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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没有区分「的」「地」「得」的必要? 第1页

     

user avatar   braz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些答案实在是误人子弟。用「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来区分「的地得」的方法根本就是错误的(看到关注的某些人赞了这类答案整个人都不好了),正确的方法是:「的」前为定语,「地」前为状语,「得」后为补语,简称「的地得,定状补」。

有些人说前一种方法是小学老师教的,然后辩驳说小学里老师是不可能从语法的角度侃侃而谈的(所以「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就不属于语法范畴咯?)。就算不严格地去讲句子成分,通过学习一定数量的例子并且对句子成分进行一些简单的解释,也能够掌握「的地得」的正确用法了吧?而且,你们现在已经不是小学生了吧???

所以不要说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正确的」,错的就是错的,以及小学语文里类似「感动得流下了泪水」(有人说这个例子不当,我原来想举的例子是「吓得坐在了地上」)的句子并不少。何况对于有些足够聪慧的学生,这样的教法就是十足的误导,有什么可洗的。

回到题主的问题,对于「的地得」的区分显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觉得一来,还是遵守规范为好,且有助于他人对句子的理解;二来,不做区分在某些语境下会导致歧义,比如我在豆瓣上看到的一个绝妙的例子:


user avatar   liu-ji-84-5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取消后会引起大量的歧义。因为“得”做为补语的符号,如果写为“的”,那么句子的意思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他讲得很好,他讲的很好,两个句子,前一句意思是他讲话的形态、内容等很好。后一个句子只是说内容。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来讲,保留区分非常有必要。因为语言可以表述的内容、形式越多,我们观察、注意世界的方式也越多。如果取消区分,那么我们可能会逐渐忘记,讲话的形态样子等都可以很简单地表述出来,很准确地注意到。


user avatar   minamoto-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众所周知,英语中,“的,地,得”区分得可是非常开,甚至读音都不一样。

名词变形容词,后缀一般为为“ful”,如beauty—beautiful。

名词变副词,一般为需要变了形容词后再+ly,如,beautifully。

而和“得”一样表示程度的结构,直接用so···that。

日语中,众所周知,名词变形容词,后面一般接助词な,如綺麗な,而变副词则一般接に,表示程度一般用······で······,三个读音全部不一样。

如果你去问为外国友人要不要把三种完全不同的结构合并为一种,他一定会问你是不是傻。

你之所以对汉语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汉语中三个读音是一样的,容易让人搞混,打字时候麻烦,小朋友还不容易掌握。

我也深感打字时候麻烦,容易打错,改是可以改,但应该学习国际友人,直接改成三个读音不同的字,这样既能表示三种意思,又不容易搞混。

假如某国语言中“人”和“猪”读音一样,群众容易搞混,是不是还要在词汇上消“人”和“猪”的写法,彻底人猪不分呢?

如果直接文字上就统一三个字,那汉语就会更不“精准”了,何以成为世界语言?


user avatar   rokey-sto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的人看人是否有文化又严谨,

第一眼

看他的衣服鞋子,

看他说话方式,

我喜欢第一眼看他日常联系中的得地用的有没有区分。


user avatar   nan-de-hu-tu-83-9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评论区有人一直在强调“的地得”是现代白话文运动引入西方的产物,中国古代没有“的地得”,更没有三者的区分,别谈什么文化底蕴。

可以说,诸如此类没有读过语言和文字学相关著作而“章口就莱”的言论甚嚣尘上,故特贴出我和知友 @林不知道 对某评论者的回应,以正视听。


当然有必要!

我教中学语文。

在教学的时候,我有一个硬性要求:凡是考试中主观题和作文题中混淆“的”“地”“得”的,一字扣一分。

我这么规定的直接原因是语文高考中如果混淆,要倒扣分;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混淆它们会导致交流混乱。

我在知乎、微博等平台上,发现很多人分不清,甚至某些著名品牌也因此闹笑话:


这里面有历史原因,因为1984年出版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提出不再区分“的”“地”(只是建议,而非强制);也有现实原因,电脑打字出于方便,打得快就会很自然使用最常用的字:


有一次课间,学生非常困惑地问我:“老师,您一定要我们区分"的地得",还因为这个我的试卷被扣了很多分。我觉得可以不用区分啊,因为别人知道我在表达什么。

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把他招到身边,然后写了三个词组给他,让他好好体会:

1.惊恐的呼喊

2.惊恐地呼喊

3.惊恐得呼喊

然后我问:“你觉得上面三个词组表达的意思一样么?”

他没有立刻回答,一直在默读。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抬头,眼睛闪烁着光芒,说:“老师,我懂了!”


我们可以再比较一下:

1.他喜欢激烈的运动。

2.他喜欢激烈地运动。

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

又如:

1.你说得对。

2.你说的对。

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

评论区中有一位知友评论道:

这回答帅得帅帅的帅帅帅帅地点了一个帅帅的赞

这句话没有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不分“的地得”,比如如某些人说的统一为“的”:

这回答帅的帅帅的帅帅帅帅的点了一个帅帅的赞

请问,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当年湖南语文高考题,“诗意地生活”很多人审题写成了“诗意的生活”而被判为走题作文,这个教训是极为惨痛的:


另,附上以前看过的一张图(侵删):

诚然,在口语中,由于发音相近,我们很难区分“的地得”,但由于口语交流还有语气、语调和交流双方的姿态、神态,因此我们可以判断他用的是哪个“de”。然而,在书面语中,由于我们口语交流中的语气、语调、神态等消失,此时区分“的地得”十分必要。

我们不能说口语中无法区分,因此文字就不必区分。否则,汉语中那么多同音词,我们单说无法区分,如“麻将”和“麻酱”,“定金”和“订金”,“保健”和“宝剑”等,那它们也要合并了?

实际上,这三个虚词的区分还有非常重要的表现神态、心理、态度等作用。一旦混淆甚至合并,我们表达时所蕴含的“摹态”就会消失,那么汉语表达会变得“呆板”。

的确,语言学家要尊重普遍的社会用语习惯。语法为语言表达服务,而非相反,但语言有相对稳定性,不是我们想变就可以变。词典是语言交流的总结,会根据社会发展承认某些此前不被认可的用法,如“空穴来风”“压轴”“七月流火”“说(shuo)客”等。然而“的地得”直到现在,各版本均严格区分,这表明整个社会对于区分三者总体持支持态度。此外,保持语言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方便社会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看到评论区大量评论,我想说,作为教师,只教国家认可的语言文字规范。至于不想分的,不愿意分的,分不清的,我管不着,也不想管,我能做的是教好自己的学生。所以,不必来跟我吵,我没这闲工夫,大家开心就好。


至于这三个结构助词的用法,我贴一下最新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

注:《现代汉语词典》受国务院和国家语委委托,由中国社科院资深语言和文字学专家编撰而成,是经过国家审定通过的词典,代表着国家态度,也是教学领域最权威的字典之一。


当然,关于“的”“地”的用法,存在一些不明朗的地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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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病的钓鱼

丧病地钓鱼

丧病得钓鱼

题主你看有没有区别?

我看题主是第三种。


user avatar   zhang-zhu-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把这个问题换成:

英语里有区分of、-'s、-ly、-ful这些用法的必要吗?

你拿这个问题去问一个英国人,或者去问一下你们的英语老师,我估计很多人可能会笑翻。

既然英语里能感觉出来不对,为什么到了汉语里,就意识不到这些词的问题了?

何况,区分的、地、得也不是现在才发明出来的。比如,拿《水浒传》举例,在入选语文教材的《智取生辰纲》这一节里,就能看到很多三个词用法的例子:

“地”字:

杨志也嗔道:“你两个好不晓事!这干系须是俺的,你们不替洒家打这夫子,却在背后也慢慢地挨,这路上不是耍处!”

“得”字:

两个虞候坐在柳阴树下,等得老都管来。
当日行到申牌时分,寻得一个客店里歇了。
杨志拿起藤条,劈头劈脑打去,打得这个起来。

“的”字的例子就太多了:

俺只道是歹人,原来是几个贩枣子的客人
正在松树边闹动争说,只见对面松林里那伙贩枣子的客人都提着朴刀。

《水浒传》可是六七百年前的通俗话本小说。《水浒传》里都知道分“的”、“地”、“得”(虽然具体用法上跟今天还略有区别),这至少说明当时的读书人就已经意识到了混用这三个字可能带来的麻烦。

都已经是21世纪了,总不能连几百年前的古人都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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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字典上的有些汉语词汇,因为类似人为的规定,正一步步从繁花似锦走向繁花似棉。

一度,由于小学生对于“的”“地”“得”的用法无法完全掌握,三de用法成为教学难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有关部门下发了“今后‘的’‘地’‘得’统一写作‘的’”的通知。最终导致某几年的学生,作文“的”“地”“得”不分。

这种例子不要太多。

近几年,由于读者的误读,如,将“一骑红尘妃子笑”、“千里走单骑”中的“骑”(忌音)误读“奇”音,规范字典中便将“骑”的本音JI取消,统读为QI。

实际上,“骑”在当动词的时候读作“奇”,当名词时应读作“骥”。硬把骠骑大将军读作骠奇大将军,诚然古人不会听懂明清至于现代人的读音,但在本质上,你把名词和动词不一样的读音硬统一成一个,就是没文化。

近几年,《现代汉语词典》取消了六安市中,“六”用作地名时“陆”的读音。

有人讲,六安本身就是“六个地方”的意思,因为当初这地方叫于六,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设六安国,封胶东康王刘寄幼子刘庆为六安王,取“六地平安,永不反叛”之意。

你看看,是不是念六?

念个六!

最开始“六”作为皋陶的封地,指的是水边的高坡,其实就是陆架。“六”是地名,六安的意思是,“六”这个地方要平安,简称六安。且史书载,六安领地为五县,哪来的六个核桃?

硬把“陆安”这个读音取消,规定大家都念6。

6安人民很伤心啊。

题主说“的”“地”没必要区分,用“地”属于装逼,我是理解的,因为我小时候看见有人画画,在角上署名,认为那也是装逼。

不过请放心,为了阻止装逼犯继续装逼,我国早就开始批量合并同体多音字和同音异体字了。有一段时间,“於”姓被批量改成了“于”,“傅”姓中的一部分被批量改成了“付”,“萧”姓几乎全部被改成了“肖”,“戴”部分被批量改成了“代”,这些姓氏一看就是装逼,经过一番修改,终于让他们和群众打成了一片。

最后,其实是这样的:

如果大家就这么说着,就这么写着,就这么姓着,天高云阔,相安无事。我觉得,挺好的。也许会在某个时刻,我忽然会替这些字被历史遗忘而感到悲哀,然而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就好比前些年相声几乎也跟着沦陷一样的感觉。

但我和题主不一样的是,当有人用着本来的用法,或者有人试图索回自己本来的姓氏时,我会觉得“本来就该这样啊”,而不会认为他们是在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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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个恰当的比喻解释这个,就好像问以前99平的房子是二房,为什么现在会有人把99平的房子做成三房,买大点不行吗?

答案:因为大了,比较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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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魔法石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密室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阿兹卡班的囚徒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火焰杯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凤凰社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混血王子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死亡圣器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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