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真有此事,清修明史记载了有福禄宴、无福禄宴两种说法,所以谈不上什么诬陷不诬陷。
朱常洵作恶多端,《绥寇纪略》记载其在各地抢夺肥田,数年间仅河南一省就圈地多达一万两千余顷,在湖广、山东等地也有庄田,共计两万余顷。《汜志》记载朱常洵在汜水两岸河滩抢夺三百顷地为赡养田,每岁要求当地农民交给他三分收成,后来黄河改道,河滩被毁,朱常洵却不停止收租,将百姓逼的卖妻鬻子,逃散四方。
河南邓州《邓州志》记载,朱常洵抢夺大量庄田,崇祯七年以后该地连年大旱,土地龟裂,无法耕种,朱常洵却每年照旧逼租,指使打手吊打农民,佃户有被逼自杀、出外乞讨以还朱常洵账目的。
朱常洵还垄断淮盐经营,导致明朝廷希望借盐引换取的边饷没了着落,大量边军镇守边关却落得个饥寒交迫的下场。
如此种种,促使农民起义后对其非常痛恨。明朝诸王也基本如此作为,李自成攻克禹州后,徽王血脉在城中十七家,被顺军满门抄斩。山西大同宗室四千余人,李自成破城后全部杀尽。
因此李自成和农民们有绝对理由去折磨死朱常洵,这也是烹杀说盛行的一个理由。
清修《明史·列传第八》记载:
秦中流贼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狼藉,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号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厉害告常洵,不为意……(洛阳守军)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帝震悼,辍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殡。
翻译就是:李自成再起,河南大旱又有蝗灾,人吃人,民间大乱,都说皇家抢劫天下百姓去让福王过好日子,福王比崇祯还有钱。官兵过洛阳的时候,百姓们冲他们抱怨说福王家里数百万金银,却让我们饿着肚子死去。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这时候在家住,听说以后很害怕,告诉福王,福王却不在乎。后来洛阳守军和义军合作,洞开城门。朱常洵就逃到城外的迎恩寺躲避,结果第二天被义军循着踪迹赶来捉到,杀死了。他的两个下人埋葬了他的尸体,崇祯后来又命令当地官员厚葬朱常洵。
这里提到尸体没有被吃。
而《明史·列传第一九七》记载:
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计六奇《明季北略》记载:
贼入,福王及世子惧,縋城走,士民被杀者数十万。贼焚福王府……自成迹福王所在执之。并执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吕维祺谓王曰“名义甚重,毋自辱。”……贼杀王,王体肥,重三百余斤,贼置酒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翻译就是:义军入城,福王逃跑,被义军追到活捉,兵部尚书吕维祺劝福王自杀,福王不听,义军杀死福王,福王重三百多斤,义军便置办酒席,用他和鹿肉一起做成菜,号称福禄酒宴。
《崇祯实录》也记载称福王被抓后,李自成让他自杀,不要自辱,他磕头求饶,李自成便数落朱常洵的过失,然后杀了他,吕维祺则骂不绝口,也被杀死。但没有记载福禄宴之事。
可以肯定的是,计六奇的福禄宴说,他自己并没有亲眼见过,1641年福王被杀的时候他在无锡洛社跟随岳父读书。他的文字比较壮烈,时常夸大事实,比如上文中提到洛阳被杀害数十万人,完全是无稽之谈。他是地主家庭,时常提到“浩然正气”,对君臣之义有很大的执念,因此他很大可能是以讹传讹。
但不仅他如此说,吴伟业等士子阶级也声称福王被贼得而杀之,称其肉,三百六十余斤,与鹿肉同烹,群贼食,名曰福禄宴。《鹿樵纪闻》《绥寇纪略》《花村谈往》《宾退随笔》《寄园寄所寄》《明儒学案》《明史纪事本末》《明史·卷三百九·列传第一九十七》都记载福王尸体被分吃、或者被割下一块肉、或者血液被李自成就着鹿肉酱喝下以发泄仇恨。
福王朱常洵自己的墓志铭中并没有提到被分尸的记载,反而记载葬礼很隆重,并且建立庙宇、牌坊等纪念。
所以这个疑案有两种可能:
一,福王被吃了,福王墓葬是衣冠冢或者残尸,百姓传说起来,士子们记载下来,而清修明史为了保存朱常洵的颜面,亦或是张廷玉等人认为福王墓葬在,不愿采信无来源的说法,于是没有记载福禄宴之事。
二,福王没有被吃,福王墓葬里有完好的尸体,下葬时有人目击尸体没被吃,并在明史修订时给予意见。而修订史书的士子大多在南方,福王葬礼时他们没有北返,在之后却相信传言,以讹传讹,出于对农民军的鄙视,普遍愿意相信这种事情,于是竞相记载福禄宴之事。
我认为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明史自身也有两种说法,而民间士子记载大多称有福禄宴之事,要么是尸体被分食,要么是被割过一块肉,要么是血液被仪式性的喝下去,但不能肯定,因为福王的尸骨没有挖出来呢。
题外话一句,清末某曾姓大儒抓到起义军便凌迟、挖目,杀死以后命令部下生吃他们的尸体,以为洋洋自得,吃尸体这种事在儒家(至少是瓦哈比派儒家)的印象中,不属于丢人的事。
不能,因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是。即使一个人,他有很多领地,也没办法把它们合并,何况不同领地的继承顺位也是不同的。欧洲这些王室疯狂乱伦,也没统一欧洲。不过查理五世的领地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算血统,欧洲那些王室都是世代联姻的亲戚。
查理五世(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称卡洛一世,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称卡洛四世,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 他在欧洲人心目中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也开启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时代。
查理五世是哈布斯堡王朝广泛的皇室联姻的最终产物。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
查理于1506年(他的父亲死于那一年)继承了低地国家和弗朗什孔泰。当他强悍的外祖父斐迪南二世在1516年去世后,他成为一片巨大领地的拥有者,这片领地包括他母亲的卡斯蒂利亚和斐迪南二世统治的阿拉贡、纳瓦拉、格拉纳达、那不勒斯、西西里、撒丁, 以及整个西属美洲(在他统治时期,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由于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又扩大了好几倍)。
在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去世后,查理又得以继承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的产业。通过向选帝侯行贿等手段,他在1519年战胜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555年在击溃新教力量的最后努力失败后,查理五世就开始脱离政治生活。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传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把神圣罗马帝国传给了弟弟斐迪南一世(1555年10月25日放弃尼德兰王位给腓力;1556年1月16日放弃西班牙王位给腓力;1556年9月12日放弃皇帝帝位给斐迪南)。
查理五世的家庭
妻子: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526年结婚
子女:
腓力二世(菲利普二世),他的王位继承人,享年71岁。
玛丽亚(1528-1603),嫁马克西米连二世,享年74岁。
胡安娜(1535-1573),嫁葡萄牙太子若昂,终年38岁。
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年7月31日-1576年10月12日)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48年至1550年马克西米利安摄政西班牙,1562年被选为波希米亚国王(1564年-1576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1562年至1576年在位),1563年又被选为匈牙利国王(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64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曾试图成为波兰国王,但没有成功。
马克西米利安1527年出生在维也纳,父亲斐迪南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56年至1564年在位),母亲安娜是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女儿。1548年马克西米利安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30年至1556年在位)的女儿玛丽亚结婚,查理五世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利安父亲斐迪南一世的哥哥,即马克西米利安的伯父。(堂兄妹乱伦)
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腓力一世1580年-1598年在位) 。查理五世儿子。1570年马克西米利安将女儿安娜嫁给了腓力二世,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安娜是腓力二世妹妹玛利亚的女儿,生下腓力三世。(甥舅乱伦)
腓力四世,娶奥地利的玛丽亚·安娜(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母亲玛丽亚·安娜是腓力四世的亲妹妹)。(甥舅乱伦)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