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包括高赞的税务局网友的回答,基本都没在点上。
第一,迪士尼与迪士尼乐园是两个概念。迪士尼是美国的公司,所有的动漫IP都是那个公司的,而迪士尼乐园是个本土公司,本地业主向迪士尼公司交钱,获得了IP的授权,然后建了这么个乐园,有的是和迪士尼合资建。美国公司迪士尼是不会亏损的,因为他只贡献了IP和少量硬件投资,每年光靠授权费就收获颇丰,再卖一些衍生产品等等。亏损是留在乐园这一头的。
第二,作为乐园,虽然营业额高,但你要看到,成本依然高昂,最大的一块是IP授权费,这个逻辑就象很多五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的酒店管理公司都很赚钱,因为他们就是出自己的品牌,然后出管理人员,但是收费往往是收入的20%+先砍一刀作管理费,后面还有业绩奖金。所以业主方往往是亏损的。虽然迪士尼的授权费收取比例不太知道,但属于类似模式,迪斯尼旱涝保收,但乐园这边这一块就全是成本。
第三,看乐园本身,除了正常的员工工资、水电等消耗以外,还有巨大的一块银行利息。上海迪士尼为例,造价620亿。如果按7成贷款,434亿,5%的年利息,每年21.7亿光利息。按每年营业350天计算,每张票都按最高价399计算,每天的前1.55万游客,刚把利息付完……且不说还有别的成本。且不说很多年卡、儿童票都没有到这个价格。
第四,巨大的折旧,按620亿投资,按30年折旧期分,每年光折旧20.7亿。这还不算后续当中有追加投资。
这还不算巨额的营销费用等等。而收入基本就只有门票和卖东西、餐饮分成(餐厅不是迪斯尼的,但开在里面,迪士尼要和餐厅老板分成)。你可想而知。
员工工资高或者低,其实并不是盈利性的决定性因素。哪怕员工工资低,毛利是盈利的,但减去上面的很多东西以后,仍然有可能是亏损。
所以很明显主题乐园是一个流量生意,这就跟高速公路、码头这种有点象。巨大的前期投资放在那了,后面每增加一个游客的单位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收益却是明显的,成本结构当中固定成本占很大一部份。所以如果一个乐园亏损,那一定是流量跟不上了。上海迪士尼是全球少数盈利的,但你看看每年多少人?网上宣称去年1200万人次……但香港迪士尼只有500万人次。你可以想见有些地方为什么是亏损的了。但即便上海,按400一张门票,收入48亿,扣掉上面的利息和折旧,还有多少,这还没扣成本呢,票价也按最高算的。
当然,这当中并不排斥有税务筹划的问题。折旧、利息以及很多非现金支出项目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年限、金额方面的调整,使得帐面是亏损的(但现金是盈利的),从而实现少缴税的目的。
说句题外的,那么作为业主方,在这样的生意当中如何赚钱呢?
1,运营利润。这个就不说了,象上海迪士尼这种流量大的的确可以赚运营的钱
2,流量变现的其他生意。迪士尼周边的广告,都是可以收钱的
3,土地增值,地产投资,原来的一片荒地,由于迪士尼这样的目的地级吸引物的存在,土地价值激增,如果你提前屯了周边土地,建了配套的小镇、住宅、别墅、酒店等,可以借迪士尼题材获得不动产增值的钱。
4,资产增值,虽然有的乐园在日常运营中有些亏损,但并不妨碍这些乐园在整体转让的时候仍然是溢价转让的。很多业主也可以从这个过程中获利。
所以业主在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的时候,是综合考虑了乐园运营盈利性与上述1-4的现金流影响以后,综合进行决策的。
迪士尼我真不清楚,我只说一类现象。
我们税务局有个经验:如果一家公司一直亏损但却长年在扩张,它的“亏损”就值得商榷。简单说,这一类企业在【财务上】可能确实亏损,但不等于老百姓理解的亏损。
尤其是跨国公司,除非真的大规模在关停,否则他们的“亏损”都不要太当回事。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全球财务部门,他们会吃透各地的法律空子,在高税率国家和地区全都做成亏损,然后把利润转移到税率最低的国家和地区,苹果公司就是这么干的,他们居然是在爱尔兰交税的。很多公司把总部开在开曼群岛或者百慕大也是这个原因,所以好的CFO富可敌国。
这也是中国为什么重点征收增值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原因,增值税实打实根据销售开票,所得税根据利润天知道你会做成什么样。
2019/9/5更新:
看到有回答说是不是做假账,跨国公司当然也可能做假账,但大部分的时候根本没必要,因为他们完全可以合法合规但不合理地把盈利做成亏损。
依旧强调下,我不清楚迪士尼的情况,我只是在说跨国公司常见的一类现象。
在解释前需要明确一件事:各个国家的税率和税制是不一样的,这是一切避税运作的基础。一般而言大国的税率都较高(中美英法德都高,别YY只有我们高),税率较低的则往往是一些小国或者地区(吸引投资)。由于有了税率差,全球性避税就有了可能。甚至有的国家根本没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税种,操作起来就更容易了。
大原则我已经说过了:在高税收的大国全都做亏,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小国。
那么怎么做亏呢?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下面随便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直接收费。比如有一种费用叫管理服务费,即总部向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以服务费名义收取管理费。按说分公司给总部交点管理服务费是应该的,但具体该交多少,就是一个很玄乎的问题了。在实务操作中,跨国公司和税务局经常需要进行多轮的谈判,比如跨国公司主张交7%,税务局说不行只能交3%,最后可能折中一个5%,利润一下就下来了。
类似的还有商标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等,都是总部直接收取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比较常见的就是系统费用,你必须使用总部的系统开展业务,这种内部系统定价是总部定的,定价高了自然利润也就下来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国际税收最常接触的转让定价,尤其是关联交易之间的。比如一家企业生产需要一种特殊的半成品材料,总部要求只能从某东南亚国家的关联公司采购100万一台的机器,而绝对不允许采购国内10万一台的同类机器(理由一般都是国产半成品质量不过关)。这样一来成本飙升,本来盈利也变亏损了。而由于这家东南亚关联公司也是“自己人”,所以总部整体上是赚钱的,只有中国公司在账面上是亏损的。
当然这种情况是我国税法可以约束的,税务局可以说你既然可以买10万的同类产品却故意买100万的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调增利润。所以实际操作上跨国公司会有很多的变化,比如他故意找一个税务局没法找到同类价格的原材料/零件/进口设备抬高成本,由于税务局不是专门做生产技术的,有时候明知道有问题也毫无办法。
第三类就是股权结构的设计了,这个就不展开讲了,知乎有很多很优秀的关于苹果公司避税的回答,大家可以自己查询。
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是各国税务局都头疼的问题,除了中国以外,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利润流失,毕竟无论哪个政府都不喜欢这些大企业把在本国赚的钱转移到国外交税。所以各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持续地完善,OECD也在相互合作,中国已经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
但与之对应的,是各大跨国集团的财务应对也在不断升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争无穷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