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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某公务员公考头名却因第二名「更适合」落选,该女子起诉省保密局?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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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讨论关于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规范与否,即跟省保密局有关的这一块。

结论是:本次考试招录程序是规范的,省保密局的做法是合规、合法且合理的。

即:本次考试在招录公告里已经写明了,是1:1.5的差额考察。考生通过笔试面试后,取综合成绩的前两名参加差额考察。所以综合成绩仅仅是进入差额考察的依据,而不是确定最后录取谁的依据。(如果是等额考察,则只有第一名进入考察并被录取;差额考察则不一定要录取成绩第一的,如果必须录取第一名,则没必要采取差额考察)。


关于后续当事人起诉、法院不受理起诉等事项,完全赞同 @西街以西 的看法,即法院不受理起诉是不应该的,给出的理由不对。


另外,澎湃新闻已经机智地将原来的新闻下架了。

有人说,这肯定是湖北省动用了力量压迫澎湃删除新闻。我说不对,因为如果官方介入,所有网站都找不到这个新闻。现在新闻原文在其他网站都可以看到,只有澎湃新闻这个作者那儿找不到这篇新闻了。这从侧面也说明了一点问题,即澎湃可能觉得这篇文章是不妥当的。


另外感谢 @马前卒 点赞,一下子多了好多赞......



这两天,澎湃新闻发了一篇新闻《公务员考头名落选因第二更适合 女子起诉省保密局》,引发了社会上的一些讨论。


包含这位考生在内的很多人说,考了第一凭什么不招她?就应该招第一名!

很多人说,这个考试肯定有内幕,第二名肯定有关系。

很多人说,保密局的回复语焉不详含含糊糊,肯定见不得人。

......





我要说,澎湃新闻的这篇新闻,有很强的误导性。湖北省保密局的相关做法,是完全合法合规的。当事人的后续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话题1:湖北省保密局没有错


(一)本次考察是差额考察


先解释下什么叫做差额考察。差额考察又称比较性考察、竞争性考察,即进入考察环节的人数多于拟招考(拟任职)的人数。核心在于四个字“好中选优”。即,能进入考察环节的,都不错,但还需要选出更优秀的那个。



上图标得很明白,考察比例1:1.5,即本岗位招考1个人,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后,按规定进入考察的是1.5个人(四舍五入为2),是差额考察。


顺带说一句,为什么这个比例是1:1.5,而不是1:2。因为本次招考中统一规定的差额考察比例就是1:1.5,一共有12个职位是差额考察。比如,省纪委派驻机构2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招考8个人,那么就有12个人进入考察。如果统一规定为1:2,那么还要增加4个人进入考察。


所以最后,本次招考统一规定差额考察比例1:1.5,落实到省保密局这个仅招1人的岗位上,就有2人进入最终的考察。2个人任取其中一个,都没有问题。


(二)成绩仅仅是差额考察环节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一定要按照成绩来决定考察结果,那么就直接等额考察(1:1考察)好了,不需要进行差额考察。既然是差额考察了,那么成绩就仅仅是用人单位的考虑因素之一。

具体到这个事件中,我们要知道以下几条:

1、前两名的成绩相差无几。第二名的笔试成绩甚至高过第一名。如果上纲上线,我们可以说第一名的文字能力比不上第二名,而文字能力对于这个岗位很重要,这是其一。

2、第一名的学历是自考本科,而第二名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的,那么可能学历(背后体现的是学习能力)上面,省保密局倾向于第二名,这是其二。

3、第一名是27岁的女同志,丈夫又在异地,家里有老有小;而第二名是个男同志,可能这个岗位需要经常出差、值班,比较适合男同志,这是其三。

4、其他......可能,第二名所在单位同志对其评价更高,群众基础更好;又可能这个岗位相对需要性格沉稳的同志,第二名更能坐得住不冲动(尤其是参见第一名之后的这些举动)......


以上都是我根据现有信息所猜测的一些理由,仅仅是我的猜测。我想表达的是什么呢?就是总成绩第一,不代表考察之后依旧是第一。成绩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何况两个人成绩并没有多大差距。仅仅看成绩,并不能表达第一名就比第二名就优秀了。会考的不代表更会干,成绩好的不代表能力强。考察是一个综合衡量的过程,成绩因素在其中微乎其微

总之,要第二名不要第一名,是省保密局的权利。因为职位表里面已经很清楚表达了差额考察的意思。省保密局有他们自己对于两位考察人选的评判,他们认为第二名更适合这个岗位,而不是机械“唯分取人”,不容非议。

再说一遍,差额考察,要谁都很正常。而等额考察,才必须要第一名。如果差额考察也必须要第一名,那就直接等额考察好了,还要差额做什么?

关于省保密局给当事人的书面答复,我个人也认为没有问题。当事人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是省保密局在考试中存在违规操作、破坏考录公平、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那么保密局告诉她,我们没有这些问题。顺带告诉她,(差额考察)中另外一个人比你更适合这个岗位。 为什么括号里的(差额考察)四个字没有在公文里写出来呢?因为这是当事人知道的事实。这个答复是给当事人的,而不是给新闻媒体和外界的,所以这四个字作为双方都知晓的事实,没有写出来。





话题2:新闻稿不够专业


说句不好听的,这篇新闻稿里如果把“公告明确了差额考察”说出来,这都不算新闻。而把这个隐去,就有点带风向的感觉。当然了,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记者确实不知道这是差额考察,当事人故意没有说,那这说明记者不用功,最基本的功课没做好;二是记者知道了这是差额考察,却故意不说......细思极恐,我们不多讨论。


对我们大家来说,看到这种看似反常的新闻,自己要多长个心眼。上网查一下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职位表就好了嘛。


话题3:当事人的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我们非常同情当事人。家庭困难亟待解决、考察过程大张旗鼓单位人人皆知......的确,这种煮熟的鸭子飞了的感觉很不好受,内心有委屈有痛苦很正常。


其次,我也不太能够理解当事人的一些操作。包括:明知是差额考察却不接受结果;明明自己站不住脚却通过法律途径去告省保密局;法律途径也不会支持自己就开始找媒体造舆论......这些做法说实话我觉得也不太适合在省级机关工作,显得比较意气用事。

(一)个人尽量避免与单位或集体无谓对撞

俗话说,忠言逆耳利于行。那我下面这段话可能有些人不爱听:

我始终觉得,人要适应现实,个体的力量始终是薄弱的渺小的。不到万不得已,请尽量避免去和一个集体一个单位硬碰硬。


说句不好听的,哪怕道理全在你这一边,你把单位告赢了,你进了单位工作。那伴随你的将是大家冷落你、领导不敢信任你......试想连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都没有,你的身心怎么能愉快?你以后还怎么正常工作?


何况我上文说了,在这个事情里,省保密局无懈可击、躺着中枪,当事人是不占理的。那又何必这样冲撞?法律也不会支持,舆论也并不会带给其任何实在的好处。我想,这个事件闹这么大,对当事人的本职工作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说到底,这样的做法有点类似碰瓷。我也希望湖北相关部门能够坚持自己正确的决定,不要被这些舆论所影响。我更希望当事人能够实事求是、接受现实、展望未来。


(二)思想一拐弯,人生就变宽

我也注意到新闻里说,“这次被弃录,意味着她不可能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回到武汉”。

但是我要说,人生的选择很多的,人生的配置也是很多的。公开招考仅仅是你改变命运的一条道路,而不是唯一的道路啊!


如果你还想做公务员,还想在体制内工作,那你完全可以通过参加省直机关遴选的方式大大方方回到武汉(注意别考差额考察的岗位)。在职公务员不许参加公务员招考,但是可以参加公务员遴选,这应当是个常识。


如果你家庭实在困难,已经到了不回武汉不可的地步,世界上也不单单只有体制内的工作。你可以去企业,可以去当律师(毕竟有政法系统工作背景),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如果把跟保密局纠缠的时间和勇气用在准备遴选或者找其他出路上,我想,当事人应该早就回到武汉工作了。


人生永远不止一个选择,千万不要在一条路上走到黑。


话题4:这次考试有内幕吗?


至于说这次考试中有没有黑幕?个人觉得是没有。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事件中,如果有些领导想操作,想把小孩塞到保密局什么的,他的付出和回报是不对等的,毕竟保密局在体制内不是什么好单位。

首先,通俗点说,与其费那么大劲把小孩塞进保密局,还不如安排小孩进电力、烟草、证券、投行、信托等单位。这些单位很多时候都不进行公开招考。我也要说,真正的好单位,真正能吸引领导动关系的单位,完全没必要公开向社会来招考。

其次,外界推测说“第二名先随便考个岗位,再往好单位去”,如果某某领导需要这样操作,他压根不需要让小孩再走招考这个程序,直接调动就好啦,还招考个p。

顺带说一句,很多人常常问我,公务员遴选有没有黑幕公平不公平?我的回答是:基本上都是公平的,真的关系户不需要通过遴选这种方式进入某个单位。但凡拿出来遴选的岗位,一般来说没有关系特别硬的内定人选,因为内定人选可以调入。再说一遍,遴选考试中,很多时候最多是某某人能够有人帮他打打招呼,但只要你足够优秀,你还是能战胜他的。

第三,根据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第一名很有可能考试之前压根没有仔细看职位要求,没有看到1:1.5这个考察比例。甚至,可能到了考察结束,她都不知道这是差额考察。这也提醒我们,在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定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仔细研究规章制度,千万不要麻痹大意。


说了这么多,我们再总结一下:

新闻稿是不够专业的,差额考察不是等额考察,当事人的做法是不恰当的,省保密局是没有什么错误的。所以整个新闻,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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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外交和安全岗位

要外派了 你来一手怀孕 单位抽不出来人怎么办?

领导能让你不怀孕?


不是歧视女性 是外派地方不好的时候 女生“临时怀孕”的情况太多啊


九月份外派 七月底定的人 九月出差前一礼拜拿着怀孕证明来了 我们主任都拍桌子了

当然是偷偷拍 不然给“孕妇”吓出个好歹 还不够喝一壶的


外交学院某X语 校招三人 两男一女 为什么两男一女 因为班里就俩男的 说X语还咿咿呀呀的 掺和着中文 这个那个的 可我们只敢要男的啊

班主任还不乐意 说我们班女生都优秀 其实这个班主任蛮良心 确实为了班里孩子考虑 但是我们是外交岗啊姐姐 真派到X语本国 是皆大欢喜 去了说X语非洲殖民地呢?

你学生怀孕了 你顶上来?

我们领导直接说了 两男一女 要不然就带俩男的 谁想闹这么僵? 还不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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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挂职的时候参与过几次公务员招录,当过考官,也被市里抽去忙过一次副处级岗位考试。


平常的公务员考试,就是单纯的按成绩排,一点别的都没有(隔壁县有个领导给儿子安排的岗位,恩,能报考的人很少,结果儿子面试被刷下来了,恩,面试是统一在市里进行的)这进去的孩子进去就被这领导针对,然后拜了一个干妈,调动到别的单位去了,也是喜事,我不会说干妈是我介绍给他的。

这种考试,用人单位的权力就是一个,上报你用人标准,以前还能萝卜定标准,现在严禁这么搞了,以前面试是单位自己搞,现在也都收到市里去了(特么通知我去开会,去了直接手机一收我特么还以为要双规我,后来才知道是当考官)。谁都不知道考生谁是谁。

然后名单给你你去考察,你说不合格不要?那当初人家报名你为什么通过了?

如果真有考生的爹厉害到全市的干部都认识···那也没必要来考试了,。直接就安排去当镇委书记了不是···


领导选拔考试现在已经停了,也是和平常的考试差不多,第一名就是第一名,第二名能上的,除非运气好需要一个女干部或者一个年轻干部。但是这样的话,组织部门也会安排第一名过几年提拔副处,并不会吃亏,毕竟能考过就证明实力了。

不过我遇到过神奇的,就是当时去考察的时候,原单位有人说他不好,我当时很懵逼啊,我和带队的副部长说,这个正科走了,他们单位空出来一个正科职务,能提拔一个正科,这样就空出来一个副科,能从科员提拔一个副科,能动两个人呢,怎么还有人反对啊?


从公务员中遴选的考试,一般都是省级单位了,单位权力就大一些,这个说真的,一般都是要男生,加班不心疼····有时候进入考察阶段的人都看不上,宁可岗位取消。

这个好玩的在于·····国家严禁性别歧视,但是有时候男生连面试都进不了,想照顾都没法照顾··········233333333333

本案中更好玩,面试男生都没赢····


澎湃的恶意在于,把公务员统考和遴选恶意混淆,把女生面试成绩高故意不提。

没办法,我们要学习一下人生经验,媒体总想搞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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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有个很邪恶的想法。

老年人敢于闹事、犯罪,更多是有恃无恐,因为国家有政策老人犯罪从轻一类的。

同时罚老人的款他们也很可能不交。

但是大部分老人的收入来源是什么?养老保险啊,治病考什么?医保啊。

罚款不交,停养老金,停医保啊。

老人犯罪处罚从轻是可以啊,折现啊。

有老人犯罪,从轻处罚,但一年刑期按照一万人民币标准来抵。

什么时候交清罚金什么时候恢复社保医保。

违法行为不够入刑的也没问题啊,一样罚款。每次500、1000块的,不交清罚款就不发养老金、停医保。

不配合警察执法?无所谓啊,警察不需要他们配合,直接通知社保中心就行。他们下个月发现养老金被停了的时候会主动来找警察结案的。

让你拿钱出来难,毕竟不能去抄家;不给你打钱还难吗?老人胆子再大难道还敢去抢银行吗?

去闹社保中心?可以啊,数罪并罚,叠加罚款呗,有什么难的。

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恢复。

要相信这帮大爷大妈的信息扩散能力,只要圈子里有一个人被停了半年一年的养老金,整个圈子很快就知道了,很快也就没人敢闹了。

这就叫攻其所必救,他们在乎什么就拿什么开刀。

一般这种坏老人都挺在乎钱的吧?

解决了坏老人问题,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保短缺。

一举两得。


ps:不用你们告诉我可行不可行,执行有多大困难。就是个突然冒出来的没仔细论证的想法而已。


user avatar   zhang-ying-yi-20-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其他答案,3年前的事情现在翻出来。

“聚众******罪”都能洗,我是没想到的。反而对维护**的横加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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