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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习律师,因过失将当事人提供的高额欠条原件放入碎纸机,我该怎么办? 第1页

     

user avatar   ba-luo-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看问题要学会分析主要矛盾,就如办案要学会分析争议焦点。

本案其实有三个矛盾的。一个是当事人与律所之间因为律所损坏了证据原件而产生的矛盾,一个是当事人在失去借条原件之后还如何追讨欠款的矛盾,一个是律所内部对题主损坏当事人证据原件的归责问题。



对于第一个矛盾。猜测当事人并非是为了题主而找到这家律所,反而是当事人找到这家律所——律所安排题主接待。题主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属于题主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权益——对外而言,应当由律所承担责任。

既然是律所承担责任,那么当事人矛头指向肯定是律所。在这个事故当中,难以发现当事人有什么过错,所以过错责任理应由律所承担。那么,站在律所角度,如果你是律所负责人,你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解决这个案件,如何解决当事人。

如同很多答主分析到那样,当事人完全有可能投诉到律协、司法局等,这样你们整个律所都会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如何安稳住当事人才是第一要务,甚至比解决欠款案件更重要。而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花8.5万元平息律所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这8.5万元实在是算不上什么钱。





律所先定下以8.5万元解决当事人的基调,然后再考虑该8.5万元最终要谁承担,或者说律所花的这8.5万元最终应当由谁买单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两种思路,一个是从代理借款案件中止损,另一个是让题主背锅。

关于失去借条原件之后如何起诉胜诉的问题,很多答主都有分析。但是请注意题主的描述,当事人已经不愿意再配合题主或者律所起诉了,这才是最麻烦的事情。所以在这个层面上,如何跟当事人谈判,既让当事人消气避免投诉,又让当事人配合你起诉,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所以,站在律所角度,你得让当事人明白:

第一,如果要律所赔偿,律所应当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是赔偿因为借条损坏导致无法获得还款的部分。也就是说,当事人得先证明没有借条之后起诉被驳回,或者不能完全支持这8.5万元,之后才能向律所主张未能获得支持的这部分欠款。那么,当事人就还得先起诉一次,以无借条作为证据起诉“前男友”还款。则当事人如果不找你们律所,就得找其他律所,就得支付另一笔律师费。所以,到头来还不如直接找这个律所呢。

第二,与其说等借款官司打完之后才确定你可以从律所处得到多少钱,还不如现在就把8.5万元拿走,以后就不要再烦这件事。

然后,律所可以考虑以8.5万元的价格购买当事人这笔债权,并且要约定好当事人应当提供所有的转账记录、信用卡刷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文件,当事人提供文件后律所马上付钱。我猜当事人会同意的。




如果是律所想让题主背锅,这是第三个问题。从侵权责任角度,实习律所最终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他的过错程度相匹配。用工单位很容易把安全事故推到具体操作的劳动者身上,但安全事故从来很少单纯全部是劳动者的责任。

律所有没有制定接待当事人的规程?有没有制定对证据原件的登记、复制、核对、归还制度?有没有制定碎纸机如何使用的制度?有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碎纸机损坏重要文件的操作规程?对于题主这种实习律师,律所有没有组织学习并强调证据原件的重要性,像其他答主那样多次嘱咐“千万不能收证据原件”?

“每一次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设想一下,如果今天碎掉当事人证据原件的不是实习律师而仅仅是前台小妹,你们律所也会让前台小妹负责赔偿损失并代当事人向对方追讨?

要注意,本次事故发生的地点在律所内,时间点在于当事人持证据原件前来请求撰写起诉状时。这与其他答主说的在外边、在开庭时弄不见证据原件还不一样,这完全是可以用工作规程、场地布置、制度等避免的。这次律所找了题主作为背锅侠,那么律所肯定还会有下一次事故。要是下一次事故碎的是八百万的欠条怎么办?




最后回到题主这边。从解决问题角度,你首先是要解决第三个矛盾。所以你得让老板明白,自己不需要承担全部损失。然后再从第一个矛盾出发,主张相对于当事人而言应当由律所承担责任,而且“我只是个实习律师,我都没办法出庭!”

然后你就可以躺平,让律所的大佬绞尽脑汁考虑如何摆平当事人,再如何摆平对方当事人。最后,你再好整以暇地跟律所谈怎么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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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看了400+的答案,我写在前面

“想不明白了我就 知乎上真的人人觉得8w5是小数字??能不能和刚毕业的实习律师共情啊”

资本家对于劳动者的欺压、剥削是无处不在的,哪怕是律所和律师,其实也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实习律师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往往处于一个更加悲惨的境地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各地实习律师的实习期往往在一年以上,如果在实习期间实习中断,则需要重新开始计算实习年限(人生中宝贵的一年半载又没了),只有第八条规定的律所过错情形可以让实习律师保留实习期限转所: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了这些情形,律所往往可以威逼利诱实习律师干他们不想干的事情、承担他们不想承担的责任,实习律师则天天在“我会不会被开除”“实习期会不会重新开始”的惶恐下艰难度日。

按照《规则》,实习律师的实习开展是与律所签订实习协议、构成劳动关系的,同时需要一个执业满五年以上的优秀律师作为指导律师,带领实习律师工作,实习律师是不能单独办案的。

而问题中的事件,很显然案件的接收是与律所签订协议、由律所指派律师办案,而非当事人直接与某个律师或提问的实习律师去签订协议,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索赔主体应该是律所而非实习律师个人。

律所将损失向实习律师转嫁的做法也并不合法或合理,首先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承办人是指导律师,作为一个案件中最为重要的证据原件,承办律师都不能亲自保管,这不能不算是承办律师的疏忽、过错,要追究责任、内部处理也应该追究承办律师的责任。

但是显然,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任何地方,哪怕是律所,我们都不能期望他们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实习律师又有着重新计算实习期限等各种把柄在律所手里,对于这种流氓行为可以说是毫无办法。


如果讲法律、不计后果,我建议题主不要赔偿,并且去律协、司法局举报所里的管理不规范、对实习律师的欺凌(前提是你们所的合伙人不是律协大佬、和司法局没有亲密关系)

如果为了自身利益考虑,我建议题主忍气吞声,签署赔偿协议的时候通过约定保障一下自己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等到执业了就离这个垃圾所远远的(前提是你的实习协议没有约定服务器,必然还需要给所里支付巨额赎身费)

悲啊!就连最懂法律的律师,往往也没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user avatar   lizya_le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点奇怪这个问题居然上了热榜,不太懂观众们的点。。。

我挺喜欢看美剧的,有一部《实习医生格蕾》是一直在追更的剧。

具体是哪一集的内容我忘记了,大概内容是实习医生伊兹(就是红圈那位),在诊疗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治疗,导致了医疗事故(病人是不是死亡了我实在不记得了)。她向韦伯主任(就是蓝圈那位)道歉,说自己犯了很大的错误。

韦伯告诉她,家属那边她不用担心了,医院购买的保险已经进行了赔偿。但是希望她能记住这一刻的感受,永远不要忘记。

我尝试着找出这一集截个图,但是找不到可以观看的资源了,我只好作罢。

当年看到这一集的时候,看到韦伯主任说,保险就是用来给你们的错误买单的时候,我的确是有一些震动的。

实习医生,就是因为医疗知识、技术水平尚需磨练,才需要实习。实习,就意味着有犯错的可能性,只是错误有大有小罢了。医院对于自己的医生,的确要将这个风险考虑在内。

换成题主提到的问题,根据题主的描述可知题主是过失,85000元对他不是小数目。

我是不赞同题主辞职跑路的,因为85000元跟你的职业生涯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律所、带教律师出事让实习律师一个人扛,我也是不赞同的。

关于律师对律所忠诚度的问题,一度也是知乎热门问题,怎么出事就开始强调个人的担当了呢?

两个问题摆一起,一种莫名其妙的魔幻感扑面而来。


在中国,绝大部分的律所是不可能跟我开头提到的医院类比的。

因为中国的律师执业是一种非常松散的关系,律师们必须在律所注册才能执业,这种关系本质是“挂靠”而不是“劳动关系”。

实习律师因为没有独立执业,反而跟律所的关系是比较紧密的。

绝大部分的实习律师只是挂在某个带教律师名下,但是为整个律所的律师提供助理服务。甚至有可能这个实习律师挂在某个律师名下实习,连见都没有见过自己的带教律师。

理解了这一层关系,才能理解为什么实习律师将原件损毁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律所、带教律师会极力反对将事故上报律协,利用保险进行赔偿的方案。因为减轻的是实习律师的压力,但是受罚或者面临更大损失的是自己。

对于题主,我能给出的建议是:

第一、别跑。你选择了一条孤独的职业道路,其实你能得到的助力真的很少。独立就意味着自己承担风险,自己享受成功。你会来问这个问题,显然你的律所、带教律师是不会站出来处理这个问题了。现在就是风险,你得咬着牙扛下来。

第二、面对。显然客户是不打算善罢甘休了,跟律所协商免费代理(免费代理就算是律所承担了责任了),追回来了一笔勾销,没有追回来律所垫付给客户这85000元,你给律所写欠条分期归还。

第三、记住你现在的感受,永远不要再犯错。


当然,选择 @王逸然 的建议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虽然我的回答跟王逸然不一样,但是我认为上报律协,走保险没有任何问题。

骂题主自己犯错了还想走保险的人,你们出了交通事故不报保险的吗?

只见过保险拒赔的,没见过投保人自己觉得自己不应该就不报的。

执业保险就是用来降低律所、律师的执业风险的,跟执业道德,执业素质没有任何关系。

律所、律师出于其他原因不愿意报保险,不代表报保险是不应该的。

85000真的不是小数目,也许是知乎的人均收入太高了吧。

如果协商不下来,建议题主用王律师的方案处理。

因为已经超出了题主能处理的范围,那就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吧。


user avatar   wang-yi-ran-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要同意自己负责赔偿责任,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误,指导律师和律所必须为你承担。

你有多不该咱就不说了,就说解决办法。第一步,找你们所的行政人员,要求他们跟律协相关部门联系。询问律协针对律师在执业中无意发生的错误,是否整体投保了律师执业保险(如北京律协就有)。如果有,第二步,配合律协的工作人员出具相关材料,与保险公司联系,证明你不是故意的,是过失。或者律协会归类为是带你的执业律师的过失。

如果没有(大概率不该没有),还是联系律协告知此事,询问该怎么处理。这种事情你肯定不是第一个,律协就有相应的应对办法。律协一旦知道了,律所也不方便就此解除跟你的劳动合同,至少能保证你实习结束,大不了结束了再换所。

当然也有弊端,你可能会成为其他实习律师的反面教材,但这种事情不必在意,大家都见多了,放心~丢证据这事儿真的不少见。

更新:

不少见,跟常见,还是有区别的吧?我是基于律协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来说的,中国几十万律师,从实习律师成长起来,题主当然不会是第一个丢证据的。说实话,我都知道不少案例,教训就是以后收证据都是复印件。公检法找我说整卷时候发现少了材料,让补证据也不少见,还有丢律师代理手续的呢。所以大家都拿证据复印件流通是最好的。


user avatar   xie-fan-89-8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说挨打要立正,做错事了就要担责,但我这还是想站在实习律师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法律说权利义务要对等。怎么放到律师行业这块反而没人大谈特谈这条基本原则了?指导律师负责收钱,实习律师负责干活。实习律师捅了篓子,实习律师自己担责。敢情你指导律师、律所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做诉讼的实习律师有多廉价在座各位都清楚,疫情过后那怕是一线城市的中小所,能开的出包社保3000一个月以上的补贴嘛?就这点钱,还让实习律师担全责,诉讼标的8万都算小事,80万你让实习律师全担?800万你让实习律师全担?敢情实习律师就是黑锅位,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那以后是不是让实习律师帮你写诉讼文书,诉讼请求写错了,导致败诉,实习律师担责?

是不是让实习律师帮你开车,撞车了,实习律师担责?

是不是让实习律师帮你审合同,部分问题没审到,导致引起后续纠纷了,实习律师担责?

是不是让实习律师帮你路上送个材料,路上出车祸了材料灭失了,实习律师担责?

哦,实习律师,多么美妙的工具人啊。我懂了,以后我收徒弟招满,再收个7个8个实习生,一心只管开拓业务其他啥都不管,做个甩手掌柜,岂不美滋滋。反正钱我赚,背锅你来。

再说,是你律所签的委托合同,你律所和实习律师是劳动关系。是个学法的都知道什么是合同相对性,都知道到什么是职务行为,都知道什么是雇主责任。结果到了手下的人真出了事故,你律所,你指导律师不想着抗雷,还真好意思把实习律师直接推出去和当事人签还债协议,想着规避责任,脸呢?

这个问题反正也火了,如果我的回答,本案的指导律师、律所能看到,希望你能有你的担当。

后续怎么向实习律师追责,那是你的事,走诉讼还是私下调解都可以。但别一出事就想着先把实习律师推到当事人面前。他是你的人,他在帮你做事,钱不进他兜里,有点做师傅的担当。

最后,别和我说,这都是实习律师都要经历的,实习律师这个制度,本质上就一滩烂泥。


user avatar   shang-hai-gao-y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人在法院,刚下法庭。

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如果欠条没了,但还有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通话、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词等),能够形成强大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将有助于诉讼的进行。


user avatar   wuxiansh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律所是不是买卖?是买卖的话,要不要承担经营风险?

客户又没把案件直接委托给实习生,万一案件真的因为“没有借条原件”输了,确定客户真的因此发生了损失,就请律所或实习生的律师先赔偿吧,然后才轮得到实习生来面对吧!


谈奉献的时候,我是律所的一份子!

谈赔偿的时候,我就只是我自己了?


user avatar   yhhlawy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已至此,除了勇敢面对,没有退路,幸好才85000元。

建议:先把眼前的事儿处理好,至于你的什么名声,将来有没有律所收留,那是后话,多想无益!你没有处理好之前,律所也不会让你拍屁股走人!

具体怎么做?尝试一下以下思路:

1、再次收集证据

这个必须跟当事人沟通,正如当事人所言本来就是前男友,两个人已经闹翻了,再去取证那就必须有当事人出面,否则没办法入手,更不能让男方知道原件灭失!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力而为。

2、碎纸屑重新粘贴?

这个路子怕是行不通,因为碎纸机的碎片太多,太细,也不是只有你这一份证据的碎片在里面。

3、律师职业保险?

实习律师应该是没有买这个保险的,你跟你的师傅沟通下,师傅应该是有的,我们佛山的律师,每个人有50万的职业保险!

每一个实习律师,都是有一个指导老师(师傅),你是帮你师傅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你是他的助理啊,所以你师傅的职业保险是可以用的。

不过我听说,保险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保险并不是你出事就主动赔偿,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最后法院判决确定了具体金额,然后才会理赔。

具体理赔事宜可以向律协咨询。

老实说,一旦进入诉讼,那就是一个负面典型,你师傅脸面很不好看,这事还得跟你师傅好好沟通,他心里要有谱!

4、最后怎么赔偿?

《律师法》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虽然事情是你干的,你这个行为定性为重大过失也没有问题,但是分责任的话,你不应该是全责。

律所先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师傅和实习律师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我觉得律所最终大约20%,师傅约20%,徒弟约60%,不能让实习律师承担全部!

当然,上述责任分担后,保险是可以理赔的!

5、假如委托人不配合重新收集证据或者没有办法收集证据,和解和妥协才是最佳选择!

1)与当事人协商减少赔偿数额,比如低于85000元的某一个数,八折,七折,六折?

2)律所/师傅/你自己与当事人达成书面和解协议。

3)律所和师傅先赔偿,然后你跟你师傅和律所签分期付款协议,慢慢还。

事情总要解决,大张旗鼓的搞,招来司法局和律协的惩罚,不一定明智,这事得让你的师傅和律所先担待着!

6、一点提醒

所有律师在碎纸的时候,请务必先检查一到两遍,我自己就这样,世界上本没有强迫症,都是被逼出来的!

另外,原则上开庭前不要收取原件,大家可以默念三遍。

以上思路供你参考,不一定正确,因为我真的没有这个经验,望理解!

不要因为一次重大过失就万念俱灰,希望你坚强一点!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第一眼看到这个标题,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就是我在噩梦里无数次梦见的那个场景。

点进来一看,还好,8万多,只能算是小额欠条。

给你的建议是:不要以个人名义和当事人达成任何赔偿协议。既然已经达成了,也不要去履行这个协议。

你是实习律师,是律所的工作人员,并且你有指导律师——这意味着你犯的所有错误都不应该由个人直接承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律所,承担执业过错的是你的指导律师。

你的粗心大意很愚蠢,但是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把实习律师推出来接锅的律所和指导律师则更为可恶。

不要害怕,你已经是个成熟的(准)律师了,该自己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因为此事,要和律所或当事人打官司,如果自己搞不定,请你直接联系我,我愿意以成本价代理这次诉讼,除非你所在的律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


以下是针对评论区和其他回答的更新:

评论区的各位……你们到底为什么会以为这是个广告啊……

如果你们熟悉律师行业,就会发现律师完全没有必要给自己的律所打广告啊。应该是律所给律师打广告才对。

我提了律所的名字,真的只是想让我的承诺更加严谨一些,没有别的任何意思。

关于其他答主提到的问题:现在中国律师的责任心就这样?出了事光想着甩锅,当事人怎么办?话里话外隐隐约约有批评全体中国律师的意思。

正文中已经有我的答案了呀。我认为这种事情既然发生了,最终如果当事人因为缺失证据没有实现债权,律所和指导律师应当承担责任。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我的身份接近于指导律师,也就是说我的态度很明确,该承担的责任是要承担的,必须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只是这个责任不能转嫁给啥都不懂的廉价劳动力实习律师。


第二次更新,我要喷人了:

1、我没有说不承担责任,我是说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而不是跟着打下手的实习律师。

实习律师只是一个跟着指导律师的学徒,拿着勉强维持生活的工资。

出了这个事情,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才是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他们和当事人签订了委托合同,并且取得了合同上的大部分收入。谁分走最大的蛋糕,谁承担最大的风险,这是常识。

有的律师同行批评我在甩锅,我完全没有甩锅。之所以我说我没有甩锅,正是因为我的身份是指导律师。如果我出了这样的事,我不会强迫我的实习律师去承担责任,我只会觉得是我没有培训好他,给他的工作太多太急,所以我应该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如果损失是8万5千元,我愿意自己承担8万元,剩下的5千在实习律师的工资里面扣,分10个月扣完。

相反,我反而觉得指责我甩锅的律师同行才是真正的甩锅人。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身份,也是对应案例中的指导律师,有的人甚至是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者。他们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我,目的是让实习律师揽下所有的责任,然后自己就可以无责任一身轻。

人也喷了,锅也甩了,道德高地也站上去了,利益层面也最有利于自己,顺手还可以踩一下同行,踩一下盈科律师事务所,反正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业内最遭人恨,人人得而踩之。这番发言六全其美,我都替他们美得慌。

2、8万5千元,不算大钱。但是对于月工资3k-5k的实习律师来说,这可能是两年的收入。

某些大par不愧是成名已久的大律师,已经忘记了实习律师的困难:每个月3k-5k,在大城市,交完房租,吃饭都困难,还得向父母要救济金。

拿多少钱,承担多少风险,这是一个常识,现在让月工资3k的实习律师去承担一笔他自身两年收入的赔偿,明显是不匹配的。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有犯错的可能,换言之,工作单位无论雇佣谁来做这份工作,这个错误都有可能被犯下,只是几率大小的问题而已。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一位司机、一个医生、一个工程师,你不小心弄错了一个操作、一个器械、一个数值,你就要承担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赔偿责任,全家倾家荡产,你觉得公平吗?

我是从研发岗位出来,走向律所,成为知识产权律师的。当我还在公司研发岗位上的时候我就经常接触这种事,总有同事因为小失误,导致公司出现几万、几十万的损失。但是对于成熟的制造业公司来说,公司深深地明白这类失误是工作过程中必然伴随的风险;只要想开工,早晚会出失误,张三在这个岗位上会有失误、李四也会有,差别仅在于失误的概率。所以,公司的做法是自己承担损失。除非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适当地让员工承担一小部分,并且是采取“从工资里逐月扣减”的方式,薄施惩戒,又不至于给员工过大的压力。

这也是一般大中型企业的规律。在大中型企业里,总有人因为一个小miss产生个人无法承担的巨额损失,这种损失一般有一套成熟的处理流程,员工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会追究员工责任;即便有重大过失,员工通常只会承担一小部分。结果,到了律师行业,行业规矩涣散,野蛮生长,什么花活儿就都能玩儿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用人单位承担损失,然后根据犯错的主观心态,适当地让员工承担一小部分,并且采取‘从工资里逐月扣减’的方式“正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及合同相对性的原理,雇员并不会直接向受损的顾客承担责任。

我不清楚一小部分“大律师”到底是忘记了这些法条、忘记了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精神,还是故意装作忘记了。不知道这些个同行都在哪个城市执业,做律师做到连法律规定都忘记了,这环境着实非常惊悚。

3、有的律师的逻辑是:如果打官司,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会报复,司法局、律协会给实习律师穿小鞋,所以成熟的人“不会选择打官司”,只有“小孩”会打官司。

首先,如果因为惧怕报复,你就连自己的权利都不敢维护,你还做什么律师。

其次,司法局真的没那个闲心给实习律师小鞋穿,没那个闲工夫。这么说的人,未免把司法局想得太心胸狭隘了。出了这个事情你会换所实习,如果在新的所里能正常完成实习,你的考核也就能够正常通过。

第三,与其当个缩头缩脑的“成年人”,我倒宁愿社会上多一些信仰法律、爱护权利的“小孩”。

4、我说的内容正确不正确,跟我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有什么关系?

难道就因为我是盈科的律师,我说的内容自动不正确?法律是讲究逻辑的工作,这种近乎人身攻击的说话方式,恕我无法认同。

如果认为我说的不对,请堂堂正正地指出哪里不对、为什么不对,就像我上面一样条分缕析,这样如果你说得合理,我愿意认同并承认自己错误。

但是你直接说“因为他是一个盈科的律师,盈科的律师素质就是这样”。恕我直言,这种语言真的不像是一个执业律师说出来的。执业律师应该受过基本的逻辑思维教育。

你要是红圈所,金君中海方,鄙视我两句我就认了,谁让红圈所位居鄙视链之巅呢。但是大量的人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律所。说句不好听的,这些小律所,律师费收入有没有按规定开票都不知道。

还有人说我是为了揽案子不择手段。那我就奇怪了,我承诺以成本价接案,就是一分钱都不赚的意思。律师费填补掉差旅费、打印费和材料费,还有一丢丢人工费就好。我都已经公开承诺了,请问我这单接下来又没有利润,纯属关怀后辈同行而已,我为什么一定要赶着去接呢?

我得承认,盈科的名声的确受到了一定的败坏,主要是因为我们出了一些败类。如张某、易某,给全所的名声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某些友商的推波助澜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大部分的盈科律师并没有坏到外界传闻的程度,我认识的盈科律师、和我自己,和一般的律师处于同一水平,勤勤恳恳、别无二致。

这也是一个用逻辑可以推理出来的问题:律师行业的流动性很大,盈科律师事务所也不例外,一个律师可能今天在盈科、明天在别的所,或者反过来。如果真如外界所说,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个律师都是垃圾,外面的律师则相对好,这就会产生一个悖论——一位律师,当他从其他所转到盈科所,他就自动变成了垃圾律师;而当他从盈科所离开,去别的所发展,他就从垃圾律师上升到了一位负责任的律师。这很滑稽,也从原理上说不通。

事实上,只要你办案水平过硬、办案态度勤勉、品行良好、愿意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当事人就会信任你、认可你,这跟你是哪个所的律师没关系。大量的外行当事人都能看透这一点。行业内的许多同行反而抓着这一点不放;我觉得,同行们不是看不透,而是不想看透。

郭德纲老师有一句名言说得好:郭德纲死了,那些人也卖不出票去


第三次更新,针对一种言论:

有些同行认为:如果出了这样的事情,不自己掏腰包去“补救”,以后没有同行敢要你去实习,当事人也不敢委托你,你的职业生涯就毁了。

先说结论:不会毁。毁也不是因为不“补救”。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本人的确不可能接收题主来我这里实习。但是我的理由是题主过于粗心大意,让我不能接受。如果题主有证据证明自己粗心大意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改善,并最终能够得到根治,我想我会像面对其他求职者一样同等考虑接收题主来我这里实习。

而草率妥协、自掏腰包“弥补”,被律所和指导律师当成包子捏,在我这里绝对是减分项,而不是加分项。作为一个律师,你缺乏主见,连自己的法律权利都保护不了,都不敢保护,我又怎么相信你能保护得了客户的法律权利。

至于当事人敢不敢委托你,我觉得:大多数同行把当事人想得太简单了。不管你干过什么,只要当事人相信你能解决好他的问题,价格又不离谱,总是会愿意委托。我说这话不是诋毁当事人,也不是说律师可以没有良知,我的意思是描述一种客观现象,指出一次犯错尚不足以毁掉你的整个职业生涯。这个我就不展开了。


user avatar   li-pa-pa-46-4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一圈答案,大伙都在鼓励和安慰,那我就来泼泼冷水。

从题主描述的情形,基本可以判定,这钱得自己赔。

如果当事人好说话,可以协商解决,但当事人明显不配合,也肯定是去律所因为这事闹了一通。

律所能帮你担的话,可以提后用工资抵扣,但是明显律所不愿意帮你解决,让你自己签协议,撇清关系。

被告能找到的话,可以用录音方式补充一下证据,但你被告找不到,原告也不给你联系方式。

家里如果心疼你,帮你赔这钱也好办,但明显你家里不爱管,可能你跟家里关系也不太近。

这就是一死局,你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能帮得了你。

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从客观角度分析,还好律所免费代理,打个比方如果因为证据不好,85000的案子,最后只判了40000,那你需要在45000的范围内赔偿,如果彻底败诉,一分钱没判,那85000你自己全赔。

我们从最坏的角度考虑,也就是你需要赔85000。

你和原告签了协议,管你要钱,你没有这么多,你只能跟原告再达成一个分期还款的协议,如果对方看你可怜,同意两年付清,那你就省吃俭用,慢慢还。

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那你没有钱她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最多就是再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多少你赔多少,你还是没钱,她申请执行,查询你账户存款,如果什么都没有,最后一样还是谈和解分期履行。

总之,就是钱该还要还,索性只有85000,虽然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这个数字是高额,但相信你过了三五年后就没什么感觉了,再等你在律师行业站稳脚后,你就会觉得,交这85000的学费,防止了你以后的马虎大意,真的是太便宜了。

可能这件事,还会成为你以后在饭桌上的谈资和警示你自己助理的小故事。

至于工作,就算律所不开你,也建议再换一个,毕竟你继续工作就算是没有歧视,你自己也有心理压力,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现在律所大大小小的不少,只要工资不要求太高,慢慢混,活下来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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