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
因为你以为Q船和潜艇在下潜状态击沉中立国船只是一回事,实际上不是。
利用伪装手段发起攻击一直是合法行为,甚至是伪装成无武装目标或者敌军单位。
但是你必须在攻击之前表明自己的身份,比如说德国船只可以挂着美国国旗伪装,但是不能在海战中挂着西班牙国旗打法国人。
同时交战方有临检权,可以检查中立国商船并且扣留/收购战时禁制品(有捕获法院去裁决的,虽然只要不是极其离谱一般也没办法就当日狗了),并且扣留敌方作战人员。第二次世界大战里面有一个例子,英国巡洋舰拦截日本邮轮就是这样(浅间丸事件)。
这反直觉,但是英国的作为总的来说完全合法。
(这些东西战争史研究有一期讲的很好,当年甚至还有两艘辅助巡洋舰相互伪装成对方,结果不攻自破的搞笑事件)
而潜艇不加警告击沉非交战方的船只哪里合法了?就凭自己瞎画的“战区”?那我为什么不把扬子江也画进去?那么跳成为人类公敌不是没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