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法律对犯罪者报复犯罪的惩罚太轻了,依我看报复犯罪只能有无期/死缓和死刑两档
因为你第一次犯罪针对的可能是个人、团体
但你第二次犯罪(报复犯罪)是在挑衅法律
别的不说,实名反对 @金紫龙 在此回答下的胡说八道。。。
1、根据国际友人和专家大牛们的强烈建议,司法部现在规定强奸犯们现在不需要劳动改造,之前在监狱挖煤、当工人的情况已经不复存在,12年,在里头实际蹲上8、9年就出来了,犯人现在天天吃饭、健身、看新闻、还给养的白白胖胖,出来又是响当当的汉子。
1、免除劳动的情况仅限于看守所,原因比较重要的几点有
A、看守所里关押的都是嫌疑人而非真正的罪犯其犯罪与否并未经法院确认,不存在劳动改造的法理前提;
B、从实际情况来讲因为看守所嫌疑人待的时间较短、管理严苛。在以前可以进行劳役时普遍存在过度压榨嫌疑人的行为,强度远远大于监狱的劳动强度;
C、劳役占用了大量的嫌疑人准备应付诉讼的时间;
D、看守所活动空间极小、对未来不确定的命运使得嫌疑人普遍焦虑,如果再加上沉重的劳役,身体精神的疲劳以及普遍具有危害性的劳动工具会给看守所带来大量的管理风险;
E最后一点,国家能保障看守所的经费了。。。
监狱里边照样要劳动改造,当然,太多的人想当然的分不清监狱和看守所。。。
2、监狱里头现在讲究人权,不能打、不能骂,进去了过的反而比他娘的北上广深的蜗居+低端打工者还舒服,除了没有自由,真的挺舒服。
打现在是不能打了,但是一群牢头和社会渣滓狱友带给你的精神压力也绝不小的。除了没有自由。。。自由不仅仅是双脚的自由,你在监狱里不单行动范围,饮食、言辞、休闲、阅读、通讯等等都是受到极大限制的。最后,监狱里边给的工资极低。
3、今年听说司法部为了照顾犯人们,新规定每个监狱必须满足1%还是2%的犯人回家过年,1个罪犯配置2个看押干警,去犯人家过年。(这一条是道听途说,有待考证,但确实有狱警朋友骂声冲天了已经)
十几年年前就有的政策了。。。本质是一种激励政策。。。至于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那是领导的责任。
4、监狱给免费看病,且绝对不会让你死在监狱里头,艾滋病也让你活得好好的,绝食好几年不吃饭不喝水的也活得好好的,纳税人的钱花的开心不开心?过不过瘾?
看病基本止痛片,现在应该增加了一些药。你快死的时候,监狱会让你保外自己出去看病的,死在外边就行了(虽然保外制度先前被滥用)。。。。。艾滋病在社会上也是活的好好的啊,不到最后发作期一样生龙活虎(现实如此,虽然我也一样反对那些对艾滋病人过分的保护)绝食好几年那个貌似是ZZ犯吧,普通犯人敢这么闹腾直接上牢头教育,不行就扔单号子了。。。
中国的刑事与狱政制度肯定有很多问题,比如正当防卫限制过死,对少年犯过度强调宽容。但是像这位信口开河骗取赞数的。。。也是够无语的。。。
伟大的人许诺给我们建设法制社会。我们一直等着。
想想汤兰兰案吧,社会会有什么情绪,完全看民众看的是哪篇报道。
全村人长期性侵未成年少女,因为无中生有的几个“疑点”,导致大规模质疑,上演民众版“带套不算强奸”(人证不算证据)。
这时候没人说那些判五年被放出来的判少了。
本案也是一样,反正键盘侠想怎么喷就怎么喷,判多了成了“人治”,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判少了就成了法律是垃圾,XXX不关心底层民众疾苦。
知乎的大部分人,或者社会的大部分人我早已看透,让他们学会双向思考太难为他们了。前一秒可以喷“人治”,下一秒另一个案子就可以喷“良心”。
我没心情给每个人(尤其是杠精)详细介绍案情的来龙去脉,也懒得把判决书上的表述一一给每个人说明,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好好说话的我可以耐心回复,乱杠(尤其是三无小号)的,恕我不奉陪!
“所以你看到了我的消息还是没回对吗?”
“是”
“所以你看到了我的消息还是没回对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