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双手赞成这个备案制度,这个制度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打击套路贷、防范虚假诉讼....等等都很有好处。你问我为啥支持啊?因为实话实说,俺没有单次借出300万的实力啊!所以俺只能一边羡慕有实力的借款人,一边为浙江人大双击666!
如果我有单笔借款300万的实力,我会考虑以下问题:1、财不露白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能单次借出300万元,那么他的家产应该在1000万元以上,而且现金居多,否则不太可能出借这么多钱。总之在外人看来,就是非常有钱了。虽然说备案以后有关机关要替我保密,但是万一被泄密了呢?
万一被犯罪分子盯上了呢?别说不可能,现在个人信息泄露这么严重,经济形势又差,万一有人知道我这么有钱之后起了歹心咋办?
作为借款方,也要考虑这个问题。借了这么大一笔现金,如果消息泄露,被人盯上咋办?所以,这种考虑之下,双方都很可能不会备案。
由于借贷是非常隐私的私人行为,即使没备案,有关部门也不太可能发现。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最终都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都会借助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介入。这就导致,这个制度即使设立也可能无法落实。
2、考虑纳税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已经盯上了民间借贷利息的征税问题,在部分法院,已经把民间借贷案件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以实现对民间借贷利息税收的监管。这种情况下,有脑子的出借人,都会考虑到备案的税务风险。
不备案说不定能逃税,而一但备案,很可能被税务部门征税,那么这个制度除了坏处,对出借方而言,几乎没有好处。
3、被老赖利用的问题。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经常用出租合同未备案、房东未纳税来威胁恐吓房东,作为少交或者不交房租谈判的筹码。如果规定大额民间借贷也要备案,估计也会被借款人利用。借款人很可能在还款时,以这次交易没有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以举报为由要求减免借款。虽然法律不一定支持,但是不排除部分脑子活的借款人,会以此作为筹码。
4、征信的考虑。备案情况作为出借人征信信息?那我出借人要是不备案,又不被发现,岂不是永远没有征信问题?另外,作为借款人,如果备案了,我也要担心征信问题。在民间借贷中,资金周转不开逾期是常有的事情,如果这么简单地纳入征信,那么最好还是不要备案了。
综上,这些顾虑和问题,都会导致借款人、出借人在制度和利益之间博弈,进而做出最有利于自身的决策,而这个博弈和决策过程,将挑战备案制度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