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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VOL.145期-尸体会说话 当中的女嘉宾喇喇真的是法医吗,她在节目中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第1页

  

user avatar   forensic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件最新处理情况:

4.16,此事爆发始因的“无聊斋”节目发布了说明和致歉微博。

没想到,这糟心的破事从4月6日知乎上第一个问题出现,匿名回答当天提出了质疑,节目主播教主4月8日在知乎作了回应,下方有截图,4月12日我写了这个回答,10天时间毫无进展。直至4月15日中午微博上的阿枫是个法医哈 发布了质疑微博,并被 @秦明 和@江宁婆婆转发,主播删除了他的回应回答,下架了相关节目。然后4月16日节目方和主播在微博作了致歉声明。而知乎上,平平淡淡,没有任何动静。

你们细品品这个时间线。

感受感受,什么TM叫诚恳!

叹息~~~~~~~

这文案有水平!

但是本回答不会删除和修改,发生过的事情就是既成事实,事实不会因为删除、道歉就能消失。就如同法医面对不幸死亡的人,我们可以助其发声,但我们不能起死回生。

权作历史的记录和未来的警钟。

至于这个

这态度可真好。好一个“错就要认”,好一个“欢迎监督“!和下面截图所示你当初的“查证”回答真的是判若两人呀!刮目相看刮目相看!!

敢问,此事根儿上发起于知乎,你跑到微博上搞个致歉,然后就置顶了半天就撤了。这边你就安安静静了,删了回答就当没发生??你当初写回应的那股自信哪去了??


其他所涉电台,昨日对相关节目进行了下架处理。但mono仅下架了最相关的一期“Mo№19. 这行水太深 | 7K 职业:身边的法医 ”,其他两期可能是认为单纯讲鬼故事而未做处理,但此两期节目中亦存在嘉宾讲述关于法医职业的虚假内容和利用该身份强化所讲内容的成分,节目方自行核实吧。

截止目前,以上两平台尚未发声,后续会持续关注。


声明

我的身份是北京地区在职法医,这里我不会放我的工作证明这种东西,毕竟这是我的个人信息,而且我的工作单位对我在互联网上的活动是有规定要求的,并不允许我未经批准就公开此类信息。

但是我可以接受此事各方当事人、通过任何合理渠道、采用任何合理方式对我的身份进行验证。毕竟大家都在北京,真想要对线,随时奉陪!只是如果需要验证,麻烦请对等。

几天前看到了这个问题

毕竟涉及到自己的职业,所以还是挺好奇的,去搜了相关的节目发现确实有很多问题。但是看到这个问题下面已经有回答比较详细的提出了比较明显的疑问,索性就偷懒吃瓜了。

尤其是下面这两个


作为同在北京工作的法医,我对于这位名为“蝲蝲”的北京法医同行在互联网公开节目中所谈及的很多关于法医专业、法医职业的内容,真的是不能苟同。

在我看来,这是在黑这个职业!!

并非只有说坏话才是在黑,言过其实的夸大,也是一种黑。

社会对于法医的不了解、不理解已经够多了,我在网络上科普法医行业的目的也是在于希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能更多的传递一些这个职业的真实情况。我在知乎写我法医职业的东西就是因为我热爱这个职业,这并非让人就不能说这个职业有什么问题。而是我要给大家看最真实的职业!

我在知乎这么多年,来源于知友们的好奇、疑惑、厌恶、称赞、嫌弃、嘲讽,我都体会过,这都没什么。但是真的,听了这种节目之后,我真的有点崩溃,我写了好几年的东西,真的赶不上人家动动嘴皮子毁的那么轻松,那么容易!

更让我担心的是,以这位嘉宾在节目中所塑造出来的不实法医形象和工作情况,会对网络上大量对这个专业感兴趣的,打算未来选择这一职业的孩子们产生极大的误导。

倘若这些学生通过你的介绍,产生了对于法医行业不切实际的认识而选择了这一职业,到了面对现实的那一天。请问,你会负责吗?你会为他们安排工作吗?你会为他们发够买房的工资吗?

该“法医同学”AreStarry目前仍然保留着的一条微博:

更新:4月15日中午,您改了微博ID,删了微博,改了评论设置,改什么改呢???您不是号称还要“现实对线么?”您面对节目里说的那些案件的勇气哪去了???

真是可悲!!

“生怕自己的一些东西,会造成别人对法医这个工作的误会。”

一面说着“怕别人对法医这个工作误会”,一面说出来的话又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

这难道就是你所谓的“初心”吗?????不觉得脸疼么????

职业习惯使然,自己也做了点功课,动手找到了节目中嘉宾蝲蝲曾经参加的更多电台节目,包括:

MONO电台的三期节目:

2018年4月5日(4.15已下架)

2018-05-18

2018-08-24

“三好坏男孩”推出的一期付费三好私房课电台节目:

2019年5月21日。(需要付费才能打开。)(4.15已下架,之前购买过的仍然可听。)

以及这一期无聊斋的节目:

2020-04-06 (4.15已下架)

这里的时间跨度是从2018年4月5日到2020年4月6日这样基本2年的时间。

必须要承认,这些节目的内容确实还挺“引人入胜”的,尤其是对于那些不了解法医职业的网友们。

但是,我自己作为一名法医来说,听同行讲这些事情,没想到我也产生了类似“卧槽!这也行?”“嗯?还有这种事?”“天呐!真不敢想!”的感慨。

我通过《无聊斋》电台节目所发的微博,找到了这位女嘉宾蝲蝲的微博,当时看到她发了一条“有能耐来现实和我对线啊!”其实,我还是挺期待这位法医同行会如何来回应那些在我看来其实挺有道理的质疑的。

没想到,后面这位同学就把这条微博删掉了,同时在匿名回答更新了她18年的一条微博截图后,也将微博设置成了只能查看半年的状态。

我倒是职业病犯了,在这之前已经截图保存了很多信息。

自始至终,这位也并没有实际下场解释实质性的解释过什么东西。倒是《无聊斋》的主播 @教主 出来进行了一番解释:

(2020.4.15更新,该回答已经在4.15节目下架后删除。但是我有完整截图。。。。既然您选择出来站台,面对多方质疑仍然无动于衷,那是完全OK呀。一删了之就完事了??)

回答其实看起来非常的正面、非常的刚,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已经解决了问题。

但是,如果结合他在网易云节目评论区的发言来看,就有了更多的体会

这位主播的逻辑在于:

我已经确认了嘉宾的身份,所以嘉宾所说的内容就基于她的身份真实而是真实的了。至于你们所详细列举的那么多不合理的地方,都比不过我对其身份的证明。

其实吧,我是觉得这位主播在这里是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的。

我自己作为法医,我不敢说我就100%是正确的,但是我出于严谨、专业、认真的态度,我愿意对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哪里错了我都认、我改、我接受。绝对不是,我作为法医,所以我说的关于法医的东西就肯定是没毛病。

我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算作对法医的一种职业要求。

但是,这与我的身份究竟到底是不是法医,并不绝对相关。

对于嘉宾蝲蝲来说,通过她在节目中所讲述的内容而言,她的真实身份只能是下面组合中的一种:

1、法医专业学生,目前未从事法医工作。

2、法医专业学生,目前从事法医工作。

3、非法医专业学生,目前未从事法医工作。

4、非法医专业学生,目前从事法医工作。

这其中有显然比较荒谬的组合,也有比较吻合嘉宾在节目中所表达状态的组合。

但,这种身份重要吗??教主你所“核实”的身份对于回应大家关于嘉宾言论的质疑,有什么帮助呢?

大家在强调,针对的是“嘉宾所讲的内容”

她是法医=她说内容就没有问题?

尽管学习经历、案件经历、工作数据、工作收入这些东西确实存在着很强的个人差异和地区差异,但是如果这种基本的数据的差异已经达到了“她是专业内独一份,谁都做不到,甚至存在与法律法规都违背”这等情况的话,又如何让人不质疑她所说的话到底有几分是真,进而思考她的身份到底如何呢?

更何况,您在回答的最开始首先表达了对匿名回答内容“不靠谱”的观点,接下来又具体列举了您自己关于嘉宾在节目中所说的一些内容的分析和论证,那其实从逻辑角度来讲,您这个行为已经可以认为是在为嘉宾在节目中所说的内容进行背书了。

所以说,如果第一次的回应是从您的角度阐述了对于内容和身份的质疑的话,那之后大家更进一步的质疑,尤其是涉及更多您“视而不见”的专业性质疑,您选择了无视,而是转向不断强调身份。

要我说,要么是您真的不具有这种逻辑分析和思考的能力,要么,就是故意为之喽。

所以,针对您在第一次回应后就不再理会而言,会有观点认为,你是不是为了保住自己节目的名声而强行背书也会有人质疑您的这种“核实”到底是真是假

从节目的播放来看,确实热度很不错,起码在前后几期的对比中,数据还是挺好看的。大概像这样缩起头来装聋作哑,舍不得利益的成分也是存在的吧。

我作为玩了好多年知乎的人必须得说,您的这种处理方式确实挺聪明。

毕竟,风头一过,麻烦不在嘛。

只是也很无耻。


事涉我深爱的职业,我不得不出来说一说。至少是为了让我自己心安!

一、蝲蝲的身份情况。

没办法,尽管我已经说了,身份并非此事的核心重点。但是,想要分析嘉宾所说的话,这事儿还真绕不过去。

很多信息是需要还原到嘉宾通过节目所传达出来的自己的工作上去的。

1、学校问题

几期节目综合来看,她在MONO的“Mo№19. 这行水太深|7K职业:身边的法医”中认可自己在节目当时的18年为“大四”,自己的法医工作是“实习状态”。到了2020年,无聊斋的节目中,蝲蝲表示自己“目前是从业第三年,还在实习。实习期为四年”。主播这里追问了一句“你还没毕业?”,回答是很明确的“没有”!

不过,录节目的时间有可能早于这个时间点,比如去年录制的节目今年才放出来。但是怎么也不可能是晚于这个时间点。

所以,从节目信息来看,截止2020年4月,蝲蝲尚未毕业,尚处在4年实习期的第3年。这样看来,我觉得就不用讨论是否正式参加工作的问题了,起码节目中,这位并不属于正式工作。

难道,一个人会对于自己是否毕业,有没有正式工作这个问题都回答错吗?

学校地点呢?

鉴于在各期节目中,嘉宾蝲蝲均自称为“北京”地区法医,且截止参加最近一期节目仍未毕业,从常理上理解,其上学地区应为北京。不然就会出现在外地上学,但3年时间却在北京实习的情况。这是显然不符合实际的,尤其是作为医学生来讲。

北京地区高校有没有法医学专业呢?

很遗憾,截止到目前(2020.4),北京地区没有任何一所高校开设了本科阶段的法医学专业。哪怕往前倒推,嘉宾18年大四,14年前后的北京,也不存在开设本科阶段法医学专业的任何高校。

而在“三好私房课Vol.38 十一日”节目中,关于蝲蝲的学校问题,得到了一个其亲口所说的更为精确的信息。

05:46 我在重庆读的大学。就不是那种警校的,就是一个医科大,分出来的一个法医专业。

重庆地区有法医学本科专业的学校有且仅有一所:重庆医科大学。

那么,如教主所称“我去要了一圈信息,包括真名、毕业大学、供职机构、导师姓名、各种证明”,这里考虑到后面还有个“研讨会照片”这种在我想来其实还有点特别的东西。

那么,她的学校信息是不是符合她自己在节目中所称的——重庆高校呢?

如果不是的话,那如您所说,身份可就出问题了喽。后面也就甭看了。

2、实习问题

嘉宾作为重庆医科大学的法医学专业学生,是否可能到北京实习呢?

这个倒的确有可能,实际上前几年我也确实接触过几名重医到北京实习的学生。

但是,这里的实习,一般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

比如,在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所在的基础医学院网页上的这篇新闻:

新闻中我们可以得知,2015级的学生,在2019年的年底开始实习

法医学本科为五年制,所以这批2015年的学生毕,正常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夏天。可见这里的专业实习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这一点在重庆医学大学教务处所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本科专业实习大纲中也有所证实:

而且,通过这里的实习大纲我们可知,重医对于法医学本科专业的实习要求为“30周”,也就是差不多7个月左右。

实际上,这也是国内目前法医学本科教育的基本情况,基本各所高校的情况都是如此。

一些学校除了到上面所示的去公安机关实习外,还会安排到本校的司法鉴定中心参加实习,时间通常与上述时间相仿或者两者合并计算。但是,无论如何,这个时间肯定不会达到五年制的其中四年都在实习这样一个状态。

对于法医专业学生来讲,通常说“专业实习”,指的都是毕业前的这个,基本不会指其他可能。

法医学这个专业,要说真真正正的专业课程,确实也就差不多半个学期到一年时间,往往就在上面的实习前的1到2个学期,但是法医学专业本质上是个医学专业,入学后的前3到4年都是在学习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

法医学专业完全不是入校就学习法医课程的。

我不明白:一个2018年大四的学生就说自己已经实习,参与实际工作2年了。。。

前面你专业课都没学,你去干啥?有那时间不好好背背书?你以为医学生的课程那么松的么?

至于到工作阶段,我国目前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社会鉴定机构所属的各自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对于本科生取得相应鉴定资格的要求均为“本科毕业+5年工作经验”,如果将嘉宾所称的“实习期”理解为她取得鉴定资格前的时间的话,那也应该是5年,而非4年。

所以,总结一下。

那篇匿名回答对于“实习期”的疑问,在我看来其实属于一针见血的问题。

可惜,因为主播本人对法医学本科教育并不了解,对这一点的回应其实完全没有踩在点儿上,反而露了怯。你的回应充分暴露了你对这方面的无知和错误。

个人认为这一点大概为教主自行猜测和分析所为,倘若真的是嘉宾告诉他的,那我觉得真是没必要再说其他的了。一锤定音好不好!

3、实习工作的性质问题

这里的工作性质,不是说法医工作。而是,具体在哪条线的法医工作问题。

我国目前法医主要存在于三条线中: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社会鉴定机构。

前两个很好理解,第三个社会鉴定机构包括社会上各种私人所开的鉴定所,这种实际就是个私人公司,也包括各个有法医学专业的高校所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

那么根据嘉宾所讲内容,她可能在以上三者中哪一种呢?

实际中,前两者工作的法医可以直接接触到刑事案件这一点应该很好理解。

而第三个,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其实也是可以在一些情况下接触到刑事案件的。但是!!同一时间段,这种刑事案件数量上这三者肯定是呈递减关系的。甚至于,第一个公安机关的法医能直接接触到的刑案案件数量是远大于后面两家的。

这里,结合嘉宾在节目中多次所称“出警”“出现场”“局里”“队长”等词语,虽然她从来没有自称过自己是警察,毕竟上面我也刚分析完她还没毕业。但是,听众们还是可以通过她的用词和经历,将她认为是“公安机关法医”尤其是她经常都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灭门等群死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可以直接面对嫌疑人”等等。

除非,我们这位嘉宾并不了解我国这种其实很有中国特色的法医体系(真的不是嘲讽,这件事是有渊源的,改天有时间可以细讲讲)。

她莫非认为自己所在的工作机构是类似《Unnatural》中的“非自然死亡原因研究所(UDI)”一样的机构?毕竟,嘉宾说自己这个节目看了七、八遍呢!如果确实如此,那也不用再往下分析了。没准嘉宾所谓的法医知识,都是来自这部剧呢??

所以,关于嘉宾身份问题,再总结一下:

根据嘉宾所说,她目前应该是尚未毕业学生,处在一个时间比较莫名的实习期中。根据我国国情,她应该是在公安系统“实习”。要不然,莫非她在分裂国家,把我们的首都搞到了其他什么国家去了?

说到北京公安系统,恕我孤陋寡闻,我是真的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优秀这么年轻的女法医。。。。

这一点,希望已经核实过嘉宾身份的教主好好思考一下。

二、围绕上述分析的身份,一些比较典型的专业问题。

其实这里,很多问题在其他回答中都已经提出来了,比如办案数量,比如所谓“语义不明”的解剖与接触之争等等。

我确实是无法苟同作为一名法医,在被明确问到“解剖了多少”的时候,回答的是“接触了多少”。

作为一名法医,如果连自己的办案数量、见到尸体的数量、尸表的数量、解剖的数量都揉在一起统计的话,我是真的觉得这嘴里可是不仅仅在跑火车了,没准是有一个宇宙啊!

不过讲道理,这个东西我尽管认为非常的可疑,但是毕竟确实够不上实锤,总是会有解释空间的。就比如嘉宾自己微博中所称:

我把我参与的每个案件都视做自己的

尽管我个人从职业习惯角度讲,这样的想法很奇怪,但是其实倒也未尝不可。就算人家这是另一种角度的负责呢??无论是不是自己的工作,都要当做自己的一样尽心尽力吧?

这么想的话,那确实是个好品质呢。

所以我这里讲点更加专业一些的,如果教主你还有兴趣看到这里,对于下面的问题如果你不知道,或者不了解,也请关注一下,否则,再说出下面这样的话:

另外我觉得如果是从业多年的人,指出问题时应该是「介绍一下实际情况,再指出疑点」吧?整个回答充满了常规逻辑的反问,不涉及任何法医知识,让大家怎么判断真假……

都会让人产生众筹给您看看脑子或者眼睛的想法了。

1、工作案件范围问题

蝲蝲在节目中自称:

41:09,主播:我还好奇,有那么多的尸体解剖吗?蝲蝲:有啊。主播:都是案件?蝲蝲:对啊!北京那么大。主播:北京那么大,不是这个数字多的理由!蝲蝲:还有周边啊,我们也去周边,就像河北、河南啊,秦皇岛、唐山。主播(笑着说):这还算周边吗??你从北京都跑到河南了。

其实说到这里,主播都笑了啊有没有!河南什么时候算是“北京周边了?”你以为他们都姓河那就都挨着北京么??

以及这里蝲蝲对于主播关于“周边”的疑问,自己都犹豫着笑了有没有。

好吧好吧,这种周不周边的问题不是重点。真正的重点在于司法机关的案件管辖问题

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对于绝大多数案件而言,这里的犯罪地可以理解为就是所谓的案发现场。那自然是这个现场在哪,就归属本地区的公安机关管辖。

而且下面:

第二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要注意,这里的上下各级,指的可是上下有领导关系的那种哦。

可不能说北京市公安局(省级),对秦皇岛市公安局(地级市)还有管理关系啊。

级别确实高了,但是你问问人家河北省政府答不答应你哦?

就甭说案件了,我们的各行政机关对于工作的分工管辖那可是界限分明的啊,是谁的就是谁的,这样才责任清晰。

如嘉宾所说,她所在的工作机构,可以不仅负责北京市,还能辐射到周边临省,乃至河南。

我思来想去,又在公安系统又能管得多,那也只能是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了。但是问题在于,一来这地方负责全国,可并不北京周边,二来这地方基本并不可能负责第一时间出警。至于能不能在这里实习,这我倒是倒是真的不保证。没准嘉宾就有那能耐呢?

这事儿真的已经不是真假问题了,简直可以说不可理喻。

2、关于那个特别吸引眼球的“解剖比赛”

这事儿真的,放任何一名法医,甚至医学生,肯定听到都会楞住。

嘉宾所说:

28:00 蝲蝲:因为我们学这个专业太少,所以搞了一个解剖大赛。比赛将大体老师解剖,比如多长时间可以将整付脏器扯出来。我的记录是15秒。主播:你们这比赛有观众吗?蝲蝲:有啊,医学生啊。……临床也要学解剖的。主播:最快的多少?蝲蝲:15秒,就是我。我那年得了2万多奖学金。

嘉宾所说的这种“将整付脏器扯出来”的操作,法医专业中确实存在,具体操作是在开胸和做完颈部细节解剖后,将手术刀从下颌插入,左右切割分离后,一手抓着舌、咽等结构向下拉,可以将整套内脏器官一起从胸、腹腔内分离。专业上这叫联合取出法

但是,这里的问题在于:这种操作方法,现实中完全没有任何时间要求,也不会有人关注花了多长时间,不熟练的花上5分钟、10分钟也没关系,多做自然就熟了,也就快了。反而这个操作在分离颈部的结构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下个别细节结构的。

更重要的,这个操作是不可逆的,一具只能进行一次,那这样比赛完的大体老师,请问还能要嘛???

那学校如果举办这样一个比赛,怎么也要有5个人、10个人的参赛才行吧,这么多大体老师,就给你们这样用一次???

你们可真行啊!

你要真敢说自己这比赛还是全校记录的话,那请问有没有证书啊?这么辉煌的成绩,难道学校不得给你记上一笔??拿给人家教主看看嘛!不可能这么大一个比赛,给那么多钱却不给证书吧?那可真是节俭呢!

3、尸检细节问题

33:55蝲蝲:如果脸色发绀,就要先看胸腔里面。如果头上有一个出血点,那就直接开颅。主播:还是要看一些显著的特征。蝲蝲:对。

要我说,这段可真是太露怯了。

法医尸检解剖都是从胸腔开始的。再说,脸色发绀就看胸腔的话,你是不是想表达窒息的意思呢?还是说想表达面部淤血从而看心脏呢?毕竟,发绀只是个表现而已,很多原因都能导致发绀呀。至于窒息,不先看看球睑结膜吗?不先看看颈部吗?不先看看口唇内侧么?

再说开颅,头上有一个出血点就开颅?

首先,这里的出血点我姑且认为你想表达的是“有一个地方在出血”,否则我们都是说头上有一个创口的,出血点通常用来指的是皮下那种小小的点状出血。更何况,就算你说的是有一个位置出血,那重点也是先研究这个位置的伤口啊!这事能研究1个小时你知不知道?好几年的能力验证题目就是这种创口你知道不?话说,你知道啥叫能力验证吗???

至于开颅,莫非你认为头上没有出血就不开颅了么??那可真是太天真了。

42:16蝲蝲:胖的人脂肪比较多,有一个人两百多斤,脂肪我装了一桶。然后家属要求特别还原,所以还要装回去。

胖到200多的尸检我也不是没做过,但是,恕我孤陋寡闻啊!我可真的不知道尸检还要把脂肪单独切下来装一桶的操作。

我是翻遍尸检标准都看不到还有这么一种检验。

所以,这里我都不知道我要反驳什么。。。。这就属于人家讲了一个根本没有的东西出来,纯粹无中生有,我要拿什么反驳???

非要说,那法医学尸表检验 GA/T149—1996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996可以算是依据吧。

但是我现在真的怀疑,这位嘉宾同行是否知道有这么两个东西存在?


这里再补充一个来自三好私房课Vol.38 十一日(2019.05.21)的信息:

19:35 蝲蝲:那天是我第一次接触巨人观,我穿了新的白大褂,带了头套,戴手套进去,用手术刀划开肚子。主播:这是在现场划的还是运回去?蝲蝲:运回去的。肚子里的汁液直接就喷到了天花板上,滴滴哒哒的弄了我一身。绿的。主播:这个大概是去世多长时间了?蝲蝲:7天。盛夏。他的肚子里也有蛆虫了。
主播:怎么判断是溺死的?蝲蝲:口鼻里会有泥沙。主播:口鼻里有泥沙就说明进水里的时候有呼吸。蝲蝲:对。

亲爱的同行,法医做尸检真的不是穿白大褂的,尤其公安的法医们。

就连你钟爱的《Unnatural》中,尸检时也是把白大褂换下来,穿上他们白色的防水防护服的。当然,国内使用更多的是淡蓝色的。北京地区我可真的没见过有穿白大褂做尸检的。不过,这里你可以说你省略掉了穿防护服的事情。

那下面的溺死怎么说?

请翻到你微博晒出来的那本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病理学(第五版)中关于机械性窒息,溺死那一段,第304页:

鉴定溺死,不能仅靠体表检查,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才能证明。

你自己看看,判断溺死是必须要做解剖的,看的还是呼吸道内的溺液啊。下面的配图,显示位置都是左右支气管分支的地方了,这地儿你给我说不解剖能看到?

你说的泥沙,要看也要看这里的。而你说看口鼻,可真就太不专业了。

如果只看口鼻有没有泥沙,你以为人死后扔水里,嘴和鼻子就自动封的好好的,进不去泥沙了么?

其实另外还有很多细小的问题,但是真的,原来问题下面的那些回答七七八八的也写得差不多了,我这里也罗列了几个。真要较真,我怕我今晚不用睡了。

而且我觉得写那么多也没什么意义,毕竟人家教主都说了:

「介绍一下实际情况,再指出疑点」吧?整个回答充满了常规逻辑的反问,不涉及任何法医知识,让大家怎么判断真假……

我作为一名法医,这里可能需要教主指点一下,在你看来,究竟什么内容属于法医知识。

莫非是你觉得是那些灵异故事么???

三、另外一些啰嗦的东西

我完整的听了这位嘉宾的五期节目,其实听到后面我都开始未卜先知了!!!因为这位嘉宾讲述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变化。

比如讲到上学时的“练胆”,都是殡仪馆惊魂和对着标本吃饭;讲到收入,就是自己工作很短就已经买房;讲到工作危险,是自己受伤的经历;讲到灵异事件,就是自己的奇特体质,绿裙子国贸桥山村脸等等等等。

当然,这如果是嘉宾真实的经历,那确实一样也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问题在于,这些内容大体上听来是一致的,不过各期节目结合在一起听,还是能发现嘉宾在讲述某些事情时,内容是不一致的,而这种不一致甚至会出现在一些比较核心的信息上。

比如关于自己遇到的绿裙子灵异事件:

在Mono电台 25. 够胆就来听!超自然经历分享会!2019-05-23中说:

6:40 蝲蝲:她被人掐死了,然后还强奸了。主播:她是哪里人?蝲蝲:她是上海人。主播:那她说的是上海话?:蝲蝲:其实她叽里咕噜说的很快,我也听不清。我也听不懂上海话。……她那个裙子的款式我现在都能记得清楚蝲蝲: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候可能只能想得起自己的家乡话。

而到了三好私房课Vol.38 十一日(2019.05.21)中的同一个案件:

35:55蝲蝲:她说的是方言,是潮汕话。

嘉宾自称这个案件中的绿色裙子让自己终生难忘,怎么这个方言问题却又出现了这么显著的偏差呢???

难道你是为了保密要求,每次讲故事都替换一下信息的么?那可真用心良苦哇!

倒也难说人家真是潮汕人,然后户籍到了上海,然后又来了北京被你遇到了。

在无聊斋节目中

27:00,蝲蝲:不把皮破坏,把一只鸡变成无骨鸡。用手术刀剔出来

前一句还是不把皮破坏,后一句就说用手术刀剔出来。

我请问啊,你是不是对“用手术刀剔”这件事有什么误解???

关于蝲蝲微博中以往一些信息的内容问题。

匿名回答中附了一张截图,当然现在这个内容已经因为嘉宾将微博设置为了半年可见而看不到了。但是我有完整的截图。

就从这张截图上看,诚如匿名回答所分析,嘉宾自称“以主刀身份出庭”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出庭这件事,凡是站在法庭上的人,都有一个在这个案件中属于自己的身份。比如审判长,比如陪审员,比如被告人,比如公诉人,比如代理律师,比如辩护律师,比如鉴定人,比如证人,比如有专门知识的人。

那么请问,嘉宾你到底是以什么身份出庭的呢?既然你说是你主刀做的解剖,那似乎应该是鉴定人,但是你又没有毕业,根本不能取得鉴定资格,你没有办法以鉴定人身份出庭的。

那是证人吗?有专门知识的人吗?可是你要出庭是因为主刀,那显然是去说明关于尸检的事情的,这件事在有鉴定人存在的情况下,尤其是法律要求的尸检应当是由鉴定人完成,鉴定意见也是鉴定人出具的情况下,怎么也是轮不到你所谓的“主刀”这一身份的。

就算你以鉴定人的助理身份出庭,那在庭上你也仅仅是做做翻找资料、放放PPT的事儿,轮不到你说话。至于是不是要以你所谓“主刀”的身份为鉴定人提供信息。抱歉,这事儿要做也是在庭外做。

再说了,所谓“主刀”这种事情,仅仅是大家对于尸检时站在尸体右手边那位法医的称呼而已,就算在台上,这东西都没什么实际意义,大家有需要都是随时换位置的。尸检记录上也仅仅是罗列名字而已,根本没有所谓还要登记一下这一台的主刀是谁谁谁的情况。毕竟最后的鉴定意见书,是只有鉴定人名字的,绝对不会出现一个像你这样没有鉴定资格人在上面的。

你是法医,连这点最基本的事情都不知道的么?那你还是别从业了,小心把自己送进去。

再提一嘴收入问题吧。

在无聊斋节目中,

01:17:40,主持人:收入高吗?嘉宾:还好,我买房了。

在我听到其他节目之前,这里的回答根据上下文语境和主播后面的讨论,确实只能认为是在嘉宾目前所在的北京买房了。

而在三好私房课Vol.38 十一日(2019.05.21)中:

79:53主播:你们这行收入怎么样啊?蝲蝲:我已经在成都买房了。全款!主播:就收入很好是吗?蝲蝲:对。

这次地点变成了明确的成都。而且从这期节目的时间看来,用时更短了,实习2年。

收入这问题吧,比较敏感。不过我认为,收入不高,但是工作是我热爱的,所以也没什么好丢人的;我收入高的话,这事儿也实在没什么好炫耀的,闷声发大财。

讲道理,嘉宾在主播已经非常非常明确的在问职业收入的时候,表示自己2年时间就在成都全款买房。从两期节目的主播听到这里都有所感慨来看,这个收入在他们看来也确实属于很高的。

我去网上看了看,用自己的收入估计了一下,2年时间如果不吃不喝的话,可能在大成都的范围,就是周边一些比如新津、彭州、金堂、青白江这些地方,估计勉勉强强能全款买到最便宜的那种,大概50平上下的房子。

我真的很惭愧,给高收入的法医职业拖了后腿。


写到最后,观察了这几天,后面无论大家怎么质疑,怎么发言。其实的当事人们都已经不再回应了。

这件事这样看起来某种角度就挺无聊的了,有的人会说,人家都不理你,你还较个什么劲呢?

恕我真的不能苟同。

我其实非常同意前面重庆医科大学的老师们对于学生的那个要求:

做人做事要靠谱!

也算是我对蝲蝲 AreStarry 你说的。

从之前匿名回答放出微博你就快速屏蔽微博的操作看,你其实是在看这些的。

你若不是法医,请放过这个职业。你真的喜欢,请不要如此的黑它。

你若是法医,那请问问自己的良心!!你真的对得起自己所称的“热爱”么??这就是你所谓的“专业”???法医队伍不需要这样的败类!

其实,借助大家的好奇心,采用讲故事,采用语言升华的方式来讲述法医专业,法医职业,以便让大家可以更多的了解这个职业,理解这个职业,这完全没有问题。

但是我是真的怕,这个职业在国内发展的本来就很慢,很难。这几年借助网络,尤其是影视小说等作品才真正进入了很多人的视线,并且有了更多的孩子希望以此为目标。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作为法医从业者,难道不是应该本着最认真、最负责的态度告诉大家这个职业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吗?

不然的话,天天夸大其词,天天骗人,假的永远真不了!

这样真的睡得着觉么?你们的良心难道不会不安么?

作为节目的制作者,你 @教主 ,在这么多人已经提出了这么多疑点的情况下,你们真的不想事情吗?我说过,这里嘉宾是不是法医,这个身份真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讲了什么,尤其是打着法医的旗号讲了什么!

她是法医,但是她讲的内容充满虚假,难道就是可以的吗?

如果你为了所谓“保住节目名声”的想法,或者是所谓“黑红也是流量”的想法,那我希望你可以放过法医这个职业。

真正爱法医的人,听了这种节目,真的是心痛的。

可是,我也知道,我叫不醒那些装睡的人。

好自为之。


user avatar   qi-zu-w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听了,假的。上一个回答中专业法医已经说的很好了。补充几点:

1.解剖过程中尸体脂肪一般是不取出来的。

2.该法医说有一次出警,到现场还看到嫌疑人还在烤被害人的肉。此处是硬伤:一,出警是派出所出警,公安机关的法医一般隶属于刑警大队。换句话说,第一时间出警法医不会到场。用逻辑想想也知道,还没有到现场看到具体警情,谁能确定需要法医到场?

3.该人生称曾经遇到一次“无差别杀害案”,在车上看到“提要”时看到认识人名字。后又声称“我现在还在跟那个人打官司”(播出日期2020.4.6)

第一,我国没有“无差别杀害”这样的罪名,这种描述不是法律用语。

第二,按照此人描述,行为人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换句话说,该案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由国家提起公诉的。即便是附带民事诉讼也是由被害人近亲属提起。而根据此人描述,该受害人仅仅是“认识的人”,因此这个案件是轮不到该法医去“打官司”的。

第三,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作案是是否发病,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包括两部分,一是行为能力,二是受审能力,但是该法医在节目中对此闭口不谈。

该法医称要请律师。这是另一处硬伤。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精神状态的证明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换句话说,用不着律师。

4.该法医声称在解剖过程中是要把尸体脸盖住“是不看脸的”

事实上,解剖是要形成报告的,而解剖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拍照,盖住尸体面部显然是无法拍照的(用常识想一下,你盖住脸怎么知道解剖的是谁?)而且不同的尸体有不同的伤痕,最简单的例子,尸体的伤口在头部,你也盖住脸吗?老师说“迫不得已也就是看一看就盖上”要么就是老师不专业,要么就是该法医在胡编乱造。

随手一翻就是这么多槽点,所以希望这个小姐姐,如果想做个好演员好主播,请用心查一下资料,看一下这个专业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如果你喜欢这个职业,请你尊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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