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书剑这本书的感情十分复杂。
我是先看了聂云岚的玉娇龙。
当然了,我也知道玉娇龙改编自王度庐的小说,也看过王度庐的原著,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儿了。
看过玉娇龙,再看书剑恩仇录……
开局大小姐,发现家庭教师会武术,拜师学艺……
我当时比较两本书的质量,曾误以为玉娇龙是个抄袭者作品……
后来吧,我们都知道玉娇龙的确是个抄袭之作,或者不能说抄袭吧,按照百度的说法叫做编著。
打两个比喻:
先看过飞狐外传,再看电影让子弹飞,对破腹那一段情绪很复杂。
先看过江湖奇侠传,总觉得刺马和火烧红莲寺不拍成仙侠,就特别不能接受……
孔庆东这个人,一直哗众取宠。《书剑》小说的确很好,但其情节强度也只是像《剑网尘丝》《萍踪侠影录》这样,属于作者初期作品,比不上《云海玉弓缘》《七剑下天山》这种的。
金庸的小说精而利落,相比之下梁羽生显长篇累牍,千篇一律起来。但如果仔细读过的话,可以知道其实《鸣镝风云录》《女帝奇英传》《飞凤潜龙》《还剑奇情录》这些故事各有特点,情节非常精彩。
就算《云海玉弓缘》也难以企及《天龙八部》,也不至于到被吊打的地步,就两位作家以宏大的武侠宇宙弘扬侠义精神的初心而言,也足够令孔庆东这种人望而却步。
这话倒是没错。《书剑恩仇录》对于其他作品的剽窃之直接,连郭敬明恐怕都会瞠目结舌
连载版《书剑恩仇录》将法国著名作家梅里美代表作《马铁奥·法尔哥内》的作品直接进行易名后用在作品中(铁胆庄情节)直到70年代在批评台湾新锐作者熊耀华(即古龙)时,被后者据理力争才被众人熟知是剽窃行为。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年9月9日就制定了,只是因为中国加入公约是在1994年,所以金庸小说不在追责范围内。事实上依照伯尔尼公约标准,《书剑恩仇录》这种换了人名直接挪用原作40%以上内容当然是毫无争议的抄袭。
这个抄袭牛逼在哪里:
1人家抄袭都是找不知名小众作品 他直接抄袭法国短篇小说大师,还敢抄两部代表作之一(另一部是《卡门》)
2人家抄袭都好歹要进行文字顺序调整和剧情修改,而金庸“换了名字和道具(原作怀表换成望远镜)”直接用。
反正没签过的条约就是不存在,对不对
“原创”两个字一定要,如果是抄袭的话根本就谈不上文学。他指出有些网上的作者拿他的小说人物去发展,再去写一篇自己的小说,这其实是侵犯他的版权。
——2005年金庸采访谈“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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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剽窃被曝光时,香港舆论哗然,金庸本人也在修订版对此段内容大修后致歉
在后来的综合修订版(1972年的集结出版)及81年远景版成稿修订改掉了这一处。
顺便评论区还有说这玩意不算抄的,因为过了作者去世50年保护期
但抱歉,金庸先生法语不行,小说抄的是傅雷先生翻译的译本,按照公约,依然属于保护范围内
【金庸对此其解释是】
《书剑恩仇录》是我平生所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既欠经验,又乏修养,行文与情节中模仿前人之作颇多,现在将这些模仿性的段落都删除或改写了,但初作与幼稚的痕迹仍不可免,至少,那是独立的创作。(修订版记)
此外,金庸没有在任何地方说明侵权对象梅里美的名字、包括致歉也是谈“前人”二字。
另外,在侵权方面,查先生还原封不动抄袭了周瘦鹃的随笔记《花木丛中》关于花卉的介绍。直到近年才被人发现并制作了调色盘。
周瘦鹃于1968年去世,按照伯尼尔公约,其著作使用权利到2018年才开放为公共版权
所以不要以为抄袭没人发现,没准老天要的版权费不是金钱,而是偿命呢
我在评论区大量删除了某些金庸迷的回复。
我觉得是这样的,你如果觉得你很不适的话,大可拉黑我
想用暴力方式让我删答案,没门
至于另外一些希望我语言客气点的说了很多的朋友。我只说一点:
从2006年金庸迷开始在大陆兴起,就有很多人是霸凌受害者
也有很多人因为他们的行为而产生各种反感。
你觉得我语言过分,我觉得金庸迷这个群体,没什么资格说别人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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