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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性被公司领导强制加班导致早产,宝宝死去,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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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评论区,乎友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观点。

更新一下回答,给观点打个补丁。

首先一点独立呼吸说的问题我必须道个歉,我掌握的这方面理论有点陈旧了。

关于出生,是独立呼吸说还是生命体征说,理论界有争议,实务判决的观点按照统计的结果来看,更偏向于生命体征说,如下表:

关于生命体征说的概念解释,实务中的判断方法就如 (2019)皖民再69号 文书说理中所提到的:

在医学上采用Apgar评分(阿氏评分)标准,包括:肌张力、脉搏、皱眉动作即对刺激的反映、外貌、呼吸,是胎儿出生后立即检查身体状况的标准评估方法。
许多重症新生儿在脱离母体后虽然未能独立呼吸,但按医学界普遍采用的阿氏评分标准,只要具有其他生命体征,比如具备呼吸、心率、肌张力及反射应激力等生命体征之一,即属于“活体”,仍有通过抢救存活的可能性,如不承认其“活体”的属性,会导致医护人员怠于抢救或者新生儿遭到父母遗弃,有违伦理道德的评判标准。


1、正如评论区乎友提出来的,维权可能的难点在于因果关系。

想起去年自如甲醛房导致租客白血病的案子,当时租客对白血病和出租房中甲醛超标进行因果关系鉴定,但可惜鉴定机构无法认定两者有因果关系,因此租客对自如的维权以失败告终。

这个案子可能也会有因果关系上的争议,即加班、早产、孩子的死亡这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就需要医学或法医专业的意见了。


2、100万的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大头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按照江苏的标准是47200元/年*20年=944000元,47200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是《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百度可得。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丧葬费,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的一半,79741元/2=39870元。

这三项加起来就超过100万了,如果婴儿有过抢救,还需要加上医疗费。

另外严格来说,这个是城镇标准,如果母亲是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地区居住,只能适用农村标准,农村标准的计算金额接近城镇标注的50%。

各省的计算标准会有差异,越是发达地区的计算标准越高。


3、回答里是走侵权的思路,如果劳动法方面是否有救济?

人身损害+劳动用工,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工伤。

但工伤,原则上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从题主的描述来看,10月25日进行产检,其后领导要求出差2周,到11月4日见红。

那么有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原则,或许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本来想检索一下这方面案例,无奈裁判文书网又抽了,无讼上面以“早产”+“工伤”为关键字,检索到的案例也不是特别类似。

另外的一个问题是早产是否对母亲的身体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中是否能找到对应的情形。

鉴于我现在不是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工伤方面的观点只能肤浅地发表一下,工伤以及工伤之外的劳动法救济途径,希望能有劳动法专业的同行分享观点。


4、公司或领导刑事责任?

这方面暂时我还没想到对应的罪名

但是刑法的定罪理论和侵权法的侵权认定理论差不多,都要求因果关系成立。


原回答:

大概看了下题主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如果是诉讼,就要看证据了

题主看待此事的逻辑是,公司加班导致过度劳累,过度劳累导致早产,早产导致婴儿出生两分钟后停止呼吸,因此要求赔偿,没什么毛病。

这里首先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婴儿是否是一个(法律上的)“人”?

这个问题乍一听可能比较无厘头,但我们看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所谓是否是法律上的“人”,即我们每个个体什么时候才开始具备民事权利能力。

法条里的规定是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什么是出生?司法实务采用的是独立呼吸说,也就是如果婴儿离开母体后具有自主呼吸,那么就是一个法律上的人,而不再是母亲身上的一块肉。

从题主的陈述来看,其婴儿有独立呼吸,所以理论上可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人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个法律上的人现在死亡了,有哪些赔偿项目?

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医疗费。

按我们江苏省的赔偿标准这几项加起来在100万左右。

这100万该由谁来承担?

这就需要先明确导致死亡的原因

这个就需要相关机构进行尸检,确定死因,如果死因和母亲过度劳累有100%的关系,那么接下来就有希望追究公司加班的责任,如果死因与过度劳累没有关系,而是自身身体素质或疾病导致,那么侵权法的角度就无法找任何人追责(此处假设医院不存在医疗过失)。

为什么说是有希望追究公司加班的责任?

因为死亡系因母亲过度劳累导致,只能说明死亡和加班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而公司要承担责任,还有个前提是要存在过错。

如果题主能举证证明1、公司确实有加班过度的问题;2、有向公司提出过反对过度加班的意见;3、公司仍然强制加班。

那么就可以认定公司加班是存在过错的。

过错+因果关系+死亡结果=责任承担,公司这100万就必须乖乖付出来了。


题外话,如果婴儿没有独立呼吸会是什么后果?

那么法律上婴儿就只是母亲的一块肉。

赔偿的项目就没有上面的什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之类的,而是母亲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金额不高的项目。

典型的案例见(2015)吴江民初字第1912号:

本案中“李xx之女”因在娩出母体后,未存在自主呼吸,其未出生,不能作为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因此,二原告主张因“李xx之女”“死亡”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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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指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

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第1——6个月,可享受1天的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为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题主可以先去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以上普法工作完成,我还要说点其他的。

首先,我有一句尼玛一定要讲。

我有个同学毕业进了华为当法务,美滋滋的,以为生活有了新的方向,新的目标。

可上班不到三个月,id改成每天叹气的小伙子。

连拍个照片发朋友圈都要p成黑白的。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连上20来天班没有休。


都说年轻人喜欢熬夜,

年轻人并不是喜欢熬夜,只是每天被压榨,只能靠晚睡才能有一点自己的时间,

于是一边熬着最深的夜,一边双十一抢最贵的精华。

公然违抗劳动法,实行996等吃人制服的资本家的确可恶。

可比资本家们更可恶的是有些仗着年轻为所欲为的年轻人。

就是你们给了他们剥削人的信心和勇气。

(看清楚了,我说的是有些,不是全部。)

这些年轻人帮着资本家鼓吹成功学,拼搏是不能少的,鄙视那些反对不合理劳动制度的员工。

天天奋斗奋斗,鸡汤说的贼溜。

我是做律师的,某些红圈所就是以写字楼的灯通宵亮着为荣。

很多律所明目张胆的把“能吃苦,适应经常性加班”写进招聘要求。

吃苦什么时候和能加班画上等号了。

可是,你能保证你永远年轻,永远有活力吗。

要知道,三条腿的咕呱咕呱不好找,两条腿的年轻人可有的是。

你每天工作过度,无止境的加班。

导致早早的衰老,感觉拼不动了,厌恶996了。也想有个正常的作息,享受享受生活,陪陪家人。

此时,那些表面把你当兄弟的老板,才不会管你咋咋的。

只会把你踢出去之后,再招新人。

割韭菜嘛,割完一茬总会有下一茬。

于是你会后悔当初不该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可后悔有个卵用。

后悔有用的话,这个世界上将没有痛苦。


几代人用了数不清的血汗争取来的八小时工作制,劳动者的休息权都被这些目光短浅的家伙们给断送了。

可能你会说,不奋斗哪来的钱。

难道你的剩余价值就如此廉价了吗,要靠无限的延长劳动时间来创造价值了吗。难道不是要革新制度,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当一个体面有尊严的劳动者吗。

活着就只有工作,没有其他的了?你回过头想想看,读书时候,印象最深的绝对不是刷了多少道题,做了多少张卷子。而是和同学伙伴们干的一些中二又沙雕的事儿。

地铁上有三个时间段人最多。

一是早晚高峰,另一个就是晚上十点左右。


要知道,

拼搏不等于加班,

加班,





加班老的快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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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游戏都有自己的问题。但严重程度完全不一样。

赛博朋克最大的问题是人力不够,没有人手把愿景在限期内做出来,导致后期狂砍。但从已有的成品来看,CDPR是完全有人才有能力把东西做出来的,只不过没时间做。光影效果,已有的垂直城市设计,以及主线和很多支线任务的演出都有毫不输巫师3的气质,尤其是日本城浮空平台那关,无论是游戏流程还是画面还是音乐,都把类似银翼杀手2047的那种气氛和感受做到了极致。有人说CDPR的人才都跑了,或者CDPR傲娇了开始放水,这并不客观。2077确实是个半成品,主机优化的问题尤其严重,但你关注已经完成的部分,用高配置PC玩,其质量并未令人失望,依然是巫师3的水准。

2077就像是一个优等生忘了做背后的几题的考卷,开天窗导致不及格,但已经做了的题目还是正确率极高的。

谈到E3的demo,单从画面上讲你很难说它缩水了。只不过CDPR没告诉你想要E3画面,就得上3080+光线追踪。。。

我猜想没有光追的话,游戏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以达到光追的效果的,只不过人工工作量会很大,有些地方需要离线烘培,而有些地方需要人工设置虚拟光源。CDPR可能发现项目后期工作量太大搂不住了,就上了光追这个大杀器。。。


至于无人深空,现在口碑很好,但我要不客气地讲,这个游戏到了今天依然是垃圾,只配卖$19.95,打折的时候卖2.95的那种。

Hello工作室自始自终都没有把初始愿景实现的技术能力。

你可以看无人深空进入大气层的技术实现。先是一段飞船进入大气层摩擦发红的特效,然后可以看见地形通过一种非常粗糙、视距很近的情况下刷新出来,并且刷出来的地貌和太空中看到的地貌完全不同。所以从头到尾,hello工作室都没有类似精英危险和星际公民的无缝行星登陆技术。

无人深空更新了十几次,并没有触动这个游戏除了机械刷就没有任何深度的本质。这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游戏。但它刷了两年的DLC,玩家也就给他点面子,没功劳有苦劳。它每次更新我都会进游戏看看,但玩不了半小时就会放弃。一是实在无聊,二是它美术设计和渲染水平有限,色彩及其刺眼。比如在母船机库里,到处都是亮瞎狗眼的点状光源,但这些光源不会照亮周围的任何东西,看的时间长了有种不带护目镜看焊接的流泪效果。你说更新了那么久,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解决,有什么用呢。游戏中随处可见低级设计的痕迹,比如说有很多行星上有一种可以卖钱的球,这种球没有任何贴图,只有亮瞎眼的纯白色材质,在HDR效果下极其刺眼,但它又不是个光源,放在地上不会照亮周围任何东西。这种打开Blender就存盘的建模初手垃圾素材居然也能放在游戏里,真是活久见。

所以无人深空就像是一个学渣冒充学霸,把期望提得无限高,却每题都答错结果接近0分,被骂,然后花了漫长的时间在那里订正,一题一题的改,最后终于接近30分了,然后获得了大家的赞赏,全然忘记了它改了那么久依然是不及格。

无人深空的贴图我就不贴了,首发的时候真是纯垃圾,基本上是2008年魔兽世界首发的那个水准。现在也依然是垃圾,开个HDR看着眼睛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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