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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深圳人吃狗肉的自由? 第1页

     

user avatar   lu-guang-jin-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是时候发这个视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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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幸运,不在深圳。

第一,需要有正义的律师,进行集体诉讼,告这法规违宪。

第二,这个法规极其可笑,以禁吃野生动物的名义,禁吃狗肉。狗是野生动物吗?

第三,通过这个法规,中央应该知道地方上同中央不是一条心的……

PS:补充几句话

很多支持禁吃狗肉的网友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这根本不是禁不禁吃狗肉的问题,而是对立法的精神和原则的亵渎。

一个基本常识立法要有其目的、原则。而这个负责人那个解答,符合哪一条立法的原则和目的?最可悲的是,居然人大代表们没有人能提出异议的……后面的大家自己品吧。

再给大家一个场景,1990年的苏联人民代表大会……

最后很多事情,真的说明外国的郭汝瑰立了大功。

再补充几句:

当时回答时脑子气糊涂了,仔细一查才发现违宪没有公民什么事……好多网友都帮我指出来了。谢谢了。

现在随着农业部的目录推出,我反而淡然了:如果禁狗肉真的在本届政府上完成。这肯定会在历史留下一笔。某些人必然名垂历上,这代的专家和社会学者也会被记上一笔。

毕竟岳飞一案压了几十年,也会昭雪的。因为他们再怎么粉饰,里面有一个问题无法解释:以禁野生动物、保护人民健康的理由禁吃狗肉。但同时允许狗和人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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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深圳没有禁止杀狗,

其次,没有禁止把狗大卸八块。

第三,没有禁止把狗带回家里,

第四,没有禁止把狗肉放入锅里煮,

第五,木有禁止放冰箱。

六,没有禁止把狗骨头放入垃圾桶。

七,没有禁止把狗肉放入嘴里咀嚼再吐出来。

八,远程购入狗肉以其他名义快递到家,这种其实很难禁止,需要巨大的法律成本,而法律受益却极小,考虑成本和受益比,这条例本身就是对社会的危害,维护成本高受益低,要不然就是浪费税费,要不然就是法规形同虚设。

九,按照实际操作来说,其实是禁止在公共场合吃狗肉,理论上,并没有禁止公共场合贩卖狗肉,没有禁止带回家。唯一禁止餐馆有狗肉相关套餐。


所以没有人看见我把狗放入嘴里吃下肚子就不能说我吃狗肉。

所以吃狗肉的大人们,请按照上面标准操作,不留痕迹其实没什么事情。


严重申明,不反对吃狗肉。所以我想对某些人说funny mud go pee。

……》

以上存粹随手答,算是抖机灵。但是有个回复说“知乎上的人都是这样的吗?”把我吓着了。所以还是再补充一下,免得吓着花花草草和小朋友。

条例规定里白名单未包括狗,蛇。也就是,食用这些属于非法。

条例未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的实际行动,未尊重广大人民的生活习俗。强行把深圳人民和过去一刀切,否认了习俗里的合理性。这是反对的理由之一。

其二,未充分考虑养殖户的利益。

其三,官微所谓““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这也是人类文明的共识。”

文明的共识从何说起,广东,广西都是自古以来不文明了?还是共识里不包括这些人?或者说这些人不算人?难道不是是吃狗,蛇大省?文明只存在于某些人的想象里,说其“白左”应该没什么问题。

其四,很多文章鼓吹,条例得到大多数人同意,难道知乎上这些人都不是大多数人?赞同吃狗肉,蛇肉是少数人?

这种否定历史,否定习俗说是数典忘祖毫无问题。某些人身在中国,心却向往着所谓文明,这种文明到底是在他个人想象中还是来自于西方?难道中国饮食文化都是为了所谓文明可以随意抛弃的恶俗?

立法者认为自己祖上是不文明了吗?还是立法者祖上不吃狗肉?或者是被某些xx“教”坏了?

……》

法为何而立?官微说为文明而立,难道我们追求所谓的文明吗?

我们千年追求无非和谐两个字。

我们讲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两个字完全说明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内核。

文明是什么?文明是我评价你或者评价自己的词语。根本上是西方话语体系的词,我们其实无须追求所谓文明。对一个社会来说,和谐足以。

文明的本质是和西方靠拢,渴望别人的认同。

我们外在来说,需要和世界接轨,但只是一种互相包容而不是跪求。

……》

世界的本质在于差异化,和谐的本质在于包容。而官微的文明的本质在于树立一个标准,达不到就不文明。

这是从根本上说,异化了中国文化的根--和谐和包容。是一种文化上向西方的自我矮化和跪求。

途径,微信搜索国务院,找到国务院小程序。

1反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把少数人对宠物情感强加于大多数人。

2反对立法者以西方所谓文明标准来自我矮化中国历史文化。

3反对任何人把不文明标签强加于吃狗肉的人和祖祖辈辈。

4反对任何试图让吃狗肉和养宠物的人对立起来的企图。

5反对不全面调查,以偏概全的网络征求意见。这是自绝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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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例既有严重法理错误(显然狗不是野生动物,而且从安全角度看能养狗自然能吃狗),又有严重政治错误(主要体现在答记者问中关于现代文明一段)。我认为不仅需要纠正,还需要处理制定者。参考对前两年某些省“清zhen”条例的处理。

如果短期内未能实现拨乱反正,建议转为网络长期记忆,待日后反攻。我刚想到80后青春期有四大恨之说(银河号,96台海,炸馆,81192).。时间虽久,未曾遗忘。不妨也做一个“20年代N大耻”。我之前列过一个“殇人得志”没法收拾方方么?,现在可以再加一个“狗仗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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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一个事实:

我发现底下回答显示好像很多人已经默认了苟粉的“大部分西方国家禁止吃狗肉”是一个事实,然而这只不过是部分人臆想出来的。皿煮灯塔国也没几个州禁止吃狗肉,甚至堪萨斯也有狗肉节;欧洲法国、瑞士、丹麦等国也“公然”在超市售卖食用狗肉制品。都2200年了,善用搜索引擎。

ps:就苟分这种胡搅蛮缠地拒绝承认现实,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做法,我对任何理性讨论解决这种问题的想法持悲观态度。


user avatar   acomlf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众多高赞回答都是三观正常的我就放心了。

我不吃狗肉,但也不会管人家吃不吃。只要不是野味,每个人有选择食物的权利。

如果今天为了向白左看齐要禁吃狗肉,明天白左说吃猪肉不人道是不是要禁了猪肉。后天是不是再禁了牛肉?


user avatar   tu-dou-82-70-4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贴几张来自天涯论坛转发的图片,大家自己判断:



推动所谓“禁食狗肉”的组织,基本无一例外的,都和海外的NGO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那些NGO组织背后,又有着各种“毒轮运”组织在推动。它们的目的,明显不只是为了让中国人不吃狗肉。

所以,可以断言,深圳的人大里面,有些积极推动这个立法的人,国家有关安全部门应该进行深入调查!


user avatar   wang-chen-56-92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半天发现大家还在纠结吃不吃狗肉的问题,这件事问题的关键点根本不在吃不吃狗那二斤肉,先说一下,本人是养狗的,在我家狗面前吃狗肉这事我不想做,但是你要说让我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吃狗,那我是坚决不能同意的。

吃狗或者不吃狗,这都是我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个人权利,我想吃就吃,不想吃也可以不吃,就像我想吃猪肉就吃猪肉,想吃牛肉就吃牛肉一样,除了国家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我在吃肉上应该是自由的。

而狗,一不能算是什么珍惜保护动物,再来也实在算不上野生动物了吧,东北就有很多肉狗养殖场,你要非说里面的肉狗都是偷的,那我建议别看了。现在就因为一部分人的意愿,无视狗肉行业的死活,无视市场规律,否定所有人吃狗肉的权利,甚至为此立法,呵呵,震撼我妈,今天他养狗的禁止你吃狗肉,明天某宗教人士是不是可以推动立法叫你禁止食用猪肉?素食主义者是不是干脆可以推动立法让你什么肉都不准吃?(这里我对宗教人士没有恶意)

喜欢马的人不让人骑马,喜欢狗的人不让人吃狗,喜欢牛的人不让人吃牛,然后全都通过立法来实施,那我看以后什么都不用吃了,你吃什么都会违法。

一帮爱狗人士还在狂欢以为这是胜利,你们根本不知道你们放弃了什么,你们放弃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懂吗?今后再像这样拍脑子出台了什么对你们不利的法律,请不要嗷嗷叫着哀嚎,这都是你们自己选的。


user avatar   ta-shan-li-ji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一场动保恐怖分子,狗粉们挑起的战争,既然他们选择了战争,那我们就给他们战争。

其他很多人都说了,现在教一些具体的斗争策略。

具体的在下面的回答里,没办法,知乎删帖太狠

一、团结一心,坚定信心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只有爱吃狗肉人的事。他们今天以“文明”为理由禁止你吃狗肉,明天就能够以其他理由禁止你吃其他肉,再过几天就会禁止你的很多其他行为,之后迎接你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自己想清楚。肖战事件已经让人知道了唇亡齿寒的道理,这次可是对一个默默忍让、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群体的一次绞杀!

二、坚决发声,永不妥协

我们这,向来是按闹分配,狗粉这几年气焰嚣张,就是因为他们抱团不讲理,不遵守法律,拦路抢劫的事都敢干,终于靠发声,让一些高层以为他们的声音才是主流、他们的人是多数。而我们,太沉默了,太没把自己当回事了,连狗肉节这种正大光明的事都不敢宣传了,这是我们的失误,我们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

三、运动法律手段,发挥每个人的战斗堡垒作用

我可以非常明确的说,99%的狗粉是没有办狗证的,那他们养的狗就肯定是违法的,他们平时嘚瑟的说狗肉店的狗肉没有检疫,那他们自己的狗有几个办了狗证的?!即使办了狗证,他出门牵了狗吗?带了嘴笼吗?他一次记得带了,他次次记得带了吗?既然他们违法,我们就不能沉默了,拿起你们手中的电话,举报看到的任何一条狗,派出所一次可以敷衍你,但是架不起次次的轰炸,而且你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特别是一些大狗,肯定违反城市养犬条例,你们就以他们会伤人为由举报,官方肯定得管,剩下的事就交给打狗队吧!还有,一定要支持、团结打狗队,他们是合法的执法机构,多给他们线索。

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分化敌人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最根本的问题。我们的盟友是谁?是广大沉默的大多数,是上了岁数的二三四线中老年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大多数,而在他们眼里,狗就是畜生,当然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尽管他们很多人不吃,但是他们也不会把吃狗肉当回事。那我们就要调整自己的宣传策略,不要从吃的角度入手,而是从猫狗会抓伤他们特别是他们的小孙子、小孙女的角度入手,养猫狗会让他们的孩子玩物丧志、不好好学习方面入手,多宣传狂犬病的危害及案例,他们才是举报的主力!

在团结同志的同时,还要注意分化敌人的力量。这次禁了猫狗,但是我们知道吃猫的还是少数,但是养猫的人数众多,不能让猫狗势力合流,这次我们对猫,尽量采取回避的态度,革命斗争的策略,不在一口吃个胖子,得慢慢来解决。


user avatar   zhao-yifan-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投稿网络和平面媒体,指出和谴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狗肉的错误认识,以及法工委无理混淆肉狗和宠物狗的事实。要求深圳市人大根据中华民族饮食传统作为指导原则,出台符合现代肉狗养殖规划和狗肉商业规划需求的法律法规,将肉用狗和工作犬、宠物狗做出明确的法律性区分,避免个别反华人士刻意混淆中国传统饮食中的肉狗或狗肉特指中华田园犬及其他适合经济动物养殖需求的狗种。

深圳市不是什么宠物狗保护主义者的深圳,深圳市不应该受反华思维和地域歧视思维的影响,将狗肉视为野味,编造不真实的情况剥夺中国人的饮食文化和饮食自由,限制深圳市民的饮食习惯。


原始回答是3月8日,目前深圳市已经在3月31日推行该法律,内容基本和草案征求意见稿一致。绣工塔器,一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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