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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韩国警方不再申请李胜利拘捕令,李胜利全身而退?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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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历史上第一个逃北的南韩总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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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吧。

文在寅要面对的敌人对他这个韩国总统而言都太过强大。

并不是如某些哈韩粉丝所吹捧的那样,能拍出几部电影就能拯救韩国。

恰恰相反,这说明利益集团压根不在乎你这几部电影的影响力,比暗地里压制更可怕的是,这种明面上的恐吓:你尽管去曝光,能动我一根寒毛算我输。

在韩国能拍出《玩物》不代表正义的力量能战胜邪恶,反而更像是魔王在杀鸡儆猴:我知道有人想反抗我的统治,就让你们看下这些不自量力的蝼蚁能否伤我分毫。

美属韩国这块半殖民地上隐形的白色恐怖,一点都不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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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拍出素媛也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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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在寅处境危险了。

当初文在寅以胜利案为敲门砖,想牵出政商勾结的大案,扳倒其背后的财阀势力,现在看来恐怕要失败了。

等这件事风头一过,恐怕就是针对文的一系列报复,结局就看各自背后势力的斗争到什么地步。文在寅当初从卢武铉的秘书,一直是卢的影子。在卢死后成为“复仇者”再入政坛,必然是下定决心,继承卢武铉遗志,与财阀斗到底。再加上文不亲美不亲日,妄图削弱美日对韩影响,恐怕处境更加艰难。从清算李明博,朴槿惠开始,数十年的筹划,一步一步走到胜利案,想借娱乐圈丑闻,撼动他们背后的势力,但最终李胜利全身而退……

二战后,韩国为振兴经济,举全国之力重点发展的企业,如三星,现代,lg, sk, 乐天这几家,扎根在韩国的各个方面,与韩国共生形成一个怪物――财阀。再有cj,大象,ckk,东亚日报等等这些和前者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分支,他们一起掌握了韩国经济命脉,影响韩国政坛,把触角伸进韩国各行各业。大到政治家选边站队,通过与财阀合作,形成利益集团竞选;小到娱乐公司如yg,jyp, sm分属不同派系,为各自支持的政治家宣传,造势。如yg,自朴槿惠倒台后日子就不好过了。

由于历史原因,财阀大都成分复杂,背后站着的不是美就是日,当初卢武铉想动他们,结果悲剧收场,如今文在寅绸缪了这么久,到目前也没什么大动静……

留给文在寅的时间不多了,他早有思想觉悟,最后是个什么下场,也无所谓了。

士为知己者死,就像文自传里写的“愿为江水,与君重逢。”论如何收场,文也算如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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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个结果,我最心疼的人是韩国记者们。

“真相非常肮脏,我会像疯狗一样继续报道下去。”

最早曝光“胜利夜店”事件的记者吴赫镇在弗一报料就遭到威胁,一度传出失联,甚至有消息称其住宅也被烧毁。

据韩国《产经日报》报道,吴赫镇彼时仍在建设的住宅突遭不明大火。

面对可能到来的更多报复和威胁,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声:

“我没有自杀的念头,如果我出现了意外,那么一定是谋杀。”

这是一种怎样悲壮的理想主义,让他哪怕和罪恶一起跌落深渊也蹈死不顾。

而此事的不了了之也让吴赫镇的努力瞬间化为泡影。

他赌上生命换来的,可能只是高层谈判桌上的一颗随时可以被舍弃的筹码。


韩国记者一直被认为是韩国社会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鲁迅的那句:“为民请命的人和拼命硬干的人”用以形容韩国记者毫不为过。

即使是怼天怼地的韩国影视剧作品也都对韩国记者保持着敬意。

在黑暗茫茫前路波谲诡异的时候,记者的曝光是正义得以声张的最后机会。

《九回时间旅行》中,韩国警察贪污腐败,肉食者不择手段草菅人命,是舆论为这部剧守住了最后的人性之光。

《机智的监狱生活》里,男主角蒙冤入狱,遭到监狱长暗示索贿,最终是记者的调查曝光让监狱长被带走调查。

即使是说一不二的监狱所长在面对记者的时候也不得不点头哈腰。


韩国记者是出了名的硬刚。

从批判世越号事件揭露政府无能,到报道亲戚干政将总统拉下马,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舍生忘死与风华绝代。

对于真相的至高无上的追求让他们在滚滚而过的时代洪流面前用孱弱之躯,以笔为刀,横刀而立。

他们是民族最后的骨头,也是最后一道王牌。

但在今天,这个最后的王牌和杀手锏被证明可能只是一个梦幻。

当期望的正义可能永远不会到来时,他们的牺牲与坚持有什么意义?

在《权力的游戏》中,人们曾经询问布兰,为什么夜王一定要杀死他?

布兰说:“我是他的记忆,而忘记才是真正的死亡。”

这句话也适用于那些铁骨铮铮的韩国记者们。

他们是社会的记忆。

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是提醒人们“不要忘记”。

而这正是他们坚持的意义。

“如果世界不可避免地将要变坏,那么我们会记录下这个过程,提醒人们曾经有过的阳光。”

1933年,鲁迅平生最敬佩的人之一、民主斗士杨铨被蒋派人暗杀,他生前曾经写过一首诗,如今看来恰似那些悲剧英雄一般的韩国记者,那些屡战屡败之后仍在屡败屡战的斗士。

人们,你苦黑暗吗?请你以身作烛,用自己膏血换来的,方是真正光明之福。

欢迎关注我 @曹泽宇 会不定期给你讲一个人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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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zhang-zi-ju-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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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的问题是在万历的手上直接爆发的,但是万历却没有在自己去世前解决。最终辽东就变成了大明的一个伤口,让大明不断失血。

如果能够遇到嘉靖那种皇帝还好,偏偏遇到了崇祯帝。刚愎自用,还有点儿死脑筋。本来只是伤口出血硬生生被搞成了大动脉出血。

所以啊,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因为你还真不知道你的后人是什么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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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么讲。在当时的背景下。一人兼任多个藩镇首领是常规操作。比如王宗嗣。曾经任安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看账面实力的话。卧槽。从哈萨克斯坦到山西,所有边军全归这哥们一个人管。然后呢?不也没出事嘛。

安禄山任三镇节度使。看起来很屌。其实他也就是在范阳和卢龙两镇树大根深。任河东节度的时间并不长。如果让河东军打蛮子。安禄山做得到。但是让河东军南下。安禄山并没有那个控制力。叛乱以后的河东军也印证了这一点。

至于说为什么给安禄山干了三镇节度使。是因为即便如此。安禄山也并没有挑战中央的能力。老皇帝是这么认为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所以问题的根本在于。老皇帝可能是懒政、怠政。但并没有老年痴呆。问题的关键。是。安禄山石乐志。搞起了一件根本没有任何可能成功的叛乱。

然后结果就是老皇帝一通神级微操。把半年可以搞定的事情拖了8年


user avatar   luo-yij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面对游行示威,这个中国总领馆要是能换成美国大使馆,那么这个局面将绝杀。

可惜换不得。

毕竟美国国土上暂时不能有美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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