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太着急,万事都有解决方案,别太给自己压力。
在这件事情处理上,律所和指导老师都没有很好的承担起自身该有的责任和担当。
这个事情你肯定错了,而且对于当事人来说,欠条是主要证据,这个可以左右案件最终走向的,但是现在你过失性的碎纸了,等于对当事人来说,她失去了希望和产生愤怒,这点你要理解,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主要证据材料一定要分类放好,切记随手放置或和无关物品混为一摊。
但是,你是实习生,如果你什么都懂,还实习什么?你的指导老师在这里面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是你师傅,他应该教会你如何保存证据,如何归纳材料,在日常收集、整理、放置、调取、查阅、归档所要学习的一切知识和技巧。
律所叫你和当事人签订协议以及如败诉由你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欠妥。建议你如律所不同意,你就采取寻求外部介入,比如律协。
未来路还长,吃一堑长一智。律师要谨慎,对待证据要重视。希望你未来会成为好律师。
另外对于证据我友情提示一下,原件不要律师保存,要给当事人,律师手里尽量留存复印件,对于原件的复印,尽量可以的话叫当事人自己复印律师核实,实在需要律师复印,就立刻复印立刻归还,避免原件遗失产生的后果。
要知道,律师遗失证据,这个是很大的过错。
律协的惩戒委员会对这块卡的很严。
我的天,这还是我熟悉的职业圈么?敢情知乎不但盛产好警察、好医生、好老师,还盛产好律师(〜 ̄▽ ̄)〜
居然有圈内“闻名遐迩”、“有口皆碑”的某科所同行建议题主去诉讼解决。这饭恰的,额滴个神,不但闹出粉碎证据原件这么大的乌龙,还和事务所对簿公堂,判决书再一上网,题主可是暴得大名。甭说律师圈,估计法官看到你的名字都得莞尔一笑。
真这么做,改行吧,麻溜的。
出了问题,就搞一个更大的问题去掩盖,很好,很昭和参谋嘛!
还有一堆人说的好像丢失关键性证据原件是家常便饭一般。不知道这些同行在哪个城市执业,这环境有点惊悚啊→_→
我刚转正那会儿,所里出了个大新闻,某年轻有为的律师犯了个匪夷所思的低级错误,把当事人的借条原件顺手塞兜里,洗衣服给还原成纸浆了。末了,律师与当事人协商赔偿不成,一纸投诉告到司法局。
看清楚,律师头上那片云从来不是什么律协,而是司法局。
这位律师意气风发惯了,碰巧遇上的当事人是个“当时人”,借机狮子大开口,什么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阿弥陀佛。几轮谈不拢,当事人直接投诉到市司法局,上面不问青红皂白,批条子让区里解决。
该律师当初的带教老师是所合伙人,想方设法要保,奈何保不住啊,这哥们只能悄没声儿辞职了事。
但当事人不肯放过恰饭机会,继续投诉,我这个菜鸟就被所里派去参加司法局一轮一轮的调解。最终,所里松口,七万多的欠条赔了十几万了帐。
是的,所里也没对那位律师追偿,但名声坏了,还得罪了一筐人,换所也没用,彻底歇菜。
顺带一说,律协有用,还要司法局干嘛?所里老大是魔都律协负责常务工作的二把手,罩住了么?
我朝律师的ZZ地位如何,心里没点数?
因此,建议题主挨打就要立正,犯了低级错误就要自己填坑。先瞅瞅有没有可能把案子打赢,只要有转账记录就有希望。如果打不赢,该认账认账,好好表现,争取留在所里,哪儿跌倒的哪儿爬起来,毕竟这行业实绩为王。鄙所有位哥们捅的窟窿比你大多了,现在还是靠业务站稳了脚跟。
别轻易相信同行的两肋插刀,有担当的人永远是凤毛麟角。这个圈子里绝大多数人都只是合作关系,大难临头各自飞,之所以一副为你插刀的架势,盖因云插刀而已。
1. 有没有想过从碎纸机里复原欠条?
2.与当事人好好沟通(软硬兼施,告诉她你也没钱等等),尝试在无欠条的情况下找其他证据推进这个诉讼?
3.你是实习律师,不是合伙人,只是律所的员工,理论上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律所承担,律所事后可以向你追偿,可以研究下民法总则,民法典。所以,如果你的当事人依据协议起诉你,这是你的抗辩策略。
4.你的律所,带教老师会很难信任你,让你跟当事人签协议这做法虽说责任在你,但对律所而言这是卸磨杀驴,你也不必寄希望于这样的律所。
5.这是你的磨难,也是你的学习机会,不要把它当成毁灭你律师职业的什么事件,仔细认真应付,多年之后你也许会感激这个事件。
祝你好运。
现在律所让我与当事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律所免费代理她此次的诉讼,但此事无法解决的话让我以85000元为限与当事人洽谈赔偿
我从这里开始分析这个事情,也是提醒各位注意,这个投诉律所不但已经在处理,而且和客户初步达成一致,客户同意起诉后再赔。
而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果。暂时的。
因为不是题主自己定的方案,题主可能对这个方案不满意。而她未必是唯一对这个方案不满意的人:那个客户也对这个方案不满意。
不管各位觉得这个律所多么没有担当,但是看清楚,对律师和题主,前面还有一个更大的麻烦:
这么严重而明显的过错,客户是可以去司法局投诉的,直接断送题主的执业生涯,同时,赔偿还是要赔偿的。
这题就直接不用做了。
现在因为暂时取得客户谅解,变成光赔钱,这不是好事么?
所以说,这是暂时的。
我不管题主觉得这事85000亏不亏,我相信那个客户能判断题主的饭碗贵还是85000贵。
重点在于,这样拖着,接下来,85000真的够吗?
我也请大家注意,这个案子可能是没有所谓“带教老师”的。
题主没提到,存在两个情况,一个是律师接待客户,题主登记资料的时候犯错。还有一个可能,是题主从一开始就是自己接待的客户,所以就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个律师存在。
我的依据就是问题描述,只出现了题主和律所。
站在投诉处理的角度,现在是85000以内有可能解决,不这样处理,可能就是被司法局处罚之后,钱也照样要赔。
为什么我说现在的成果是暂时的呢?
按照规律,客户的胃口是会变化的,不一定是越来越小,也很有可能越来越大。现在是题主这个小助理扮扮可怜,一个挽回的机会,可能要不了85000。这时候无论是律所大包大揽,还是客户为了打破僵局更进一步,客户都有可能不至于85000。
很多人,很多答主,都没处理过投诉,想不到这一层。
只要你处理过投诉,在这个案子里,是律所而不是题主做的这事,你就会意识到,这个事情应该尽快主动解决掉,要不然律所和实习律师都吃大亏。
律所处理投诉,让实习律师去求情谈赔偿,免费代理案件,也是一个很好的谈判策略。
至于这个钱律所出还是实习律师出,显然目前所里要题主出全部或者至少是大头。至少是题主先解决客户这边具体赔偿多少钱的问题,然后才是出钱的问题。
而前面题主已经慌了,这样就让事件越发不可控。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说,谁也不可能去道德绑架律所,所以,我是不指望律所有责任感挺身而出。
也不是你知乎回答一下,律所就大为感动的是不是。
我们要预设最坏的可能性,就是律所基本认为已经“仁至义尽”,后面要题主自己面对了。
这是解题的基础,在你不利的局面,不要指望别人为你牺牲。
大家可能觉得这个不尽人情,但是现在是题主惹事,是题主问解决办法,不是题主让我们评价这事,我同情他、理解他、支持他,在找同情理解的时候,我们不仅感受了他的马虎,也知道了他的担当。
所以,他的律所肯定和我想的一样。
很多回答说律所有问题,这话未必错,所以,咱们就去解决律所?
职场不是劳动仲裁委,实习律师的饭碗是在司法局和律所手里的。
你都得罪了客户,还要得罪律所,那在投诉面前,不完蛋了?一个实习律师,要想再给个机会,不是说这个事情律所说不说的问题,而是你怎么表现让律所替你保守秘密的问题,对不对?
所以律所对题主的态度就特别重要。
设身处地的站在题主的位置上,她现在是说律所你应该承担这个钱的时候么?
如果你担心的就是执业生涯的灾难,而不仅仅是钱的灾难,那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本身就在断送自己的执业生涯。
所以辣么多答主说这是律所的责任,你不要赔钱,这是律师的责任(可能压根没这个人),都不是在解决问题。
而至于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什么保险,我是真的不理解了,这样解决问题你们怎么做律师。
只有拼碎纸打官司还可以试试看,但是从我的经验说,官司完胜拿到85000,那客户未必就不投诉,问题并没根本上解决:这案子,这客户,本身就很微妙。
和现在赔钱比起来,最傻的事情就是继续纠缠下去。在这个所待不下去,这个案子不结案你也走不了,好不容易熬到结束,亏的钱就不止85000。
最蠢的不是赔钱,最蠢的是赔钱的同时,还得罪了律所,吃了处分,砸了饭碗,几年没赚钱,给人家办了事,然后还走不成。
你别说一个律师三十年能赚多少钱,就哪怕是你好好干一年,拿不到85000吗?现在哪怕吃点小亏,以后很快就赚回来了。
现在舍不得钱,那就辞职跑路别干律师了,又跑路,又甩锅,换个地方当律师,你得罪了现在的律所你怎么让人家原谅你,不找你现在的律所主任说说你干的这事啊?
评论区让我理解题主的彷徨无助,那他未来的合作者能理解他吗?他这次,下次,下下次犯错的时候,替他背锅的人不应该被理解吗?
问题描述:
“律所也不想担责才让我签署了协议,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很无助,家里也说过不管了,我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
很无助,家里也说过不管了。
我有同理心,不是站在题主的角度,而是他家里的角度。我也是父亲,我也是儿子,所以,我完全没办法理解他的家人的做法。
如果我是题主爸爸,我就去找客户,主动赔偿。然后我去找律所老板求情,我要去安慰孩子。
真是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讲真的不是我不同情这孩子,也不是我资本家,觉得这事该小孩担着,而是我会想如果这个错是我犯的,我父母会怎么做。我的父母绝对不会不管我。
如果孩子没有能力,在他年轻的时候判断孰轻孰重,那么作为既有经济能力,又有社会经验的父母,没有能力判断一个年轻的律师值不值85000,这不是非常悲哀的事情吗?
律所一个相熟的律师告诉我,也许赔偿完之后我也会被律所开除,但之后这件事估计会传开,也不会有律所会愿意要我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名声没了后做律师就走不下去了吗?真的要赔偿吗?
律所怎么想,只有直接去问律所。但是就算律师不说,继续在这个所也很鸡肋,要想改变这个印象,可真是太难了。
如果我是题主我会怎么做:
我找父母借钱把钱赔了,然后给律所道歉,主动辞职换个城市,把欠条的纸屑拼回去裱起来挂墙上,然后把钱父母的钱还了。
每天上班下班,我都要去看一眼我犯的这个错误。
人是会犯错,但是我们应该去同情,去理解的是那些,积极面对错误的人。犯了错就逃避的人,是不应该去理解的。
你们想让我有同理心,你看看那么多回答都很有同理心,但是同理心有了,他还有未来吗?你们还有未来吗?你在他身上要是看到和自己相似的地方,我就希望你改掉。
一开始只是马虎,讲真的,这个已经真的是不允许发生的超级低级错误,不管你怎么理解同情,事实是上多数律师一辈子也不干这种事!
就算在总量上这个事情有很多,但是在概率上这也是一个小概率。就好比高考的时候不写名字的人有,但是这不是一个可以同情和理解的问题,至少不是一个“人人都会犯错”的错。
重点在于,现在不仅是马虎,还是做人问题,我再怎么有同理心,他也已经很难当律师了。难道还能因为我的理解就帮助一个不合格的律师变合格吗?
只会因为我毫无原则,导致一群年轻人本来合格而变的不合格。这个案例最大的价值不是让我们知道这个题主适合不适合做律师,而是警醒所有的律师:
原则上尽量别沾客户的原件。
我们兢兢业业的工作,时刻提醒自己别犯这样的错误。而题主作为一个律师做人做事的失败案例,他还是很有价值的。
犯错不可怕,人人都会犯错误,有的人太过于疏忽,有的人也会因为怕犯错而什么都不敢做,这样也不是好事。
我认为真正重要的事情,不在于是否犯错,而是在于我们对待错误的态度。
有些答案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还一本正经分析什么“没有原件也能打官司”,“律所和带教律师承担(分担)责任”。
这是重点吗?
你们以为是在处理“案件”?
这明明是要摆平“麻烦事”吧?
你拿办案思维去套麻烦事?
想死?
不是每一件事都适合摆在台面上的。
你要是签了合同,当事人不给代理费,这官司还可以打。现在是你把当事人证据毁了,生怕官司不找上门?
实习生,带教律师,全体合伙人,整个律所的名声,执业生涯,哪个不比85000重要?
当事人费劲巴拉找律师打官司也不过就是为了钱,你把钱给她不就好了嘛!
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事情。
你知不知道我接触过的老板里,有多少人为了“平事”,几百万几千万都捏着鼻子认的?有多少人想捏着鼻子认账还没那门子的?
“更美好的未来”是有代价的。
再强调一遍!这是在“平事”,不是“办案”!
“平事”最忌讳“书生意气”。
还“协议”,简直……当初掏钱速度快一点不就用不着了么?
既然是“平事”,肯定是事情越化小越好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留痕迹最好。
她拿了钱,打发出了门,不就好办了?
首先,拿到钱,目的也就达到了,后面不一定再来找麻烦。
其次,就算她还要找麻烦,出了这道门,她拿啥证明来过这家事务所,见过谁,给过谁东西,是什么东西,而且还毁了?
为毛商店柜台上贴着“假币离柜概不负责”?
律师就不是人?律师就不生活在现实世界?
实习律师第一课:你面对的是现实生活,法律思维和手段不能包办一切。
如果你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十天。被辞退,是不需要赔偿的。你请了假,公司不批,你强行休假,公司辞退,是需要赔偿的
别问
问 就是美国加油南波湾 世界最美风景线
别问
问 就是美国加油南波湾 世界最美风景线
今天的推送我觉得是所有去夜店蹦迪、电音节的人都应该看的一篇文章。
tututu先讲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主人公是个白纸男孩,我们就叫小白吧。
小白去蹦迪认识了朋友的朋友Yuki,Yuki是个留学生、老夜店玩咖,一看到小白跟个宝藏男孩一样,就疯狂的去倒追小白,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Yuki就经常会去小白家里睡觉。
但因为Yuki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喜欢飞叶子(大麻),每次事后就喜欢在小白家里自己卷上一根。
一次、两次、三次…小白实在受不来了,他是个小白纸啊,咋可能找个会飞叶子的女朋友啊?
两个人就吵架,小白说:“你以后不能碰这种东西了。”
Yuki就跟他说美国叶子合法之云云,两个人越吵越厉害,小白气坏了说我现在就报警叫警察抓你!
结果Yuki也是个岔道B,她说你报警就报警,我他妈现在就自己举报我自己。
警察就来了,一到现场,好,看到叶子了,给小白和Yuki验尿,小白没事,Yuki倒闭了,警察跟说Yuki得被关进去十四天,完了Yuki就进去了。
行政拘留十四天,第一次吸毒被抓都是这个处理结果。
接下来就到了这个故事最他妈精彩的部分了——
小白知道自己没事啊,就问警察叔叔说我要不先回家了?明天还得早起去上班呢。
警察叔叔笑了笑,就跟小白说你更走不了。
“吧哒”,一个手铐跟呼啦圈一样拷小白手上了,“您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请配合调查。”
那一刻小白的心里真的是日了大狗了。
两个月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小白在三次明知女友在自己家吸毒的情况下,仍然容留她,为其提供吸毒场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5000元。
你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在扯犊子?
你会觉得,WTF??小白连他妈碰都没碰,他简直太无辜了!
但对不起,这个故事就是现实中的判例:
而且判的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错误。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的量刑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跟你吸不吸没有任何关系。
你说那我假如夜店认识了一个女生,我把她带回酒店满分,但她却要打气、飞叶子,我根本不碰这些东西,我就是在旁边守株待兔玩手机呢,我这也得被判刑么?
是的,如果缉毒警察突击进来,那你就拉闸了。
要是她还带了几个女生一起,是在你酒店房间高轰趴,那情节更严重,还得加刑。
你得被判半年,那个害你入狱的岔道B,没准被关了14天就出来了,还能去监狱探访你呢。
她还会隔着玻璃跟你说,兄弟你太惨了,我就是被关看守所里而已,环境还不错呢,你咋就进监狱了呢?等兄弟你出来之后我请你蹦迪好吧!
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昨天朋友跟我吐槽了她以前一个蹭住的朋友,那个朋友就天天蹭住在她家里,她那个蹭住的朋友不仅每天带不同的男生回家,还玩东西。
我朋友给我吐槽的时候,她就根本不知道她已经触犯了刑法里“容留他人吸毒”这条罪名。
这也让我意识到,大部分的蹦迪选手也好、电音节Raver也好,其实都缺乏法律常识的,不知道有一条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总觉得“我不碰,就一点关系都没有”,真别等到自己被关半年,才后悔自己是个法盲。
我不知道这个数据是不是正确的:
但根据2019年国家禁毒办发布的中国毒品形势报告,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是214.8W名,这个群体其实鱼龙混杂,人们总觉得吸毒的都是黑社会、站街女,其实不是。
富二代、女艺人、留学生、网红、导演、金融…各行各业都有,所以如果你常去电音节和夜店,总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这类人。
这是很常出现的一种情况:
你知道对方吸毒,对方却不会像电影里一样教唆你吸毒,反而是在你好奇的时候严厉呵斥你,让你别碰这种东西。
而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自制力、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碰那些东西。
你会发现对方也并不像电影里描绘的那样精神错乱,反而温和有礼,跟你还很聊得来,而且人家还有正当工作,并且杰出优秀。
于是你们渐渐的变成了好友,你们会一起去电音节或夜店,之后你们还会一起在酒店的房间里轰趴、小酌。
他有时候还会来你的城市,你会直接让他住在你家里,因为你信的过他的人品。
他会在你的酒店房间、你家玩点东西什么的,当然每次你好奇的时候,他都让你别碰这些。
结果有一天恰好是电音节的时候,一个瘾君子被警察抓了,他又跟警察报出了很多他知道的名字,于是你朋友就被点了,警察来抓你朋友,直接敲开了你酒店房间的门。
一进门,你在沙发上玩手机喝酒上头呢,你朋友在那里玩东西。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你朋友被关14天,而且他是行政处罚,你得被关半年甚至更久,你这个叫刑事处罚。
所以我希望所有蹦迪选手、Raver都能记住这一点:
不管你碰不碰那些东西,请务必不要收留任何人在你家吸毒。
也别随便让吸毒的人来你家,你咋知道人家会不会因为你抢过他的小哥哥/小姐姐,所以故意接近你,去你家吸毒,自己举报自己,然后跟你来个同归于尽呢?
最后我想来理性的谈谈毒品和法律这个问题。
不可否认吸毒对于灵感创作、人生顿悟的帮助,比如许多画家、作家、音乐人都通过毒品创造了传世的佳作,比如柯尔律、济慈、勃朗宁、伯勒斯、梅勒、金斯堡、迪克、卡林、斯蒂芬金,甚至连白求恩都是经过一段毒品、糜烂的生活后,才寻找到了人生真正的意义。
但须知,世界上没有对错,所谓价值观即是多种利益之妥协,法律乃是社会契约所成,法律的本质目的在于维系社会的稳定,在大部分人生命权益的自由和小部人创作灵感的自由中进行取舍是困难的,这就像“电车难题”一样,从来不会有一个答案,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主观的。
但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仍然会坚定的在毒品和枪支两件事上以重刑。
很多自由派会批评社会过于追求稳定,但须知一个人生在中国,他大可以在凌晨三点放心的出门,他不用担心自己乘坐的地铁会突然爆炸,更不用担心自己的办公室会突然遭到枪击,甚至连新冠流行你都会像没事人一样轻松。
但生在其他国家,你必须为这些事情担心,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兼顾到所有人、所有事的法律,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任何一种法律和制度都是在各种问题上进行取舍得出一个答案而已。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tututu、一个从衡中考到上财之后不务正业的蹦迪博主,并莫名其妙写着写着就成了中国最大的蹦迪公众号,如果你想看更多有趣的蹦迪文章,请关注公众号 满分激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