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不过不是美国宇航员,菲利克斯·鲍姆加特纳 Felix Baumgartner 是奥地利运动员,著名高空跳伞、定点跳伞好手与特技指导、协调员。以下答案直接来自维基百科:
““红牛平流层计划”(Red Bull Stratos)是一个从2010年时就开始筹备、由Red Bull赞助的超高空跳伞计划,利用一由氦气球悬吊的太空舱将鲍姆加特纳载运至海拔超过12万英尺(36,600公尺)、已经进入平流层的超高空,直接穿着有加压作用的太空装进行跳伞。该计划的目标是要打破1960年由美国空军上校约瑟夫·基廷格(Joseph Kittinger)所创下、31,333公尺的人类最高跳伞高度,并在不靠飞行器辅助的自由落体状态下突破音障。基廷格实际上也是该计划的技术顾问,有关单位希望借由此挑战所获得的结果,发展出最新一代的加压太空装。
2012年3月16日,鲍姆加特纳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进行第一次挑战,主要是要测试相关设备是否能在超越阿姆斯壮线的高度下正常运作。他成功地自21,818公尺的高空越下并安全着陆在罗斯威尔的沙漠中,在自由坠落的过程中曾经到达580公里/小时的速度,完成正式挑战世界记录前的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3][4]
2012年10月9日第一次挑战因为风速过快的原因取消。10月14日,保加拿升空。此次跳伞在两个多小时的升空和等待后,在鲍姆加特纳的一跃之下达成了人类搭乘气球抵达的最高高度(39公里)、人类自由落体最高时速(1.25马赫=每小时1,357.64公里)两项世界纪录。其极速同时也突破了该温度下的音速。”
偷手机,转走一万多,这是两个事。手机好点就能判刑了,一万多绝对能判了。
可能你对不接受赔偿与赔偿金额太低的区别有误解。
你认为的赔偿可能是:我把钱还你,再给你三十,你觉得怎么样?
人家的赔偿是在想你要判刑的话你得损失多少?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与自己因为犯罪而导致今后的生活中其他的间接损失。
把这个转化成经济利益,再以这个标准的金额作为依据,酌情上下浮动的赔偿才叫赔偿。
这部分你自己衡量,毕竟对有些人隔三差五进看守所的反正是一文不值,对于有些人可能几十上百万都不止,因人而异。
对方目前损失一万块加一个手机,这一部分法院会最终予以追缴,大概率会成功追回,即便是最终追不回,金额相对也不大。
而对方的潜在收益明显要高于风险,一个人假如被判刑,以一般人的经济利益去衡量一年十万应该算是很低了。单就失去自由与用坐牢的时间去工作所获得收入来说就差不持平了,更别说犯罪记录带来的社会性成本。纵然打个对折,赔个五万也远高于风险。
所以目前对方的最大风险是大概率啥损失也没有,小概率损失一万多块钱。而收益是有极大概率获得至少五倍于风险的收益。
不赔钱就坐牢!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