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提供另外一个角度的看法。
虽然入行这么多年,从业者都明白,会不会背法条跟是否专业关系不大。法条是背不完的,而学会检索和应用法条才是真正需要的。
但我认识的创收超过千万的律师里,有两位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位从事民商事业务,一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他们俩都有一个本领,就是法条信手拈来。
当年有幸多次与那位民商事业务律师一同谈案子,每次他不假思索的就说,合同法第某某条规定XXX的时候,我觉得他整个人都在发光,我相信当事人也是这种感觉。据同事们背后说,这位律师当年是他们当地律师资格考试第一名。我能感觉到法条已经深深印在他心理的那种状态真的非常与众不同,有什么疑惑只要问他,他一般都是直接回答你去看看XX法第XX条,我回去一看准解决了疑惑,然后心理佩服的要命。
再来说这个刑事律师,有一次在一个饭局上,这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当场给我介绍了一个客户,然后在给我介绍案情的时候,居然张嘴就把这个婚姻家庭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文准确的说了出来。他跟我说,执业初期也做过婚姻案子。他跟在场的青年刑事律师说,年轻人,想把刑事业务做好吗?我给你们指条路,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条文熟背,你会发现会产生神奇的效果。听他讲刑事业务实务和讲他做的案子是一种享受,虽然我并不做刑事业务。
很多人说,背法条都是为了装13,都是为了演给当事人看。但事实上从业多年,我发现,很多律师对于基本业务根基不稳,就是因为对于法律规定的了解总是一知半解。很多明明已经有明文规定的条款,实务中自己并没有多注意,然后想当然。对于法律的掌握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而做法律研究又总是做不全,做不准。虽然全文背诵确实要求有点过了,但那些真的会背的人,一定会有别人没有的收获。
大家都喜欢听行业大咖讲离奇的案子,讲走向成功的捷径,但往往不爱听或者听不到他们建议要做的那些看上去很笨的基本功。很多人说我我能查到法律就行了,我能理解法律就行了,我会用法律就行了,但是到用的时候你真的查到了吗?真的理解了吗?真的会用吗?你曾经靠理解记忆的朴素法感情真的就是对法条精准的理解吗?
过一阵子就问问自己~~事实上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就不会在众多的案件中看到很多律师请求权基础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者适用错误的法律(见过有答辩状中引用的法律规定是百度来的不存在的原创规定的)了。
我只见过不怎么会准确适用法律的律师中没有一个能对法条倒背如流的,但还没见过对法律倒背如流的人反倒不会适用法律的。另外很多人并不是刻意背的,专注某一个领域,常用的法条自然就会背了,前段时间我讲了两个小时直播课,结果有人加我微信说XU律师你脱稿可以把法律规定记那么熟真厉害,我跟他说你用多了你也熟。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有毅力背法条的人,他们在理解和应用法律上也不会反倒比别人花更少功夫。
一般律师是不会刻意花时间去背法条的。
搜索引擎不香吗?为什么非要用宝贵的人脑去做一件68元U盘就能轻松完成的事情。
所以在这个时候,能脱口而出法条,往往意味着对法律条文已经高度熟悉,已经形成条件反射。
换句话说:案子够多,喂出来的。
既然案子这么多,那必然就经验丰富、能力强,简而言之:厉害。
这是一个非常容易产生的认知。
但反过来,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很厉害,刻意去背法条,这就有点南辕北辙了,甚至可以说是骗人。
因为你并不厉害,只是复读机而已。
想让人觉得你很厉害,唯一的途径就是你真的很厉害。否则,就是诈骗。
以上。
回答有很多律师我就不献丑了,说一下背法条无用的原因在哪里。
举个例子,盗窃罪,这是最最常见的刑事罪名了,盗窃罪在刑法表述的是: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就算这句话会背了又如何?随便提几个问题
什么叫盗窃。
什么叫公私财物。
什么叫数额较大
什么叫多次,
什么叫入户,
什么叫凶器,
什么叫“数额巨大”,
什么叫“有其他严重情节”
什么叫盗窃似乎是很简单的问题,就是偷东西么。
是么?某甲在六楼上掉下一个包,包里面装了1万人民币,某乙刚好路过,某甲大喝:那钱是我的,不许动,我马上下来拿,等某甲下去捡包的时候,某乙已经把包拿走了。
请问某乙的行为,是属于盗窃罪么?
至于“入户盗窃”,什么叫户?很容易吗?来
某甲出去旅游,带着帐篷一个,某甲在草地上搭起帐篷,全家人都住在帐篷里面,某乙路过,发现某甲全家在熟睡,遂进帐篷盗走人民币1万元。
某乙属于入户盗窃么?
那什么叫入呢?很容易是吗?人进去当然算入,但是这种情况呢:
某甲手持竹竿从窗户伸入他人户内钓走财物,算入么。
某甲遥控着一个机器人到他人家偷窃财物,算入么
某甲训练一只大狼狗,专门去他人家叼走钱包,算入么。
“携带凶器”,什么叫凶器?
带枪确实是凶器。带假枪是凶器么?
背法条,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