),然后澄清报道就出来了。前不久此老板搞一场产品发布会,21世纪又厚着脸皮给做正面宣传。

案例4:某民营企业,因为知乎一篇热心用户答案,被转发到网上,21世纪根据此底稿大家发挥,字里行间百般评论,然后文末留下记者QQ号。

为什么总是21世纪?2012年,记者赵何娟曾因21世纪地产版块主编袁一泓担任融创地产独立董事一事发起新闻从业人员职业伦理的讨论。因赵何娟在此之前曾是财新著名记者,这事后续演变的有些歪,变成了财新的记者群和21世纪记者群的论战,但不得不说,要支持财新记者们的观点。21世纪一帮人的核心观点是:担任报道领域企业的独董,每年拿30万的报酬,不影响报道中立,合乎职业伦理。。

前不久和一曾是财新记者的朋友聊起新闻。这位朋友对我对媒体的诸多指责颇不同意,但说起这事却完全赞同。据这位朋友对21世纪的了解,那次的确有些冤枉袁一泓了。为何?因为——袁一泓已经算是21世纪里较为干净的人了。大家都发财了,觉得老袁还这样,找个机会挣一笔实在太应该了。

新闻客观中立的基本原则被抛弃已经不算什么了,新闻职业伦理价值观坐标系的扭曲才是可怕的。而这一点,却也被当做了理所应当。

前面几个高票答案的不少观点实在荒谬,无法苟同,都是基于21世纪那种歪曲的职业伦理价值观坐标系推导出的。

1、先说企业原罪。如果企业有原罪,媒体大可报道,但请千万不要打着保护消费者,为民请命,或者社会正义裁决者的旗号。不少欺诈公司,也曾因重磅报道而被干掉。当年鲁能私有化,巨额国有资产偷天换日的事,也被人家一篇报道给收拾了。而记者若要借原罪再发财,那就比企业原罪更原罪了。如果有原罪的人是恶狼,借此发财的媒体就是秃鹫或鬣狗,比恶狼更恶,更无耻。若还以此辩解,岂不现代版五十步笑百步。

2、次说媒体监督。那个答案把媒体没人监督的原因归结为司法不独立、新闻不自由、没有反对力量。看到这,我想说,还能要点碧莲吗?自己良心大大的坏了,也归结为党的错。你们这些敲诈勒索收黑钱的,难道事前都获得过最高院的同意?获得过萱萱的同意?获得过竞争对手的同意?当年读法学院时,年轻的我们老看着美国吐糟司法独立这事,记得曾有老师说,我们严重缺乏司法职业伦理基础。当时还不明白,后来慢慢明白了。妈蛋没有司法职业伦理,绝对独立,就是让坏法官为所欲为。去年和一体制内法官聊,他也向我转述了这一事实(只是要分区域,沿海发达地区会好很多)。

在中国,萱萱是管制媒体,没错。但萱萱管制的重点是涉及政治的意识形态问题,其他的不怎么管啊,记者们老自由了不是,否则怎么能那么多敲诈勒索窝案频发?否则怎么能一端就把主编以下十几个人都带走了?

3、再说所谓整治南方报系。鉴于南方报系的立场,不能排除这种缘由存在的可能,但绝不是全部。主编等人被抓,依据还是新闻敲诈。

说到这,我想起年初有个医生和我吐糟,对南方报业下也是恨之入骨。医生朋友说,某些记者不懂医学知识,罔顾事实,频繁挑拨医患关系。

说起事实,我想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斯卡利亚大法官和媒体的梗。老顽童斯卡利亚对媒体记者非常之不待见,认为不少记者缺乏专业知识随意报道,损害个人和企业利益,还在多个场合和记者直接冲突。说到专业,记者们所学的往往是新闻,或中文,但报道的对象可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那如何确保专业性?就像医生朋友所说的,连最基本的医疗知识都搞不懂,但误导性却不小。我总结,这就是懒。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苏特大法官,标准的“奥特曼”,排斥新东西,连电视机都不用。但就是这样一位奥特曼,在特别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所做的判决却令业内人士击节赞赏。

对于高票的那个结尾吃屎论的答案,我只想说,一个人不吃屎,符合一个人的基本文明素养,就是好人(何必苛求人人都是高尚的圣人)。但如果在媒体这个行业,多数人都吃屎,那不吃屎的人,的确很高尚,值得赞赏。

4、再说自由。根据政治正确的观点,容忍言论错误带来伤害,是一个社会必须要承受的事实。承受这样的事实,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好。

从我个人这种保守主义政治不正确的立场看,这种观点特别操蛋。媒体也是企业,靠发报道挣钱,而其他社会个体凭什么要贡献自己的身体供媒体去挣钱啊?报道事实无话可说,报道错误个体凭什么要忍,要承担错误的后果。不少企业,会因一篇错误报道完蛋,员工会失业。从个人自由的立场,整个社会道德沦丧,政治制度天崩地裂,与个体何干,个体只要维护我的合法自由与利益。谁损害了个体的合法自由和利益,就应该赔偿。

结尾略谈谈影响,或期望。希望执法机关不要渎职,忠实执行法律,把那些违法职业伦理和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记者,都清理出去。号称第四权力,就必须有监督,不能无法无天成新闻大老虎。也希望媒体们能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如果哪一天,媒体们站着把钱也挣了,我要为他们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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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据昨晚网络传言,执法部门此次行动自上而下筹划已久,目标有200多为涉及财经新闻敲诈勒索的记者,不独21世纪一家,且即将全部收网。如果真如此,迫害妄想症患者们可以吃药消停消停了。别把自己想得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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