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时期的贵族也是一个涵盖成分十分复杂的身份,并不是说腰缠万贯和被授爵位就一定是贵族,但贵族具备一定特权这是比较普遍的看法。如中世纪时期的教会贵族(宗教人士中的有力阶层)、城市贵族(在城市中从业于房地产和高利贷的富豪)、宫廷贵族(也许不具备领土和富裕家产,但为主君掌管财政和外交事务的家臣),这些贵族在某些程度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远高于普罗大众的权力,德意志历史上的“奴隶贵族”便是典型的例子,奴隶贵族是指那些出身家奴的人,奉命成为德国骑士征战沙场,因功绩被赐予领土和城堡,虽然还需要和以往一样给领主上交租税和贡品,受限于领主的命令不得随意结婚和买卖财产,但已经明显地有别于农奴阶层,拥有自己的土地和部曲,可以行使一些特权去治理领地了
那些破产的落魄贵族还能行使多少权力,这就要打一个问号咯
特权
@lbq 的答案简明有力,我在此基础上补充一下。贵族作为一个群体,其本质并不是财富或者物质生活条件,不是基于官职所拥有的权力或武力,不是抽象的文化或者精神,甚至可能不是血统和继承。贵族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法律地位(也可说人格)的不平等。法律地位高的叫贵族(无论这种较高的地位起初来源于血统、军功还是财富),法律地位较低的叫平民,不拥有法律地位/人格的一般叫奴隶。具体来说,有些人有权参与投票和其他政治活动/有权豁免纳税和服兵役的义务/有权拥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财产/有权获得政府和军队中的官职/有权按照特定仪式结婚/有权按照特定程序签合同立遗嘱/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获得辩护权,还有些人则没有权利做这些事。每一个国家的具体法律和制度并不相同,但这种人和人在法律地位和身份上不平等的制度,就是贵族制度;享有种种特权的群体,就是贵族。具体的个人因为种种机缘可能获得或者丧失特定的身份,并不妨碍我们依然说这个制度本身是不平等的。
如果要从文化和观念上说明“贵”,那么在西方的传统中,贵族的根源在于土地。拥有土地就意味着可以不劳而获的吃地租。不劳而获不太动听,但这个词可以替换成一个比较美妙和哲学化的词叫做“拥有闲暇”。哲学、文艺、礼仪等等都是只有闲人才能够从事的事务,也就成了上等人之所以为上等人的资本,而每日为生计奔波的人则没有时间琢磨这些“高级”玩意。比如一个商人即使再富裕,仍然需要终日忙于生意,无暇研究哲学艺术,也就成了贵族嘲笑的对象。至于挣扎于温饱的农民和工人,那就更不被当人看了。这里插一句私货,有些推崇古希腊哲学的人看似是在推崇某种哲学理念,实际上推崇的是上等人的生活。
很多人吹捧所谓的“贵族”精神,脑子里想的不就是在法律上拥有特权,在经济上不劳而获吗。
冢中枯骨耳。
【奉狗伯子】
“冢中枯骨”虽然不能决定其后裔门户的高低,但是其后裔却恃“冢中枯骨”以自重欺人,甚至衰宗落谱也往往不承认自己门户地位下降的事实,总想倚仗“冢中枯骨”以傲视新进。桓氏家族在东晋受到歧视,是其一例。陈郡谢氏被陈留阮裕视为“新出门户,笃而无礼”,又被颍川荀伯子排斥于“天下膏粱”以外,也是一例。弘农杨氏杨佺期数代以武干为用,士族不屑与伍,而杨佺期“自云门户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门地比王珣(案,琅邪王氏王导之孙)者,犹恚恨”,又是一例。这类事例,直到唐朝,还是不断出现。——《东晋门阀政治》
“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