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青苗法,就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把常平仓里的粮食以较低的利息贷给贫民,等到秋收的时候通过加税收回本息。青苗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根本没法执行,因为官府根本不敢把钱贷给真正的贫民。
和银行打交道的朋友都知道,凡是需要回收的贷款,借款人必须有充足的抵押担保,而真正需要政府赈济的贫民根本不可能拿的出担保。地方官员绝不会冒着损失本金的风险把粮食贷给贫民,而富户又不需要贷粮食,而朝廷考核的大棒又时时悬在头上,怎么办呢?
只能强迫富户贷款,然后额外加派捐税堵上这个窟窿
所以青苗法很快就发展成了变相加税