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看了下,决定量刑的考虑因素可能是:
① 未成年人强奸老师的内容(内容恶劣。不是简单的黄)
↓
② 受众为未成年人(影响恶劣。若为成年读者或许好些)
↓
③ 7000册(数量巨大,真特么敢印)
↓
④ 非法出版(本就是红线,数量少点或许忍了,奈何您还【 7000册 + 未成年读者 + “ 强奸女老师 ” 】 )
↓
⑤ 获利15W(反而不重要。但量刑时可以拿来用)
在中国,非法持枪用枪判几年?
抛开非法出版的政策因素,【 7000册 + 未成年读者 + “ 强奸女老师 ” 内容 】,危害比枪支犯罪大?还是小?何况她写的是不是不止一本?
重吗?如果你女儿是老师,你怎么想?
尽管自由主义精英们生儿子更多(观察你身边的、知道的、知名的自由主义精英,看看他们生儿子多还是女儿多 )
尽管在自由主义精英们的价值观或潜意识里,“ 强奸女老师 ” 、“ 上过一百多个女生 ” 是件美好、刺激、能力的事儿,所以真心觉得判的重。老子亲腿强奸过女文青/女老师,不也没事吗?她不过写了写,就十年?是人都有同理心,何况我们这些 “ 伟岸的民族良心 ” 。
作者苦,作者也蠢。
心存侥幸,钢丝多年。心缺敬畏,玩的过了。
加更以下,说明一个事情,很多人既得利益者情感爆棚的觉得儿童色情是无害的,你看人家日本巴拉巴拉巴拉....
加上儿童色情又是耽美只大多数受众群是女性根本没有作案工具。所以儿童色情+耽美应该合法并全年龄传播。下面我们看几条新闻。
我不反对女人,但完全不同女人如此完美能经受住所有人性的考验,更不代表你们女人缺少会付诸行动的变态,这个世界有很多种花有白莲花也有罂粟花还有一品红。。。
这些新闻说明了几点,
1.女人也会性侵,尤其是性侵儿童。
2.儿童色情会勾起有被性侵经历的儿童的心理伤害,导致他们无法自拔
3.儿童比成人色情更容易勾起人犯罪,尤其是自控能力不强的儿童的更容易被勾起性冲动,(韩国数据表明)
4.儿童色情不仅会勾起人犯罪,还会误导小孩,使小孩觉得未成年色情合理。从而被犯罪疯子勾搭,又或者自己出去援交。
基本上禁止儿童色情是在管控社会风气,从全国的法律条文上来看基本上没有国家做好了接受开放这一风气的准备,希望那些支持开放的人理智想想中国是否做好了这个准备,你做好了你家孩子可能是那13%的中学生或者直面那13.5%被刺激的变态的准备了吗?
5.多说一点,14岁可以自愿性行为但不开放色情不是中国独有以美国和德国举例,美国14岁以后可以和与自己年龄差不到三岁的男子性行为并且合法。称之为罗密欧与朱丽叶法案。但他们的儿童色情依然定在18岁。并且他们无年龄性质的性行为需要到21岁以后。
德国也是14岁以后可以合法性行为,但是18岁以后才能观看色情作品,并且禁止18岁以下的色情作品。
所以14岁开放性行为,不代表鼓励开放14岁色情文学作品。
用14岁可以性行为来举例儿童色情的开放是不合适的。这就好比再问为什么安眠药都加入治疗儿童嗜睡症了,我们大人还不能吸毒一样。同时,色情和性行为不是一个方向的。就不说正常性行为是满足自己的情感,色情是刺激别人的欲望。你在家叫你的小孩鞭打你,非礼你是不犯法的。但你录写下来放出去刺激和误导别人的小孩那就不一样了。
以下是原答案
=======================================================
我觉得如何看待一个案子,最最最起码应该先看看判决描述和司法解释。手上没有判决文件就用新闻和法条给大家组一个吧。
法律条文:2015修正(注意时间)
司法解释。
就算抛开15万这个过去的汇率放到现在可能存在差异不谈。光从传播和制作数量上也够定性为情节严重了,10年起步了
再来看另一条司法解释。
制作具体描绘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性行为并传播的从重处理,
传播范围包含未满十八岁成年人贩卖的从重处理。
再加上一条传播罪里的。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从重处理
贵圈的喜好和年龄层大家都懂的,不用多说了吧。
我是没有看过的这位作者的作品,但是从报道上推测她应该有犯这三条的其中三条。有看过的请自行参考。
从司法解释上看这个案子无论从贩卖数量,和贩卖金额,贩卖内容及人群,四个方面都够上了情节严重。即便你反驳掉其中的一两个都无所谓,因为任何一个从重处理都够得上十年起步。基本上已经可以做成铁案。如果把减刑看作成打boss,你要打的是一个有四条命的大boss
唉,别激动我没说完。减刑不是没有可能的。这就要靠一些辩护手段了(不用激动使用正当手段为自己辩护也是纳税人的权利,虽然她是非法出版并没有纳税),于是这个时候律师要帮当事人减刑一般会怎么做呢?
1.攻击关键性证据,比如说从某一角度证明作者写的书不是淫秽物品。或者虽然是有描写性行为,但是属于艺术价值非常高的,社会影响深远的几乎就与四大名著齐名经典艺术作品。比如金瓶梅
这样就不适用与这条法律。如果非法出版物中不涉黄,判刑就会轻很多。这位作者的书我是没有读过的,所以这条我不知道。不好下结论,不过想把男男洗成非色情的还是省省吧。说好男女平等呢,不管是耽美还是男女只要详细描写啪啪啪了那就嘿嘿嘿。
请看司法解释:
2.制造网络舆论试图用舆论压力影响法官,于欢案,或者详细看legal high第一季第一集。
好明显现在律师选的2制造了这场舆论风暴
但是这位律师好像并没有像古美萌那么好的手艺,于是出现了上面那种,吃瓜观众不光是夸作者,和渲染作者的悲情。居然还出现了很多试图把中国法律工作者定义成白痴恶人,制定了恶法方面去洗也是绝了。
这就要看国家怎么看这场舆论了,是认为这是煽动舆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还是像于欢案一样在道德范畴里,觉得作者情有可原那就看老天爷的决定,和律师的手艺了。如果能请到古美门这种能硬把她作品打成金瓶梅这种虽然包含色情内容,但是文学性爆表,是反应和抨击现实的现实主义文学。不属于淫秽物品那就不只是减刑,简直就脱罪了。这名律师名声可能一下可以直逼古美门,想想都激动。
最后我已经很辛苦的找出了司法解释并贴了出来,如果你觉得我贴的司法解释有问题欢迎斧正,但即便你看完不给赞也请不要和我解释说作者有多可怜,多努力。因为
—————————————————————————————————————--------------------------------------看什么没见过分割线撒----------------------------------
以上是原文。
来又到了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老子一秒给他掐回三角形的时间。
我觉得我已经写的很客观了,但还是有很多评论和回答开始杠,出现了国外圆人群,你看人家国外分级就很好,国外像这种根本不算犯法。更不要说判10年。试图用这种魔幻方式来为作者洗罪
really?你认真的吗?二十一世纪了,我就算不能马上去国外验证难道我还不能马上打开维基百科吗?不懂英语?听你翻译??真当我小学英语白学的吗?你对当代中国英语普及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抱歉】我和作者没有仇,我只是碰到这种现象没办法保持冷静,忍不住发一些我谷歌到的真相。以下言辞可能会有些激动,但是理我还是会尽量保持细腻的。
虽然我放出这些资料可能掐断作者减刑的可怜性,但是木有办法,我也是被逼的。我真的看不下去外国的月亮明明是三角的你非得跑来和我说你看她多圆。我不给他掐回三角形我就浑身难受。
来首先我们先来学习一个名词。Pornography:
恩,好听一点叫色情文学,色情作品,难听一点可以直接叫淫秽作品。
如图所示,18+色情作品法规的世界地图。绿色合法的,黄色合法但有一定的限制。红色不合法。灰色不合法。
(扩展回答一下,有人一定会问了日本为什么是黄色?这么说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因为日本是步兵嘿嘿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色情作品特指的都是18+的,并不包括child pornography 即儿童色情作品。
根据这张图旁边的文字描述(见图一)
The legal status of pornography varies widely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Most countries allow at least some form of pornography. In some countries, softcore pornography is considered tame enough to be sold in general stores or to be shown on TV. Hardcore pornography, on the other hand, is usually regulated. The production and sale, and to a slightly lesser degree the possession, of child pornography is illegal in almost all countries, and some countries have restrictions on pornography depicting violence (see, for example, rape pornography) or animal pornography, or both.
色情作品的合法性是因国而异的。大部分国家允许某些形式的色情作品。一些国家,软色情被认为是可驾驭的,可以放到一般商店出售或电视上播放的(比如日本的写真集),而另一方面硬核色情制品通常都是受到管制(硬核情色没办法描述给个眼神自己体会吧)。关于制作和贩卖儿童色情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是违法的(←划重点一会儿要背),并且有写国家队描述暴力的色情制品也有限制(如强暴)或者动物xx或者两个都有(强暴动物。。。或者被动物强暴。。)
Child pornographyis illegal in most countries, with a person most commonly being a child until the age of 18 (though the age varies). In those countries, any film or photo with a child subject in a sexual act is considered pornography and illegal.
儿童情色制品在大多数国家都是违法的,一个人直到18岁以前都算儿童(尽管年纪有些变化)。在这些过年任何关于儿童的相片,电影都被认为是色情并且违法的。
记住上面黑体重点内容,相信大家都不难看出Child pornography (儿童色情)几乎在所有国家都是违法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维基怎么定义 Child pornography的。
Child pornography is pornography that exploits children for sexual stimulation.
It may be produced with the direct involvement or sexual assault of a child (also known as child sexual abuse images) or it may be simulated child pornography. Abuse of the child occurs during the sexual actsor lascivious exhibitions of genitals or pubic areas which are recorded in the production of child pornography.Child pornography may use a variety of media,includingwritings,magazines,photos, sculpture, drawing, cartoon, painting, animation,sound recording, film, video, andvideo games.
儿童色情是指,色情作品利用儿童作为性刺激,他可能是儿童直接参与制作的,或者性侵儿童(或者叫做虐童影像)(..特么这句不想翻了反正就指儿童作品内容很黄很暴力)。儿童色情作品包括有写作,杂志,照片,绘画。卡通片,油画,动画,录音,电影,录像,视频,和电子游戏。(不要问我为什么好像有几个重复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区别就直接翻)
According to one paper from theMayo Clinicof the U.S.A. based on case reports of those under treatment, 30% to 80% of individuals who viewed child pornography and 76% of individuals who were arrested for Internet child pornography had molested a child.
根据一份来自美国Mayo 诊所的论文,基于接受治疗的患者的案例报告,30%至80%的人看过儿童色情制品并且76%的人因儿童色情制品而被捕,他们都曾今猥亵过儿童。(关于这个百分比如何对应我有点模糊,只好直译希望大神指正。)
来再来看看法律上的观点。
Child pornography is illegal andcensoredin most jurisdictions in the world.[23][24]Ninety-four of 187 Interpo lmember states had laws specifically addressing child pornography as of 2008, though this does not include nations that ban all pornography.[25]Of those 94 countries, 58 criminalized possession of child pornography regardless of intent to distribute.[25]Both distribution and possession are now criminal offenses in almost all Western countries. A wide movement is working to globalize the criminalization of child pornography, including maj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such as theUnited Nationsand theEuropean Commission.[7][26]
儿童色情几乎在全世界都是违法的。截止至2008年,187个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有94个成员国专门针对儿童色情制品制定了相关法律,这还不包括已经把所有色情都禁止了的国家。这94个国中,58个国家将拥有儿童色情制品定为刑事犯罪,且不论传播意图。无论销售还是占有都是刑事犯罪,一场致力于将儿童情色作品定义为刑事犯罪全球化的运动正在进行。其中就包括重要的国际组织,比如联合国欧盟委员会。
再来看看国际法怎么定义child的
Legally, the term "child" may refer to anyone below the age of majority or some other age limit. The 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defineschildas "a human being below the age of 18 years unless under the law applicable to the child,majority is attained earlier".[5]This is ratified by 192 of 194 member countries. The term "child" may also refer to someone below another legally defined age limit unconnected to the age of majority. In Singapore, for example, a "child" is legally defined as someone under the age of 14 under the "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 whereas the age of majority is 21.[6][7]In U.S. Immigration Law, a child refers to anyone who is under the age of 21.[8]
法律上,“child”一词可指任何低于法定年龄或其他年限的人,联合国 儿童权利公约里,一个成年人的年龄定义在18岁。18岁以下的人适用于儿童,法定年龄被获准的更糟。这是被194个成员国中192个通过的比准的。儿童一次可能也适用于一些与成年年龄无关而低于一些特定法定年限的人。例如在新加坡,儿童指的是“青少年保护法”保护的14岁以下的青年,而成年则在21岁。在美国移民法里,儿童指任何低于21岁以下的人。
(私人补充,在中国的司法描述里,目前,未成年人还是指代18岁以下的人)
那些梦想着国外是黄书黄片天堂的人看清楚了!联合国几十个国家疯狂打脸中...网上搜一下什么叫刑事犯罪谢谢
以上内容均复制与维基百科,翻译由本人查字典手打,英语水平有限,如有错漏烦请帮忙指正
回归篇
其实虽然上面贴了那么多维基百科,主要内容大致就是一个,那就是儿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都是零容忍的。
来看看天一写的什么鬼。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我特地去搜来看了一下,我不能让当代金瓶梅含冤啊,这是罪人啊。
看了两页,这“个志”的主要内容大致就是一个未成年高中男生和他老师直接各种情色方面的具体描述,其中包含,不,应该说充斥了对sm ,虐待,强暴,跳蛋等等等的描写。原谅我看了两页实在恶心的看不下去了,里面全是肉欲的低俗描写,文学性占比极低,据了解里面唯一的文学性就是结尾几行字作者本人说家里水管爆了条件不好,变相卖惨求买书。来你们感受下全书最有文学味道也是唯一能贴的出来的地方。
我不清楚包含色情内容但有价值的文学作品这根线在哪,但这本书很明显不算咯。它最多称
得上包含中文但基本全是色情内容的作品。
你特么这种书,无论从文笔还是内容都是辣鸡!完全没有可以吹嘘的地方,你跟我扯这属于
文学艺术?还五十度灰?当代金瓶梅?!你知道我看了第一眼什么感觉吗?就好比有人告诉
这是臭豆腐闻起来臭但是吃起来香,你一咬下去才知道这特么是屎!你还要和我谈这是多么的让我需要。这是文学艺术。。
来,收拾心情我个人觉得恶心没关系,我不评价那些觉得不恶心吃起来真香的人,毕竟大家口味不同,我尊重你们,就像我其实连臭豆腐(闻着就不行了)都吃不了,但别人已经可以直接吃屎了(不开玩笑日本屎是奢侈品),我只能说你吃你的,我对吃臭豆腐和吃屎的人都没有意见。
我们客观的说回法律层面,吃屎不要紧,关键是这颗屎他合法吗?
相信有耐心读完上面维基百科的已经对国外对色情作品尤其是儿童情色Child pornography作品的限制和容忍度了。
说这样一本书,作者(同时也是贩卖者,据了解微博销售渠道由她本人管),带着报复这社会的心里在创作的淫秽物品会否对人造成不良影响就不谈了(某些觉得自己没影响就全是没印象的人,我真特么,都懒得和他们争了,愿世界除了我都这么天真)
我们就说法律,这样一本内容充斥着,描绘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强暴,性侵,挑逗,等等并且美化成合理合法双方自愿并且还挺愉悦的。这尼玛难道不就是上面提到的Child pornography,儿童色情文学???
这种鬼东西放到哪国家,哪个国家能忍?而且他特么的销售渠道未做任何区别限制,啥意思,耽美受众群里未满18岁的要买给钱就行。我就问你你怎么洗?
我赞成分级,但我想说即便分了级出了国你们的肉文作家照样老老实实被告席听审,她跑得了吗?
我承认她家里可能有困难,10年的牢狱可能对一个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你们也可以尽可能的去宣扬他有多惨看法官会不会同情她。
但是我玉木宏不听派就想问一句,哪个犯罪的人没有情非得已的苦衷?贩毒的就没有弟弟妹妹要养,没有虐待自己的父母?她凭啥能因为家里惨超越法律?那还要律师干嘛,上庭就哭呗。
多嘴说一句我对你们耽美没有意见,如果耽美和普通文学的差别不过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还是十里菊花,里面女主是叫青丘白浅还是后庭菊浅的差别,完全没有问题。即便我不喜欢我也不会妨碍你喜欢,有问题的是耽美+未成年+暴力+大篇幅性细节描写+无年龄差别非法贩售!!!!!
而且,居,然,还,想,用,这,种,鬼,操,作,挑,战,法,律!是不是搞笑了点?
这是什么鬼述求?这相当于由述求尊重饮食习惯提倡饮食自由,直接跳到吃人合法化啊!你这是挑战法律底线吗?你这是进击的巨人直接拆墙好吗。
你们这种做法和那些大呼,pgone吸毒关你们什么事?吸毒对社会有什么严重危害?人家国外吸毒合法。国内为什么不让吸有什么区别?
说一下自己的观点,我觉得如果法官建议她生活不易一时善心大发扛着会被同事指指点点的压力给予她一个宽一点的判刑,我对法官表示理解。但我本人觉得法律完全没有为这种人修改的必要。甚至觉得为她修改法律而觉得可笑。
今天她可怜全名同情心大发改了法律,明天不可怜的犯了法怎么办?大家觉得判轻了又改回来?当法律是什么?所以大家开始在法庭上比可怜一上庭就抽出卷纸开始哭吗?退一万步讲,哪个犯法的不能说出几张纸可怜的故事,那不用开庭了直接开个苦情文写作朗诵大赛,或者要不官方搞档综艺节目,犯人被判以后有个群众求情环节,然后找一帮陪审放上纸巾和鸡蛋,看他能感动哭几个,或者被砸几个鸡蛋即可加减刑。收视肯定火爆!(什么鬼脑洞!)
我觉得法律是约束一条道德的底线,今天你要拉低这条底线,得看这个世界是否做好了这个准备,那些孩子的家长,那些欲望容易被刺激的人是不是能适应的住这突如其来的这一波色情攻势,如果他们不能适应国家有没有办法处理,而不是那天整天抱着色情小说狂吸的人的愤怒。最起码也得是先逐渐开放软色情,做好分级然后再去碰这条底线。
最后麻烦那些觉得没问题,没影响的,麻烦你们人手先在家教你们的小孩或者你们亲戚朋友的小孩面前通读并指导小孩领会全文内容
注意不要一个人偷偷教,叫上小孩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叔叔婶婶,在他们面前完整的教完一遍
再来和我讨论你,有,没,有,被,打,死,的,问,题。
当然如果你按照我的条件真的完好无损的教完了小孩,我本人仅代表玉木宏派古美门半泽直树向你及你们家人表示敬意,并单方面宣布你取得胜利以鼓励你为推动法律作出实践可能性的贡献,虽然我并不赞同你的意见。
如你并没有教麻烦给我圆润的滚!
还有那些想去国外的,麻烦你赶紧去
以及那些我(我同学)不想回国的,拜托你请务必这么做。
麻烦大家帮我把这篇维基百科复制贴顶上去,让真相透透气。
以上
前提:在此不讨论判决本身的合理性,只是想起和 @叶佳桐 之前关于 ACG 领域色情问题的讨论,谈一点引申出去的东西。
色情和艺术创作的界限问题,美国司法实践中产生过比较充分的讨论。Miller v. California, 413 U.S. 15 (1973)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强调,淫秽色情(obscenity)作品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法院对判定何者为“淫秽色情”提供了判断标准:
(a) whether "the average person, applying contemporary community standards" would find that the work, taken as a whole, appeals to the prurient interest;
普通人,按照当时的社会标准,是否会认为该作品整体上引发性方面的兴趣;
(b) whether the work depicts or describes, in a patently offensive way, sexual conduct specifically defined by the applicable state law;
该作品是否明显、露骨地刻画或者描述了所在州法律定义的性行为;
and (c) whether the work, taken as a whole, 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该作品,从整体上判断,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价值。
--
如果严格遵循Miller案的判断标准,那么各州立法禁止制作和传播色情制品,似乎也于法有据。但大家(呃也许不是全部人)可以看到,某hub之类的网站,至今也过得挺滋润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的法律通不过啊==
美国人民就是喜欢看这些东西,虽然立法者可以制定法律禁止一切符合Miller标准的色情制品,但这样的立法首先过不了美国人民那关,更别提立法者面临规模以百亿计算的色情制品行业轮番游说了。
于是达成了今天的折衷状态:法律可以限制儿童色情,可以限制色情制品传播过程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例如,政府可以出台市政法令,限制色情制品商店和成人表演场所的位置,使其远离学校和未成年人经常前往的地区)。
这样的立法状态,或许能说明美国人真的比我们更喜欢色情制品,道德水平真的比较低下?
这个,你我说了不算,要问问人民群众,所以我认为像这样关于个案的讨论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